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21-03-04 16:44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2021年1月26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侃桢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省发展改革委提请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审议江苏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摘要如下: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发疫情造成的严重冲击影响以及世界经济陷入衰退等国内外发展环境的复杂变化,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运行呈现逐季回升、稳定恢复态势,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增长3.7%、2.9%,总量达到10.27万亿元、9059亿元,跃上一个新的大台阶,在大战大考中交出了优异答卷,“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成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成绩实属来之不易。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齐心协力打好“三场硬仗”。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全年本土确诊病例定格在631例、治愈率达100%,实现了“零病亡”。复工复产取得明显成效,出台“苏政50条”等政策措施,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1%,连续4个月当月实现两位数增长。防汛抗洪取得全面胜利,全省没有一人因灾伤亡,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降到了最低。

(二)持续推动经济稳定恢复。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全年减税降费2520亿元、金融机构向企业让利达1500亿元,市场主体总量达1238万户、增长18.4%。制定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的实施意见、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8条等,开展“品质生活·苏新消费”等活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提升至全国第二位。出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230个省重大项目完成投资5600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3%、年内实现由负转正。沪苏通铁路一期、连淮扬镇高铁、盐通高铁、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成通车。

(三)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实施116项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和80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新增高新技术企业超过8000家、位居全国第一,累计超过3.2万家。出台绿色产业发展意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提高到37.8%、46.5%,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连续六年位列全国第一。建立省领导挂钩联系优势产业链制度,9个集群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决赛、占全国1/5。深入实施“百企引航”“千企升级”行动计划,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148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意见,数字经济规模超过4万亿元。累计建成5G基站7.1万座、规模位居全国第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增长20.8%、30.1%。煤电装机占比下降到60%以下,光伏、风电、生物质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提前和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超额完成国家进度要求。

(四)优化完善城乡区域发展格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实施30项重点任务。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集中签约19个重大合作事项、我省参与16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取得32项制度创新成果。长江生态环境发生转折性变化,国家警示片披露的28项问题、列入省级台账的114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累计腾退沿江岸线60.3公里,打造20个特色示范段。出台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施意见、美丽江苏建设意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起步实施。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粮食总产达745.8亿斤、创历史新高,制定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实施方案,10个县(市)纳入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名单,占全国的1/12。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推行“一件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新增境内上市公司61家、位居全国第二。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和首批入园项目进展顺利,中欧(亚)班列开行1395列、增长24.7%。实施“保主体促两稳”行动,外贸进出口逆势增长2.6%,实际使用外资283.8亿美元、增长8.6%,规模位居全国首位。4个项目列入国家第四批重大外资项目,项目数位居全国首位。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实施首创改革举措60余项,形成115项制度创新成果。

(六)扎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台“稳就业23条”等政策措施,新增城镇就业132.8万人,位居全国前列。民生十件实事顺利完成,民生支出占比达79%。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构建。聚焦“一老一小”两类重点群体,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长5%,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71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7.2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超过1300万人次,苏北地区10万户农房改善年度任务如期完成,精准脱贫如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PM2.5平均浓度38微克/立方米、下降11.6%,优良天数比率81%、上升9.6个百分点,国考断面优Ⅲ比例86.5%、上升7.7个百分点。开展“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6%、63%,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形成了“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等一系列有效治理机制,人民群众安全感达98.7%。

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5%左右,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基本稳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以上,外贸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稳中提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7%,城镇新增就业120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左右,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水环境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三、实施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举措

(一)更加突出创新引领,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和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探索实行重点项目攻关“定向择优”“揭榜挂帅”,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创建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产业强链”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基地一枢纽”建设,大力培育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更多产业集群进入国家第二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工程。实施“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加快建设“数字江苏”,制定出台新基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建设一批智能车间、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积极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二)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经济畅通循环。推进消费提振行动,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区域消费中心。发展信息消费、首店经济等新模式新业态,加强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发展,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加强“老字号”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谋划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调结构、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开工建设北沿江高铁和通苏嘉甬、盐泰锡常宜、合新铁路等重点项目,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700亿元。推进国家和省级物流枢纽建设,加强重点商圈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商贸流通和物流企业。推动从商品要素流动型开放向制度型开放转变。

(三)更深层次推进市场化改革,释放经济增长潜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一件事”改革,大力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出台实施社会信用条例,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出台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实施意见、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实施意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完善支持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狠抓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的落地实施,大力推进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普惠小微贷款首贷、信用贷比例。

(四)坚定实行更高水平开放,构筑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深入实施“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五大计划”,加快建设连云港战略支点,放大徐州向西开放门户功能,打造通州湾新出海口。积极推进中阿(联酋)产能合作示范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建设,提升中欧(亚)班列综合效能。稳住传统出口市场,扩大新兴市场,探索“跨境电商+市场采购”新模式,推进海外仓建设,支持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鼓励外资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抓好标志性重大外资项目落地。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

(五)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塑造区域发展新优势。办好2021年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编制实施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建设方案。研究制定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规划,统筹沿海生态保护、海滨城镇带建设、重要海港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高质量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培育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创新试点,支持结对共建特色园区。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力,扎实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复制推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试点的实践做法,鼓励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形态。

(六)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建高标准农田390万亩,培育壮大一批千亿产值优势特色产业,打响一批“苏”字号农业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做好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动宁锡常结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开展省级城乡融合试点。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建设美丽田园乡村,创建10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推进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行动,新改建1500公里农村公路、500座桥梁。

(七)持续加强社会民生建设,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壮大和农民收入提升计划,及时兑现各项援企稳岗政策,新开发7000个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完善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88元。加大教育惠民力度,新建改扩建50所普通高中、200所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新增80家普惠托育机构。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3元。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新建改建100个体育公园。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10元。持续推进苏北农房改善,确保今年完成三年30万户的任务。完善“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社会治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八)高起点建设美丽江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出台美丽江苏建设总体规划,抓好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和新一轮太湖治理,实施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苏中苏北地区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5%。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五新三主”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实施“一意见、一方案、一要点、一清单”系列措施,抓好国家警示片新披露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沿江特色示范段建设、岸线清理整治和资源保护利用。制定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及“十四五”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1130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25万套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增10万个停车泊位。

(九)切实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守住安全发展底线。运用改革思路和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和信用债务违约问题,防范化解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部分行业盲目扩张和产能过剩。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继续抓好生猪生产恢复。加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持“可知可控、精准防控”,落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确保疫情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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