Page 83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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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证明 “我妈是我妈”的时代,


                            这些奇葩证明派出所不再开





                             近日,家住南京的小王到派出所,希望民警为他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小王称,自己在南京某家公
                         司实习,现在准备跟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但公司要求他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想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是公
                         安机关的职责,便来到了派出所求助。民警耐心地向小
                         王解释,派出所不对个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小王的经历,有些群众还被要求
                          出具过“我是我”、“我妈是我妈”之类的奇葩证明。那么,日常生

                          活中,究竟哪些事情需要出具证明?哪些证明不需要出具?哪些证
                          明由派出所出具?遇到一些需要提供证明的困难时应该怎么办呢?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安部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

                          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要
                          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公安派出所
                          不出具证明的 9 类事项、居民户口簿能够证
                          明的不再出具证明的 5 类事项和出具证明的
                          9 类情形,以及 6 类需要证明事项的办理方

                          式,为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以及有
                          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有关证明工作事项提供了
                          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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