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30 09:13 字体:[ ]
 苏政办发〔2013〕97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2〕59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1〕142号)精神,加快现代种业强省建设步伐,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良种是农业科技的重要物质载体。江苏人多地少、资源匮乏,必须通过更新优良品种推动单产和品质提升,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作物优良品种培育和推广,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全省农作物品种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良种繁育体系不断健全,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竞争主体日益壮大,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3%,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持续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对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仍相对滞后。主要是产业环节衔接不紧,育、繁、推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种业企业研发能力不强,“弱、小、散”特征较为明显,缺乏核心竞争力;种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完善,种业科技创新存在“重商业化育种、轻基础性研究”的问题;新品种示范推广缺乏必要手段,生产主体品种不突出,严重影响优良品种生产潜力发挥;种子市场监管、质量检测、知识产权保护等管理服务能力亟待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部署,加大种业发展支持力度,创新种业发展体制机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供种保障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全面提高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实现由种业大省向种业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研机制创新。完善种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推动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商业化育种分离,形成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种业企业分工明确、各展所长、密切协作的种业科技创新新机制。
  ——坚持企业主体地位。发挥种业企业在品种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主导作用,引导农作物种业资源向企业聚集,推动种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生产密切结合。
  ——坚持扶优扶大扶强。重点扶持体制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辐射带动作用明显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种业发展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坚持人才驱动战略。重视人才在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推进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创新,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种业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三)发展目标。
  到2017年,现代农作物种业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实现种业强省建设目标。全省培育10个国家级、20个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种业产值超过100亿元,在全国市场占有率突破10%。培育20个综合性状优良、年推广面积200万亩以上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5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蔬菜新品种,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50%,设施农业新品种自主创新率达到60%,企业品种自主创新率达到80%。建成150万亩现代化种子生产基地,两系杂交稻制种面积占全国比重达到60%,机械化率达到80%。种业企业质量抽检覆盖率在80%以上、合格率达到99%,种子质量可追溯率达到100%。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培育攻关工程。
  发挥我省资本、资源和科技优势,实施差别化扶持措施,突出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推动具备发展潜力的种业企业优先发展。到2017年,种业企业基本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育繁推一体化”骨干种业企业在全省市场的占有率达到90%左右。
专栏1 种业企业培育目标
  1.推进种业企业兼并重组。在注册资本、固定资产、技术力量等方面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减少市场竞争主体,提高市场集中度。打破所有制、地区和部门壁垒,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推动种业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提高品种创新能力。鼓励具有商业化育种优势的科研单位在保持机构编制、人员身份、经费渠道不变的前提下,以技术入股、整体托管和科技人员持股等多种方式整合进入种业企业,此后科研单位所选育品种视同为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品种。按照“明确产权关系、理顺股权结构、确定人员身份”的原则,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所办种业企业和其他企业重组整合,或引进社会资本优化股本结构,确保科研院所与所办种业企业在2015年完成事企分开。
  2.增强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实施种业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提升行动,重点支持种业企业建设现代化育种平台、引进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鼓励种业企业收购省内外科技型种业企业和研发机构,推动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校共建高标准实验室、共同培养商业化育种人才。加快种业企业自主选育新品种审定步伐,努力开辟种业企业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到2015年,以推广应用为目标的新品种审定主要面向种业企业。优先支持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申报各类涉种科技项目,商业化育种及应用技术类研究项目向有条件的企业主体倾斜。
  3.推动种业企业提档升级。重点打造一批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引导企业确立国际化市场战略目标,支持企业在省外设立研发和营销分支机构,拓展杂交水稻、杂交棉花种子等海外市场,加快建立国家“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发展集群。开展省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认定,重点培育一批具备商业化育种能力、育繁推一体化经营、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种业企业。
  (二)实施突破性新品种选育攻关工程。
  坚持品种选育与生产需求密切结合的原则,推进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与商业化育种分离,重点突破人才流动障碍和资源交流约束,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为种业科技创新注入核心动力。到2017年,培育一批综合性状优良、适应大面积生产需求的新品种,带动主要粮食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提高5%左右。
专栏2 种业科技创新目标
  1.建立分工合理的品种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创新,到2015年,基本确立种业企业在商业化育种中的主体地位,使种业科技创新主体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科研部门围绕种质资源搜集、保护、鉴定、育种材料的改良和创制,侧重加强育种、品种测试、种子生产加工和检验等基础性、公益性技术研究。对基础性、公益性研究部分,要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优化人员结构,加强科研力量;对商业化育种部分,要加快转换机制、推进科企嫁接,鼓励商业化育种机构在保留编制、人员身份的基础上整体并入种业企业。创新种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开展特异性种质资源、育种技术以及种子生产、加工、检测技术等成果鉴定评估,建立基础性研究成果鉴定、奖励和政策性补助制度。逐步减少科研院校申请新品种审定数量,引导商业化育种资源加快向种业企业转移。
  2.实施前沿技术研究攻关计划。研究制订农作物新品种科技创新中长期目标,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支持力度,突出转基因、分子标记等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应用,重点实施一批原创性高技术品种创新攻关项目,率先突破种业发展技术瓶颈,掌握核心技术。按照筛选材料、加快转育、聚合育种的步骤,尽快创制一批水稻抗黑条矮缩病、小麦抗赤霉病等育种中间材料,增强常规稻麦育种优势。加大杂交籼稻亲本、杂交玉米自交系等关键种质资源创新力度,增强“两杂”育种竞争能力;整合油菜、蔬菜、棉花等作物品种创新优势资源,加快地方特色蔬菜品种资源改良,突出设施蔬菜品种选育,迅速提高蔬菜新品种自主创新水平。
  3.提高创新资源交流利用效率。探索农作物新品种、新种质利用价值评估机制,建立新品种、新种质交流交易平台,规范新品种、新材料交易行为。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推动财政支持研发的种质资源、育种方法、试验数据等成果与社会共享,推动财政支持建设的实验室、大型育种设备对社会开放。鼓励科研单位、种业企业发起和组织实施品种创新合作计划,建立种业科技创新联盟。
  4.建立科学高效的新品种测试体系。加强品种区试审定制度创新,提高科学化水平。扩大区域试验点范围,改善试验条件,拓展试验内容,增设适应机械化生产、抗倒伏等指标,全面加强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农艺性状测试鉴定。坚持新品种“先测后推、确保安全”的原则,建立全省新品种引进测试鉴定体系。依托国家新品种引进示范场建设项目,省财政配套建设省级平台,建立覆盖全省粮食生产大县(市)的新品种引进测试鉴定体系,在大田生产条件下对品种的丰产性、稳产性、适应性、抗逆性等进一步验证,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实施新品种示范推广体系建设攻关工程。
  遵循市场竞争规律和良种推广特点,创新新品种示范推广机制,建立农业部门搭台、企业唱戏、农民受益的新品种示范推广平台,增加新品种示范推广投入,逐步实现良种推广规范化、品种布局区域化。到2017年,全面建成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新品种示范推广体系,全省主要农作物品种数量下降、布局优化。
  1.健全新品种示范推广体系。结合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示范场、良种繁育基地、高标准农田和省农业“三新”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县(市)级标准化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基地,完善乡镇新品种示范点,形成覆盖县域的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网络。加强县级骨干技术人员培训,推广乡镇兼职种子示范推广员制度,加快建立一支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种业企业在新品种示范推广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强新品种示范推广和技术服务,规范种业企业新品种示范展示行为。

专栏3 新品种示范推广体系建设目标
  2.加大主推品种推广力度。加强主推品种筛选和推介,严格控制县(市)域内同类型品种引进推广数量,更加突出主导品种。结合生产实际和农民用种习惯,改进良种补贴实施办法,促进补贴资金与良种推广密切结合。组织开展“江苏好品种”评选活动,筛选出一批综合性状好、表现突出、农民欢迎的新品种,加大展示宣传和示范推广力度。探索主导品种推广后补助机制,省财政对单产水平高、推广面积大的自主创新主导品种予以推广补贴。
  3.执行严格的品种退出制度。坚持审定、推广、退出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品种推广应用评估,严格执行品种退出和淘汰制度,加快品种更新速度。对因种性缺陷等原因出现重大生产事故,审定后一定时间内推广面积较小、同质化明显,以及未按规定上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均予以退出,具体退出办法由省农委负责制定实施。
  (四)实施现代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攻关工程。
  以确保现代农业生产用种数量和质量安全为目标,依托自然资源禀赋,突出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在全省六大生态农区分区域、分作物建设150万亩现代化规模化种子生产基地。到2017年,全省杂交水稻制种全程机械化率达到80%,常规稻麦种子生产全程机械化率达到100%,沿海、沿淮地区成为国家区域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

专栏4 现代化种子生产基地规划目标
  1.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以“保障数量、提高质量”为目标,制定实施全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稳步提高种子生产现代化水平。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良种繁育类农田基本建设项目,推进种子生产基地农民承包土地自发流转,提高规模化生产水平。将种子生产基地全部列入高标准良田建设范围,引导种业企业在种子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提高种子生产基地社会化服务能力。突出杂交水稻、杂交棉花制种和常规稻麦规模化良繁优势,推动种子生产全程机械化。鼓励种业企业到西北、海南等独特气候区租赁和购买土地,建立长期制种和繁育基地,拓展种业发展空间。
  2.加强种子生产管理与供需调控。建立全省种子生产管理调控体系。实行基础种子生产省级普查制度,抓好种子生产源头管理。强化种子生产大田巡查制度,严查套号生产、虚报面积、以粮充种等不规范行为。加强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供需形势分析,及时发布供种信息,指导供种区域品种调剂,保证生产用种安全有序供应。改进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优化储备结构,增加适宜救灾的早熟品种,做好救灾种子调拨和调运工作,满足农业生产救灾用种需求。
  3.开展种子生产技术研究和培训。支持科研单位、种子企业开展种子生产和加工技术创新,重点突破杂交水稻全程机械化、转基因抗虫杂交棉简化去雄、常规稻麦防杂保纯等一批种子生产关键技术,制定一批适用范围广、易于推广的制种技术地方或行业标准。开展不同品种配套生产技术研究,在黄淮玉米主产区开展杂交玉米制种试点。鼓励企业开展生产基地农民和制种大户、能手培训,提高种子产量与质量水平。
  4.建立种子生产风险调控机制。组织开展种子生产保险调研,针对种子生产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险方案,先期进行杂交水稻制种保费补贴试点,加快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和引导相关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加大种子收储信贷的支持,扩大种业企业有效担保物范围,增加抵押贷款投放,加大对种子储备的补助力度。
  (五)实施种业人才队伍建设攻关工程。
  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优化种业创新创业环境,重点引进一批高端经营管理人才和团队,建设种业人才高地,推动现代种业加快发展。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种业发展人才驱动战略,统筹抓好种业科研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打造一支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具有国际眼光的企业家队伍。支持企业结合省“双创计划”“科技型企业家”“创新团队”等省人才工作计划引进领军人才,鼓励国内外种业领军人才来江苏创新创业,力争全省每年引进3个以上国内外种业领军人才和团队。建立企业主导、财政补贴的人才培养基金,支持高校开展高层次种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校联合建立博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和实践基地。定期开展各类实用人才培训,每年培训300名新品种试验示范、质量检验、生产加工等业务骨干。

专栏5 行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2.创新种业人才流动机制。参照南京市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做法,鼓励科研育种单位和高校院所科技人员保留编制及身份离岗创业,或兼职为种业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种业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享受我省人才引进有关政策,并由企业所在地解决户籍问题。科研院校科技人员到企业工作后,仍可承担政府及相关部门委托的科研任务,并支持其申报新的商业化育种课题。
  (六)实施行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攻关工程。
  坚持促管并举的原则,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秩序。到2017年,种子生产经营基本普及物联网技术,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专栏6 市场监管和行业发展体系建设目标

  1.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建立健全50个县级种子检测中心、7个市级检测中心,承担区域内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和委托检测任务。改善省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品种真实性室内检测技术研究,尽快建立全省标准样品和审定品种DNA指纹库,提高品种真实性鉴定能力。积极开展市、县级种子质量检验中心能力认证,完善种子质量检验体系,形成覆盖全省、分工明确的种子监管技术支撑网络。加强转基因品种和种质资源监控,建设省级标准化引种隔离区,对引进品种和资源进行隔离种植鉴定。
  2.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技术在农作物种业发展上的应用研究,引导种业企业运用物联网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改进营销和服务手段,发展直营和连锁经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构建全省种子信息交流平台,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种业信息系统,实现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品种审定(保护)、种子质量、市场余缺、种子流向信息网上直报和查询,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全省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强化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农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本方案的具体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项目资金规范化管理。科技部门要加大种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改进种业科技成果奖励和评价机制。省农科院要加强种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推动种业科技创新资源流动。税务部门要落实促进种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工商部门要强化种子销售门店工商营业执照资质审核,规范种业企业商标使用、广告宣传和经营行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涉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为农作物种子种苗运输开辟绿色通道。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地区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作物种业发展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市、区)财政要设立支持良种推广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新品种示范推广和改善种子管理手段。在原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统筹农作物种业财政和基建项目。省级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农作物种业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商业化育种能力。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要提高支持种业科技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比例。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要加大农作物新品种成果转化力度,省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要向种业企业和种业应用技术研究倾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优先支持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作物种业,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种业发展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引导发展潜力大的种子企业上市融资。

专栏7 年度推进工作要点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促进政策落实有效衔接。对省级以上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对种子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经认定的高新技术种子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种子精选加工、烘干、包装、播种、收获等制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四)推进依法治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实施情况调研,适时启动《江苏省种子条例》修订工作。加强县级监管能力建设,推动种子管理机构实现有稳定工作经费、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测室、试验基地“四有”目标。加大重大种子案件异地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侵权违法行为。禁止地方保护主义,支持种业企业维权打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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