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组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8 18:28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

苏政发〔2018〕6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探索高铁自主规划建设运营模式”的部署要求,做实做强公司主体,加快铁路建设步伐,推动我省铁路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组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现江苏铁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改建为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铁路集团),注册资本在原有70亿元的基础上逐步增资到1200亿元,近期按注册资本950亿元到位。

二、省铁路集团为国有全资有限责任公司,由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由省国资委列名监管,接受省交通运输厅行业管理以及铁路建设发展业务管理。

三、省铁路集团作为以省为主投资铁路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沿线综合开发主体和国家干线铁路项目的省方出资主体,主要承担如下职责:负责全省铁路建设项目省级资本金筹措和相关债务融资,牵头做好社会资本参与我省铁路投资的相关工作,做好全省铁路建设资金的协调落实和监管工作;负责相关铁路项目公司的组建,参与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以省投资为主铁路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报审工作;负责自主建设铁路项目建设管理,对委托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项目履行省方出资人职责,负责相关建设期监管和协调工作;负责铁路项目产权管理和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出资主体职能,积极探索自建铁路项目的自主运营模式;负责铁路沿线土地等相关资源综合开发,探索多元化经营路径;负责铁路建设发展基金的设立和管理运作。

四、省铁路集团要以实体化独立运作为原则,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形成清晰的产权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要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严格管控成本,切实承担起相应职责;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企业党组织,认真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新气象新作为高质量推动全省铁路建设。

五、省有关部门及市、县人民政府要从全省发展大局出发,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配合省铁路集团开展相关工作,合力营造铁路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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