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免予办理
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15:19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苏市监规〔2022〕4号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局):

《江苏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已经省市场监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

 

江苏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

 

第一条 为提升进口产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以下简称“CCC免办”)审核和监管工作效率,服务全省贸易便利化,构建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明确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通过国家认监委“CCC免办及特殊用途进口产品检测处理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国家CCC免办系统”),向江苏省内市场监管部门申请CCC免办业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CCC免办申请单位”),申请、使用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试点期间,本办法只适用于试点地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以下简称“CCC免办便捷通道”),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免于CCC免办证书申请和审核,实现自我承诺、自主填报、自动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的举措。

第四条 省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的指导和支持下,负责本省CCC免办便捷通道的统筹管理。

具备国家CCC免办系统审批权限的各级市场监管局在省市场监管局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申请CCC免办的产品,应当是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产品:

(一)为科研、测试和认证检测所需的产品和样品;

(二)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三)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不含办公用品);

(四)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五)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进口的零部件;

(六)其他因特殊用途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形。

第六条 鼓励追溯体系完善、CCC免办业务较为频繁的单位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单位具体条件如下:

(一)注册或者经营地在江苏省;

(二)已办理2年(含)以上CCC免办产品进口业务,最近1年办理CCC免办进口产品业务50批次(含)以上;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2年内查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其他失信联合惩戒信息。

第七条 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表(附件1);

(二)CCC免办产品清单(附件2);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单位基本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基本概况、CCC免办产品追溯制度情况,2年内CCC免办产品申请、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2年内信用记录情况等);

(五)诚信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承诺书(附件3)。

上述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八条 申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对申请单位和申请材料作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至省市场监管局。

省市场监管局对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进行复审(必要时赴现场核实),符合要求的,报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审核并授权开通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权限。

第九条 获准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单位,可用总局给予的指定帐号在国家CCC免办系统中自助办理CCC免办业务,并即时获取《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无需经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审核批准。

第十条 CCC免办便捷通道每次使用期权限为1年。需要延续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应当在权限到期前三个月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参照本操作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第十一条 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递交变更申请:

(一)CCC免办产品清单需要调整的;

(二)法人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法人名称、注册地、经营地、法定代表人等);

(三)其他重大变更事项。

所在地市场监管局对变更申请进行初审后报省市场监管局,由省市场监管局报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调整便捷通道相应内容。

第十二条 申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每年对辖区内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报省市场监管局。

第十三条 各级市场监管局发现CCC免办便捷通道使用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责令改正,由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暂停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情节严重的,由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取消相关单位的便捷通道使用权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申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

(一)无法持续满足CCC免办便捷通道申请条件的;

(二)申报材料应报未报或者申报不实的;

(三)不属于CCC目录内的产品通过CCC免办系统申报的;

(四)未按承诺使用或处理相关CCC免办产品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或不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不适合继续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的情况。

第十四条 被暂停便捷通道使用权限的单位,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

被取消便捷通道使用权限的单位,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使用CCC免办便捷通道。

第十五条 本操作办法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月9日。

(附件详见PDF版公报)


公报PDF版浏览、下载: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便捷通道操作办法的通知(苏市监规〔202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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