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美好“政”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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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救治内容

                  1.确定定点医院: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计部门按保证质量、方便患者原则,
              确定各病种定点医院。为方便患者就诊,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
              风险较大的病种,如儿童白血病、先心病可在三级医院定点救治。

                  2.制订诊疗方案:各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国家相关疾病诊疗指南
              规范和临床路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符合具体细化的诊疗方案和临床
              路径。
                  3.组织医疗救治:充分发动基层卫生健康队伍作用,做好救治对象的

              组织工作。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
              救治。各定点医院合理设置和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4.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各设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成立专家指导组,
              负责疑难、重症病例的会诊和相关治疗培训,对定点医院提供技术支持与

              指导。通过相关病种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建立健全专项救治医疗质控体系,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5.实行按病种收付费: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的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人社等有关部门,做好按病种收费和付费改革的
              衔接,形成政策合力,并适时动态调整。
                  6.推行“一站式”结算:患者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

                  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等“一
              站式”即时结算和信息交换,由各保险、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直接向医疗机
              构支付相应费用,住院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方便、
              快捷地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切实减轻经济负担。

                  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患者垫付医疗费的负担。
                  7.降低患者费用负担:大力提升区域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减少异地就
              医带来的交通、食宿等额外开支。
                  加强与慈善捐赠项目的政策衔接,鼓励慈善机构加大对低收入患者的

              捐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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