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9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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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好了,相当于给了我一次犯错的机会。那申报期

                                 限必须是每个月的 15 号前吗?我今年十一假期要外出游玩,
                                 可能来不及在申报期前申报,该怎么办?


                             纳税申报期一般是每月 1 月起至 15 日止,遇最后一日为

                         法定节假日的,顺延 1 日;在每月 1 日至 15 日内有连续 3 日
                         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因此你不用担心,
                         2018 年 10 月份的申报期限要到 24 日截止。2018 年 4 月份以
                         后每个月的申报期限:5、6、8、11 月为每月 15 日;4 月 18 日、
                         7 月 16 日、9 月 17 日、12 月 17 日。你也可以关注江苏省税

                         务局网站上面的办税日历,每个月各税(费)种的申报期限
                         都列得非常清楚,这样就不会错过各税(费)种的申报期限啦。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的公告》( 国家
                       税务总局 2016 年 6 号公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 362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

                       见》(税总发〔2017〕45 号)
                           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 2018 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7〕57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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