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05 07:42 字体:[ ]

  苏政发〔2016〕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日 

  江苏省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加快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推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先进制造水平和质量效益,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制造强省建设目标,突出数控装备普及换代、重大装备智能改造、工业机器人推广应用、制造模式集成创新、高端装备自主制造,全面提升企业制造装备整体水平,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和形成经济发展新动力,促进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有效引导作用,注重从供给和需求两端发力促进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

  ——示范引领。围绕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加强典型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的集成应用,抓好智能制造示范试点,推行智能制造模式,引领和带动制造业企业全面加强装备更新改造。

  ——聚焦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聚焦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工序,加快制造设备数控化改造和升级换代,夯实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基础。

  ——自主创新。强化创新资源整合,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研制技术水平高、带动作用强、安全可控、转型升级急需的高端智能装备,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装备推广应用。

  (三)主要目标。按照智能转型、绿色发展、安全可控的要求,推进企业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到“十三五”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制造装备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超过80%,大中型企业实现全覆盖,广泛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新模式,智能装备产业整体实力居国内领先水平。2016年,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以上,大中型企业达到60%以上;创建150个示范智能车间,推进示范智能工厂建设;工业机器人年产量达6000台,自主研制江苏省首台(套)重大智能制造装备及生产线60个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普及推广,实现数控化装备升级换代。实施“数字化装备普及推广计划”,面向细分行业领域,加强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实施。鼓励机械、铸锻造、纺织、印刷、食品、包装等行业企业加速更新淘汰性能差、能耗高的生产装备,积极应用高性能数控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自动化专用设备等先进装备,优化改进工艺流程和组织方式,实现关键工序核心装备升级换代。实施“智能化装备升级应用计划”,支持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行业运用智能成套装备,成体系建设智能化生产线,提高产品性能稳定性和管理控制水平;支持机械、汽车等行业加快集散控制、制造执行、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等智能技术装备的集成应用,成体系建设智能化生产单元,提高精益生产水平。鼓励企业优先采用自主智能成套装备加快示范应用。实施“低端落后装备更新淘汰计划”,更新和淘汰一批低端落后装备和生产线,鼓励企业按照绿色发展要求采用节能环保型锅炉、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先进高效装备,以及余热利用、有毒有机废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等低碳节能、清洁安全、循环利用的成套工艺技术装备。

  (二)加大嵌入式改造,提升现有装备智能化水平。实施“万台技术装备智能改造计划”,选择行业典型企业,加强试点示范,促进面上推广。支持企业积极运用智能控制系统、工业应用软件、能源管控软件、故障诊断软件、传感和通信系统协议等软件系统、通信技术对现有装备进行适应性改造。推动基础制造装备智能化改造,鼓励应用先进传感技术、数字化控制系统、数字化仪器仪表等先进数控技术改造成形与加工机床等基础制造装备,大幅提升现有装备的加工效率、生产精度和控制水平。加快信息技术集成应用,提升现有装备的可接入水平和装备间数据交互能力,发展智能监测、远程诊断管理、全产业链追溯等新应用;鼓励企业与提供方案设计、软件开发、检测维护的专业服务机构以及装备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合作,推动制造装备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无缝连接和集成融合。

  (三)聚焦行业需求,扩大关键岗位机器人应用。实施“万台机器人应用计划”,以项目推进、工程示范、行业推广为主要手段,推进机器人应用百项示范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机器人商业推广和营运模式,重点行业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员工使用机器人台数)达到200台以上。鼓励推广工业机器人,支持汽车、电子电气、机械加工、船舶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医药制造等行业企业针对部分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高、流程和产能瓶颈等生产环节,运用焊接、装配、涂装、分拣、搬运等工业机器人替代换岗,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一致性。鼓励应用特种机器人,支持民爆、化工、煤炭等特殊行业企业运用安防、排爆、巡检、救援等特种机器人替代换岗,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强试点示范,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新模式。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引导企业编制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推广智能制造先进示范典型,加快推行智能制造新模式;鼓励企业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搭建国际交流平台,组织企业与国际智能制造领先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对接,深化智能制造技术合作。推进示范智能车间建设,引导企业围绕装备智能化水平、装备互联互通、生产过程调度、物流配送、产品信息追溯、环境和资源能源消耗监控、设计生产联动协同等方面进行车间智能化改造,开展示范智能车间创建。推进示范智能工厂建设,围绕“设备互联、数据互换、过程互动、产业互融”等方面加快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售后服务中的深度应用,推进一批示范智能工厂建设。

  (五)突出自主创新,加速智能装备国产化进程。实施“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组织重大智能装备研制攻关招标项目,推进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3D打印)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和基础制造装备、高性能数控金属切削与成型机床、多轴联动加工中心和柔性制造单元、精密仪器仪表等智能制造装备创新研制。推进电子、轻工、纺织、包装等领域高端专用装备的创新研制,形成一批国内领先、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台(套)重大装备和成套生产线。鼓励制造商采用自主研制装备和软件为企业装备升级提供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建设一批首台(套)重大装备和成套生产线示范应用项目。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快突破高档伺服、智能数控、在线远程诊断等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重点开发和应用高精密减速器、精密轴承、液压电子控制器、智能传感器等各类关键功能部件。加强高性能材料攻关研制,改进铸造、锻造、热处理、表面处理等基础工艺水平,推动装备基础配套能力稳步提升。加快发展自主配套软件,突破数据采集、核心算法、实时处理等工业控制系统核心技术,大力发展关键设计工具软件、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分析软件等自主软件。

  三、2016年重点工作

  (一)推进普及应用。组织大中型企业装备升级情况调研,摸清企业发展基础及现有装备水平,建立跟踪考核评价机制。发布数控装备新技术新产品推荐应用目录,召开数控装备升级换代现场推进会,重点推进企业淘汰超期服役、能耗排放超标的老旧落后设备和生产线。

  (二)推进数控改造。引导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装备进行升级改造,组建装备智能化改造专家咨询团队,培育提供方案设计、软件开发和检测维护的专业服务机构,强化企业、专家、咨询机构三方对接和市场化运作,推进2000台以上现有装备实现智能化改造。

  (三)推进机器人应用。发布工业机器人推荐应用目录,成立机器人应用专家咨询委员会,举办机器人产需对接洽谈专题活动,实施一批机器人应用示范项目,组织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应用先进机器人2000台以上。

  (四)推进智能制造。深入开展示范智能车间创建活动,推进10家左右示范智能工厂建设,召开全省智能车间建设现场推进会,发挥示范智能车间引领作用。成立智能制造研究院,组建省级智能制造服务联盟,搭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积极发展专业服务机构,为广大企业提供装备改造、设备采购、融资租赁、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

  (五)推进自主创新。发布重大装备发展技术路线图,组织一批重大自主装备研制攻关招标项目,发布首台套重大装备推荐目录。认定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150个,实施30项应用示范项目,开展高端装备产业基地认定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增值税转型、进口设备免关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员激励、国产设备首购首用、重大装备(首台套)保险补偿和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用地支持、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

  (二)加大政策支持。优化省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企业制造装备升级的支持力度。对企业购置数控智能设备、采用软件改造现有装备、研制首台套重大智能装备,以及为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提供设计、咨询等技术服务的专业机构,给予一定补助;对经省认定的智能车间、智能工厂,以及主导制定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企业实际技改投入及新增效益连续3年给予一定比例奖补,具体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制定。

  (三)强化人才支撑。依托高等院校、技师学院和相关培训机构,加强与国际研究机构合作,搭建人才引进与技术交流平台,开展智能制造人才、职业经理人等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熟练掌握生产技术和工艺的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批熟悉智能制造和智能服务的企业复合型管理人才。

  (四)加强统筹协调。在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上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协调省相关部门和市、县共同推进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每年制定推进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建立监测体系,加强督促检查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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