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美好“政”发生
P. 165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9 问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
                   人员:
                        (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与
                   之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

                        (二)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三)灵活就业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
                   保险的其他人员。

                        参保人员首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
                   的退休年龄。

                        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省
                   人民政府确定的费率,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用人单位实
                   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
                   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包括个体工商户为雇工的缴费)在税前列支;参保人
                   员个人的缴费按照规定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为切实减轻用人单位用工成本,经省政府同意,我省明确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止,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单位缴费比例由 20% 降至 19%。个体工商户及其雇
                                        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 20%。其中个体
                                         工商户的雇工个人缴纳 8 个百分点,个体
                                         工商户主为其缴纳 12 个百分点。




 156                                                                                      157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