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徐州)、中国(南通)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8 15:00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苏政发〔2020〕46号

 

徐州市、南通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中国(徐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和《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4日

 

中国(徐州)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为推进中国(徐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贸易新业态,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徐州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徐州市区位、产业、物流、人才优势,以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为重点,以加快电子商务和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为突破口,以推动“徐州制造”品牌出海为目标,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为江苏和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累新经验、探索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复制经验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复制推广先进地区综合试验区经验做法,结合徐州市实际情况,在监管模式创新、技术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加大探索力度。

2﹒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的制度创新、政策支持、环境营造、载体建设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创造良好环境。

3﹒坚持突出重点与形成品牌相结合。依托徐州人才、电商、制造业和国际物流通道优势,以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提升跨境电子商务质量效益为重点,逐步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徐州品牌效应。

4﹒坚持协同创新与开放包容相结合。以跨境电子商务为纽带拓展跨区域合作,推动综合试验区与淮海经济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协同发展,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4年,力争把综合试验区建成以“线上平台+数字监管+服务集成”为主要特征,以“徐州制造+供应链协同+品牌出海”为核心竞争力,以“物流枢纽+人才创业+跨境金融”为重要支撑,进出口并举、多业态融合、全要素集聚、辐射“一带一路”的跨境电子商务区域枢纽城市。

2﹒具体目标。到2024年,累计引进培育1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集聚100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打造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10家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区,带动200个优质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出海,跨境电子商务贸易额占对外贸易比重力争达到15%。

(四)发展定位。

1﹒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枢纽。以淮海国际陆港为牵引,加快立体式物流通道建设,实现多式联运高效衔接和空、铁、水、公多种枢纽功能深度融合,建设集国际班列中转、电商货物集散、跨境物流分拨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枢纽。

2﹒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中心。构建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在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动力和创造潜力,建设监管服务便利高效、新技术加速应用、新业态新模式活力迸发的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中心。

3﹒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中心。立足徐州市产业基础,加快电商转化、外贸转型和制造升级,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建设数字化驱动转型、产业集群特色鲜明、品牌出海体系完备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中心。

4﹒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综合服务、物流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软件信息企业,建设服务模式多元融合、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5﹒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基地。充分发挥徐州高校资源优势,联合平台和第三方机构,创新高校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大学生创业和企业人才培训机制,建设辐射淮海经济区、产教加速融合、运营氛围浓厚、孵化体系健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基地。

二、规划布局

一核: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区,辐射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等区域,发挥空间区位、产业基础、服务配套优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总部经济,集聚服务资源,建设产业集聚载体,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两带:发挥中欧班列国际物流和分拨集散优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物流服务商和贸易型企业集聚,布局邳州市地坪地材、农产品,新沂市皮草、化妆品,睢宁县家居家具、饰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布局丰县、沛县农产品、纺织品、电动车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带动产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实现迭代升级。

多平台:统筹规划和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发挥空港、陆港、水港、邮件互换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平台优势,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依托高校、商圈和产业集群资源,培育线下产业综合服务园区、孵化基地和交易体验中心,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设施功能和服务支撑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多业态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三平台”。

1﹒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徐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徐州电子口岸功能,升级软硬件系统,完善监管功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通过链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金融、物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各类服务资源,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综合服务。

2﹒线下综合园区平台。加快布局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功能园、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创新园、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转型园,实现软硬件设施、通关作业能力、综合服务功能、运行体制机制全面提升。

(1)跨境电子商务通关功能园。

支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叠加优势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创新和服务创新先行园区。升级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通关监管平台,引导徐州综保区集聚通关、物流、仓储、电商平台资源,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包裹零售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海外仓零售等业务。

支持淮海国际陆港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融合发展园区,加快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发挥国际货运班列等物流信息聚合优势,吸引大宗资源能源产品交易集散,打造大宗产品交易中心。

支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产业园,加快建设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小包出口和直购进口(9610)业务,吸引集聚淮海经济区城市国际邮快件业务,加快邮政互换局和观音机场联动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空运邮快件进出口业务。

支持徐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挥河海平台联运优势,运行运河集装箱国际货运班轮,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出口业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业务。

支持新沂保税物流中心(B型)发挥枢纽优势,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物流仓储企业,发展化妆品、皮草、快消品等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出口业务。

(2)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创新园。

支持鼓楼区、云龙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体验街区,吸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产业链龙头企业入驻,对接高校人才和周边产业集群资源,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总部集聚、人才孵化和新零售服务创新园区。

支持泉山区发挥淮海国际陆港、徐州软件园和中国矿业大学等资源优势,做强跨境物流服务和创业孵化功能,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技术和人才服务创新园。

(3)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转型园区。

支持睢宁县、新沂市依托家具、小饰品、纺织品等产业优势,打造“农村电商+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新模式。支持邳州市、铜山区、丰县、沛县、贾汪区依托农副产品、玻璃制品等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转型园区,带动地方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3﹒人才创业服务平台。

支持在徐高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师资培养。深化产教融合,支持高校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合作,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基地,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型人才。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人才培训,整合区域内高职院校、企业、平台、人才服务机构等,组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联盟,实现人才与企业、项目、资本的对接,建设开放共享的合作平台。

(二)建设“六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按照“一次申报、多部门共享”原则,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备案认证、统一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和共享机制,实现进出口环节全流程“源头可溯、去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加快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归集,推进与“智慧城市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有序流动和共享应用。

2﹒信用风控体系。汇聚海关监管、物流、交易、支付、税务、市场监管等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机制,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新技术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各类跨境电子商务风险。

3﹒金融服务体系。整合跨境支付、贸易融资等资源,搭建完备的支付结算和收支申报体系,创新供应链融资方式,为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结算、资金交易、收支申报、账户管理、数字身份认证等在内的全流程金融服务,着力解决中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

4﹒智能物流体系。以建设国家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以淮海国际陆港为依托,建设跨境智能物流云平台,搭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货源信息系统、口岸服务系统、仓储服务系统和运营服务系统,推进徐州空、铁、水、陆、邮联动发展。整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区、物流仓储分拨中心等资源,建设集国内保税仓储、跨境物流专线和海外仓储为一体的跨境物流服务体系。

5﹒品牌营销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引导企业境外注册商标,鼓励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收购境外品牌。支持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徐州优势产品特色馆,集中展示品牌。吸引一批品牌注册、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等机构,提供数字营销服务,加快特色产业带品牌出海。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平台合作,创新数字营销方式,加快培育一批互联网品牌。

6﹒统计监测体系。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监管部门和口岸申报清单数据相互印证,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B2B、B2C、B2B2C等交易模式的统计机制。建设龙头企业数据库,依托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线上直报系统,反映跨境电子商务运行状况。

(三)建设“国际丝路合作网”。

加快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源组织,促进“徐州号”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提升货源集散能力,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际合作。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境外贸易机构、海外分销中心等境外营销网络和物流服务网络,为中小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积极对接上海合作组织、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等国际组织,举办跨境电子商务行业论坛展会,加快建立以徐州为中心的跨境电子商务国际丝路合作网。

四、重点工程

(一)新外贸触网工程。

支持玻璃制品、木制家具、健身器材、乐器等徐州优势特色产品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国际贸易,通过中欧国际班列、邮政小包和商业快件,拓展“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鼓励外贸企业搭建产品展示和交易平台,运用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拓展出口渠道。鼓励外贸企业将互联网渗入到设计、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

(二)新制造出海工程。

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接徐州特色产业集群,设立制造业产业专区。支持徐工集团等企业运用营销网络和线下售后渠道,搭建工程机械垂直电商平台。支持雨润等农副产品全球采购平台发展,创新全球农产品数字化产销对接机制。依托地坪地材、农产品和工程机械三个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优势,探索建立具有徐州特色的大宗商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服务体系,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

(三)新电商转型工程。

支持现有电商示范园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支持本土电商平台发挥运营优势,向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独立站业务转型。支持农村电商企业发挥产品优势,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四)新消费促进工程。

支持进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依托综合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促进消费升级。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展示实体店,探索网购保税进口新零售业务。支持在重点商业地段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和特色街区,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跨境体验消费,探索保税完税一体化运营模式。支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信息技术,精准分析消费者需求,提升消费体验。

(五)新服务赋能工程。

发展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代运营、数字营销、技术咨询等第三方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融合发展。对接优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商,招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资源,培育一批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企业开拓全球市场提供支撑。

五、工作举措

(一)创新监管服务新模式。

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特殊区域出口业务发展。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流程,建立交易订单、支付单、物流单“三单对碰”机制,实施“清单核放、集中纳税、代扣代缴”通关新模式,推行“提前申报备案、入区集中检疫、保税仓储分拨、出区分批核销、质量安全追溯”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简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商品归类,实施“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模式,符合条件的邮快件采用“9610”申报;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邮包、快件专项统计体系。试行特殊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包裹零售出口和出口海外仓零售“1210”模式。探索实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和一般贸易货物、国内商品同包出货监管办法。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退换货监管流程,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

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探索便捷高效出口退税模式,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退税效率。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收支,推动银行直接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收结汇,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降低跨境电子商务结算成本。

(二)畅通国际物流大通道。

加强“徐州号”中欧班列运营保障,提高中欧班列开行频次,稳定徐州“无水港”至宁波港、上海洋山港铁海联运,畅通至东南亚、东亚的“海上丝绸之路”。做强观音国际机场国家一类口岸,推动增开航班和国际货运航线,建设国际快件集散地和机场空港物流平台,发挥进境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水果指定口岸联动作用。打通海陆空转关通道,畅通徐州综合保税区、徐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新沂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空运、海运以及铁路口岸货物流转。

(三)打造产业发展新高地。

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平台和产业链龙头企业入驻综合试验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在企业注册备案等方面予以支持。以做大做强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为主攻方向,研究制订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认定标准,完善业务操作和海关申报流程,带动电商、外贸和制造企业上线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B2C出口业务。支持龙头企业境外设立公共海外仓,提升跨境物流效率。鼓励社交电商、工厂定制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四)创新人才引育新举措。

大力实施“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一批高级管理、行业领军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整合徐州市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资源,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培训学院,大力实施跨境电子商务“百、千、万培训计划”(百企培训、千人高端应用培训、万人基础培训)。创新订单式培养模式,支持中国矿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特色班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定向培养;推广鼓楼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学徒制”人才培养经验,加快培养跨境电子商务紧缺型人才。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徐州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中国(徐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协调推进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具体负责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对接工作,推进综合试验区各项任务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徐州市人民政府将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列入全市重点经济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评估机制,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工作的考核激励。市级部门负责督促协调及检查推进,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各县(市、区)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实。省有关部门根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发展需求,加强指导服务,强化协调配合,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帮助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中的困难问题,扎实推动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专项政策,统筹使用各级扶持资金,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市场主体培育、园区发展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为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

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进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9〕137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持续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主导、行政推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挥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和环境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通过优化监管服务,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有效引导社会资源集聚,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

2﹒坚持体系健全、环境优化。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六体系两平台”基础框架,即健全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推进体系,丰富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功能,为跨境电子商务营造良好的软硬件条件和发展环境。

3﹒坚持先行先试、创新驱动。结合南通市实际,加快复制推广综合试验区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着力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用体系和信息化等方面先行先试,不断探索新经验、新做法。

4﹒坚持综合改革、效能优先。研究制定综合试验区产业园考核评估办法,推动行政综合性改革,建立顺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管理制度,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落实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便利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初步构建信息支撑、部门协调、通关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新模式和“六体系两平台”基本框架。培育以B2B出口为主,B2B2C、B2C、O2O共同推进的业态模式。出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培育政策,带动外贸企业、综合服务企业、金融机构、商协会、院校等共同参与,营造跨境电子商务良好发展氛围。

经过3年的改革实践和培育发展,形成跨境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与其它外贸新业态、与服务贸易有机融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在业务模式、监管模式、国际营销模式和供应链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加快产业融合、品牌人才、信息平台、国际物流和跨境合作方面的突破。力争到2022年,培育8家集聚发展、各具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10家公共海外仓、100家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企业,实现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幅2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南通电子口岸政务服务功能。按照“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汇总”的原则,建立集海关进出口申报、税务退(免)税申报、外汇收结汇管理、市场监管信息查询、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等政务功能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单一窗口”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提升南通电子口岸商务服务水平。拓展在外贸综合服务、金融服务、邮政快递物流、信用保险等方面功能,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专业化跨境电子商务服务。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按照“一区多园、以点带面”布局,设立一批综合试验区工作站,推动各项综合试验区政策落地,加强业态培育,扩大业务规模,条件成熟的工作站认定为综合试验区产业园。先期在南通综合保税区、南通空港产业园、叠石桥国际家纺城、港闸区设立4个综合试验区工作站。其中,南通综合保税区重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1210)业务,南通空港产业园重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9610)业务和支持推进建设南通市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海外仓业务,叠石桥国际家纺城侧重跨境电子商务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港闸区重点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

(二)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管理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依托线上单一窗口综合服务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规范开展合作,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可查寻、可追溯的特点,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合作,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融资新模式。

3.智能物流体系。依托南通电子口岸和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互联互通的物流智能信息系统、衔接顺畅的物流仓储网络系统和优质高效的物流运营服务系统,提供实时、准确、完整的物流状态查询和跟踪服务,实现物流供应链全程可验可控。

4.电商信用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平台,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建立监管部门的信用等级互认机制,对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并纳入全市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防控体系,保障跨境电子商务良性发展。

5.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中心,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的交换汇聚。建立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全口径统计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统计方法,探索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统计体系。

6.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数据资源安全管理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明确各部门风险防控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动、跨区域管控的风险联控机制。建立纠纷预警机制和处理机制,有效防控贸易摩擦。

(三)营造跨境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

1.实现监管模式创新。创新海关监管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流程,简化动植物产品进口审批,对不同模式的监管流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通关效率。推行全程无纸化通关,出口实行“简化归类、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模式。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退换货业务。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新零售”“境内海外仓+新物流”“市场采购+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务模式。创新税收监管模式。落实国家关于综合试验区进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推动实施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出口货物退(免)税及“无票免税”等政策落地。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优化退(免)税办理流程,创新退税监管方式。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不同模式的税收管理制度。创新外汇监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参与跨境支付业务和结算业务试点,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支付机构或银行根据《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时,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放宽结售汇总额限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结算业务产品创新。

2.融合服务外包发展。发展专业化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相关的代运营服务、软件系统设计研发、智能物流配送、互联网金融、信用认证、大数据分析咨询服务、广告营销、售后服务、人才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发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实现融合发展。用好南通作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在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政策,认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3.推进规则标准制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规则研究,探索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标准体系,规范跨境电子商务各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信用防控、风险防控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标准,为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和规则研究制定提供实践案例,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4.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将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深化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内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业务。以中国-东盟、中日韩、中澳、中新等自贸协定为支撑,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及相关国际组织的电子商务交流与合作。支持企业开展各类模式探索创新,及时跟踪反映进展情况和诉求。

四、创新举措

(一)促进各类主体融合发展。

1.集聚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分类确定重点招引和培育的经营主体,开展多渠道招引活动。加大南通综合试验区宣传推介,举办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峰会和专题展会,营造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良好氛围。加大在深圳、杭州、上海、广州等重点地区的招商力度,重点引进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专业平台。加强对直播、短视频、博客等云媒体平台资源的引进和集聚,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创新企业。力争用3年时间集聚一批国际竞争力强的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2.加强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突出制造业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地位,利用“大、智、物、云”等信息化手段,加快推动制造企业从传统生产向智能制造转变。立足南通市产业特点,大力推动高端纺织、船舶海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产业和家纺家居、服装服饰、五金工具、健身器材、劳护用品等特色产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形成“创意设计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制造企业”的链式创新。支持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道路。

3.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结汇、退税等综合配套服务;为传统企业及其产品制定相应的跨境销售策略,提供海外法律与财务咨询、海外售后支持等全方位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撮合、认证征信、贸易融资、市场开拓等跨境电子商务增值服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作用,鼓励行业出台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

(二)加强供应链整合。

1.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围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利用北沿江高铁、南通新机场、通州湾新出海口等重大战略性工程带来的区位优势。加快提升港口功能,强化交通支撑,大力推动港产融合。充分发挥开放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作用,加强江海联运、空运、公路、铁路等多式联运紧密衔接,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一流的物流保障,打造中国东部沿海和长江流域重要的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集散中心。

2.延伸拓宽空港通道。通过加密现有国际航班,开通全货运国际航班等措施,增强南通兴东国际机场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运能力。积极争取在南通设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深化货邮集散吞吐能力,打造“货、邮、快、跨”四位一体的监管中心。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空港物流园建设,打造集商务楼宇、国际贸易、通关保税、电子商务、融资结算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平台。

3.创新海外分销模式。支持企业依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海外分销,设立海外仓、体验店、展览展示中心等,发展“前展后仓”等新型营销模式,融入境外销售体系。加大公共海外仓的认证与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建设全功能的高品质公共海外仓,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公共海外仓布局。建立国内保税仓储、海外物流专线、海外公共仓储等相结合的便利化物流体系。

(三)加大品牌和人才培育力度。

1.培育本土品牌。瞄准目标企业,建立品牌培育梯队,弘扬工匠精神,引导拥有品牌的中小企业注重企业文化建设,精准扶持一批代表南通特色的高知名度品牌。围绕重点优势产业,打造高知名度品牌,将企业个体优势转化为行业优势,增强产业集群品牌效应。

2.加快品牌出海。支持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自有品牌,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参加“南通名品海外行”系列展会,线上线下结合开拓新兴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支持知名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设南通优势产品集聚区,推动线上品牌集中展示。

3.支持人才培育。推行定制式、公司式孵化模式,完善“政、校、协、企”四位一体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支持南通跨境电子商务教育联盟内的高职院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教育,鼓励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以及其他民间团体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4.加大人才引进。举办跨境电子商务人才专场招聘会,组织企业赴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达地区招引高端人才,在薪酬补贴、教育医疗、住房贷款等方面为跨境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提供政策支持。打造南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智库,集聚一批有助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内外专家学者。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南通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推进各项工作,定期研究重大问题,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有效推进综合试验区各项任务落实。设立市级综合试验区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综合试验区产业园、工作站建立相应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综合试验区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综合试验区产业园认定办法和绩效评价考核办法,有效推动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

市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市场监管、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及政策的衔接配合,及时复制推广成功经验,争取先行先试。指导南通市各综合试验区产业园、工作站研究制定本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式和具体举措。切实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形成推进南通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合力。省有关部门根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发展要求,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动推进机制,扎实推动综合试验区创新发展。

(三)强化政策支持。

发挥产业转型专项资金促进作用,出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体系建设、主体招引、品牌培育、人才培养、产业园建设、公共服务提升、规模发展等方面。围绕关键领域,优化支持重点,突出绩效导向,避免资金沉淀闲置和违规使用。研究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制度,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统计数据。


公报PDF版浏览、下载:省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徐州)、中国(南通)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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