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6 13:06 字体:[ ]

苏政办发〔2014〕4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6日

2014年江苏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公平正义,着力解决我省市场秩序中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一、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打击利用网络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利用互联网和网络交易平台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以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整治。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和网络文化产品监管,依法惩治和取缔非法视听节目网站。强化对网络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提供商、信息服务商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及时删除侵权假冒有害信息。
  (二)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咨询、信息报送、数据统计、跟踪督促等工作制度。基本完成省、市两级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实现与网上权力公开运行系统对接互联,确保案件的有效移送和反馈。
  (三)推进软件正版化。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要求,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地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提高正版软件使用率,巩固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以省属国有企业、新闻出版机构和勘察设计行业为重点,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扩大正版软件覆盖面。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推动办公通用软件进入各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扩大正版软件集中采购规模。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汽柴油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中存在的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强化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管,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农时,查处无证照经营、挂靠经营、超范围经营农资违法行为。加强农资质量检测,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经销台账,强化农资质量追溯。
  (三)开展“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围绕建筑材料、汽车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重点产品,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聚集区的区域整治。打击汽车行业、汽摩配件产品违法生产行为。强化有机产品认证的后期监管,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虚假认证行为。
  (四)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宣传贴敷类、热磁光理疗类等医疗器械产品行为。
  (五)打击流通领域违法售假行为。以家用电器、车用商品、燃气灶具、压力锅、笔记本电脑、眼镜等为重点,强化流通环节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严厉打击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行为。扎实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遏制电视购物行业违法违规多发势头,规范电视购物经营者经营行为。
  (六)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行为。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在种苗集散地、种苗交易市场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集中区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违法行为。
  (七)打击进出口侵权假冒货物违法行为。完善口岸风险监管措施,严厉查处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打击伪造、变造、买卖检验检疫证书违法行为。
  三、有力打击侵权行为
  (一)打击侵犯商标权违法行为。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为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打击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规范代理行为。
  (二)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行为。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和产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强化重点网站版权监管,规范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市场秩序。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和出版物市场指导检查,有力打击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
  (三)打击侵犯专利权违法行为。突出民生领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加大专利纠纷调处力度。开展大型商业场所、展会专利执法维权。开展网络领域专利执法维权。
  (四)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打击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要求和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五)打击其他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查办侵犯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开展集群战役。针对严重危害民生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制售假劣药品、农资、日化用品、机电产品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大案要案。深化警企协作,增强打假溯源技术应用,探索通过物流运单信息、网络交易信息等交易记录挖掘、排查犯罪线索。
  (二)加强检察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行为,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实效。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深挖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三)依法开展审判。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侵权假冒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组织对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试点。
  五、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各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身建设,加快落实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加强举报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健全大要案协调督办机制,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对拟销毁侵权假冒商品实施分类处理,按季度上报销毁情况,销毁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直接责任人的“黑名单”制度。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深化平安江苏建设重要内容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坚持日常工作督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把完成重点任务和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充分发挥年度绩效考核对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激励促进作用,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
  (三)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制定我省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实施办法。加强对案件信息公开检查与考核,逐步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统计通报范围。
  (四)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优势,及时报道打击侵权假冒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在春节、“两会”、国庆和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识假辨假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打击侵权假冒的氛围。
  (五)做好维权法律服务。积极推广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帮助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侵权假冒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指导开展律师行业知识产权业务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