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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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经常调整吗?我省历年调整情况如何?



                    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
               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
               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
               水平、就业状况等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
               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我省自 1995 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截止
               2018 年)先后 20 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除 1998 年、2008 年、
               2009 年、2015 年外,每年调整一次。

                    目前执行的是 2018 年 8 月 1 日起调整的全省最低工
               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
               区 2020 元,二类地区 1830 元,三
               类地区 1620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 18.5 元,

               二类地区16.5元,三类地区14.5元。

                  政策依据:

                  1.《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第 21 号)

                  2.《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56 号)
                  3.《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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