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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城镇无房户,家庭

                         收入符合本地低收入标准,请问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应该准备
                         什么材料?按什么程序进行申请?





                                答:收入符合当地低收入标准的城镇无房户,归属
                           于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办理程序。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
            困难家庭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承

            租申请书。②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③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④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⑤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承租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①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
            者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
            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
            为 10 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
            示情况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③市、县人民政府住

            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转送的初审材料
            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
            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与审核意见转送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④市、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市、县
            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应当自收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送的申请材料与审
            核意见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
            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同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⑤经
            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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