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12 13:05 字体:[ ]

苏政办发〔2014〕4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于5月6日召开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就做好全省“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规划编制总体要求
  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江苏“两个率先”和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战略研究和系统谋划,积极破解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要树立世界眼光,遵循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国内外发展环境的新变化,正确把握全国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以改革创新精神和科学务实态度,努力编制一个适应时代要求、体现中央精神、符合省情实际、反映群众意愿的“十三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深入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前期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决定规划的质量。“十三五”时期是全国和江苏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要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系统分析,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以科学严谨、深入务实的态度,切实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以更好地引领发展。要重点围绕如何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通过创新驱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加大统筹力度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通过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增创竞争新优势、通过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通过创新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加大研究力度,选对路径方法,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和重点领域,选择若干重点课题,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深入研究。
  三、注重规划编制工作创新
  创新是规划工作的灵魂,是适应新体制、新环境的内在要求。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注重规划理念与方法创新,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的规划理念,保证各级各类规划的整体协调一致,同时彰显各自特色,防止“百规一面”。坚持开门搞规划,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信息平台,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的渠道。要注重规划内容与功能创新,突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政府应该管好的领域,确保规划编制不越位、不缺位。加强规划管控,严格规划审批,通过规划有效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和资源配置方向。要注重规划目标和形式创新,按照目标设置连续性、科学性、差异性的要求,制定不同的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和评价体系。积极创新规划表现形式,使社会大众乐意看、看得懂。要注重规划体制与管理创新,把握好规划立项、编制、衔接、论证、审批、发布、实施等环节,建立健全系统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规划编制管理制度。各市要选择符合条件的1至2个县(市、区),开展“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试点。
  四、明确编制工作具体安排
  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到7月底。主要是抓紧开展前期重大问题研究,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希望纳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梳理,7月底前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
  第二阶段,从7月底到今年年底。在开展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发展的主要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8月底之前,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纳入国家“十三五”基本思路的建议初稿,经省政府审定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年底之前报送最终成稿。各地要尽快启动地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提出专项规划编制计划。省发展改革委要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研究提出确需编制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在此基础上形成省“十三五”重大专项规划和一般专项规划名录。
  第三阶段,从明年年初到明年年底。成立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领导小组、规划纲要起草小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基本思路确定基础上起草形成《规划纲要》框架,并根据省委《建议》,起草形成省《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十三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举措,同时积极做好与国家规划的衔接工作,力争把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纳入国家规划。
  第四阶段,从明年年底到2016年年初。《规划纲要》草案报省委、省政府审议,做好报送省人大审议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步组织省有关部门做好各类专项规划的报批工作,同时做好规划公布实施和宣传解读工作。
  五、加强规划编制组织领导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覆盖面广、涉及领域多,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协调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要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体系,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通过专家授课、专题学习、集中培训、考察交流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培训活动,提高规划工作者业务水平。建立健全规划工作协调机制和联络员制度,加强省市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调配合,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选配知识结构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并在本级财政和财务经费中安排必要的规划工作经费,为规划编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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