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6 15:32 字体:[ ]

  苏政办发〔2017〕3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日      

   

  江苏省“十三五”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苏发〔2015〕31号)以及《全国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全省供销合作社发展成就

  “十二五”时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全省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决策部署,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金融、现代物流、农产品加工、园区经济等新兴业务,经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多种形式推进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成为系统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支撑。2015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9291亿元,利润46.5亿元,分别是2010年的3倍和2.5倍。现社有法人企业1600多个,比5年前增加400个,销售额超10亿元的企业110个,比5年前增加71个,一大批骨干龙头企业迅速崛起。2015年,全系统所有者权益345亿元,比2010年增加211亿元,年均增长21%;资产总额2006.5亿元,年均增长17%;5年累计上交国家税费153亿元,社有企业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

  (二)为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以基层组织建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为重点,选择13个县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加快构建为农服务体系。五年来,全系统每年供应化肥1000万吨以上,占全社会供应总量70%以上,为全省粮食“十二连增”作出了应有贡献。2015年实现农副产品收购额1882亿元,年均增长30.3%。建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680家,带动农户200多万户。累计创建210个省级基层社“标杆社”,有56个基层社被评为全国“标杆社”,总数名列前茅。建办为农服务社16008家,组织实施“全省农产品经纪人创业兴业培训工程”,举办培训594期,共培训近7万人,增强了广大农产品经纪人搞活农产品流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本领。

  (三)流通网络不断健全。至2015年底,全系统累计新建、改扩建区域配送中心375个,培育连锁企业295个,连锁网点总数达48696个,实现连锁销售总额2270亿元,比2010年增加1190亿元,年均增长16%。连锁销售额超亿元的企业达到263个,比2010年增加93个。累计投资4亿元的苏果淮安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年配送总量达到100亿元。全系统建办各类农产品市场335个,2015年实现市场交易额1637亿元,在全省范围内构建了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物流配送中心为支撑、超市与为农服务社为终端、信息化广泛应用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购销等连锁经营网络。

  (四)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全系统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一手抓改革、一手促发展,经济总量占全国20%以上,百强县级社占全国25%以上,基层社“标杆社”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均在全国名列前茅。我省供销合作社连续十年获得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评特等奖,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的排头兵。连续五年举办海峡两岸名优农产品展销会,开展“2012国际合作社年在中国”活动,社会知名度不断扩大。各级供销合作社弘扬为农、务农、姓农核心价值理念,大力推广供销合作社标识,注重舆论宣传,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十三五”时期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发展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风险隐患的严峻挑战。这个时期是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又一个机遇期、黄金期,也是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筑牢事业长远发展基础的关键时期。中发〔2015〕11号和苏发〔2015〕31号文件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新形势下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指明了前进方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能够为供销合作社凸现优势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为供销合作社带来持续牵引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不断深化,为供销合作社创新转型带来了发展空间,在提高流通效率、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江苏被列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联系点,为推动我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增添了强大动力。

  与此同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供销合作社经营的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等传统业务面临着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严峻挑战,社有企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各类资本加快在农村地区抢滩布局,农村市场主体、商业经营模式多元化竞争更加激烈。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的体制问题亟需破解,基层薄弱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社有企业大多处于产业价值链低端,农资企业面临产能过剩和优惠政策取消的挑战,棉花企业应对市场复杂变化能力不足、去库存压力增大,日用消费品企业面临高成本、强竞争、低回报的问题突出,再生资源企业业务经营持续低迷、经营空间进一步压缩,新增长点支撑作用不足,部分企业风险隐患增大,为农服务功能和经济实力急待进一步提升。这些要求全系统必须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和新的任务要求,牢牢抓住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十三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奋斗目标,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基层社建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把服务“三农”作为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贯穿到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按照合作制要求,加强同农民群众利益的联结,推动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行民主管理、互助互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积极探索联合社社企分开途径,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同时,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履行好社会责任。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大胆探索、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形成特色,不搞“一刀切”。同时,要把握底线,防控风险,确保改革发展稳妥有序推进。

  ——坚持提质增效,创新发展。以创新引领转型升级,创新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市场核心竞争力,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运行更有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1﹒“万千百十”经济发展目标,即到“十三五”末,全系统销售总额超万亿,网上电子商务销售(交易额)总额超千亿,利税总额超百亿,打造超百亿企业10个。

  2﹒“双百双千”系统建设目标,即到“十三五”末,建设200个“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改造提档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1000个,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体1000个。

  3﹒争先创优目标,即“十三五”时期,全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继续保持全国系统领先位次,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力争走在全国系统前列,机关工作绩效明显提高,在全系统不断培育创业、创新、创优标兵。

  (四)工作主线。

  为农民生产服务与生活服务“双向”发力。按照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定位,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将农业生产服务从为农服务社中独立出来,到“田间地头”、到园区,参与兴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服务站点,构建“网上供销社”。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提档升级经济薄弱村,完善电商、物流配送、农村金融等服务。

  专业性合作社与综合性合作社“双社”推动。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带动力强的专业合作社,充分体现专业合作社的合作性质。综合性农民合作社具有成员广覆盖、服务全方位、功能多样化等优势,发展前景广阔。积极探索试点,致力于将基层社逐步办成规范的、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推动普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入社,依法遵章规范分配,打造江苏特色的“农综社”。

  供销合作总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与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双线”运行。省、市、县社机关切实履行加强行业指导、落实为农服务职责、承担宏观调控的任务,完善理事会、监事会运行机制。县社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逐步实施到位。建立并真正发挥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作用,以管资产为主加强对社有企业监管,引导社有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十三五”时期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适应“四化”同步发展要求,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积极推进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提供综合性、系列化服务。

  1﹒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土地托管服务。实施土地托管项目,引导社有企业成立专业服务公司,基层供销合作社组建农机、植保等服务型农民合作社,采取合作经营、订单服务、承包租赁等多种经营方式和全托管、半托管服务模式,开展耕、种、管、收、加、贮、销等环节的系列化服务。及时总结各地土地托管经验,形成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新亮点。

  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农资经营渠道,以定制服务引导销售,形成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推动农资经营网络下沉,开展差异化和精准化营销,扩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农资直供比例。推动农资销售服务与生产作业、加工储藏、撬装加油相结合,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全力推广苏州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经验,探索建立高效低残留农药招标采购、统一配送、信息化管理、质量追溯体系。

  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加大肥药施用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快建设一批新型庄稼医院,加强与农机、植保、气象、土肥等专业站所的资源对接和业务合作,为现代农业经营提供物资和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发展“庄稼医院+合作社+农户”服务模式,促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到田入户,积极推动农资减量绿色发展,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精准施用,开展有机肥、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推广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

  2﹒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综合体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推动社有企业和各类合作社以发展农村流通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生产服务业、电子商务、农业观光旅游业和高标准农业设施栽培为重点,促进产业交叉融合发展。引导带动农民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各类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加工流通业务。支持中小加工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促进农产品保质减损增效。开展大田作物产后统一烘干、统一加工、统一储存、统一销售等经营服务模式。支持大型龙头企业精深加工装备改造升级,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推动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培育农产品连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连锁龙头企业多、流通网络广的优势,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大型连锁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交易市场、专业合作联社等为龙头,以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为核心,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对接,健全农产品营销体系和流通网络,多种形式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

  3﹒稳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拓宽为农服务领域。

  规范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在领办的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满足社员“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探索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为载体采取组建资金互助会的形式,开展内部互助合作。

  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发起设立消费金融、融资租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与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提供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创办农村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积极拓展县域金融、互联网金融服务,为农户提供存取款、小额贷款、自助缴费、刷卡消费等综合服务,满足农民对基础金融的需求。

  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试点,引导支持有条件省社直属企业牵头探索。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信用社、农村或城市商业银行重组、联合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二)全面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趋势,继续实施“新网工程”。积极推进各类基层经营网点信息化改造,发展“线上交易、线下配送”为重点的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的电商“一张网”,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到“十三五”末,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网上销售总额(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

  1﹒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打造供销合作社特色农村电商平台。发挥供销合作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供销并举、综合经营的线下基础优势,探索产业链式的线上线下互动经营模式,全力打造全省农产品综合交易电商平台“地平线”。推进苏农“供销网城”与实体门店融合发展,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工业品和外销农产品服务。强化省、市、县电商主体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e家”和省供销社“地平线”对接,发挥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协会在整合资源、品牌塑造、行业自律等方面作用,形成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商经营服务体系。

  强化县域电子商务服务。继续推进“新网工程”四大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加速传统企业的信息化应用,夯实线下实体性经营网络基础。依托县级供销合作社自身条件,整合资源,加快培育县域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县级电商综合运营服务中心。加快基层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抢占并巩固农村电子商务终端市场和前沿阵地。有效整合和改造县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构建县以下物流配送网络,对接第三方物流企业,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优化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大力拓展农产品网上销售,解决农产品“卖难买贵”问题。发展社区O2O、同城配送生鲜农产品,推进“生产基地+社区直配”电子商务业务,带动订单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标准化和品牌化水平。推动特色农产品主产区供销合作社加强与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借力发展系统电子商务,扩大农产品销售。运用物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农业产业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地平线”手机APP销售平台作用,实现传统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的有机结合。

  2﹒加强农村物流短板建设,打造一批物流骨干企业。

  建设统一物流配送网络。充分发挥苏果淮安物流配送中心和华东棉花物流基地区位优势,完善仓储、冷藏、配送、商务、信息服务等功能,大幅提升系统物流配送能力。以县为重点规划建设连锁经营共同配送体系,依托系统内外物流设施资源,通过实施信息统一归集、车辆统一调配等举措,加快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打造集约型的县、乡、村三级统一物流配送平台,建立起全省性和区域性的统一配送网络。

  打造一批物流平台。整合利用现有的土地、仓库、码头、配送中心等资源,科学布局、建设一批集运输、仓储、配送、信息为一体的现代物流园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依托各部门和行业在农村物流发展中的基础条件和优势,加强资源整合,打造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配送中心和镇村末端物流配送站。

  3﹒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优化农产品市场布局。参照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模式,成立江苏农产品批发市场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新建、改扩建、控股或参股,在集散地建设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连接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到“十三五”末,全系统农产品市场年交易额达2000亿元。

  推进农产品市场提档升级。围绕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以“新网工程”等项目为抓手,加快市场升级改造,完善服务功能,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服务能力。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将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交由供销合作社运营、管护。

  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继续办好各类农产品推介会、洽谈会以及农业节庆活动,支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动“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扩大对接规模,降低流通成本。

  加强农产品经纪人和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全省农产品经纪人创业兴业培训工程”,开展农产品经纪人高级职业技能培训。联合市级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经纪人中级职业技能培训,带动县级社开展农产品职业技能初级培训。提高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效果,推动培训工作良性发展。

  4﹒推进“互联网+”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打造“新网工程”升级板。夯实线下实体网络,加快网络薄弱、空白点的抢滩布局,打通网络节点。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形成连锁化、规模化、信息化经营服务新格局。推动流通网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依托线下网络在物流、体验、服务等方面优势,促进其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用“互联网+”,打造“新网工程”升级版。

  (三)不断完善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体系。

  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密切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夯实供销合作社群众基础、组织基础和服务基础。

  1﹒加快基层社组织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加快基层社建设。加快基层社改造升级,将基层社办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以下简称“农综社”),实现农民得实惠、基层社得发展的双赢目标。到“十三五”末,基层社覆盖全省所有乡镇。探索创建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农综社”,创建200家具有自主经营实体、农民社员主体、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和综合实力强、为农服务能力强的“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改造500家薄弱基层社,通过县级社牵头、龙头企业带动、基层社抱团发展,探索打造一批观念新、功能全、实力强、效益好、机制活的“县基一体化”供销集团。

  强化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完善供销合作社治理结构,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规范基层社和农民社员的利益分配关系,做到农民出资、参与和受益。

  2﹒积聚资源优势,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依托特色产业,拓宽服务领域。以当地有一定基础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组织农民兴办合作社,促进优势产业、特色产品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不断拓展农民合作领域,发展土地流转、农机、消费、公共服务、资金互助等产业型和服务型合作社。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到“十三五”末,全省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10000家。

  有效整合资源,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劳力、资金、设备、土地、技术等要素集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结成利益共同体。吸纳农业产业化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加入联合社,提升联合社的产、加、销综合水平。到“十三五”末,全省系统联合社数量达到1000家。

  坚持创新发展,实现产业技术优势互补。加大与科研院所合作力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打造成集良种培育、种植、加工、国内外贸易、研发于一体的组织,形成“合作社+生产基地+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的产业链条。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转型升级,由生产、流通逐步向加工、休闲观光等综合型服务发展,打造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学研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3﹒全面提档升级,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水平。

  实施农村综合服务社提升工程,全面促进全省农村综合服务社提档升级。至“十三五”末,农村综合服务社实现全省行政村全覆盖,省供销社重点对800多个经济薄弱村农村综合服务社进行提档升级。打造一批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规模化、系列化服务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全面优化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逐步确立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理念,优化各层级联合社、社有企业和行业协会的职能定位,理顺联合社各层级间,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

  1﹒创新治理机制,强化联合社服务基层导向。

  加强联合社治理机制建设。完善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健全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构,强化联合社的行业指导、服务基层、资产监管等功能,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推动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积极推进县级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发挥监事会监督保障作用。推进监事会组织建设,推动市、县两级监事会组织机构实现全覆盖。科学设置并配齐监事会组成人员及办事机构,制定监事会工作程序和规则。加强省供销社监事会和成员社监事会的联系,完善上下级社之间监事会工作指导制度。探索建立联合社机关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民主监督等各种资源,形成监督合力。

  密切联合社层级间联系。明确各级联合社的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联合合作。探索联合社对成员社资产进行监管的具体途径和方式,选择部分地区建立成员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机制。完善对市级供销合作社的综合业绩考核办法。

  强化联合社为下级社服务工作导向。开展联合社理事提案制度试点,鼓励各级联合社理事发挥各自优势,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进行调查研究,在理事会举行全体会议期间提交有关建议方案。以提升为农服务资源供给管理水平、保障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运营为目标,推进联合社转变工作方式,强化与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之间的业务指导体系。

  2﹒理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进一步理顺社企关系。明晰各级联合社和所属社有企业的关系,联合社理事会依法履行资产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职责,监事会对企业重大决策和社有资产履行监督职能,保障社有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地位。采取委派法人代表和设置特殊管理股等办法,探索社企合一、集团公司运作等多种模式运营社有资产。

  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社企分开、“双线运行”的原则,各级联合社机关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监管本级资产。重点管好社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维护资本安全,实现保值增值。发挥社资委专业监管优势,推进社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

  健全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社有资本预算对社有企业经营的硬约束,通过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升社有资本效率,提高社有资本回报。统筹用好社有资本收益,把控社有资本收益的投资方向,确保社有资本保值增值。

  建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收益和社会资本,共同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发展基金,采取股权收购方式,推进供销合作社内部跨层级、跨区域的资源整合,优化相关产业布局,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协同发展,提升社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探索成立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明确对投资运营公司授权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进一步规范社有资本的运营和管理,改善并优化社有资本布局,保证重点投向涉农重要产业及与农村居民生活相关的产业。以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专业化运作平台,增强社有企业投融资能力,吸纳财政资金和各类社会资金加入,放大社有资本运作效率。

  3﹒实施人才兴社战略,不断优化人才资源。

  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建立以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组成的人才选拔和评价标准。积极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开展省、市、县联合社机关之间、机关与企业之间的人员双向挂职锻炼和机关内部交流轮岗,注重选拔年轻有为、高知识层次干部及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联合社机关。

  优化企业选人用人和考核机制。采取组织选拔、市场化选聘和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方式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军人才”。拓宽选人视野,加大选拔力度,吸引创业明星、致富能手到基层社和社有企业任职,建立符合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和紧缺人才特点的引才机制和有利于优秀年轻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选用机制。不断改进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完善出资人对社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工作,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继续实施人才兴社培训工程。适应市场需求,拓宽培训渠道,开展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产品经纪人和农民社员培训。加强校企合作,深化江苏商贸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学院服务系统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打造一批企业创新团队。加强对财会、统计、资产管理、项目投资、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合作金融、海关报关等新兴业务培训,进一步改善专业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加大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力度,开发培养一定数量的中高级职业技能人才。

  加强供销合作社品牌建设。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质量标准。引领社有企业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体系,制定具有特色和吸引力的品牌目标,加强品牌建设。加强与名牌战略推进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品牌和著名商标培育和申报,推动省级以上品牌建设。到2020年,全系统新增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总数达30个。

  4﹒规范行业协会建设,提升协会服务能力。

  提升协会服务创新能力。强化行业自律,发挥协会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培训技术等服务,参与政策制订。抓住国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机遇,积极介入政府购买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事项等服务。

  规范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协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借鉴和引入现代管理手段,创新协会用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公开招聘制度和与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参加民政部门开展的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到“十三五”末,全系统获得A等级以上的行业协会达到100家。

  (五)加快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以创新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为农服务为根本,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加快转型升级,推进联合合作,强化服务功能,完善管理体制,培养企业家队伍。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社有企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不断增强社有企业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1﹒加快转型升级,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推动农资企业从单一农资销售商向全程综合服务商转型,全方位服务农业、农村终端市场,积极承担化肥、农药等政府储备任务,建立质量可追溯体系。加快农产品企业向综合经营商转型,打造覆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产业链的经营服务模式。推动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线下线上融合发展,不断发展新型经营业态。推动再生资源企业加快向综合利用环保企业转型。

  2﹒推进联合合作,壮大企业发展规模和实力。

  推进社有企业结构调整和整合重组。对承担为农服务专项任务的企业,加大资本投入力度,保持控股地位。推进企业集团化发展战略,通过合并、划转、并购等多种方式,将优质资源向骨干企业和主导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优化社有资本配置,优化经营结构和资产结构,提升规模经营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整合同类业务,避免同行同业恶性竞争。关停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破产资不抵债的企业。

  实施跨层级跨区域多网融合。推进社有企业横向联合和纵向整合,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强化系统“一盘棋”意识,协调好相互利益关系。主动靠大联强,利用基层经营服务资源,加快区域网络建设,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层网络对接,一网多用,多网融合,组建多种形式的区域经营联合体或股份公司,推动强强联合、专业化整合。

  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强与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对发展潜力大、成长性强的民营、外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通过社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探索通过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非公有企业增资扩股、收购有发展潜力的社会小微企业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其他资本投资主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社有企业改制重组和增资扩股。

  3﹒完善管理体制,打造企业发展机制和动能。

  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推动全资企业改制,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全市场化的企业可以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允许将部分社有资本转为优先股,确实需要时可采取特殊管理股股权管理办法。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改制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调整社有股权比例,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管理高效的企业经营机制。“十三五”期间,争取3-4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在各类资本市场实现上市。

  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完善企业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确定联合社理事会和所属企业董事会的权责,规范董事长决策权、总经理执行权,保障经理层的经营自主权。根据不同企业实际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社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合理确定领导人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探索试行虚拟股权、岗位股权分红、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统一、权利与责任相统一、收入与绩效相挂钩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是实现供销合作社未来五年发展的蓝图。全系统要以规划为纲,按照规划提出的方向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规划实施。

  (一)目标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将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与推进综合改革有机结合,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协调,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确保将规划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市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编制并完善本系统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发展规划。对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各有关单位要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时间表”“路线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建立规划执行督查和考核制度,健全科学指标评价体系。省供销社将强化规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分析,建立年度跟踪督导、中期评估制度,期末将开展总评估,督查评估情况将与综合业绩考核挂钩。

  (二)政策支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商务、金融、人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专项资金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供销合作社重点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配套。创新扶持方式,引导多元投资,探索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投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民间资本进入供销合作社经营领域,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实力。

  (三)人才支撑。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色的干部人事制度,创新人才管理机制,使人才总量充足、人才结构合理、人才素质提高、人才机制健全,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使更多的复合型人才能引进来、留得下。健全人才管理机制,切实用政策制度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为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多作贡献。

  (四)文化建设。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传承和发扬供销合作社优良传统文化,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文化发展的研究和指导,强化“为农、务农、姓农”的核心价值理念。评选表彰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挖掘宣传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推进“三名工程”建设,凝聚企业创新驱动力。加大标识推广力度,提升标识使用的规范性和覆盖面,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

  (五)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省供销社党组中心工作,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建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为抓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宣传活动,提升依法治社水平。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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