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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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落户江苏,“绿色通道”为你开启!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

                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 号),对普通本
                科院校引进博士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高职院校引进硕士以上学历、
                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和具有一定创新实践成果的科研人员不

                必进行公开招聘,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聘用,需要进编的直接
                办理进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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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8〕5 号),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

                急需紧缺人才,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业绩成果直接申
                报相应层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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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院
                所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苏人
                社发〔2016〕471 号),从 2017 年 1 月起,高校、科研院所聘用的
                高端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可自主确定实行年
                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其人员及实际

                薪酬发放水平不纳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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