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17 09:37 字体:[ ]

苏政办发〔2013〕17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地理国情普查
  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制定实施重大发展战略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和各类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认真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有助于全面摸清“家底”,掌握我省自然、生态以及人类活动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有助于防灾减灾和应急保障服务的有效开展,有助于规范和统一自然与人文地理要素的动态监测及信息发布制度,为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奠定基础。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地理国情普查的重要意义,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有关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按时保质完成目标任务
  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的普查对象为,省行政区域陆地国土、沿海滩涂和海岛(礁)范围内的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自然地理要素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的类别、位置、范围、面积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状况。人文地理要素包括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的类别、位置、范围等,掌握其空间分布现状。各市可相应增加符合本地实际的普查内容。
  普查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采取扎实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主要完成收集遥感影像资料,开展普查试点试验,成立普查机构,编制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组织普查技术培训,确定普查承担单位等工作。
  (二)信息采集阶段: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主要完成内、外业信息采集、数据协调性检查和处理、数据库设计开发、标准时点核准等工作。
  (三)数据分析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主要完成普查成果的逐级汇总(其中市级数据汇总于2015年8月前完成)、审核和普查数据库建设,开展普查成果数据基本统计、专题统计、综合统计和分析评价等工作,形成我省普查报告、普查图集、地理国情信息系统等成果。
  (四)成果发布阶段:2015年12月。逐级报批、发布普查成果。对在普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普查结果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的,不得对外发布。
  三、精心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普查工作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苏政办发〔2013〕154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各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
  (二)密切配合。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要认真组织实施全省普查方案,做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汇总和统计分析,建设全省地理国情本底数据库,形成全省普查报告。各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普查工作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本地区地理国情要素解译、工作底图制作、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基本统计汇总以及成果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充分整合、共享、利用好现有资源,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三)经费保障。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工作任务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应在统筹安排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前提下,确定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拨付,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提供经费保障。
  (四)工作要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测绘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承担的任务及时报送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有关要求及重大进展和成果,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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