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废止《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
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12件规范性文件、
宣布失效《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
建设管理细则》等2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15:06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苏水规〔2020〕1号


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证省水利厅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最新政策相一致,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省政府令第54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厅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废止《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1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细则》等2件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12件规范文件

1.《关于转发〈水文专业有偿服务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4年11月20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苏价费〔1994〕379号、苏财综〔1994〕237号、苏水计〔1994〕216号文件印发)

2.《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2日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苏水政〔1999〕31号、苏财综〔1999〕265号、苏价费〔1999〕461号文件印发)

3.《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2002年7月29日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苏水资〔2002〕31号文件印发)

4.《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02年8月21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政〔2002〕34号文件印发根据2004年7月5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政〔2004〕20号文件修订)

5《江苏省水利科技优秀成果奖励办法》(2004年2月16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科〔2004〕1号文件印发)

6.《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06年5月11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资〔2006〕24号文件印发)

7.《关于调整水资源费的通知》(2006年5月25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苏价工〔2006〕182号、苏财综〔2006〕36号、苏水资〔2006〕28号文件印发)

8.《关于〈江苏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2006年8月30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苏价农〔2006〕292号、苏财综〔2006〕55号、苏水政〔2006〕15号文件印发)

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补充通知》(2007年2月9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资〔2007〕7号文件印发)

10.《江苏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2008年5月1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办〔2008〕17号文件印发)

11.《江苏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3年8月30日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财政厅苏水规〔2013〕4号文件发布)

12.《省水利厅关于对洪泽湖骆马湖内非法采砂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4月25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规〔2016〕1号文件发布)

二、宣布失效2件规范性文件

1.《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细则》(2011年1月4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规〔2011〕1号文件发布)

2.《江苏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9月21日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规〔2011〕4号文件发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水利厅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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