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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基
本药物?
答:“基本药物”的概念,由世界卫生组织于 1977
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
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
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2009 年 8 月 18 日
我国正式公布《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
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
备使用部分)》(2009 版),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
实施。现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为
2012 版,共收载化学药品、中成药共 520 个药物品种,除此以外,江苏省
还增补了 219 个药物品种。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
标采购。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
的基本药物实行零差利销售。各地要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确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
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
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
到一定的使用比例,患者凭处方可以
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
纳入基本药品保障报销目录,报销比
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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