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4 14:12 字体:[ ]
苏国土资规发〔2015〕1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厅各直属单位,厅各处、室、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8号)要求,省厅对厅(含与其他部门联合)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主要内容已经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代替,或者适用期已过,实际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8件予以废止或部分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1月2日  

苏国土资规发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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