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23〕1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第八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江苏省第八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一览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23日
(附件详见PDF版公报)
公报PDF版浏览、下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