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0-24 10:12 字体:[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全省气象事业发展步伐,更好地为防灾减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结合江苏实际,现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气象事业作为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服务群众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省濒海沿江,地处北亚热带和暖温带过渡区,台风、暴雨、干旱等气象灾害频繁,成为威胁城乡公共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由于我省人口稠密、城镇密集、经济发达、交通运输繁忙,一旦遭受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较大损失。另一方面,我省自然资源匮乏,合理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气候资源,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大的经济、环保与生态价值。加快发展气象事业,不仅是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而且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我省气象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初步建立了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体系,为防灾减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气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是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预测预报水平亟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气象工作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尚不完全适应。“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重要时期,气象事业发展一定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全面提高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服务能力,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可再生清洁能源,更好地发挥支持、服务和保障作用。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推进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气象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大力提升气象工作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安全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江苏提供一流的气象服务。
  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全省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气候资源评估利用服务体系与技术保障体系,气象现代化和人才队伍的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处于全国省级先进行列。到2020年,全省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气象事业整体实力处于全国省级前列。
  三、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公共服务能力
  (一)加强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信息系统建设。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要针对我省气象监测的薄弱环节,大力加强包括环境气象观测在内的气候观测系统、天气雷达、风廓线仪、卫星遥感系统、雷电定位及大气电场监测网、自动气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沿海、沿江、沿湖、沿路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网和沿江城市群中小尺度加密观测系统以及设备运行保障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基于大气层不同层面观测相结合,固定和移动并举的全天候立体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信息系统是我省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推进气象信息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成联通全省各地各部门气象信息高速传输网络,加快气象信息海量存储、分发共享系统和高性能计算机中心建设,提高气象信息的存储、加工和分发能力。
  (二)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综合应用多种探测资料和预报预测技术,不断提高预报预测水平。以数值预报为基础,融合地理信息系统应用等技术,加快预报预测精细化进程,加强雷电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及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影响我省的各类灾害性、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预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支持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加强对气象科技的研究,为提高天气预报和气候预测能力提供技术支撑。
  (三)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和预警应急系统。各级政府要按照“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成立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中心,建立组织协调顺畅、部门分工明确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重点强化对台风、暴雨、洪涝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监测、调查、鉴定和影响评估能力建设,增强对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森林火险、海损、城市积涝、有毒有害气体及核物质泄漏、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建立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化气象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业务服务系统,充分利用有利气候条件,科学调整种植结构,为发展高效、外向、生态农业服务,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强化交通和海洋气象服务工作。针对我省交通、海洋气象服务薄弱环节,气象部门要会同交通、海事、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快建立专业气象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努力提高低能见度、积雪、结冰、暴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服务能力,为海洋捕捞、滩涂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营运等提供实时气象保障服务。三是强化城市气象服务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环保、市政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积极做好城市积涝、热岛效应和大气污染等城市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探索建立疾病气象预警服务系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处置提供气象保障服务。四是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改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气象预报预警发布与传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气象服务的多样化、精细化需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通信等媒体要依法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传播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形成畅通的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五)加强气候资源利用评估体系建设。要重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省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的研究。一是加强对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组织进行气候资源高分辨率普查,进行气候资源区划。重点开展海洋、城市、农业、湿地、林地生态等环境气象监测和评估,为制定生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提供依据。二是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立健全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系统,形成省、市、县集中研发、联合作业和分工合理的三级运行体制。积极拓展人工影响天气服务领域,增强空中水资源开发利用能力,重点开展抗旱蓄水、森林灭火、降温节能和净化城市空气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三是积极开发气候资源。提升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气象服务水平,为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建设、运行提供气象技术服务。四是积极组织实施气候可行性论证。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各级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防止因气候资源开发使用不当而破坏生态环境,确保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相协调。
  四、积极推进气象法制、机制和体制建设
  (一)建立健全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体系。根据国家气象法律法规,结合江苏实际,积极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开发与保护等方面的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制定工作,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为发展气象事业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参与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修订,加快建立我省地方气象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气象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地方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把增强气象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所需的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对重大气象工程、气象科技研究和技术开发项目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原则和有关规定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加强气象科技创新机制建设。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进气象科技进步。积极开展重大气象问题的科技攻关,重点加强适合江苏省情特点的精细化数值模式、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技术、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及防御应急服务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加强省重点气象实验室、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机构等科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气象科技领域中的作用。建立多渠道的气象科技投入机制,合理安排重大气象研究和新技术推广经费。
  (四)完善气象人才队伍建设机制。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激励研究型业务人才成长的相关机制。以气象科技项目和业务岗位为依托,大力培养适应新时期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将气象科技人才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地人才培养计划,给予经费支持。加强与各相关院校、研究所的国内、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大气象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投入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气象科技教育,提高气象队伍的整体素质,造就一支适应气象事业发展需要的气象人才队伍。
  五、切实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快发展气象事业,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气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气象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当前,要抓紧编制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气象事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统筹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合理配置气象资源。各级气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依法管理我省涉及气象领域的各项活动。要加强气象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气象基础设施保护和气象探测、公共气象信息传播、雷电灾害防御等活动,要加大依法监管的力度,确保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建立气象事业发展的联合协调机制和气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气象信息平台,积极提供并共享大气、水文、海洋、环境、生态等方面的数据信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促进全省气象事业的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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