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09 09:34 字体:[ ]

  苏政办发〔2014〕9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督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有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督促检查工作的任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之以恒抓落实,确保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三项重点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全面推进八项工程、着力抓好十项举措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涉及政府职能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重点工作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民生实事工程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能和行风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和重要考察调研、现场办公时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管理以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

  二、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按照党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建立和完善政府统一组织、政府督查机构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督查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督查机构在政务督查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和指导下级政府、同级政府部门和政府办公厅(室)相关业务处室组织的督促检查活动。每年年初,政府督查机构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研究提出年度督查计划和工作重点,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组织实施。未列入计划的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开展的督促检查活动,政府办公厅(室)相关业务处室在拟文报批前应当送同级政府督查机构审核,避免重复督查、交叉督查、多头督查和不必要的督查活动。

  (二)分级负责机制。各地、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分别负责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以及对下级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其他综合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由政府督查机构负责组织督查。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根据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由政府督查机构会同政府办公室(厅)相关业务处室共同制定督查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对一些政策性、业务性较强的专项督查活动,可由政府办公室(厅)相关业务处室具体实施。

  (三)协同配合机制。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强与党委督查机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相关机构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对政府工作的推动作用。统筹抓好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行政监察和专项审计对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作用。定期召开政府系统督查工作会议,明确工作重点,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形成推进工作落实的整体合力。

  (四)动态管理机制。在政府出台重大决策部署时,政府督查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同步制定督查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规定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决策落实、政策落地。进一步完善督促检查工作流程,形成从拟订督查方案、下达督查任务、开展督查活动、形成督查报告到督查成果运用等一整套程序规范。建立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政务督查工作信息化管理平台,利用政府专网和内网进行立项交办、催办查办、督查反馈等,实现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

  三、进一步健全督促检查工作的相关制度

  (一)限期报告制度。对国务院和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府督查机构要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对省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下发的重要文件,一般在30日内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对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报告前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对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交办事项,一般在30日内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提前向交办单位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承办单位一般在交办后3个月内答复建议提案人,并在当年办理任务完成后20日内向交办单位报告办理情况。

  (二)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督查工作简报的平台作用,及时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通报,重要情况向政府领导作出专报。对抓落实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其工作经验;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指出问题并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有关督查情况要向同级组织、人事等部门通报,并在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权重分值中具体体现,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批评并约谈问责;情节严重或引发大规模信访、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追究责任;发现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的,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四)督查调研制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督查调研,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政府督查机构可以选择一些地方和部门作为联系点,组织开展驻点调研,不断提升抓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四、进一步创新督促检查工作的方式方法

  (一)实地调查复核。对地方和部门报告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要视情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督查事项,要有重点地进行实地调查复核,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和了解情况是否查明、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切实增强督查工作实效。

  (二)邀请视察检查。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重要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视察检查,认真吸收代表、委员和参事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

  (三)组织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评估作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高等院校、研究咨询机构、社会组织或专业评估公司等,对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业评估。

  (四)开展民意调查。积极协调统计、城调等专业部门或委托有资质、信誉好的专业调查公司,通过问卷、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民意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五)引导舆论监督。组织协调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开发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新闻调查,开设专题专栏,全面报道问题解决和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领导体制。各地、各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一位负责同志直接分管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听取督促检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督促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对督促检查工作负总责;政府和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对督促检查工作负直接责任,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政府秘书长和部门办公室主任要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各级政府督查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工作部署的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调研考察活动等。

  (二)加强组织建设。各级政府督查机构对外称政府督查室,并享有组织协调、调查核实、情况通报、处理问题、绩效考核、奖惩建议等方面的必要权限。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的有关规定,在不突破规定职数的前提下,统筹考虑选配处级、科级干部分别担任市、县(市、区)政府督查机构主要负责人。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督查专员制度。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督促检查职责的机构(对外加挂“督查室”牌子),并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督促检查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积极改善督查机构的交通、通信等办公条件。各级财政要为政府督查机构顺利有效开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提升队伍素质。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政策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选配到督查工作岗位上来,使人员配备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通过挂职锻炼、交流轮岗等多种途径,精心培养、放手使用督查干部,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要予以提拔重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督促检查,聘请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担任兼职督查专员,借智借力促进工作落实。上级政府督查机构要通过组织召开会议、境内外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对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部门督促检查工作的指导。各级行政学院要把督促检查工作理论作为重点研究课题,并将督促检查工作纳入领导干部重要培训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抓好督促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具体办法,确保本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