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省政府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实施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20 11:23 字体:[ ]

  苏政办发〔2015〕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今年年初,省政府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工作主线,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将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为“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明确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具体实施。李学勇省长多次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强调要把“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作为着力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位副省长认真抓好部署落实,协调解决关键问题。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基本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现将《关于省政府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实施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重生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聚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主动作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序时进度、抓关键举措、抓薄弱环节,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1日   

  关于省政府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实施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省政府年度督查计划,省政府督查室组织对2015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上半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着力提质增效,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扎扎实实抓好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总体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年度实际确定的106项重点工作基本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其中有16项重点工作的部分考核指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也有5项重点工作的个别指标未达到年度增长的目标要求。现将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新常态下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1.创新消费政策和改善消费环境。研究制定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扩大消费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加快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努力促进大众消费,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左右。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百千万工程”,全年培育打造50家放心消费诚信品牌企业、400个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和400家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主办部门:省商务厅、工商局)

  工作进展:出台《关于加快内贸流通健康发展促进消费的意见》,举办各类促消费活动1100个(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9%(未达到增长13%左右的年度目标任务)。确定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重点培育单位和区域890个,开展培育和创建达标工作。

  2.加快“智慧江苏”建设。全力打造信息化升级版,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90(新指标体系),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指数达到95。实施智慧江苏建设示范工程,推进信息消费试点城市、10个智慧综合平台建设。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培育互联网产业竞争新优势,建成20个互联网产业(创业)园。实施电商拓市计划,建设10家重点B2B电子交易平台、20个行业特色电子交易平台,全省75%以上大中型企业供应链管理及购销服务实现电子化,促进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全年信息消费增长15%,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超过15%。(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

  工作进展:研究确定江苏省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监测方案,修改和调整我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及评估办法,各地评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徐州和苏州入选第二批信息消费试点城市,认定11个县(市、区)为首批省信息消费试验区,评选出26项省信息化示范工程和14项省信息消费示范工程。印发实施《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的意见》,启动省市共建10个互联网产业园、13个互联网众创园工作。安排9000万元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企业建设电商平台,支持10大电商重点平台服务于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电商应用。实现信息消费增长25%,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增长18%左右。

  3.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制定社会资本办医投资指引意见,大力发展非公医疗机构,非公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20%左右。积极试行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提供便捷医疗服务、社区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

  工作进展:发布《江苏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投资指引(2015年版)》。现有非公医疗机构9591个,占机构总数的31%;非公医疗机构床位8.4万张,占床位总数的21%(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省二级以上中医院均建立中医预防保健科或“治未病”中心,平均每家医院拥有工作人员10名。全省93.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89.1%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较为规范的中医药服务。大部分省辖市出台养老服务补贴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文件,据初步测算,全省补贴对象将扩大到100万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积极推进小型养老服务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签定契约服务协议,医生定期上门服务,并建立应急就诊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社区内的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4.打造“畅游江苏”品牌。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消费,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旅游与文化、科技融合,完成旅游投资1700亿元左右,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全省游客满意度在80分以上。(主办部门:省旅游局)

  工作进展:完成旅游项目投资804.15亿元,预计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一、二季度游客满意度综合指数分别为81.72分、81.95分。

  5.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和有效释放社会投资潜力。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适时出台核准制流程改革方案,加快制订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制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促进投资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左右,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7%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工作进展:积极跟踪国家核准制流程改革推进情况,起草我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完成《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正在征求意见。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9%(未达到增长15%左右的年度目标任务),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5.8%。

  6.积极实施国家和省内重大、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国家7大类重大工程涉及我省的项目,启动“三一一”省级重大工程推进计划,集中力量组织实施省级2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900亿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全力实施国家重大工程中涉及我省的20个项目和39个打捆专项,累计完成投资近1000亿元。启动实施省级“三一一”重大工程,2015年计划投资5314亿元,已完成投资2000亿元左右。200个省级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2100亿元。

  7.加强新一轮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省政府与四大电信集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宽带江苏”专项行动,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100M和20M,认定一批信息基础设施试点示范工程,全年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50亿元。制定主要行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开展工业园G级(千兆级)宽带接入网建设工程。全面提升园区基础网络接入能力,实施“企企通”工程,推动宽带网络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信管理局)

  工作进展:制定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预计完成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45.5亿元。印发《全省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建设实施方案》,与江苏联通达成共同开展“十三五”工业信息基础设施“企企通”工程战略合作协议。

  8.推进苏北苏中快速铁路网、跨江通道、苏南城际快速轨道网、长江黄金水道等干线航道网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工程、宁安铁路分别完成投资10.5亿元、1亿元,具备开通条件。连盐铁路、郑徐客专、沪通铁路(江苏段)、连淮扬镇铁路、宁启二期铁路、青连铁路分别完成投资80亿元、20亿元、65亿元、70亿元、15亿元、1亿元。开工建设徐宿淮盐铁路。沿江城际铁路力争完成立项批复。完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开工建设二期工程。建成杨林塘航道、锡澄运河、丹金溧漕河、芜申线高溧段整治工程。开工建设徐州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建成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大桥。(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铁路办)

  工作进展:扎实推进8个在建铁路项目,完成铁路投资98.8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35.3%。其中,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宁安铁路、连盐铁路、郑徐客专、沪通铁路、连淮扬镇、宁启铁路二期、青连铁路分别完成投资6.85亿元、1.75亿元、26.28亿元、14亿元、41.01亿元、4.04亿元、3.3亿元、0.69亿元。徐宿淮盐铁路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中咨公司组织的专家组评估,各专项评估工作正有序推进。沿江城际铁路筹备小组正式成立,正积极开展相关前期工作。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一期工程已完成档案验收和环保验收,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杨林塘航道完成投资5.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53%,太仓先导段8.7公里已经交工验收,杨林船闸工程主体施工基本完成。锡澄运河完成投资6.8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8.9%,船闸工程主体基本完成,航道工程江阴南段全部完成,江阴北段工作量已基本完成。丹金溧漕河溧阳段、丹阳段分别完成投资1.08亿元、1.37亿元。芜申线高溧段常州境内、南京段分别完成投资1.52亿元、1.67亿元。徐州观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完成征地拆迁和飞行区跑道延长土方基础工程。临海高等级公路灌河大桥建成通车。

  9.着力稳定对外贸易。深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采取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零部件等进口,货物贸易保持适度增长。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优化外贸结构,一般贸易出口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工作进展:做好华交会、广交会等重点展会组织工作,成功举办第19届日本大阪展和2015中国(昆山)国际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埃及开罗纺织展等境外重点展会。出台《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完成省级以上出口基地考核工作和国家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信息上报工作。实现进出口总额2625.32亿美元,同比下降3.9%(未达到保持适度增长的年度目标任务),好于全国3个百分点,在全国的份额提高0.5个百分点。

  10.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苏州市加工贸易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发展。支持全球维修中心功能拓展,突破非中国制造产品入境检测维修政策瓶颈。(主办部门:省商务厅、南京海关)

  工作进展:初步完成“苏州造”内外贸一体化网上销售平台建设。赴苏州、昆山就全球维修业务试点开展现场调研,研究解决涉及维修、检测、再制造等环节进出口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1.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重点推动文化贸易、技术贸易和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加快发展,全省服务贸易规模继续扩大,占对外贸易比重不断提升。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15%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工作进展: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技术贸易交易大会、澳大利亚信息技术展等境内外展会。指导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外包等专项扶持资金。预计实现服务贸易250亿美元,占对外贸易比重达8.7%。预计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增长15%以上。

  12.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创建4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7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成10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50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网络零售增长30%以上。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推动南京、苏州、无锡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取得明显进展。(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工作进展:新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5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2个,评定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13个、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50个(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初步统计,网络零售增长45%。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试点,苏州试点园区跨境出口量逐步放大,南京成为全国第二家使用海关总署统一版通关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实际运营的城市,无锡有望近期实现跨境电商业务正式运营。

  13.落实定向减税和降费政策。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落实防洪保安资金减半征收政策。取消、停征、减免一批收费基金项目。(主办部门:省地税局、财政厅、物价局)

  工作进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5.3万户,减免企业所得税1.52亿元;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企业21.5万户,减免营业税8.2亿元;享受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企业11453户,减免印花税708.28万元。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1-5月,享受加速折旧优惠11149户,累计加速折旧额4.02亿元,减税效应近1亿元。落实个人出售普通住房2年以上免征营业税政策,个人出售2-5年住房共计减免营业税约8.8亿元。对小微企业免征、其他企业减半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取消、停征和免征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基金费征收目录制度。

  14.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力争新增上市公司20家,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企业100家,新发行小微企业私募债20亿元。扩大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力争实现转贷规模达120亿元。(主办部门:省金融办、江苏证监局)

  工作进展:新增上市公司20家(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企业86家,新发行小微企业私募债10亿元。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全省已有4家城商行、32家农商行、2家农村信用社参与试点,共为2000家小微企业办理2500笔贷款转贷,节省转贷“过桥”资金80亿元,未出现不良贷款。

  15.积极防范金融、房地产、政府性债务等领域可能的潜在风险。帮助化解大型企业债务风险,协调处置部分县(市、区)担保圈、担保链风险,开展金融生态县创建和金融生态环境评估工作。加强分类指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主办部门: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工作进展:研究编制全省金融风险分布图,组织开展企业互保联保风险排查,协调化解处置雨润集团、舜天船舶等多起大企业风险事件。修订完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基本完成2015年度金融生态县县级申报、自评和市级初审工作。按月对各地级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和保障房信贷支持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加强信贷分类管理,分城、分策指导各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实施省级债务计划审批、市县债务计划报备制度,争取我省三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186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和定向承销方式发行江苏省地方债共计1055亿元,在全国率先完成首批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的发行工作。

  二、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16.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出台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出台以信用为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一主七辅”系列文件。(主办部门:省编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工作进展:梳理形成《拟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表》,拟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7项,拟承接国务院下放的审批事项20项,拟取消因国务院全面取消非许可审批事项涉及到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拟保留工商前置审批事项65项,拟改为后置的工商前置审批事项100项。梳理出承担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的省属事业单位95家,涉及中介事项101项,正在按“取消、整合”的要求征求反馈意见。研究起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加强质监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江苏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工商局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深化信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已报省政府审批,《江苏省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规范》正在征求意见。

  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实现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进一步整合规范现有转移支付项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重,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到1∶1。按照国务院部署全面落实“营改增”工作。(主办部门:省财政厅、地税局)

  工作进展: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5%。整合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较上年减少1/3左右。选择宿迁市等10个试点市县,将34项省级资金15.5亿元整合下达,逐步扩大市县自主分配权。将30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207亿元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截至6月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由试点初期的11万户增加到40.2万户,累计减税445.33亿元。

  18.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成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对各类不动产登记发证软件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可统一发证的操作系统软件。抓好南京、吴中、海门和睢宁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

  工作进展:全省各省辖市均明确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国土部门,徐州、苏州、无锡、南通、常州5个市设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41个县(市、区)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截至“6·25土地日”,徐州市主城区共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8952本,不动产登记证明20795份,睢宁县共颁发宅基地、农房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124本。

  19.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争取在苏州工业园区、盐城市、宿迁市探索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允许类项目改审批为备案,不再作为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在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主办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

  工作进展:指导推动苏州工业园区、盐城市、宿迁市三地探索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改革,目前,宿迁市、盐城市已将改革方案报市政府批准,苏州工业园区正抓紧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备案类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县(区、市)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修订完善《江苏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选择苏州、无锡、南通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备案和项目备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全省已有11个省辖市、43个县(市、区)上线运行“三证合一”登记,共发放“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1854份。宿迁市在‘一照三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一照一号’登记改革试点。

  20.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强化价格总水平调控,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推进服务价格分类改革,放开省管铁路运输延伸服务价格,放开地方性邮政业务、延伸服务及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程质量建筑材料检测、工程材料试验等收费,放开部分律师、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重要专业服务收费,放开保安服务收费定价权限。出台污水处理费价格政策。推进电力价格改革。(主办部门:省物价局、财政厅)

  工作进展: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6%,涨幅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3个百分点。公布《江苏省省级涉及机动车收费目录清单》。放开律师、保安、环境影响咨询等7项重要专业服务收费,放开铁路旅客和货物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政府投资及政府委托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等重要专业服务价格,下放公路延伸服务、有线电视初装费管理权限,取消部分非法定培训收费备案,降低房产测绘、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规划技术服务收费标准。

  21.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制定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推动1-2家互联网金融平台争创品牌和特色。争取批筹我省第一家民营银行。推动苏宁云商消费金融公司、江苏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江南农商行金融租赁公司、三房巷集团财务公司4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年内开业。(主办部门:省金融办、江苏银监局)

  工作进展:推动开鑫贷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打造互联网金融标杆企业。推进民营银行组建工作,对上报银监会的锡商银行、苏宁银行和东方实业银行相关主发起企业的股东资格等进行预审,积极做好向银监会的汇报争取工作。苏兴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江南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三房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4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已正式开业。

  22.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制定出台国信集团改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方案,制定出台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方案。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成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工作。(主办部门:省国资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工作进展:起草完成国信集团改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方案和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方案。选择部分省属企业的二级公司,按照保障集团存量国有资本权益的原则,采取增量改革的方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选择部分非主业、中小型企业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员工持股试点。我省《关于在国有企业积极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已经省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原则通过,待国家出台相关意见后,抓紧修改完善并尽早印发实施。汇鸿集团重大资产重组、整体上市工作基本完成。

  23.深化社会领域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国家教育现代化试验区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基本完成省属公办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省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省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全面启动实施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制定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主办部门:省教育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起草《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向教育部报备我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发布首批15所省属高校章程,组织审核第二批33所高校章程。在镇江市、泰州市分别选择68个、60个村(社区)开展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确定2个省辖市、30个县(市、区)、100个乡镇作为农家书屋提升工程试点地区。成立由罗志军书记、李学勇省长任组长的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南京、苏州、镇江及启东、建湖、新沂等6个先行先试地区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研究起草试点城市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指导意见。

  24.深入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连云港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及中哈物流中转基地建设。制定“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工作实施意见,编制产业投资项目库,开展产业合作对接活动,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国际化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

  工作进展:召开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大力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工作会议,制定《江苏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部署建设沿东陇海线经济带的若干意见》。设立江苏“一带一路”投资基金,2015年首期规模30亿元,2017年总规模达到100亿元。即将启动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二期、三期项目,加快推进哈国东门特区物流基地和新疆霍尔果斯物流场站的互投共建。连云港市与哈国铁路股份公司签署合作建设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意向书。起草“一带一路”产业投资工作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一带一路”江苏省交通基础设施实施方案。举办9场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主题的投资促进活动。

  25.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制定贯彻落实《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加强规划对接,组织实施好涉及我省的17个重要事项。(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工作进展: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2015年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江苏省实施方案(2014-2020年)。

  26.强化开放平台功能。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复制上海自贸区监管创新制度,推动选择性征税、期货保税交割、保税展示交易、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等落地实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在张家港保税港区内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加工制造中心、贸易销售中心、交易结算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维修服务中心和研发中心等方向转型发展。推进省内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支持中哈物流合作基地、张家港整车进口口岸等开放平台建设发展。积极推动“单一窗口”建设。(主办部门: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南京海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检验检疫局)

  工作进展:积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创建“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区”,推动苏州工业园区“一般纳税人”资格政策落地。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获准开展台资企业跨境人民币借款试点。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载体,复制上海自贸区的首批19项创新制度有13项启动实施。积极推动选择性征税、期货保税交割、集中汇总纳税等试点,有4家企业试行内销选择性征税、20家企业试点境内外维修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覆盖江苏全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继续扩大,共有16个企业集团参与改革试点。张家港保税区在全国率先获准开展区内企业借用外债实行比例自律管理改革试点,已有11家企业参加试点。吴中、吴江、常州、常熟、镇江、武进、泰州等7个出口加工区获批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积极争取赋予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国际物流配送、转口贸易等政策。支持张家港开展汽车整车“保税展示”业务,上半年共进口整车566辆,其中“保税展示”整车100辆。支持连云港、南通、张家港依托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开办国际航行船舶监管“单一窗口”业务,共验放进出境船舶9600余艘次。

  27.更高水平引进来。落实国家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政策,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努力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稳定,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提高1-2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商务厅)

  工作进展:出台《关于鼓励外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完善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政策措施。全省实际利用外资144.4亿美元,同比下降17.8%(未达到规模稳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实际利用外资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服务业使用外资占比提高近6个百分点。

  28.更大力度走出去。加快构筑全方位走出去促进体系,扩大境外投资规模,完善境外投资服务,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全年对外投资协议额增长10%以上。(主办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举办9场“走出去”投资促进活动,东方工业园获批成为我省第二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对外投资协议额增长60.9%。

  三、强化创新驱动发展

  29.加快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瞄准“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高起点编制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构建苏南5市创新合作联动平台,整合设立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评价考核机制。(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进展:出台《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分工及2015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成立由11个国家部委组成的部际协调小组,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成立由李学勇省长任组长的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起草《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启动实施“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制定并落实《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2015-2020年)》,新设1亿元创业科技专项支持创业企业开展跨界融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集成应用,新认定首批40家省级众创空间并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统一管理。整合设立苏南国家资助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制订《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0.积极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区域空间创新布局优化,扩大区域创新体系的开放度,深入推进创新型省份试点建设,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2.5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

  工作进展:大力开展《企业技术进步条例》宣贯活动,发布《2015年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导向计划》。统筹推进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建设,加大“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选派力度,大力促进人才、项目、成果等创新要素向基层流动集聚。

  31.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强企业研发能力建设,重点企业研发机构总数超过900家、企业重点实验室总数达60家,新增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0家。创建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10家左右,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5家,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70家左右。(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组织20家左右企业申报国家级研发机构,对334家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绩效评估。布局新建8家企业重点实验室。组织开展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317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积极做好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实验室)、“未来网络”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领域国家创新平台组织申报工作,完成第一批40家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

  32.加快构建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骨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加大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力度,优化技术创新载体布局,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万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40%。(主办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工作进展:印发《关于支持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成立省产研院技术交易市场,并成功举办首届科技成果交易会,完成8家预备研究所转正工作。启动建设首批3个省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8206家。预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2.8万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9.8%。

  33.加强协同创新。探索适应不同需求的合作创新模式,大力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总数达40家。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开展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400项以上。培育建设76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和高职院校工程技术中心,制定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择优认定若干立项建设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主办部门:省科技厅、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布局新建14家省产学研产业协同创新基地,总数达37家。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开展427项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组织开展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编制工作和进展情况统计调查工作。研究制定高校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行活动方案,发布25家高校平台服务清单。

  34.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以满足创新需求为导向,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加快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强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2600亿元。(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工作进展:研究起草《关于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建设苏州自主创新广场(省级科技服务示范区),支持57家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和14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提升科技服务能力,预计上半年全省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达1600亿元。

  35.积极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支持企业开展跨国合作研发及技术转移项目30项,支持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及企业海外研发机构10家,在境内外举办20场技术交流洽谈活动。(主办部门:省科技厅)

  工作进展:组织开展43项跨国合作研发及技术转移项目(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支持10家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加强建设,在境内外举办或组织参与技术交流洽谈活动18场。

  36.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机制,切实保护发明创造,集成创新资源培育专利密集型、商标密集型、版权密集型产业。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10%,PCT专利申请力争增长20%,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件。新增商标国际注册数200件,集体商标、证明商标10件,省著名商标300件。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6万件。(主办部门:省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

  工作进展:推动建立苏南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筹备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和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通过制订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着力引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突出纺织服装和旅游业积极推动商标密集型产业发展。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为175870件、69262件,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66.76%,PCT专利申请增长41.74%,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92件(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2015年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推进商标国际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工作。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量达48756件。

  37.积极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深入推进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建设,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机构,增加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基金)投入。发放“苏科贷”贷款100亿元以上。新增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特色机构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以上。(主办部门:省科技厅、金融办、财政厅)

  工作进展:研究起草《在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省地共建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实施方案》,增加省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基金)投入1.5亿元,推动苏南22个县(市、区)、高新区建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发放“苏科贷”13.14亿元。新开业科技小额贷款公司6家,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特色机构计划下半年评定。

  38.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重点培养50名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和1000名青年科研骨干。引进双创团队、人才、博士分别达45个、400人、500人。新增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34万人、18万人。新建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个、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2个、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实施“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新增留学回国人员6000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2580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100万人。选聘江苏高校特聘教授60名。启动修订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科技人员股权和分红激励办法,改革科技成果处理办法,实行科研岗位分类管理考核。(主办部门:省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工作进展:投入2.5亿元资助1050位青年科技人才和科研骨干,配合省人才办组织实施“双创计划”申报工作。新增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19.47万人、11.17万人,组织推荐226个博士后工作站申报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建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1个、重点产业高技能人才专项公共实训基地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留学回国人员4131人,新引进长期外国专家1301人,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65.18万人。部署开展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深入研究《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征求意见稿)》,启动修订《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前期调研工作,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

  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

  39.做强做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工程,重点建设10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7家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和20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重点培育3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累计达48家。全年实现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3%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工作进展:印发《201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完成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无偿资金项目评审工作,优选5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给予支持。组织实施300多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组织28个项目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新遴选61家创新型领军企业,新建大数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预计实现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0.5%左右(低于增长13%左右的年度目标任务)。

  40.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等新型服务业,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健身服务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深入实施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工程,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增营业收入1000亿元以上。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体育局)

  工作进展: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意见,出台推进制造服务化行动方案,推进江苏工业设计“5+2”和1站9中心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平台建设。评定15家电子商务平台型企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8家平台企业入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名单。制定实施《推进全省物流业发展指导意见》,成立丝绸之路经济带物流联盟,预计物流业增加值增长9%以上。苏宁物流云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入选全国首批重点推进平台。选择苏宁云商、焦点科技等省内重点平台企业,帮助大中型企业利用互联网开展产品购销及各类生产要素资源交易活动。组建省体育产业集团,研究推进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新认定7家省级集聚区。全省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增长20%左右。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8.3%,比2014年全年提高1.6个百分点。

  41.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中国制造2025”,深入推进工业强省建设六大行动,落实部省智能制造创新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推进两化深度融合,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创建100个智能车间(工厂),认定两化融合示范企业50家、试点企业200家,完成新开工100项、竣工投产100项重点技改工程。全面完成无锡国家传感网示范区建设3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印发《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组织实施《工业强省建设六大行动2015年度推进方案》,研究制定《江苏省2015年推进智能制造工作要点》,编制发布2015-2017年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3年滚动计划,制订江苏省示范智能车间建设标准,首批创建70个智能车间并授牌示范。创建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38家、试点企业221家。扎实推进汽车、医疗、环保等行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完成无锡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建设3年行动计划。预计物联网产业增长30%以上。

  42.加强质量强省建设。推进质量强市、强县(市、区)建设,力争有1个市获得“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组织评定850个江苏名牌,培育认定5个“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组织企业参与制定10项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400项国家和行业标准。争取获批10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组织实施50项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风险监测,确保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90%,国家抽查我省产品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推动5个国家级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主办部门:省质监局、江苏检验检疫局)

  工作进展:推动苏州、扬州、泰兴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指导常州、宿迁申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启动2015年江苏名牌申报评价工作,确定14个产业集聚区为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重点培育区域。组织指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已获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个,开展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75个(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25类产品589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1.2%;国家监督抽查我省企业生产产品241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9个百分点。推进4个国家级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选择30家优秀企业推荐申报第一批“中国质量安全示范企业”。赣榆出口水果示范区已基本具备申报国家级出口水果示范区条件。

  43.多措并举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落实省级财政奖励政策,引导企业主动淘汰低效低端产能,严禁过剩行业新增产能,运用环保、能耗等技术标准,促进产能调整、布局优化。全年化解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产能260万吨、370万吨、10万吨、250万吨。(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分别落实到93家企业,并向社会公告。

  五、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44.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新增200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合理配置农业机械的家庭农场达200家。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6万人、渔民技能培训5万人以上。培育500家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新增入社农户45万户。达到规范建设目标的农机合作社350家。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增长10%,带动农户数增长6%。农业综合开发投入财政资金3亿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170个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农业资源开发局)

  工作进展:新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06家(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制定《江苏省家庭农场合理配置农机具指导意见(试行)》。完成农业职业技能培训8.2万人。编制渔民技能培训方案并督促指导各地启动培训工作。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新增入社农户32万户。出台《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达5248个。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实现销售(交易)增长10.5%,带动农户数7.51%。落实财政资金3亿元,扶持农业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流通等产业化经营项目150个以上。

  45.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全力夺取农业丰收,粮食总产稳定在680亿斤左右。加强粮食收储,新建现代型粮食仓容20亿斤,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达73亿斤。扶持30个蔬菜基地,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60万亩。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62%,新增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场200家,肉类总产370万吨左右。新增高效设施渔业面积20万亩,特种水产养殖占比65%以上,渔业产值1500亿元以上。(主办部门:省农委、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

  工作进展:预计夏粮总产255亿斤,增产4亿斤左右。累计入库夏粮176亿斤,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达70.9亿斤。全省新立项扶持“菜篮子”基地21个,新增高效设施农业面积31万亩。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例达60%,确定200家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单位。新增高效设施渔业面积12万亩,特种水产养殖面积占比超过65%(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渔业产值约780亿元。

  46.加快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0万亩、旱涝保收农田1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0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开发区域后备资源50万亩。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到80%以上,水稻机插秧水平稳定在75%。推广50项农业重大技术,培育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60个、农业科技示范户10万户、渔业科技示范户2万户以上。培育优质高产抗病农业新品种(组合)30个,示范推广稻麦新品种10个,新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80家。(主办部门:省水利厅、农委、科技厅、海洋与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农机局)

  工作进展: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1万亩、旱涝保收农田101万亩、节水灌溉面积210万亩(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高标准农田、开发区域后备资源建设任务的50%左右,建设高标准粮田8.4万亩。新增插秧机8356台,水稻机插率达75.5%。确定并发布50项重大农业技术,优化60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专家构成,遴选培育15万农业科技示范户。编制《省级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实施意见》及全年工作方案。深入实施省农业优良品种培育专项,示范推广10个稻麦新品种(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建农村科技服务超市36家。

  47.着力抓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及住房、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16个整体推进县(市、区)和其他县(市、区)1个乡镇完成登记工作。在睢宁等4个县(区)推进农村宅基地、农房发证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村开展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新建20家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主办部门:省农委、国土资源厅)

  工作进展:制定出台《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在全省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睢宁等4个推进农村宅基地、农房发证试点的县(区),宅基地已调查7141宗、发证6490宗;农房已调查6890户、发证1989户。全省地级市基本实现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全覆盖,其中,苏南地区2/3的村完成改制,苏州市吴中区被确定为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新增13家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48.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国有林场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常州市武进区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实施国有林场和国有农场改革方案。(主办部门: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农垦集团)

  工作进展:经国土资源部批复,常州市武进区正式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成立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江苏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草拟工作。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待中央有关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开始制定。

  49.创新金融支持服务“三农”机制。稳步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融资试点。优化主要种植业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条款费率,稳步扩大涉农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覆盖面。(主办部门: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保监局)

  工作进展:新开业农村小额贷款公司4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省共有2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业务,贷款余额4.7亿元,较年初增长15%。印发《关于江苏省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险种条款拟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修订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险种费率条款,优化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中的制种稻保险条款。稳步扩大涉农贷款保证保险试点范围,试点地区涵盖7个省辖市,发放贷款超过1500万元。

  六、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50.健全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制定我省开展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计划,全面启动综合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参与城镇化项目建设的有效途径。出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提升节地水平、提升产出效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十二五”时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占用下降31%、建设用地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0%的目标。(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我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分工方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正根据各方意见修订完善。制定实施《苏州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印发《关于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苏州市上半年新增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权固化改革试点村(社区)40个,占全市49.11%的行政村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试点。鼓励各地采用规范的PPP投融资模式,对采取PPP模式的项目,省级奖补资金可作为资本金注入或社会资本投入合理回报的资金来源。出台《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按照《江苏省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计划相关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所辖各县(市、区)。

  51.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改革试点方案,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出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新建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40个。(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公安厅)

  工作进展:印发《江苏省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工作,完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调研报告。出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按计划推进10个示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作保险人数分别达458.05万人、447.68万人和544.02万人。全面开展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累计制发居住证1546.3万张,其中,苏州已完成集中换发工作,常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5市发证率超过90%。

  52.积极推进市县“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市县规划体系,推动淮安市、句容市、泰州市姜堰区等开展“多规融合”“多规合一”试点,努力做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工作进展:印发《关于开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指导市县以“多规融合”“多规合一”为重点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推动淮安市、句容市、泰州市姜堰区等正在开展国家“多规合一”试点的市县,进一步细化深化试点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契机,统筹部署“多规融合”“多规合一”试点工作。

  53.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层次,强化产业发展对城镇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常州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常州科教城协同创新发展。(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商务厅、科技厅)

  工作进展: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为契机,各地积极申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试点,深化细化产城融合发展路径举措。常州市制定《关于推进产城融合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已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待市委全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加快常州科教城协同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省智能装备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54.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功能,加快中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发展,南京、无锡、常州、镇江、扬州5市及所辖县(市)全部完成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苏南苏中地区启动10个左右“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规划设计及实施。加快宁镇扬同城化步伐,支持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支持徐州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选择新沂市和海安县作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试点实施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将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复后组织实施。南京、无锡、常州、镇江、扬州5市及所辖县(区)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正有序推进。组织启动10个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规划设计及实施,及时拨付规划设计和实施项目引导资金共计0.4亿元。成立宁镇扬同城化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完善联络员制度,制定宁镇扬同城化发展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委就淮海城市群建设进行沟通汇报,争取将淮海城市群纳入国家区域城市群规划,并把“规划建设淮海城市群”纳入省“十三五”《基本思路》。

  七、持续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55.扎实推进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坚持整体谋划,细化实施方案,落实政策措施,组织推进示范区的载体建设、项目实施和改革试验,力争南京江北新区创建国家级新区早日获批,推动苏南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努力增创发展新优势。苏南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0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00家。(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起草完成《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2014年任务完成情况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安排》,协调推动苏南5市和省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南京江北新区正式获批,成为国家第13个、江苏省首个国家级新区。在苏南地区评审确定3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候选单位推荐上报工信部。苏南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6003家。

  56.进一步提升苏中整体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南通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泰州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支持苏中与苏北结合部地区发展。苏中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1100家以上。(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工作进展:协调推进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南通港通州湾港区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扬州市加大跨江融合发展力度,获取产业合作项目信息26项,吸引中航新材料、中交集团新型城镇化2个世界500强企业项目落户,与上海张江高新区展开合作。泰州市印发《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2015-2016年)》《全面深化改革两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分解的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两年六大类177项改革举措,其中156项已经启动实施并取得一定进展。制定《苏中合作共建园区建设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推进苏中与苏北结合部经济薄弱地区共建园区建设,共建园区达6家、拟批复建设7家。苏中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1379家。

  57.深入落实苏北六项关键工程。苏北六项关键工程建设争取完成投资1370亿元。全面建成6个扶贫开发重点片区30个关键工程项目。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完成苏北53个重点中心镇阶段性建设整治任务。启动建设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5个以上,培育地方特色产业10个以上。推进对口帮扶苏北高校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人才工作的意见。(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农业资源开发局、农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铁路办、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进展:苏北“六项关键工程”省财政预算安排212.8亿元,已累计拨付超过180亿元。6个扶贫开发重点片区30个关键工程项目已完工17个,13个在建项目预计年底前全部建成。完成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任务的50%左右。成立小城镇规划建设专家指导组和对口指导团队,对重点中心镇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和技术支持。启动建设邳州市等9个科技富民强县重点县,重点培育畜禽、果蔬、食品加工等12个特色支柱产业。重点支持苏北高校品牌专业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扩大苏北高校与苏南高校合作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规模。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人才工作的意见》并上报省政府审批。

  58.推动沿海科学开发。促进沿海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完善港口布局和功能,加快推进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建成连云港徐圩港区斜坡式结构东防波堤工程。开工建设南通港吕四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推进东台条子泥一期10.12万亩已围滩涂开发利用和条子泥二期12.67万亩滩涂匡围前期工作。(主办部门:省沿海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海洋与渔业局)

  工作进展:制订《江苏省沿海“产业升级”2014年工作情况及2015年工作要点》,加快实施《沿海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连云港港30万吨航道二期工程项目通航安全已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复,环评报告已上报环境保护部。连云港徐圩港区斜坡式结构东防波堤工程完成投资3.2亿元。南通港吕四港区1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完成投资1.4亿元。东台条子泥一期已围滩涂内部配套建设稳步推进,部分生产经营项目已发包公告。条子泥二期滩涂匡围项目所需材料正抓紧准备,尽快上报国家海洋局。

  59.积极发展海洋经济。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建设,积极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实现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海洋渔业局)

  工作进展:出台《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和《江苏省海洋经济创新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完成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建设上半年考核验收、完善项目库、优选项目等工作。启动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前期准备工作。初步统计,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增长9.8%。

  60.做好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实物投资额21.27亿元、4.25亿元、2.77亿元。完成苏陕挂钩扶贫协作、对口帮扶贵州省铜仁市实物投资额3380万元、3780万元。(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完成实物投资额13.3亿元、2.48亿元、1.76亿元。陕西省正在组织申报苏陕省级扶贫协作项目,我省省级援助资金1000万元计划8月份完成项目审核后划拨,其余援助资金均已落实。对口帮扶贵州省铜仁市的援助资金4999万元(含追回)已全部拨付到位。

  八、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61.认真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更大力度治理内源污染,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和PM2.5平均浓度降幅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全年安排大气治理重点工程1646项,已完成751项,完成率达45.6%。探索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双控”机制,研究制定《江苏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核。初步核算,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量分别达4.91万吨、0.51万吨、5.16万吨、11.52万吨,完成年度目标的54.7%、51.6%、59.2%和67.9%。全省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15.7%,降幅达到优秀目标。

  62.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关停小火电机组10万千瓦,新增区外来电2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150万千瓦、天然气15亿方。组织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行动计划,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集中供热范围内小锅炉整合替代。完成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五大行业676个限期治理项目。关停燃煤热电企业12家。(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关停小火电机组18.65万千瓦(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区外来电净输入263.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9.6亿千瓦时。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104万千瓦、天然气4亿方。下达《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实施方案(2014-2018年)》和《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2015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石化五大行业570个限期治理项目。关停5家燃煤热电企业。

  63.大力推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0台1640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委、环保厅)

  工作进展:完成9台621万千瓦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64.全面淘汰黄标机动车。基本淘汰所有黄标机动车。(主办部门:省公安厅、环保厅、商务厅)

  工作进展:严把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定期检验等关口,强化网上数据比对、到期提醒、路面查控、社会宣传等措施,加大淘汰报废力度,上半年共淘汰黄标车21.85万辆。

  65.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力度。全面开征建筑工地扬尘排污费,标准提高到每月每平方米1元及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提高2-4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价局、财政厅)

  工作进展:南京、徐州、扬州、常州市已开征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标准提高至每月平方米1元。连云港、泰州、无锡、镇江、南通等地征收办法已报市政府审议,即将下发实施。全省城市(含县城)新增各类机械化清扫车辆408台,平均机扫率提高约1.5%。

  66.全面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措施,确保综合利用率达90%,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发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0%。(主办部门:省农委、环保厅、农机局)

  工作进展:制定下发《江苏省201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和《江苏省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考核办法》,强化秸秆综合利用检查指导,夏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部署落实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措施,组织14个督查组开展巡查督查,严肃通报“第一把火”情况。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卫星遥感确认我省焚烧火点3个,地面巡查发现火点20个,同比分别下降90%、61%,未发生因秸杆焚烧或抛河引发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80%以上。

  67.全面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加强境内长江、淮河、南水北调沿线、重点湖泊水污染防治,国家重点流域规划项目完成率达到85%以上。完成丰沛、睢宁、新沂等尾水导流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年度建设任务。(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

  工作进展:编制完成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近期报省政府审议。加强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督促指导各地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每季度开展供水水质监督检测,实现城乡集中供水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全覆盖。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列入国家规划的38个长江项目、208个淮河项目分别完成78.4%、72.6%;对列入国家湖泊生态保护总体规划的14个湖泊,组织编制保护规划,重点推进白马湖等重点湖泊的治理修复;对南水北调东线排污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南水北调15个控制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丰沛尾水导流工程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尾水资源化利用主体工程基本完成;睢宁尾水资源化利用及导流主体工程基本完成;新沂市尾水导流工程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68.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对市县考核,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三条红线”目标任务。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6%。(主办部门:省水利厅)

  工作进展:完成2014年度各省辖市和省管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审核下达2015年度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型社会目标任务。制定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和用水总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稳妥推进“美丽库区、幸福家园”和“水美乡村”建设。强化水功能区管理,推进行政水域及城市河道水功能区划,启动全省取水许可确权登记。

  69.扎实开展新一轮太湖治理。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进一步巩固太湖水质,65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55%以上。(主办部门:省太湖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环保厅)

  工作进展:太湖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55.8,同比下降1.7,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有不同程度下降,未发生湖泛现象。流域65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48.3%,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70.整治城市河道。集中整治100条、350公里城市河道。(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作进展:确定2015年166条河道整治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所有河道“河长”名单,提出消除黑臭工作要求和时限。各地整治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71.深入开展沿海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对重点园区整治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完成沿海15个化工园区的企业污染整治。(主办部门: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工作进展:建立沿海化工园区环保整治月报制度,对15个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及重点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新增关闭企业9家、污染项目31个,新增停产整改企业8家,限期治理企业47家,完成敏感目标搬迁383个。

  72.加强近岸海域污染综合防治。出台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建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黄海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南站。沿海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覆盖面达80%以上,布设各类海洋环境监测站位不少于700个。(主办部门:省环保厅、海洋与渔业局)

  工作进展:出台《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完成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黄海南站建设任务并挂牌。实现沿海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建设全覆盖,海洋环境监测站位达到754个(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3.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落实210项重点节能技改工程和2000项重点减排项目。节能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

  工作进展:完成210项重点节能技改工程,预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左右。年度减排重点工程项目总数调整为1722个,已完成886个,完成率达51.5%。

  74.深入推进生态化、循环化改造。70%的国家级园区、50%的省级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制订《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单位评估考核办法》,完成江苏省循环经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工作。

  75.完善生态补偿和绿色发展评估机制。督促各省辖市编制地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制定配套监管考核和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把绿色发展评估范围扩展到县市。(主办部门:省环保厅、财政厅)

  工作进展:组织对省级生态红线规划进行优化调整。2/3省辖市出台辖区红线保护规划以及配套管控办法和补偿政策。稳步推进66个断面的水环境“双向补偿”试点,建设补偿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断面水质监测、补偿资金收缴等工作。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评估制度,把“绿评”范围扩展到县市以及重点工业园区,正在组织编制2014年评估报告。

  76.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完成重点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主办部门:省环保厅、物价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江苏省排污许可证实施细则》《江苏省全面核发排污许可证工作方案》和《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正在征求意见,年内完成重点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作。研究起草我省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意见,并组织申报国家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示范工作。

  77.严格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深入开展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工作进展: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实施意见》,正在抓紧制订网格化监管方案等配套办法。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8万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1.6万厂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250起、处罚总额1.5亿元,立案数、处罚额同比上升21.9%和37.6%。

  78.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在2000个以上村庄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制定美丽宜居新江苏规划建设纲要。(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

  工作进展:完成约1.3万个村庄的环境整治,整治面已覆盖全省自然村总数的95%。在2200多个行政村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已建成200多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3000多套分散式、微动力或无动力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污水管网3000多公里,建成垃圾转运站145座、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集中处置设施9座。组织编制《美丽宜居新江苏建设规划》,已形成规划初稿。

  79.加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恢复湿地5万亩,所有省辖市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0%以上。新增成片造林30万亩,完成森林抚育150万亩。(主办部门:省林业局)

  工作进展:新建南京上秦淮、昆山锦溪2处省级湿地公园,组织常熟南湖、建湖九龙品等5家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湿地恢复约2万亩。新增成片造林26万亩,完成森林抚育92万亩。

  80.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区)建设。新增10个以上国家生态市、县(区),苏南地区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区)建设。(主办部门:省环保厅)

  工作进展:泰州市海陵区、盐城市盐都区、大丰市、东台市、建湖县等5地通过国家生态县(市、区)考核,泰兴市、靖江市、洪泽县、东海县、泰州市高港区等5地通过国家生态县(市、区)技术评估。苏南地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全覆盖,待环保部相关创建标准出台后,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一批生态文明示范市。

  九、大力加强文化建设

  81.着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组织“行进中国·精彩故事”主题采访活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至少开设一档以上的宣传报道“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栏目。推出一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江苏“迈上新台阶”理论与实践探索、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江苏红色革命文化资源的重点出版物。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益广告刊播。建立文化市场严重违法名单制度和行业信用评级制度。(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文化厅、教育厅)

  工作进展:深入推进“行进中国·精彩故事”主题采访活动。县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都开设了一档以上宣传报道“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栏目、节目,制作播出一批以“中国梦”为主题的纪录片、以先进典型为原型的广播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歌曲。推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丛书》《徐州抗战史料精选》《镇江廉政历史文化资源荟萃》等一大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江苏红色资源、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图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选集评选活动,确定33家重点创作单位创作一批优秀作品。围绕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主题征集入库公益广告139条。各级电视台播出主题公益广告255919条次、49894分钟。研究起草建立文化市场严重违法名单制度。

  82.繁荣发展文化事业。举办“第二届江苏艺术展演月”活动。选出5台左右201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剧目进行重点资助,确定3台左右2015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剧目进行重点投入。出台繁荣美术创作的意见。评定第四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估第一批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名录,建成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举办第二届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评选活动。制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推出一批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广播电视节目和优秀出版物,举办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主题画展。(主办部门: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工作进展:成功举办“第二届江苏艺术展演月”活动。选出10台201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剧目进行重点资助,确定1台2015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剧目进行重点投入。出台《关于加大资金投入繁荣美术创作的意见》。组织对第四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名录存续状况和项目濒危程度进行调查和评估,遴选金坛圩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溧阳社渚傩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作为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拟建对象并开展筹建工作。修订《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政府奖评选奖励办法》。研究起草《江苏省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并开始征求意见。制作完成《大清盐商》《一号目标》等一批优秀影视作品。制定举办纪念抗战70周年全省美术作品展工作计划。

  8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组织1个地级市、11个县(市、区)和103个乡镇(街道)开展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及黄茅老区购书80余万册,“送戏下乡”2800场,送展览40个,组织基层文艺巡演30场。全省113个图书馆、116个文化馆和1278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为全省1200个乡镇(街道)基层文化服务点购置共享工程“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实现全省基层文化服务点资源互动播出终端的全覆盖。购买2万种电子图书、3500种人文期刊和6000种学术期刊的全省访问权,为全省读者提供数字资源服务。对经济薄弱地区30万农村低保户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用给予补贴。(主办部门: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工作进展:确定第三批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名单。为全省经济薄弱地区及黄茅老区“送戏下乡”1400场,送展览20个,送优秀剧(节)目15场,送基层的80万册书刊正在招标采购。全省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完成文化共享工程2014年“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项目、400个网络数字电视终端设备的采购和基层服务点的发放任务,完成全省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2014年度数字资源联合建设项目和全省VPN建设项目,完成96家县(市、区)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的安装,启动全省乡镇基层点软件安装实施工作。下达农村低保户收看有线电视补助资金1647万元。

  84.加快“书香江苏”建设。举办首个“江苏全民阅读日”、第十一届江苏读书节、第五届江苏书展。推出一系列全民阅读示范活动、一批引领阅读风尚的优秀出版物。完成2014年度江苏居民阅读状况调查发布。新建2000家数字农家书屋。(主办部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工作进展:成功举办首个“江苏全民阅读日”、第十一届江苏读书节、第五届江苏书展。开展书香中国·全民阅读大讲堂、江苏全民阅读领读者培训班等一系列引领阅读风尚的活动。完成2014年度江苏居民阅读善调查,江苏成年居民综合阅读率86.9%,同比提高4.7个百分点,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8.3个百分点。数字农家书屋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

  85.推进国家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苏南80%、苏中和苏北60%的市、县(市、区)建成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工作进展:命名6个市、49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启动第二批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86.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新增省级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3家、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8个以上。制定落实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意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营业收入增长8%左右。(主办部门:省文化厅、发展改革委、体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工作进展:制定《江苏省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重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计划下半年开展评审命名工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江苏有线成功上市,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无锡日报报业集团入选国家数字复合出版系统工程应用试点,全省城市影院放映、观影、票房分别增长41.32%、50.18%、50.04%,票房总额居全国第二。研究起草《支持电影发展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

  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

  87.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进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其中,城镇、农村分别增长7.9%、9.2%,基本保持与经济发展同步。

  88.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颁布江苏省义务教育办学标准,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依据标准完善办学条件。建设50个薄弱初中课程提升项目,实施60个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项目。发放中央及省财政安排的各教育阶段扶困助学经费26亿元。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11个县(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实现全省全覆盖。新建120个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品牌、特色专业。90%以上优势学科项目启动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至少有7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建成70个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13个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13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工作进展:颁布《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下达奖补资金建设50个薄弱初中课程提升项目、60个特殊学校发展工程。下达资助经费15.98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多万人次,起草修订普通高中、中职、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出台《江苏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实现全省全覆盖。认定62个中职品牌专业、20个五年制高职品牌专业、17个中职特色专业、9个五年制高职特色专业。全省90.5%的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已启动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19所高校的7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机构数和学科数分列全国第一和第二。分解下达标准化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和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建设任务,出台《关于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的意见》,组织开展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申报工作。

  89.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提升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0万人。城乡劳动者培训136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以上、年末总体就业率92%以上。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县省级以上创业型城市达标率80%以上。扶持农民自主创业3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提高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4%。(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工作进展:新增城镇就业66.9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1%。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1.72万人。城乡劳动者培训106.76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70.1%。制定下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年)》,指导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开展达标建设。扶持农民创业2.37万人。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以上,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2%。

  90.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提高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质量,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覆盖80%的省辖市和50%的县(市、区)。社会保障卡覆盖人数4900万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70%以上,大病保险合规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制定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覆盖全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农民“四个不出村”便民快捷服务标准化率达50%以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提高10%。(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进展: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参保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新增被征地农民参保率达100%。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比对数据库已覆盖约8300万人口。社会保障卡覆盖人数4789万人。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左右、70%以上、5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审议通过。确定苏北、苏中各县(市、区)和苏南5个县(市、区)作为城乡居民医保便民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地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10%。

  91.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实施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乡村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力争试点覆盖所有县(市、区)。积极推进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力争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的社区中心比例达80%以上。扶持140个医疗卫生基层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280个基层机构设备装备,建成50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200个省示范村卫生室。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左右,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5%以上。(主办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工作进展:起草《江苏省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审批,建立大医院与基层分工协作机制和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基层卫生机构都与上级医院结成对口帮扶关系,建立稳定的双向转诊关系。全力推进乡村医生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已覆盖55%的县(市、区)。启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服务模式创新工作,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75%。扶持建设的140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项目已有91个达到主体工程封顶,280个基层机构医疗设备装备项目正在统一配送、安装。按照省统一标准督促指导78个重点建设单位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建设、348个重点建设单位开展示范村卫生室建设。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5%以上,预计年度人口自然增长率可保持在3‰左右。

  92.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应用,探索试点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并举。完成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21万套,基本完成集中成片的重点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住房28万套、新开工26万套。(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作进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常州市区、镇江新区、丹阳市进行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试点,指导南京市、张家港市和常熟市制定出台共有产权住房实施细则。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16.32万套(户)、基本建成11.42万套;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9.78万套、基本建成20.16万套。

  93.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养老服务产业,社会力量举办和经营的养老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加大医养融合推进力度,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全面完成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升级任务。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老年人居家呼叫系统和应急救援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工作进展: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数超过55.99万张,约占全国各类养老床位总数的10%。全省1136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大部分已完成“三有三能六达标”改造建设,剩余的312家正在加快推进。初步开发了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组织14家养老机构成功申报智慧养老示范工程。

  94.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健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参与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构建“救急难”信息网络以及入户到人的急难救助登记备案、信息跟踪和社会参与等制度,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模式。制定出台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工作进展:启用申请求助家庭经济状况网上统计平台,修改完善核对系统软件,起草与15个省级部门进行信息共享查询的协议文本。争取南京市等“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成为全国试点单位。着手修订《江苏省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强化临时救助制度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加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平台建设典型的培育力度。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95.积极推行“政社互动”模式。深入开展“政社互动”工作,苏南80%、苏中60%、苏北50%的乡镇(街道)推行“政社互动”。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95%以上的社区不合理负担得到清理。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合格率平均值分别达90%和80%以上。全省社会组织参加年检率、评估率达95%、50%以上。(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工作进展:苏南89.4%、苏中64.9%(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苏北41.6%的乡镇(街道)推行“政社互动”模式。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清理行动,建立社区减负增效月报制度,全省城乡社区台账平均减少91个、54个。85%的城市社区、75%的农村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研究制定《江苏省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完成全省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材料收集和初审工作。

  96.加强信访工作。大力推行“阳光信访”,信访事项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达80%以上。着力化解信访问题,省交办重复信访事项化解率达50%以上。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进京未依法逐级走访量、进京非正常上访量有所下降。(主办部门:省信访局)

  工作进展:全面启用江苏阳光信访信息系统,信访事项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达到或超过80%。持续开展进京来省重复访集中化解专项行动,全省916件重复访已累计结案771件,总体结案率84.2%,化解案件占半数以上。进京非正常访量同比下降2.4%,未依法逐级走访量呈逐月下降趋势。

  97.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帮助5个民族村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新认定5星级宗教活动场所20家。全省民族宗教领域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严重影响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主办部门:省民委)

  工作进展:对拟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的5个民族村完成项目审核和实地察看,待中央资金下达后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认真做好新认定20家五星级宗教活动场所的准备工作。组织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开展安全稳定工作大排查,共排查化解涉及民族宗教矛盾纠纷31件。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扎实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切实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98.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80%以上,法律援助惠及全部低保人群。(主办部门:省司法厅)

  工作进展: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88.76%,全省13个省辖市法律援助均已惠及全部低保人群,并正逐步从低保人群向低收入人群延伸(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99.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主办部门:省安监局)

  工作进展:全省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1193起,死亡755人,分别下降26.81%、26.63%。发生较大事故16起,死亡54人,分别下降23.81%、26.03%。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100.强化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监管。制定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指导意见,试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参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县及县级市不低于总数的30%。药品生产企业在产制剂品种100%实施电子监管,在产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抽检覆盖率100%。(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工作进展:印发《江苏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围绕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开展调研,并初步形成调研报告。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全省已有69个县(市、区)报送首批创建申请,占比达70%。年初省内药品生产企业尚未实施电子监管的117条包装线中,已有44条完成改造。全省共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抽样2501批次,涉及62家生产企业131个目录品种,164个具体品种。

  101.加快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0%以上,八类案件破案率达80%以上。苏南和苏中地区70%、苏北60%以上110接警区全面完成技防城建设任务。(主办部门:省公安厅)

  工作进展:深入开展命案攻坚、打黑除恶、缉枪治爆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上半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9.1%,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0.6%,打击犯罪总绩效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苏南53%、苏中47%、苏北45%的110接警区完成技防城建设任务。

  102.扎实办好民生十件实事。

  一是民生托底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以上。切实落实集中、散居养育孤儿和农村五保对象保障标准增长机制。城乡低保内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1440元和960元。(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残联)

  工作进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5元以上。部署集中、散居养育孤儿和农村五保对象提标工作。确定并下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省级补助资金3860万元。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建成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实现24小时预测预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淘汰燃煤小锅炉3100台。着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10项重点技术。选择20个县(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主办部门:省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农委、发展改革委)

  工作进展:初步建成省、市两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区域和城市空气质量24小时预测预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万辆(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整治燃煤小锅炉2712台。创新和推广稻麦秸秆增值利用型循环、农田秸秆固碳培肥型循环、堆肥快腐控氨型生物质炭混堆技术等多项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和技术。确定高淳等20个县(市)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

  三是污水处理和饮用水安全方面,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建设污水收集配套管网2500公里。新增自来水日深度处理能力130万立方米,再解决300万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苏北地区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

  工作进展: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立方米,建设污水收集管网800余公里。新增自来水日深度处理能力25万立方米。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已完成投资5.75亿元,占计划任务的42.6%。苏北地区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覆盖率达80%。

  四是就业创业方面,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万人,扶持大学生创业1.5万人,开发2万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工作进展:新增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1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78万人(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扶持大学生创业1.02万人,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9464万个。

  五是教育惠民方面,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500个,改造新建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舍150万平方米,省级免费培训6万名农村教师,实行残疾学生从学前到大学全过程免费教育。(主办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

  工作进展:全面启动500个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校舍136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校舍共立项106个,开工85个,开工面积24万平方米。培训农村教师2万余名。摸底统计在校残疾学生情况。

  六是健康与养老服务方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培训基层卫生人员1万人。新增应急救护培训100万人以上。新建2000个社区居民养老服务中心和2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计生委、民政厅、财政厅、红十字会)

  工作进展: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到44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培训基层卫生人员11570人(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应急救护培训337319万人以上。新建1000个社区居民养老服务中心和1000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七是关爱妇女儿童方面,为2万名创业就业妇女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引导社会组织为1万名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扩大至所有县(市、区)。(主办部门:省妇儿工委办公室、民政厅)

  工作进展:为1.1万名创业就业妇女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引导社会组织为6400名妇女儿童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制定实施《江苏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扩大至各市、县(市、区)。

  八是公共文化方面,全省基本实现12套中央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全覆盖,省辖市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实现免费无线网络信号全覆盖,基本实现3000个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新建健身步道500公里。(主办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通信管理局)

  工作进展:大力实施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完成技术方案论证工作,连云港地区覆盖试点取得成效。全面启动省辖市城区免费WiFi建设,13个省辖市均制定本地城区主要公共区域免费WiFi建设实施方案,南京、无锡市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江苏省农家书屋与县级图书馆资源共享、通借通还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下达农家书屋通借通还启动补助资金450万元。县级以上城市社区全部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九是便民出行方面,新建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桥梁7000座。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达585个。新建成城市轨道交通83公里。基本实现省辖市城区公共交通“一卡通”。(主办部门: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作进展: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796公里、桥梁2433座。开通镇村公交的乡镇达608个(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南京地铁3号线投入运营,徐州、苏州加快推进在建地铁项目进度,常州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南通积极做好地铁1号线开工前期工作。组建江苏公共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编制《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印发《全省公共交通一卡通工作实施方案》。

  十是扶贫攻坚方面,全省411万低收入人口实现脱贫。(主办部门:省扶贫办、民政厅)

  工作进展:全面排查未脱贫帮扶对象,对排查出的低收入人口一户一户落实包干责任,实施“点穴式”精准扶贫和托底式社会保障。下达扶贫开发资金11.6亿元,实施各类帮扶项目。加大扶贫小额贷款投放力度,累计发放贷款26亿元。强化“五方挂钩”帮扶机制,督促落实年度帮扶资金、项目和实施计划。印发《关于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指导推动社会扶贫工作。

  十一、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03.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推行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成立省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计划,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制定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落实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完善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组织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25万人次,全省公务员法治教育培训率达100%,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30%。加强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力度,推进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和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审计全覆盖。(主办部门:省法制办、编办、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务员局、监察厅、审计厅)

  工作进展:积极开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宣传解读工作,组织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评估活动。起草《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报省政府审批。按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审核修改完成地方性法规6件、省政府规章2件。起草《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8个国家试点城市以及其他省级试点城市的试点领域,督促各地抓紧制定试点方案。紧密结合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和政府法制监督系统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好“四位一体”政风热线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管。基本完成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依据的审核修改工作。成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委员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组织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13.7万人次。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意见》和《江苏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在全省全面普及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系统。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33.4%(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通过广泛调研、绩效考核、行政问责等手段强化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地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情况和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

  104.强化公共服务。建立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扩大基本公共服务面向社会资本开放的领域,鼓励通过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探索财政资金对非公立基本公共服务机构的扶持。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的实施方案,并做好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衔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尽量采用购买服务方式。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边界和购买目录。开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启用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服务平台,提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水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进一步做好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制定政务服务管理评价办法,推进全省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创新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全面实行“一窗式受理、一表制申报、一次性收费、一站式服务”,推行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将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要求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督促指导市县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摘要公开。(主办部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工商局、政府办公厅)

  工作进展:积极推进社会服务领域国家部署的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总投资1504亿元的572个项目,已完成投资约220亿元。完成2015年全省PPP项目的入库工作,举办PPP项目实施操作培训班,省、市、县财政共同出资10亿元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并制订《PPP融资支持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研究起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办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启动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筹备开展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工作,在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和省政务中心信用窗口规范开展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工作。组织开展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和车用燃油、互联网专项整治工作,查处1起商标权与字号权冲突案件,立案调查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涉嫌垄断行为,查办传销案件12件、取缔传销窝点275个,积极引导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广电子政务和网上办事,江苏政务服务网一期顺利运行,二期形成建设基本框架。围绕制定政务服务管理评价办法开展调研,已形成调研报告报省政府。第一批53家省级机关部门的386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已办理各类办件2万多件。印发《关于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优化流程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研究探讨建设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思路举措。出台《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全省13个省辖市、92个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已在网上公布。首次将省级“四本预算”全部公开,除涉密部门外,103家省级主管部门公开年度预算,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明确要求县及县级以上政府2015年前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督促指导各承办单位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摘要公开要求,通过适当形式公开复文摘要。

  105.改进工作作风。严格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完善重点任务考核评价机制,对实绩突出的大力褒奖,对工作不力的约谈诫勉,对懒政怠政的追究责任。制定并实施全省控编减编方案,确保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编办核定总数,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年底基数以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基本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车改革任务,适时启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车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出台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市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长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继续保持零增长。加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审计。(主办部门:省监察厅、政府办公厅、编办、外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审计厅)

  工作进展:利用“清风扬帆”官网、微博微信等开展定期提醒、法纪测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对政府系统上半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上报执行情况。先后派出2057个督查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79起,处理381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8人。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制定省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对省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推动经济迈上新台阶开展全面督查,针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并及时做好报告和通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877人、函询2018人。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全省控编减编工作的意见》,督促指导市县积极做好控编减编工作。通过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等措施抓好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公车改革总体方案、省级机关实施方案已获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同意。组织对6个省辖市、6个省级机关部门的办公用房清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印发实施《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严控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未受理过任何楼堂馆所新建项目申请。对全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开展“回头看”督查。精减一般性支出,省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较2014年压缩38%,并在全国率先公开省级部门“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安排。在2015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加强对有关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

  106.加强反腐倡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做一次党风廉政主题报告。坚持依法用权,倡俭治奢,深入落实省委“两个责任”意见和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坚持“一案双查”,实行责任追究情况月报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强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健全政府权力制约监督制度体系,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努力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坚强保障。(主办部门:省监察厅)

  工作进展:将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计划。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举办省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班,开展全省警示教育片专项评选观摩活动。严肃整治各种铺张浪费问题,全省分别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3起、9起、94起、65起,分别处理40人、17人、108人、84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筹备省辖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会,督促各省辖市、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分别向省委、省纪委书面报告改造主体责任情况,实行责任追究“一案双查”和月报制度,全省共对133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查办腐败案件,全省共接受信访举报15814件(次),立案7725件,同比增长31.4%。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出台《江苏省省属企业经营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健全廉政法规制度,加强权力制约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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