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3 14:58 字体:[ ]

  苏政发〔2016〕16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7日   

 

 

  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江苏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正确认识全民健身的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发展全民健身事业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全省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92.1%。全民健身设施显著改善,全省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12个设区市建成功能齐全的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所有县(市、区)基本建成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室内泳池)和全民健身中心,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中心,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五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体育社会组织快速发展,全省市、县体育总会实现全覆盖,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具备国家职业资格指导员数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一批经营性健身俱乐部和健身会所快速兴起。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承办国际国内体育赛事活动数量多年保持全国领先,省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系列活动影响力不断扩大,城乡健身氛围日趋浓厚。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明显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覆盖,建有7个国家级、29个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成全省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全人群体育不断加强,教体融合机制不断完善,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体育健身事业加快发展,职工参与的健身平台和服务趋于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业稳步壮大,健身产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健身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体育产业快速发展,年均增长率达16.3%,建成省级体育产业基地59家,体育彩票销量实现全国“十连冠”。

  (二)面临形势。

  随着人民群众对健康和幸福生活的不断追求,城乡现代功能已从基础设施建设的改善向多样化公共服务的供给拓展。根据城乡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分布,统筹布局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以标准化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是促进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建设的基本要求。“十三五”时期,我省全民健身发展面临重要的历史新机遇。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中,全民健身的多元功能和综合价值将得以充分显现,“健康中国”和“健康江苏”战略的实施为全民健身发展提升了新的境界,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为全民健身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也存在一些短板和挑战,体制机制上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发展不够均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大,全民健身科学化、精准化水平还不高,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健身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尚需加强,基层体育人才队伍承载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能力明显不足。

  二、准确把握全民健身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江苏工作的明确要求,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两聚一高”部署要求,科学谋划新思路和新举措,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增强人民体质、促进全民健康这一根本目标,认真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主动融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大局,不断强化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推进体育制度创新,优化体育资源配置,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挥体育在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健康江苏”建设,推动康体结合,搭建健身健康融合发展新平台,打造健身健康产业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身和健康诉求,培育人民群众终身健身理念,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持续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城乡基层全覆盖和均等化,突出城乡一体、区域协调、人群均衡,深化科学健身内涵,丰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进一步提高社会满意度,为增强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均等化程度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保持在全国前列,全民健身事业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的功能更加凸显。

  ——城乡居民体质更加强健。体育文化和身心健康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形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省定标准实现市、县(市、区)全覆盖。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00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200万,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城乡居民人数比例在93%以上。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布局科学合理,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内涵不断丰富。乡镇(街道)基本建成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同时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都建有健身小公园和健身步道。全省建成体育公园1000个,其中示范体育公园20个。继续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开放共享,落实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全省体育社团总数达4000个以上,各类体育俱乐部1.5万个,团体注册会员2万个、个人注册会员超过200万人。全省5A级体育社团达到20个,省属体育社团基本实现3A级全覆盖,市、县属体育社团基本实现2A级全覆盖。乡镇(街道)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和2个以上单项体育协会实现全覆盖。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站(点)5个以上,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5人。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全民健身日”、“泛沿江体育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农民运动会、老年人体育节等品牌效应彰显,“环太湖”假日体育圈、淮海湿地假日体育带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全年马拉松赛事达30场,有组织健步走、路跑和骑行活动常态化。继续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学生运动会,适应不同季节、不同地域、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锻炼总人数的比例达50%以上。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更加有力。不断完善互联网公共体育服务频道、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和《全民健身服务指南》,打造一批全民健身信息和媒体服务平台。县(市、区)基本实现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全覆盖,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指导体系逐步完善,省、市普遍建有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服务团队,全省每2年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并分别以省、市、县(市、区)为单位发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依托市、县(市、区)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站,打造百万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队伍。在高校建设2个省级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

  ——全民健身服务产业更加繁荣。到2020年,全省建成40个左右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建成年拉动健身消费500万元的健身俱乐部1000个。体育服务业收入总规模超过1800亿,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35%左右。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500亿元左右。

  三、着力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加强体育设施建设。

  各地要将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区域新一轮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大力推进,为城乡基层居民提供更多便利的健身设施。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本标准》,规范和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体育设施,推动“10分钟体育健身圈”向城乡一体化发展。新建居住区严格落实国家配建全民健身设施要求,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验收使用。大力推进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自行车骑行道等户外体育设施建设,并与生态相融。加大学校等人口聚集场所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充分利用老旧街区、闲置厂房、立交桥下、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客运枢纽等有条件的空间,巧妙改建配置健身设施。推广笼式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和拼装式游泳池等新型体育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社会力量建设冰雪运动设施。贯彻《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办法》,提升规范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范围,全面实行公共体育设施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免费开放。

  (二)加快体育社团改革。

  强化各级体育总会枢纽型功能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社团发展。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为基本要求,按照体制脱钩、实体化改革、管办分离、功能优化、综合体制改革原则分类推进体育社团改革,逐步形成架构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依法自治的发展格局,不断提高体育社团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引导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健身组织,鼓励建立和培育更多的健身俱乐部,逐步建立完善健身俱乐部联赛制度和业余运动等级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支持体育社团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鼓励探索公益性大众健身赛事活动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省、市、县(市、区)三级公共体育服务中心,有效整合服务资源,为体育社团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搭建平台。

  (三)丰富全民健身活动。

  充分利用我省城乡健身设施相对健全的优势,积极承办国际国内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好世界轮滑锦标赛、国际智力运动联盟智力运动精英赛、世界龙舟锦标赛。精心打造“全民健身日”和“泛沿江体育带”全民健身大联动等品牌健身活动,支持办好苏州吴中“环太湖”竞走与行走多日赛、泰州国际铁人三项赛、武进太湖湾和常熟沙家浜龙舟赛、宿迁国际生态四项赛,办好首届省智力运动会,支持各地依托地域人文特色和自然资源禀赋打造马拉松和自行车精品赛事。继续扶持球类、游泳、健身走(跑)、登山、骑行、越野、攀岩、帆船、赛艇、击剑、马术、极限、轮滑、冰雪、漂流、滑翔等运动项目发展,支持苏州建设太湖国际帆船港和国家级帆船帆板基地,推动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集群发展。利用举办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实施体育惠民工程,促进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创新和规范武术、健身气功、广场舞、啦啦操、舞龙舞狮、秧歌、花鼓等传统特色运动项目,扶持珍珠球、毽球、板鞋竞速、高脚竞速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开展,为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提供更多项目资源。

  (四)完善科学健身指导。

  通过开设科学健身大讲堂等方式,搭建覆盖全省的全民健身指导平台,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素养。及时更新完善《江苏省全民健身服务指南》,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健身咨询服务。着眼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全民健身服务网站省、市、县(市、区)联网,建立覆盖全省的全民健身宣传平台。在现有国民体质监测组织网络的基础上,打造集运动能力评估、体质健康测试、运动处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业余等级评定、健身志愿服务于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技术为各类群体建立终身健身健康档案。整合医院、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专家资源,组建省、市两级科学健身指导专家智库。面向大中学生和社会人士招募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全民健身宣传和科学健身指导公益活动。大力发展康复机构,发挥体育在防病治病和康复等方面的作用。总结推广无锡“科学健身示范区”创建经验,进一步丰富科学健身内涵、促进示范区成果转化。

  (五)繁荣健身服务产业。

  充分发挥苏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引领作用,建设一批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产业层级高、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全民健身产业重大项目,打造一批具有县域特色全民健身产业集群,扶持一批体育用品生产销售、户外运动休闲等特色乡镇。支持省体育产业集团打造健身健康产业链。鼓励和推动各地根据自身资源基础和产业优势,建设一批融体育、文化、休闲、商贸、旅游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和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鼓励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教育培训等新业态。开发一批技术领先、绿色环保、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民健身服务产品。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产业门类的规模,使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大幅提升。做好国家体育总局全民健身公共积分试点,在特定时段向特定人群发放体育消费券。

  (六)推动体育文化传播。

  营造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的社会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引领健康生活方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提升江苏软实力方面的独特作用。倡导运动生活方式,把身心健康作为衡量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能力的重要指标。重视对武术、健身气功、舞龙舞狮、龙舟、棋牌等传统体育项目文化内涵的挖掘,加强对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和研究,推动整理并申报一批体育类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创建全国健身气功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验区,深入开展健身气功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推动健身气功站点向基层单位和农村覆盖延伸。支持南京利用青奥遗产打造世界体育名城和亚洲体育中心城市、苏州打造国际体育文化名城、徐州探索武术传承新路打造国际武术文化名城、泰州打造中国棋文化名城。重视和扶持南京奥林匹克博物馆、无锡奥林匹克陈列馆、民国体育博物馆、江苏体育博物馆等体育文化设施建设。

  (七)深化体育对外交流。

  主动融入和对接国际体育发展潮流,加强与各类国际(区域)体育组织交流合作,积极申办高水平大众体育国际(区域)赛事,参与和承办国际(区域)性全民健身交流展示。办好亚洲户外展、亚洲自行车展、“海峡两岸杯”系列活动,策划举办亚洲健身健康年会、亚洲户外运动节和中韩体育文化系列赛事,打造亚洲重要全民健身区域交流中心。鼓励支持各类体育社团和体育机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依法依规与境外相关体育组织和机构结对交流。

  四、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协调发展

  (一)推动全民健身城乡一体化发展。

  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城乡基层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资源及服务要素的协调配置。全面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发挥村(社区)体育文化活动场地的阵地作用。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档升级,推动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和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建设、村(社区)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建设。依据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加快体育设施向规划发展村庄覆盖延伸,建设镇村健身小公园和健身步道。将农民体育项目纳入各级综合性群众运动会,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开展体育活动。

  (二)强化区域全民健身协调发展。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彩票公益金对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支持苏中苏北地区加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步伐。鼓励和支持苏南地区围绕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先试先行,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全民健身科学发展探索经验、提供示范;支持苏中苏北地区建成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鼓励各地依托特色资源,积极创建体育特色城市,支持无锡和盐城建设智慧体育城市、扬州建设体育旅游城市、连云港建设山海体育休闲城市、宿迁建设时尚体育城市、镇江建设航空体育城市、南通和淮安建设生态体育城市、常州建设运动健康城市。

  (三)建设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体系。

  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推动大中学生和少年儿童参与健身锻炼,让学生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的好习惯。实施《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20年)》,构建青少年足球竞赛和培训体系。依托现有体育设施,在市、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在城乡社区建立青少年体育辅导站。继续办好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和全省校园体育训练营。实施教练员进校园计划,推动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向青少年和儿童开放训练设施,指导和帮助学校在上好体育课和大课间的同时,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积极推进田径、游泳、体操等基础项目及冰雪运动等特色项目,广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优势项目,并促进健身气功和智力运动等项目的开展。

  (四)打造在职人群公共体育服务支撑体系。

  实施《江苏省在职人群健身指导纲要》,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重视职工体育,强化在职人群健身意识,鼓励街道社区和社会健身组织机构为在职人群提供健身服务,促进在职人群体育制度化、常态化。发挥各地职工文体活动阵地和各类职工体育组织的作用,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开展球类、游泳、武术、健身气功、棋牌、健步走(跑)、骑行、健美、瑜伽、广场舞等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比赛活动。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职工体质健康测定活动,建立和完善职工健康管理网络平台。重视“职工之家”建设,不断完善健身功能和条件,鼓励基层单位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健身设施,在为职工提供健身服务的同时向社会开放。外来务工务商人员健身服务同步纳入当地在职人员公共体育供给体系。

  (五)完善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

  实施《江苏省老年人科学健身纲要》,定期发布老年人体质健康监测报告,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水平。各地在老年人活动中心应添置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健身设施,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科学健身、运动养生课程,城乡社区更多关注和强化老年人健身需求服务。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依托现有体育设施建设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为老年人健身提供便利。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促进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经常化,继续办好省老年人体育节。指导和加强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发展,强化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和培训,推动基层老年体校建设。

  (六)构建残疾人公共体育服务康复体系。

  实施“助残健身工程”,指导和帮助残疾人参与健身和康复活动,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并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规范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重视并推动残疾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加强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与康复项目,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的宣传、培训和组织,继续办好省残疾人运动会,力争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残奥会、特奥会上取得好成绩。

  五、努力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加强顶层设计。

  充分发挥体育在“健康江苏”和“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将全民健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指标体系(2.0版)》,完善服务标准、管理标准、评价标准,引领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推动大健康格局建设。市、县两级政府按照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各项政策,推动全民健身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创新推进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强化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各级政府每年实施一批全民健身实事工程,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整合宣传、文化、卫生、民政、教育、旅游、养老、残联、民委、工会、妇联等部门相关工作,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打造以健身健康为主题的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全民健身多元服务,利用高校、科研和医疗等领域专家资源,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建设好省公共体育发展研究院、省体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省体育设施标准研究中心。依托我省县域体育整体发展的基础优势,鼓励县域创新全民健身现代治理体系,不断强化县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三)拓宽投入渠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优化投融资政策,发挥政府财税优惠政策和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安排扶持资金、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全民健身多元投入筹集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资助和公益性捐赠。制定并动态调整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清单,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购买比重。

  (四)夯实人才支撑。

  制定《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6-2020年)》,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全民健身组织管理、指导研究、宣传推广和志愿服务等方面需要的人才队伍。增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鼓励更多大学生村官、社会体育指导员及其他志愿者参与体育服务和管理,夯实基层全民健身人才支撑,并做好相关政策制度衔接,畅通和拓宽各类人才培养、就业和成才渠道。推动高校开设全民健身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岗位、科学研究与健身指导有效衔接。加强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建设,加大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身机构的培训力度,创新社会体育指导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五)健全绩效评价。

  应将全民健身内容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等文明创建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考评内容。进一步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财权和事权,合理界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做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保证在2020年对各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作出全面科学评价。经常主动听取基层和媒体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并加以改进,不断提高群众认可度和社会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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