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09:51 字体:[ ]

  苏政办发〔2012〕216号  2012年12月24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体育强省建设目标,在努力提供公共体育服务、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同时,积极推动竞技体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人才梯队建设有待加强,部分项目水平亟待提高,持续发展的动力不足、活力不强,与建设体育强省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为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竞技体育在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转变我省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加快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主线,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目标,坚持走集约发展的精兵之路,优化结构,创新体制,强化内涵,提升绩效,推动竞技体育从规模扩张向集约发展转变,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从以量求胜向以质求胜转变,从较为封闭的单一办队模式向开放多元的联合办队模式转变,从重成绩、轻成本向重人才、重绩效转变,努力提高竞技体育发展内涵、训练水平和综合效益,不断推动江苏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在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上取得积极进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具活力,项目布局和门类结构更加合理,传统优势项目做大做强,基础大项和集体球类项目明显突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日益健全,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国内外重大比赛中获得更多金牌,参赛成绩、对国家贡献保持全国前列;

  ——培育一批优秀尖子运动员,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冠军、奥运冠军和体育明星;

  ——培养一批精英教练员、科研带头人、高水平队医、优秀裁判员和专业化管理干部;

  ——建成大、中、小学与省、市、县三级业余训练网络衔接融合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拓宽市县、高校、企业、协会联办省优秀运动队渠道,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省优秀运动队社会化、多元化办队格局;

  ——探索三大球等项目职业体育发展新模式,创建高水平职业体育俱乐部和精品体育赛事。

  二、大力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

  (三)优化项目结构布局。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不断优化项目布局。根据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结合周期绩效评估情况,突出重点,集约发展,加大项目整合力度,适时进行项目调整,逐步淘汰落后项目。做强做大优势项目,加强优势项目群开发,扩大优势项目数量,确保优势项目领先地位。积极提升潜优势项目,积少成多,以点带面,力争更多的潜优势项目转化成优势项目。重点突破集体球类项目,研究制定三大球中长期发展规划,正确处理好项目发展与职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关系,增强集体球类项目综合竞争力。全面振兴田径、游泳等基础大项,学习借鉴国家游泳队等引入外智快速崛起的成功经验,加大高水平教练员引进和培养力度,选派优秀运动员出国集训,进一步做强田径项目,力争游泳项目有所突破。

  (四)创新项目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多渠道推动竞技体育由外延扩大、规模增长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变。坚持以项目(群)管理为主线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适时调整现有运动项目中心布局,减少管理层次,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管理效益。进一步完善责权利相统一的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年度与周期相结合的目标责任体系和综合评估体系,把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省单项体育协会建设,逐步增强其项目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等能力。

  (五)转变届运会备战方式。深入研究届运会周期备战规律,切实转变备战方式,努力提升备战工作水平。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大力整合各类资源,健全以系统训练为核心、教练员为主导、运动员为主体的尖子运动员培养体系。不断探索项目制胜规律,加强训练质量管理评估,切实增强训练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战性,努力提高训练质量、效率和水平。加大反兴奋剂工作力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体育竞赛环境。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合理安排备战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经费核拨方式,努力提高备战效益。

  (六)完善体育竞赛体系。根据我省项目结构布局,改革完善省运会竞赛办法,强化选材培养输送,淡化比赛成绩排名,狠抓赛风赛纪。建立健全以省运会青少年部比赛、青少年阳光联赛、大中学生运动会等组成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充分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推动青少年体育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按照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要求,以传统优势项目为重点,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重点打造2-3个国际一流的体育赛事和一批传统品牌赛事,不断提升体育竞赛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力支持南京市承办2013年亚青会和2014年青奥会、建设亚洲体育中心城市和世界体育名城。

  三、深入推进竞技体育社会化

  (七)提高省市联办运动队水平。树立开放办队的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企业联办省优秀运动队,共建省队市管训练点。完善省市联办优秀运动队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主体,加大考核力度,提高管理效能。狠抓科学训练,提高训练质量,加强梯队建设,增强竞技实力。切实加强省市联办运动队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投入,努力提高教学、科研、医疗、后勤等保障水平。

  (八)加大省校共建优秀运动队力度。深入推进体教融合,充分利用江苏高等学校集聚的资源优势,积极推进省校共建优秀运动队。借鉴欧美发达国家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具体做法,研究制定省校共建优秀运动队的实施意见,明确招生选拔、人才培养、经费投入、考核奖励等政策措施。加强科学论证,合理规划布局,优先共建适合高校发展的运动项目,逐步形成国内一流、江苏特色的办学办队模式。

  (九)增强职业体育发展活力。认真总结我省职业体育发展情况,研究和把握职业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探索专业训练和职业体育有机结合的发展方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规划科学、依托市场、管理规范、产权明晰、运转高效的职业体育管理制度。扶持发展男足、男篮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基础好、市场前景广阔的项目,不断拓展职业体育发展空间。建立健全职业体育俱乐部准入制度,研究制定职业体育管理办法,切实保护职业体育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我省职业体育健康有序发展。

  四、切实加强竞技体育队伍建设

  (十)实施科教兴体战略。加强南京体育学院学科、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质量、训练水平和科研实力,充分发挥学校在服务竞技体育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体育科研网络体系,加强机能评定与体能训练等重点实验室建设,围绕训练实践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努力提高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积极支持高等学校体育教育学科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竞技体育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十一)打造优秀尖子选手。科学把握竞技体育人才培养规律,以传统优势项目为重点,加快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人才。努力拓宽选材面,完善选拔体系,严格选招标准,规范选招程序,提高运动员选招的准确率和成材率。进一步完善高水平运动员引进政策,多渠道引进优秀尖子人才,扩大人才集聚效应,推动我省弱势项目竞技水平快速提升。密切关注国家队运动员选拔导向,积极向国家队输送人才,对我省入选国家队重点运动员实施重点跟踪、重点攻关、重点保障。

  (十二)推进“精英教练员工程”。建立健全教练员资格认证、竞争上岗、考核奖励、优胜劣汰的选拔使用机制,推进教练员聘任和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教练员培训基地,完善教练员培育体系,提升我省教练员整体水平。通过政策引导、人才引进、教育培训,进一步优化教练员队伍结构,提高教练员训练管理和业务指导能力。实行初任优秀运动队教练员基层挂职锻炼制度,加大优秀中青年教练员和体能教练、心理教练等专项教练员培养力度。到2020年,确保优秀运动队教练员本科学历达90%以上,高级职称达50%以上。

  (十三)强化复合型团队建设。建设以运动员和教练员为核心,科研、医疗、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复合型团队,深入推进训、科、医、管一体化。加强体育科研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参与国家队备战,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攻关服务水平。改善队医结构,畅通绿色就医通道,提高运动员伤病防治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重视训练管理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完善裁判员晋级、考核、推荐等制度,建立一支思想过硬、水平精湛、相对稳定的专、兼职裁判员队伍。

  (十四)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优化后备人才培养结构,加大体教融合力度,积极推进名校办名队、教练员进校园工作,加快建立以传统项目学校为基础、体校为骨干、青少年俱乐部等为补充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大力开展国家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创建工作。充实业余教练员队伍,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市县体校教练员,充分发挥业余教练员在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遵循后备人才培养规律,提高选材能力和基础训练水平,推动业余训练从依靠训练时数积累向依靠训练质量提升转变,促进优秀后备人才不断涌现。

  五、努力为竞技体育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竞技体育在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把竞技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竞技体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良好环境。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竞技体育发展。健全竞技体育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十六)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竞技体育投入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青少年体育投入保障机制,按同类学校标准保障各级各类体校办学经费。改善训练基础设施和训练保障条件,逐步提高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人员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竞技体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因地制宜引进体育人才。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激励效应。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适应做大做强优势项目的需要,提供机构编制服务保障。积极开发竞技体育有形和无形资产,多渠道、多形式调动社会力量投资竞技体育。

  (十七)构建文化教育和保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建立健全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的政策体系与长效机制。继续完善教育体育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体教融合各项工作,拓宽运动员升学渠道,进一步提高运动员学历层次,确保全省适龄运动员100%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建立以社会保障为基础、事业保障为激励、自我保障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运动员保障体系,努力拓宽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双向选择、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等渠道。切实加强政策引导和组织协调,努力为退役运动员获取教师资格证开辟绿色通道。

  (十八)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根据竞技体育科学化、综合化、精细化的特征和要求,加强以南京体育学院、省体育局训练中心为重点的训练基地建设,全面提升省内训练基地的软、硬件水平,不断提高基地的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训练基地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工作,完善配套设施和功能用房,为训练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进一步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的单项体育人才培养基地,打造高水平竞技体育人才集聚高地。依托国家队训练基地,建设我省冬训、夏训室外项目转训基地,加大与国家队的学习交流力度,为提高我省竞技体育实力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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