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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家养了几百头猪,养
殖过程中发生病死猪,该如何处
理?
答:根据国家规定,病死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当养殖场(户)在养殖过程中发生病死猪时,要及时报
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并在兽医人员监督下,按照《病害
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
2006)以及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或送交到指定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收集点进行集中
无害化处理,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病死猪无
害化处理费用补助。参加养殖保险的养殖场(户)
还要报告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规定,禁止屠宰、买卖、贩运、加工和贮
藏病死动物,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问:听说 2016 年我们当地被列入
全省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政
府对我们农民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2016 年省级财政将继续对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
范区建设过程中应用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绿肥种子和秸秆腐熟剂等进行物化补助。物化补贴数量
和相关产品价格由项目县(市、区)通过政府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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