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七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09:44 字体:[ ]

  苏政办发〔2017〕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第七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依法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是一项重要的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16日     


苏政办发〔2017〕45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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