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6 09:38 字体:[ ]

苏政办发〔2013〕1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规划(2013-2015年)

  多年来,江苏主动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不断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参与国际竞争合作,开放型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为推动江苏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争创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转变开放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落实“六个注重”、深入实施“八项工程”,大力推进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稳定外贸增长和优化外贸结构并重,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坚持提升开发区集聚功能和创新功能并重,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开放带动和高端拉动,统筹对外开放与省内发展,注重内需与外需协调发展,完善更加适应开放型经济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不断增强江苏经济国际竞争力,为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新贡献。
  (二)发展原则。
  1.创新发展原则。将创新驱动战略与经济国际化战略紧密结合,有效利用国际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创新合作,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不断培育创新理念,完善创新体制,建设创新载体,努力提升江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能力。
  2.融合发展原则。着力推进产业、科技、资本、服务等在“引进来”与“走出去”中相互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资源国际化配置、生产营销全球化布局、产业体系内外配套,努力打造江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
  3.共同发展原则。加强政策导向,注重分类指导,强化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推进产业协作和转移,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开放格局,切实提升江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整体水平。
  4.绿色发展原则。强化外资企业和“走出去”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优化外商投资方向,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社会效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推动绿色增长,实现经济与生态和谐发展,努力塑造江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良好形象。
  5.安全高效原则。加强开放型经济管理,完善开放型经济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安全稳妥地推进外资并购,增强“走出去”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着力提升江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成效。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江苏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要求,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布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引进来”质量,提升“走出去”层次,切实提高企业、城市、人才国际化水平和技术、资本、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配置国际化程度,积极培育我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对外开放和省内发展,形成“引进来”与“走出去”协调互动发展格局,提高我省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对外贸易。外贸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一般贸易规模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外贸大省地位进一步巩固,外贸强省建设进程加快。到2015年,全省货物进出口总额稳定增长,新兴产业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服务贸易进出口额突破600亿美元;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达到200亿美元。2013年-2015年期间,全省服务贸易规模占比平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利用外资。利用外资规模保持稳定,外资结构和布局更趋优化,领域更加拓宽,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外资溢出效应更加明显,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2013年-2015年期间,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在制造业的占比明显提升,服务业利用外资占比有所提升,苏中、苏北地区利用外资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智力、人才和技术引进工作实现新突破,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迈出新步伐,推进150家江苏企业通过并购嫁接外资,10家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新增60家外资总部企业和150家外资研发机构。
  ——开发区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发区自主创新能力增强,集约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兴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功能和体制创新取得新进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成为开发区完善经济结构的新方向。2015年,全省开发区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8%以上,力争全省新增10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好海关特殊监管区的综合政策优势,加大对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整合,推动出口加工区向综合保税区发展。
  ——“走出去”。加快境外投资步伐,在境外开发能源资源基地、设立或并购科技研发机构、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建立境外产业集聚区等方面取得新进展。2013年-2015年期间,全省境外投资中方协议投资额年均增长20%以上,在全国位居前列,培育50家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对外承包工程在全国位居前列,完成营业额年均增长10%,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对外劳务合作保持平稳发展,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更加注重提升层次。
  二、发展重点及任务
  (一)加快建设外贸强省。
  充分发挥我省对外贸易现有比较优势,积极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坚持稳定外贸增长和优化外贸结构并重,稳步扩大贸易规模,促进进口与出口、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加快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巩固外贸大省地位,加快外贸强省进程,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外贸强省的目标。
  1.以优化贸易结构为重点,着力提升对外贸易竞争力。
  一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结合落实我省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和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在巩固和发展传统优势的同时,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和服务等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新优势。切实提高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比重,进一步加大对新兴产业出口的扶持力度,实现新兴产业出口的快速增长。
  二是优化外贸主体结构。做强大企业,在推动出口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础上,精心培育更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具有较强国际经营能力的大型贸易集团。大力扶持中小民营外贸企业的发展,在融资、保险、服务平台、市场开拓、风险防范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外贸主体结构趋向合理,实现民营企业对外贸易规模的稳步扩大。
  三是优化出口市场结构。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充分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等经贸关系协定,积极开拓拉美、非洲、印度和俄罗斯等新兴市场,进一步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实现向新兴市场出口占比不断提高。
  四是加快发展服务贸易。加快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行业发展的新型服务业骨干企业,加快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努力扩大服务外包规模。继续大力发展旅游、运输、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贸易,积极促进技术、软件、文化、动漫、中医药等重点领域以及商务会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新兴领域服务贸易发展。在着力建设好苏州工业园区等“国家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的基础上,力争2013年-2015年期间,在全省形成多个服务贸易产业集聚区。以文化、信息技术、运输、商业服务、旅游和中医药服务等六大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动漫、软件和服务外包、现代物流、会展、旅游及中医药特色服务等服务贸易出口,实现服务贸易占比的快速提升。
  2.以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为重点,提升对外贸易的产业层次和附加值。
  一是延长加工贸易产业链和国内增值链。推动加工贸易企业由加工制造为主逐步向研发设计、原材料采购和配套、营销服务以及信息咨询等中高端环节延伸,向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发展。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更多采用国产料件,增强国内配套能力,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附加值。鼓励和支持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设计、销售中心等,吸引跨国公司把技术含量高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中心转移到我省,增强加工贸易企业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
  二是发挥产业政策的导向功能。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鼓励、限制或禁止加工贸易的目录,对鼓励类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政策倾斜。健全企业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标准,提高加工贸易企业的准入门槛。
  三是引导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加强电子围网监管系统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新增加工贸易企业入区,以规范管理来促进转型升级。将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建成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做大做强保税物流、保税贸易。
  3.以品牌培育和出口基地建设为重点,提升对外贸易的创新驱动能力。
  一是培育和壮大出口品牌。不断完善出口品牌培育机制,在融资担保、信用保险、结售汇、检验检疫、通关以及参加各类贸易展会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出口认证等基础性工作,设立并开展“江苏省出口企业优质奖”评定工作,促进外贸企业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建立品牌分级培育机制,完善出口品牌跟踪培育体系,力争创建一批知名出口品牌。积极争取商务部品牌促进体系项目试点。创新品牌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收购国际著名品牌,拓展品牌建设途径。到2015年,全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数量达到300个。
  二是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完善功能,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调控,进一步提高出口基地的建设水平和产出效益,强化竞争优势。将我省的出口基地建设与出口品牌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区域品牌建设。鼓励产业集聚区、出口基地开展集体商标、地理标志注册,积极推进国家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区域品牌。推动一批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出口基地开展公共技术与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科技兴贸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和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建设70个外向度较高、竞争力较强、产业链配套完善的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省级出口基地,创建30个国家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三是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科技型、创新型外贸企业。通过完善财税、信贷和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以及加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外贸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对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大、环境污染少、产业关联度强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4.以“三大贸易平台”建设为重点,提升贸易功能新优势。
  一是积极培育一批国际化大市场平台。重点推动年销售超百亿元的大型专业市场开展对外贸易,重点打造一批我省产业关联度高、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辐射能力强的国际化专业批发市场。支持市场建设质量控制、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及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专业批发市场。
  二是打造一批具有行业与区域影响力的国际展会平台。在重点市场搭建海外展销平台,在省内培育江苏国际服装节、中国国际服务外包大会、苏州电子信息博览会、跨国零售集团采购会等一批与我省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具有行业与区域影响力的行业性国际展会。充分发挥展会平台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和强化我省产业、产品、企业的全面展示、与国内外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我省产业、产品和企业的国内外知名度。
  三是发展一批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推动一批电子商务领军企业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借助国际电子商务平台宣传推广优秀企业和优势产品,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更多低成本、高效率、低风险的渠道。到2015年,应用国际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超过60%。
  5.以全面提升进口的综合效应为重点,促进对外贸易均衡协调发展。
  一是不断优化进口环境。在积极争取、落实国家进口促进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省级进口促进政策,完善进口管理协调机制,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江苏沿海开发、长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以及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3个国家战略在江苏重叠的机遇,力争2013年-2015年期间,江苏在全国率先实现沿海港口或特殊监管区建设大宗商品进口集散基地的先行先试。
  二是加强进口平台建设。以国际招标、国际展会等进口交易平台建设为依托,鼓励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扩大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的装备、技术、资源和原材料进口。办好“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打造服务全国、面向全球的国际化进口专业贸易平台。积极打造大宗商品进口集散地,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巩固发展我省羊毛、化工品等大宗商品进口集散优势,大力建设具有辐射效应的原材料进口集散地,努力培育大宗能源、原材料和日用消费品的进口分拨中心或进口基地。充分发挥张家港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功能优势,打造进口汽车集散中心。积极推进张家港保税港区进口废汽车压件集中拆解利用试点园区转型升级,实现废旧零部件外销和发展再制造产业。
  三是积极培育进口主体。引导出口企业发挥业务优势,进出口并举,拓展进口业务。扶持一批内外贸兼顾、跨国采购能力强的大型进口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促进内外贸融合。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政策资源。
  四是完善进口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监测分析国际市场变化及进口异常对我省产业的影响,做好风险防控和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维护国内产业安全。进一步完善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监管体系。
  (二)提升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层次。
  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服务于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和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着力推动投资贸易由出口、吸引外资为主向双向促进转变,促进“引进来”与“走出去”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提高整合利用国际资本资源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参与国际分工与合作的层次。
  1.突出“三个重点”,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优化利用外资产业结构,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加强政策指导,统筹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省内产业结构升级,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我省重点发展的领域,加快构建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引导外资投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现代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不断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提升制造业利用外资层次。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重点投向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形成引领我省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引导外资企业积极参与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在我省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提升我省产业在全球产业中的地位。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引导外资投向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全省服务业规模化发展,提升服务业发展的整体实力。引导外资重点投向电子商务、云计算服务、数字文化、工业设计、环境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推动实现突破发展。支持外资参与港口等基础设施领域和环境保护、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建设和经营,大力推动外资进入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家庭服务业和农村服务业等民生领域。加大招商选资和招才引智力度,注重引进产业链长的龙头项目,技术研发机构、营销总部项目,注重引进国际先进理念、管理技术、领军人才和知名品牌,着重提升利用外资的价值链。坚持市场调节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加快推动利用外资向节约集约、绿色低碳、环境友好转变,严格限制外资投向“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
  二是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外资对我省经济的贡献度。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顺应全球并购潮流,突破以绿地投资为主的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通过合资、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省内企业改造和兼并重组。按照国家有关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规定,引导外资并购有序健康发展。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在境内上市、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内企业到境外上市,稳妥做好有条件的企业在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更多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大力引进境外各类投资基金,推动境内外投资基金与我省民间资本融合。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地区总部,鼓励现有企业扩展功能,设立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财务中心等功能性机构。促进内外资企业深度合作。支持本土企业通过产业关联嵌入跨国公司产业链,鼓励内外资企业在研发、生产和服务等方面加强协作,加快产业链基础性、带动性关键环节的外资引进步伐,在合资合作中不断扩大溢出效应,着力提升本土企业创新能力。支持外资企业研发机构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共同承担、参与国家和省相关科技计划项目,共同申请设立国家级科技中心。优化外资来源地结构。更加注重引进拥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发达经济体的投资,提升发达经济体在我省利用外资中的比重。有效借用国外优惠贷款。注重使用国外贷款的社会效益和示范作用,重点支持环境保护、生态建设、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医疗卫生、区域合作等领域的创新项目。
  三是优化外资区域布局,促进区域共同发展。进一步创新产业合作模式,深化区域间产业分工协作,提升整体发展水平,形成错位发展新格局。苏南地区以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目标,积极参与长三江角洲经济一体化进程,通过区域协作和资源整合,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为引进和发展优势产业腾出发展空间。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培育发展新业态,促进现代服务业做大规模,率先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重点引进龙头型、科技型大项目和创新创业研发团队;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苏中地区以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进程为目标,发展壮大具有竞争优势的新兴产业。坚持江海联动,打造临港产业走廊,形成高水平、高附加值现代装备制造业基地,高起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引导外资投向高端制造、高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创新外商投资管理方式,提高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技术水平,增强吸纳国际资源和要素的能力,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利用外资占比明显提高。苏北地区以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为目标,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突出重大产业项目和产业集聚的引导与培育,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深入推进产业转移、加强合作共建园区建设,鼓励外资北上,引导外商在苏北投资能源、原材料等资源加工、装备制造、服务外包、农产品加工和物流项目,利用外资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沿海地区以加快培育重要经济增长极为目标,充分发挥沿海地区的空间优势和开发开放的后发优势,促进沿海产业集聚发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产品、高端产业为引领,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外资产业承接中心,形成汽车、船舶、风电装备、光电、复合纤维等一批链条长、配套全、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千亿级产业,把沿海地区建成我省开放型经济新的增长极。加快建设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提升出海通道功能,建设产业合作示范基地,完善合作服务体系,加强与苏北腹地及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地区的联动,在区域合作中提升连云港及苏北发展水平。
  2.实施“三大计划”,增强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能力。
  一是跨国公司培育计划。在参考国际通行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江苏省重点培育的本土跨国公司认定标准,按照“扶大、扶特、扶新”的原则,确定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较高品牌知名度、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和研发能力的创新型企业,鼓励其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全球布局,进行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经营企业。注重抢抓发展新兴产业的战略机遇,积极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光伏、风电、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重点骨干企业“走出去”,加快从制造向研发、从生产向应用和服务、从产品供应商向系统集成商转变。注重培育民营企业,发挥其在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引导其壮大主业、做响品牌、提升技术,不断形成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加速推进我省民营企业国际化经营步伐。每年动态评选江苏跨国经营企业50强,即10家贸易流通型跨国经营企业,10家资源寻求型跨国经营企业,10家制造加工型跨国经营企业,10家技术获取型跨国经营企业,10家工程总承包型跨国经营企业。力争通过5至10年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江苏跨国公司。
  二是境外载体建设计划。继续推进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2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省内企业入区集聚配套生产经营,尽快形成规模产出效应。积极推进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培育和认定工作,争取在亚洲、欧洲、美洲、澳洲、非洲等地区设立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发挥开发区体制机制、品牌形象、管理经验等优势,引导其“走出去”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15年,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数量达到5家。推动我省特色商贸城到境外设立商品城,实现海外供应链联盟集群式“走出去”。发挥苏港、苏新和苏台经贸合作协定的作用,加强与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投资促进机构的合作。加强与友好省州双边投资合作的协调和磋商。
  三是服务体系完善计划。创新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优化服务流程,逐步实现境外投资审批制度向登记备案制过渡,变事前审批为主向加强事后监管转变。强化信息服务支持,建立对外投资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开通服务网站,建立完备的信息咨询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财会、税收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引进和培育相关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促进境外投资社会服务体系发展。规范企业“走出去”行为,避免出现恶性竞争,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塑造我省企业良好的国际形象。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外派劳务人员服务平台,实行劳务人员集中报名、企业集中招收、政府集中培训的新型运行制度,确保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
  3.建设“四大网络”,提升跨国经营能力。
  一是构建研发网络。支持省内优势企业建立境外研发机构,尤其是注重通过并购在发达国家建立研发中心,加强国际技术、信息和人才交流与合作,有效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和获取境外知识产权,推进境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在境外推广应用,加快融入国际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是构建营销网络。开展国际营销网络试点,研究出台鼓励企业利用国际营销网络开拓市场的指导意见。支持企业通过新建、购并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零售网点、服务中心、批发市场和展示贸易中心等营销网络,鼓励外贸品牌企业入驻国家重点支持的国际营销网络。打造跨国零售集团与国内流通企业产品展示与对接平台,帮助国内供应商进入国际采购营销网络。
  三是构建资源能源合作开发网络。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境外资源能源项目合作开发,重点推动铁矿石、煤炭、木材、有色金属等领域的投资合作,缓解资源能源对全省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资源需求企业联合“走出去”进行资源能源开发,提高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降低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鼓励地质勘探企业“走出去”开展风险勘探,不断开拓国际地质勘探市场,寻求潜在的、可靠的资源储备。
  四是构建生产加工网络。引导省内传统优势产业在境外设立生产加工基地,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区或工业集中区,重点在亚非等新兴市场集聚发展,加快推进优势制造业产能转移。鼓励在农林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进行综合开发,引导农林产品深加工企业境外集聚配套生产经营,完善境外农林产品生产加工和仓储物流体系,提高农林产品境外供给保障能力。
  (三)增强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提升开发区集聚功能和创新功能并重,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企业集聚、产业集群、资源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增强全省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1.积极推动开发区集约发展。
  提高节约用地水平,明确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开发区工业用地单位面积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建立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评价制度,鼓励开发区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积极吸引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支持具有发展优势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或区划调整。按照经济实力强、发展规划科学、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配套功能健全的总体要求,配合全省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在若干重要节点设立新的省级开发区,打造开发开放新载体,培育新的增长极。到2015年,开发区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外资集聚效应更加明显、转型升级步伐显著加快、创新发展能力更加突出、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的开发区集聚发展新格局。
  2.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
  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计划,引导开发区加快先进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步伐,突出开发区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争取到2015年,全省有60家以上开发区建成创新型园区。
  一是强化创新型园区考核评价。重点从创新发展、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集约发展、功能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综合评价创新型园区的发展,积极引导推进全省开发区向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转型,积极引导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
  二是构建合作研发新机制。推动园区积极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形成集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地。充分依托我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密集优势,大力加强与外资研发机构、国内研发单位的合作,扩大引进的溢出效应。积极借鉴台湾工业研究院、深圳清华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体制机制,建设一批以应用型技术成果孵化为宗旨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培育面向社会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与资本运作相结合,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支撑性服务。
  三是加快产业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创新。积极拓展开发区功能创新内涵,注重城市配套功能、产业服务功能、商务服务功能、环境保护功能、园区管理功能等功能建设,促进园区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有发展需求的园区申报综合保税区。加大对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整合,支持全省出口加工区积极创造条件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动,进一步推动“区港联动”,扩大“属地申报、口岸放行”区域,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通关一体化。积极探索在特殊功能区基础上建设自由贸易园区。
  四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开发区服务业发展和城市功能强化的新趋势,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的原则,支持开发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发挥我省开发区建设起步早、成效大、水平高的优势,强化服务品牌效应,进一步提升园区服务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行政职能定位,理顺开发区与所在行政区域管理机构的关系。
  3.加快服务业开放载体建设。
  根据全省“一核两区四带”服务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区域发展重点,注重服务业和制造业互动发展,突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开发园区配套发展,加快推进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信息服务、创意、商务和产品交易等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不断完善开发园区产业新城功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服务业对外开放载体。重点推进南京、苏州、连云港3个区域性国际商务中心和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创新型服务贸易示范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发挥其区域性功能优势及先行先试重要载体和示范平台作用,努力打造服务业开放载体的新亮点。
  4.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打造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或产业,到2015年,全省每个开发区都形成至少1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积极招引带动能力强、产业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的龙头型、基地型、总部型项目,引领园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依托龙头型企业推进产业链招商,拉长产业链条,壮大园区特色产业规模。加快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步伐,不断提高工艺装备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努力提升园区特色产业发展质态。健全园区非主导、特色产业的退出机制,提升园区专业化程度和特色化水平。加快苏北共建园区建设,紧抓上海、浙江、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利时机,鼓励苏北开发区围绕特色产业承接产业转移项目。2013年-2015年期间,新设共建园区10个以上,力争实现苏北各个县(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共建园区全覆盖。
  5.大力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大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广清洁和低碳技术,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全部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在全省开发区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以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为主要途径,建立起以资源的再利用和再循环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到2015年,全省70%的国家级开发区和50%以上的省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建成一批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鼓励生态工业园区积极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静脉产业发展模式,扩大辐射范围,力争使全省的静脉产业发展实现新的突破。加大低碳产业发展力度,使低碳产业能够逐步成为主导产业,提升江苏低碳产业发展水平。
  三、保障措施
  2013年—2015年,江苏开放型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政策、体制、项目等要素集聚效应,建立健全支撑体系和保障机制,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质量,争创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新优势。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协调。坚持经济国际化战略不动摇,把扩大和深化开放作为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开放型经济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统筹开放布局、开放重点及体制机制、政策创新等工作,强化各有关部门对扩大和深化开放工作的指导服务职责,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支持扩大开放的合力。
  强化绩效考核。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要求,调整并完善开放型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弱化对规模、速度的考核评价,强化对质量效益、结构优化及创新发展的评价,提高就业层次、税收贡献、产业带动、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指标的评价权重,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
  (二)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财政支持。逐步扩大商务发展基金规模,优化资金投向,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对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扶持力度,根据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分别给予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扶持,努力实现“走出去”基本保险全覆盖。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以及各类政策资金。
  制定优惠政策。制定出台《江苏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产业发展和区域布局方面确定重点扶持及引导方向。进一步完善土地直供、资源倾斜等扶持政策,探索建立土地等资源要素按产业、区域进行优化分配、重点分配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要素资源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进出口促进政策,重点支持先进技术设备、急需资源和原材料进口,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出台《江苏省鼓励发展的非金融类对外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我省优势产业在境外集聚发展。
  (三)优化发展环境。
  提升服务效能。把提升软环境作为着力点,营造稳定透明的政策环境、周到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开公正的法制环境,不断深化“亲商、富商、安商”理念和措施,强化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和科学服务。深化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投资便利化。全面清理涉外审批事项,增加审批透明度,各部门配套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环境。积极支持企业实施境内外知识产权、品牌、技术标准等战略,加强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口岸建设。重点加强连云港港、太仓港、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和苏南机场等重点口岸建设,大力增强口岸服务辐射功能。加大电子口岸建设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通关一体化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打造适应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要求的投资环境。
  加强合作交流。按照企业国际化的要求,调整优化驻外代表处布局,完善考核、激励、投入、管理等机制,稳妥扩大海外经贸代表处规模。注重资源整合,进一步创新海外经贸网络建设机制,探索省市共建、政企共建新模式,为促进友好往来和投资贸易搭建新平台。加强与我省产业互补性强的国家和地区经济主管部门、商协会及有影响力的企业的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
  加强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建设。加强投资贸易促进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国际商务服务机构、财务和业务顾问机构等中介机构及行业协会建设,搭建政府、企业间沟通桥梁,发挥其在规范会员企业经营行为、实现利益诉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与港澳台、新加坡、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培训,积极引进境外培训机构,大力推进与境内外院校人才培养合作。建立江苏开放型经济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制订和实施吸引外经贸优秀人才专项规划。依托留学人员创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类孵化器等载体,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交流合作等平台,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科学技术领军人才,以及适应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紧缺人才。
  创造宜居创业环境。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努力营造国际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和宜居环境。积极探索建立国际人才流动的便利化措施,创造条件,简化手续,为高层次人才在出入境、居住、就业、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便利。制定有利于各类研发、管理、专业服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使用和流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引进外资地区总部及其他功能性机构。
  (五)注重风险防范。
  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监管,突出项目前期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开展境外合作伙伴资信动态评估,注重项目运营风险控制。建立投资国别和地区风险级别报告定期发布制度,不断完善全省境外投资风险预警体系。推动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鼓励政策性保险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为企业境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各类保险服务。完善外派劳务人员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应对处置机制。
  强化贸易摩擦应对机制。以“四体联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省应对国际贸易争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推动江苏省WTO/TBT-SPS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
  健全产业损害预警体系。加强对外资企业并购中资企业行为的安全审查工作。建立重点产业和敏感产业联系通道,加强对重点国别、重点产业的预警监测和对产业安全形势的研判,合理运用国际贸易规则,有效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充分发挥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在应对贸易摩擦中的反制作用,维护我省产业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