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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一名刚毕业的
大学生,想自主创业,请问
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这几年,我省在大学生创业方面出台了一些扶
持政策,主要有:(一)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
业 2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
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 3
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二)税收优惠。高
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从
事个体经营的,在 3 年内按每户每年 9600 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
得税。(三)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
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额度上限为 1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小
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
款额度。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
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 50% 的贴息。(四)享受培训补贴。对高校毕业
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 7 月 1 日起的 12 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
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
贴。(五)给予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初次自主创业,经营
6 个月以上、能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一次性创业
补贴。(六)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
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
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
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以及免费提供人事代理、
档案保管、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对外省籍高校毕
业生在江苏创业的,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并准予在创
业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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