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8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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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家和省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

                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
                的暂行办法》明确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为:
                     (一)男年满 60 周岁,女干部年满

                55 周岁,女工人年满 50 周岁。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
                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 55 周岁、女年满 45 周
                岁。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 50 周岁、女年满 45 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的。
                     原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明确指出: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

                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为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我省规定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
                龄)为:
                     (一)男满 60 周岁,女干部满 55 周岁,女工人满 50 周岁(其中,45
                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 周岁后仍继续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

                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
                女失业人员年满 55 周岁)。
                     (二)符合国务院国发〔1978〕104 号文件规定从事井下、高温、低温、

                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并达到规定年限的,男
                满 55 周岁,女满 45 周岁。
                     (三)男满 50 周岁,女满 45 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
                   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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