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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

                                  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2013 年 10 月 25 日第 28 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注
               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之外,改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二是简化住

               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 三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度报告
               制度;四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五是大力推
               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六是强化社会协同治理。






                                 问: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
                             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在登记上有
                             哪些变化?社会公众如何正确认

                             识这种变化?




                                答: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
                            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3 万元、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1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注册资本 500 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
             的首次出资比例(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
             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

             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 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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