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出台通知有序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
时间:2020-07-23 09:12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字体:[ ]

7月17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跨省团队旅游业务和调整旅游景区限量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恢复江苏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区、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不恢复出入境旅游业务;旅游景区继续贯彻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待游客最大承载量由30%调至50%,并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前提下开放室内场所。

《通知》就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序推进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提出六点要求。

一、强化疫情防控管理。各地要坚持底线思维,紧盯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不放松,统筹做好旅游安全各项工作。要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旅游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旅游企业和景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明确疫情防控和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要督促旅行社控制团队规模,做好行程管理,将防控和安全措施贯穿游客招徕、组织、接待各环节。在线旅游企业参照执行《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各地要聚焦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发展理念,支持旅游企业综合运用科技创新成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扩大复工复业,提升服务质量。要及时引导旅游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构建核心竞争力,创新开展各项主题活动。行业组织要倡导诚信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加强自我监督。旅游企业要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不断增强游客满意度。

三、加强旅游景区开放管理。各地旅游景区要按照《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加强清洁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理。要在重要游览点、观景平台、交通接驳点、狭窄通道、购票餐饮等容易形成游客拥堵的区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疏导,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

四、树立文明旅游新风尚。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疫情防护要求、安全警示和文明旅游规定;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创新服务模式,推广“分餐制”“公筷制”等健康旅游新方式;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引导游客讲究卫生、拒绝野味、理性消费,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之间的联动,强化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科学、精准、有效应对。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六、做好汛期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始终绷紧汛期旅游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压实责任,开展汛期重点旅游场所、重点旅游区域、重点旅游企业的拉网式隐患排查,特别是加强对索道、缆车、水上旅游项目、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或使用;督促旅行社企业针对汛期旅游团安全工作特点,合理安排旅游线路,避免组织旅游团到汛情严重的区域旅游。正在行程中的旅游团一旦遭遇突发汛情,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必要时暂停旅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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