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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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 给你强有力的支持!
2016 年,我省出台了《支持留
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办法(暂行)》,
开始实施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
创业计划,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设
立每年 1000 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
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项目、留学
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园建设。
申报留创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在国(境)外获得我国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新
近来江苏(下发申报通知之日前两年内)从事创新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 从事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应具有独立开发研究能力,申报项目
符合我省产业政策,能补充相关领域空白,有明确的成果转化、经济社会
效益前景。
3. 从事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以及
现金方式出资回国创办企业,主导产品符合我省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
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并能带动就业,有海外创业经历者优先。
留创项目可获得的支持: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组
对留创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分别评定出 A、B、C 三类,其中 A 类 20 个、
B 类 30 个、C 类 50 个。每年支持 100 个留创项目。对确定支持的 A 类 B
类 C 类留创项目,分别给予每个 4 万元、2.5 万元和 1.5 万元的一次性资
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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