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重点任务 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4 09:38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了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全省“十一五”时期和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省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为切实抓好今年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省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今年省政府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分解为50项具体工作,由各有关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分别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06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围绕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从早抓起,从头抓紧,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落实到位,努力为“十一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省政府将定期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省政府2006年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1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超过9000亿元,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4,增加值率和效益均高于工业平均水平。(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2加快实施服务业“倍增”计划,提升服务业的规模和层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扶持100家现代服务业企业。实施“千镇万村”为民服务工程,力争建设3000家乡村连锁农家店、1000家为农服务社,扩大农村商品和服务消费。推动旅游产品结构升级,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3-5个、A级旅游景区50个,完成创建3个中国优秀旅游城市、50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省级初检工作。组织“百名服务业人才”赴国外培训。(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旅游局、人事厅、财政厅、供销社)
  3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石化、钢铁、造船、造纸等产业向基地化和大型化发展。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推动制造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过千亿元的园区。(省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
  4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结构,突出抓好130个重点项目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
  (1)新增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50公里以上。确保沿海高速公路连盐段、淮盐高速公路、宁淮高速公路淮安段、宁蚌高速公路江苏段、南京绕城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建成宁淮高速公路南京段;开工建设连云港至临沂、徐州至济宁、南京绕越东南段、苏州绕城公路至无锡环太湖公路连接线等4条(段)高速公路和沪宁快速城际铁路;加快建设苏通大桥、南京地铁2号线、南京过江隧道、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扩建、连云港港庙岭港区三期、太仓港区二期工程。(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铁路办,南京市政府)
  (2)加快实施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基本建成解台站。开工建设骆马湖水资源控制工程和江都、淮安、宿迁截污导流工程。积极推进治淮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新沂河整治工程,基本建成海口枢纽。完成31公里重点海堤达标建设。基本完成安峰山、西双湖等5座大中型水库和60座小水库加固改造工程。加大城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省水利厅、省南水北调办)
  (3)加快推进电力、电子、造船、汽车、造纸、软件等已获核准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新开工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26项、竣工156项。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尤其是软件产业,电子信息销售收入突破8000亿元,其中软件产业超过400亿元。(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信息产业厅)
  5加强煤、电、油、气、运等重要生产要素的组织调度,新投产发电机组700万千瓦,确保主力电厂电煤库存量达到半个月左右,保证成品油供应,缓解天然气供应矛盾。(省经贸委、交通厅)
  二、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高效、外向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水稻种植面积保持在3000万亩以上、总产330亿斤以上。园艺设施栽培面积达到500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5%,高效渔业养殖面积达到130万亩。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增幅达15%以上,高效农业规模提高3—5%,农产品出口额增长15%以上。新建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0个。加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到100%。(省农林厅、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厅、海洋渔业局、质监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
  (2)坚持就地转移、异地转移和农民创业并举,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60万人,新增农民创业6万人。(省劳动保障厅、教育厅、农林厅、乡镇企业局、扶贫办)
  (3)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1011个经济薄弱村进行重点帮扶。(省扶贫办、财政厅)
  (4)加大丘陵山区、黄河故道、沿海滩涂高沙土等重点地区综合开发力度,完成145万亩农田开发任务。(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林厅、财政厅)
  7推进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道路通达工程。新建改建乡村道路1万公里。(省交通厅、建设厅)
  (2)教育培训工程。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和寄宿生活费补助。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0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省教育厅、农林厅、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扶贫办)
  (3)农民健康工程。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调增到每人30元。加大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帮助经济薄弱地区383个乡镇卫生院更新设备。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运行质量,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
  (4)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完成土方28亿立方米。规划建设各种类型农村居住示范点,对200个村进行环境整治试点。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0万座。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点10个、规模畜禽场沼气工程86个、“一池三改”户用沼气4万户。(省水利厅、建设厅、卫生厅、农林厅、环保厅、财政厅)
  (5)文化建设工程。扶持经济薄弱地区乡镇50个无房文化站、150个面积不达标文化站建设,经济薄弱地区乡镇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建成综合性文化站。加快推进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建设。出版“三农”图书和电子音像产品各100种。继续实施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科技厅、财政厅)
  8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开展第二批13个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并适时向面上推开。加快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县乡自我保障能力。提高经济薄弱地区村级经费补助标准,支持无村部的村建设村部。发展多种形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专项票据到期兑付率达到100%,将8-10家县级农村信用联社组建为农村合作银行。(省编办、人事厅、财政厅、农林厅、农联社,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
  三、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9以“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为主题,开展“科技创新促进年”系列活动,组织好863重大科技成果展示洽谈、自主创新科普周、科技富民等10项专题活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人事厅)
  10研究制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编制实施“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
  1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政策措施,形成激励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财政厅、人事厅)
  12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培育20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家省工程中心。启动“六大人才高峰”第三批项目资助工作,实施重点人才资助项目320项。启动沿江留学人员创业带建设,新增留学人员创业园4家、博士后工作站12家。(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
  13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省政府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机制,引导风险投资等社会资金参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在若干重点领域培育具有较大产业带动性的目标产品100个。全年专利申请量力争达到4万件。(省科技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
  14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先进制造业共性技术创新服务、科技创业服务三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
  四、加大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15制定建设节约型社会实施意见和行动纲要,分解任务并制定考核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统计局)
  16重点抓好冶金、电力、石化、建材、纺织等行业和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全省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4%。发布单位GDP能耗指标公报。(省经贸委、统计局)
  17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完成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编制。建立一批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达标率60%以上,新增耕地25万亩。建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在全省28个县(市、区)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省国土资源厅)
  18完成徐州、张家港2个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年度目标任务,启动11个市、县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全省单位GDP耗水量下降4%。(省水利厅、建设厅)
  19启动100家企业、15个工业(农业)园区、15个城市循环经济试点,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省经贸委、外经贸厅、环保厅)
  20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淮河、太湖、长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上年下降1%。(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水利厅、财政厅,省南水北调办)
  21加快建设绿色江苏,新增造林面积15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确保5月底前完成沪宁高速、312国道绿色通道建设。(省林业局、交通厅)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
  2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完成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有序推进行政管理类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改革。做好扩权强县试点工作,扩大县级经济自主权。实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加强非税收入规范管理,在省级机关全面推开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省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2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全省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城市公用事业的集中度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65%。加快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上半年完成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大力推进省属企业的改革重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省国资委)
  24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落实政策、改进服务,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以创业、融资、信息、培训、技术为重点,推进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70亿元,担保贷款300亿元以上。(省经贸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厅)
  25积极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年成交额超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批发市场分别增加到460家、23家、15家,累计成交额争取达到5500亿元。大力培育资本市场,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构建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加快贯通人才、劳动力和高校毕业生市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大力推进“诚信江苏”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信用信息归集范围扩大到40个部门,基本实现各部门的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和联动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工商局、人事厅、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厅,人行南京分行)
  26加大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力度,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省物价局)
  27对城市商业银行进行合并重组,完成江苏地方银行组建。(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
  六、应对国际经济环境新变化,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28推动外贸出口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外贸出口增长15%,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占44%,一般贸易出口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增强应对贸易争端能力。(省外经贸厅、科技厅,南京海关)
  29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力争实际到帐注册外资保持适度增长,注重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提高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事厅)
  30加大“走出去”战略实施力度,境外投资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对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5%,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增长10%以上。(省外经贸厅、劳动保障厅)
  31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和层次,加强对新设省级开发区的规范管理,拓展并完善开发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出口加工区等各类园区功能,加强分类指导,增强辐射带动作用。(省外经贸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南京海关)
  七、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区域共同发展
  32继续加大对苏北的支持力度,重点推动产业转移,全年力争向苏北产业转移的项目投资780亿元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
  33加快沿海产业带建设,出台并实施《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外经贸厅、海洋渔业局)
  34加快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提高沿沪宁线高新技术产业带发展水平,深入推进沿江开发,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科技厅、外经贸厅、信息产业厅)
  35继续实施城市化战略。大力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人居环境,丰富文化内涵,提高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城市化快速健康发展。全省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500万平方米、供水能力110万立方米/日、公交车辆1500辆、污水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日、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600吨/日。(省建设厅)
  八、增加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36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招生55万人,增长66%。启动建设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1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争创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每个县办好一个职教中心,重点支持建设200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省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7调整高等教育专业结构,新增本科专业130个,建设省级特色专业200个。新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80个。(省教育厅)
  38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扶持力度。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88%。帮助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卫生院配齐基本设备,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农村医务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培训800名乡镇卫生机构管理人员、3000名业务技术骨干。(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
  39深化城市医疗卫生改革,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扶持重点医院、重点学科建设。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民办医院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成5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全省门诊病人平均费用实现零增长,出院病人平均费用增幅比前三年平均水平下降2个百分点,逐步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
  40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成50个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
  41南京图书馆建成投入使用,开工建设江苏美术馆新馆,积极推进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扩建工程、南京博物院二期改造工程、省老年公寓、江苏广电城建设工程,启动江苏大剧院筹建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文化厅、卫生厅、民政厅、广电总台、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南京市政府)
  九、做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42加大助困、助学、助老、助残投入。进一步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694万人、职校生和大学生22万人,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贫失学。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新增“五保户”集中供养床位22万张,集中供养率提高10个百分点。对全省1万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1万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扶持农村1万名残疾人脱贫致富。(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
  43出台并实施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净增就业5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左右。(省劳动保障厅)
  44依法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乡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出台并实施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力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7%以上。继续扩大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其中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2%、98%以上。(省劳动保障厅)
  45推进平安江苏建设,社会治安主要工作指标、群众安全感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完善“大调解”、“大防控”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处置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制定并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省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
  4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专项整治,减少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确保不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给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努力实现安全发展。(省安委办、安监局、公安厅)
  十、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47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分工,减少行政层级,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编制完成23个省级专项应急预案和各市总体应急预案,推进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认真贯彻《公务员法》,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发展改革委、人事厅)
  48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尽快完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研究制定规范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推进县级及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中审计项目达到30%以上。(省法制办、监察厅、审计厅)
  49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完成《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加快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全面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三项基本制度。(省监察厅)
  50切实加强政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社会公示制度,抓紧出台《江苏省重大社会公共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制定出台《江苏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省监察厅、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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