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授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等2015年江苏省质量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4-12 09:31 字体:[ ]

  苏政发〔2016〕36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全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58号),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海禽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组织2015年江苏省质量奖。

  当前,全省上下正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以“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新业绩,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希望各获奖组织再接再厉,牢记责任,开拓进取,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佳绩。广大企事业单位要向获奖组织学习,强化质量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切实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健全质量社会共治机制,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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