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7-10 09:06 字体:[ ]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意见
苏政发〔2012〕91号  2012年7月10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加强质量工作,提升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增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现就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重要性
  质量发展是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质量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地区形象。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深入开展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全面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着力提高全民质量意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主导产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显著改进,质量工作有效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但是,我省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够牢固,质量水平的提高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意识薄弱、质量诚信缺失,假冒伪劣现象还未得到根治,产品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服务质量纠纷时有发生,需要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一个时期,是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阶段。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有坚实的质量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必须有可靠的质量保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坚持以质取胜,建设质量强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提高我省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把建设质量强省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实践,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和保证。
  二、质量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强化质量法治,严格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推动质量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质量发展水平,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技术进步,实现管理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发展活力,全面提高江苏质量整体竞争力。
  ——坚持固本强基,深化质量理论研究,夯实质量技术基础,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健全质量法治和质量诚信体系。
  ——坚持齐抓共管,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互动的大质量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质量水平一流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率先建成食品质量安全和重点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质量整体状况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
  1.产品质量目标。到2020年,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品种、质量和效益显著改善,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质量需求。
  到2015年,产品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占耕地比重达85%以上,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
  ——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95%以上。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制定一批地方标准,申报一批国家标准,采用一批国际标准,主要产品质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培育100个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组织实施100个重大自主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形成100个世界知名品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3%;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专利授权量占全省企业专利授权量的比重达40%。
  ——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江苏名牌产品总数达2200个。
  ——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1%。
  2.工程质量目标。到2020年,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
  到2015年,工程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工程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一次验收合格率、竣工验收备案率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新争创“鲁班奖”10项,国优工程奖12项,省优质工程“扬子杯”奖600项。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节能、环保、安全、信息技术含量显著增加,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迅速,住宅性能更加完善。
  3.服务质量目标。到2020年,全面实现服务质量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服务业质量水平显著提升,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服务业品牌价值和效益大幅提升。
  到2015年,服务业质量发展的具体目标:
  ——生产性服务业质量全面提升。新制定地方服务标准200项。在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技术服务、商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信息服务等重点生产性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重点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形成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质量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
  ——生活性服务业质量显著改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居民服务、旅游、家庭服务、文化体育产业等生活性服务领域质量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培育形成一批凝聚民族文化特色的服务品牌和精品服务项目,基本形成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模式,服务产品种类不断丰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行业自律能力和质量诚信意识明显增强。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
  ——服务业品牌化步伐明显加快。新培育江苏服务业名牌企业200家。
  三、深化质量振兴活动
  (一)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积极推广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先进技术手段,着力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产业化基地等,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注重创新成果的标准化和专利化。发挥优势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促进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强化诚信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质量强业发展规划》,推动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产品研发能力,促进自主品牌建设和行业质量提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产业发展政策,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健全配套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行业性质量问题防范、预警、处理和自律机制,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深入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将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按照“丰富内涵、提升层次、整体推进、扩大影响”的要求,全面推进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市、区)建设,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创新质量发展机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到2015年,所有省辖市整体开展质量强市活动并争创全国先进单位,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并达到省考核标准。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一)完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执法等的程序和制度,并将质量安全监管链条向前后两端延伸。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强化对食品、药品、妇女儿童老人用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重要消费品、应急物资的监督检查。推动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学校和托幼机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生产、流通、进出口、服务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增强质量安全溯源能力,建立质量安全联系点制度,健全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实行质量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完善质量信用奖惩制度。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鼓励和规范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评价机构,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
  (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完善并落实质量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五、创新质量发展机制
  (一)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充分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维护质量安全,积极发挥市场和企业在促进质量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加强政府质量综合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行政资源,建立完善覆盖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的质量监管体系,提升质量监管部门的履职能力。
  (二)健全质量评价考核机制。制定质量强省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省政府每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质量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质量强省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
  (三)强化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作用,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资源浪费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实施严格的召回制度。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不能保证质量安全和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取缔。
  (四)创新质量发展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质量奖励制度,设立江苏省质量奖,每年奖励3-5个质量管理先进、成绩显著的组织,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企业和全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创新质量奖评审工作机制、推广工作体系和服务工作平台,不断提升江苏质量竞争力。鼓励争创国家级质量奖,进一步激发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创造质量、追求卓越的积极性。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政府质量奖励机制。
  (五)完善品牌发展激励机制。深入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完善名牌培育、评价、宣传和保护机制,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商标、名牌工作,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保护力度,建设有利于品牌发展的长效机制和良好环境。支持企业依托技术标准开拓海外市场,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对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和主导起草国家标准的企业生产的产品,优先认定为江苏名牌产品,其商标优先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
  六、加强质量基础建设
  (一)加强质量创新能力建设。加强质量研究机构和质量教育学科建设,大力实施“十百千万”质量人才工程(邀请10名全国相关行业质量专家为我省首席质量专家,建立100名省内著名质量专家、1000名企业首席质量官、1万名质量工程师组成的质量专家人才库),形成数量充足、层次分明、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加强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研究,提高质量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突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卓越绩效孵化基地等质量创新基地。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
  (二)加强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标准化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的有效衔接,构建标准与标准化研发基地,建立完善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增强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推动优势技术与标准成为国际标准,积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推进产业联盟标准化。争创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建立江苏省标准创新贡献奖。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快速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
  (三)加强技术基础工作。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服务保障为着力点,建立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计量保障体系。加强计量检测能力建设,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强化工业计量和民生计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科学应用计量数据,进一步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深化能源计量和环保计量,促进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参照国际通行规则,依据法律法规,采用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提升认证认可服务能力,提高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检测市场,加强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监督管理。开展能源管理、节能产品和低碳排放认证工作。
  (四)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地方产业特色相匹配的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以国家级和省级产品检验检测中心、能源计量数据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主体,优化资源配置,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在高新技术、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新建一批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科研水平。
  (五)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根据国家部署,围绕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系列工程,全面推进质量提升。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实施可靠性提升工程,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标准完善,提升可靠性水平,促进我省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适用性、高可靠性转型;实施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测评体系,在重点服务领域建立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促进服务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实施质量对比提升工程,在重要产业领域开展质量对比提升活动,使骨干企业和领先企业的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模式,提升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大幅降低资源消耗。
  七、保障质量强省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对质量强省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质量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把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水平;要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解决事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质量问题。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制定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税、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质量奖励政策,省政府对获得国家级质量奖、江苏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每年25个左右)、节能产品认证(每年50个左右)和低碳产品认证(每年15个左右)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认证补助;对获得省级质量信用AA级和AAA级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名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应急体系建设和质量监督抽查等专项经费投入,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质量强省建设提供有效保障。
  (三)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强化全民质量意识,倡导科学理性、优质安全、节能环保的消费理念,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依法打击垄断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形成公平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制定完善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工作和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质量普法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质量强省法治环境。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质量强省建设的社会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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