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29 09:12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
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24号  2012年6月29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
省人口计生委 省财政厅

  为加快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范围的通知》(人口科技〔2012〕33号)要求,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以下简称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工作意义
  优生优育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生育一个健康的孩子,是每个家庭的殷切期盼,也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由于遗传、环境因素影响,我国出生缺陷发生形势严峻,出生人口素质令人担忧,不仅给相关家庭带来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也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江苏是人口大省,也是出生缺陷发生较多的省份之一,从源头上预防出生缺陷,全面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力资源优化,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为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进行孕前健康检查和咨询指导,把预防措施落实在怀孕之前,推动出生缺陷预防关口前移,涉及千家万户,造福子孙后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实际行动,是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普遍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2010年、2011年,国家将我省高淳县、无锡市锡山区、溧阳市、常熟市、南通市通州区、建湖县、高邮市、丹阳市、泰兴市9个县(市、区)列入第一、二批国家级试点县(市、区)。在此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整体推进,规范运作,全面覆盖”的要求,同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试点项目。2012年,实现国家级和省级项目试点工作全覆盖,2013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开,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力争达到90%。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国率先全面建立城乡统筹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的夫妇免费享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12年,将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县(市、区)扩大至63个,将省级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县(市、区)扩大至41个,实现全省免费孕前优生项目试点县(市、区)全覆盖(见附件1)。第一、二批国家级项目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12年,新增为国家级项目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以上;省级项目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二)基本原则。一是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广泛深入做好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宣传倡导,积极引导和动员计划怀孕夫妇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注意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妥善保存相关信息资料。二是城乡统筹、整体推进。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项目,推进城乡孕前优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免费服务范畴。三是科学规范、统一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完善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工作机制,做到宣传、文本、标准、规范、模式、流程、设备、试剂“八统一”,确保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质量。四是部门协作、便民高效。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与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住院分娩等信息的交流反馈,制定合理优化的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减少负担。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目标人群。具有本地户籍或在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
  (二)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主要为孕前医学检查14项,基本服务项目5项,共计19项(见附件2)。
  (三)服务机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服务由市、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市、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可委托指定的同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同等标准结算费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负责确定当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点服务机构,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四)免费办法。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每孩次享受1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服务。
  四、经费保障办法
  (一)项目结算标准。19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经费结算指导价为每对计划怀孕夫妇240元,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负担。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免费检查项目和经费结算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在保证基本服务内容和质量的基础上,当地结算标准超出240元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当地结算标准低于240元的,中央和省财政结余资金冲抵次年中央和省财政应负担资金。
  (二)财政分担比例。国家级项目县(市、区)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2:8比例共同承担。对地方承担的资金,其中:苏北及苏中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省财政承担50%,县(市、区)财政承担30%;苏中其他县(市、区),省财政承担30%,县(市、区)财政承担50%;苏南各县(市、区),省财政承担20%,县(市、区)财政承担60%。省级项目试点所需资金,由省级和县(市、区)财政两级承担,其中:苏北及苏中享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县(市、区),省财政承担70%,县(市、区)财政承担30%;苏中其他县(市、区),省财政承担50%,县(市、区)财政承担50%;苏南各县(市、区),省财政承担40%,县(市、区)财政承担60%。
  五、项目实施流程
  (一)目标人群确认。村(居)计划生育专门工作人员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含流动人口)信息,提出人员名单,报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汇总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报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核实确认辖区内免费服务对象,发放《免费孕前优生服务卡》。
  (二)提供免费服务。县(市、区)定点服务机构负责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各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配合县级定点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承担基本信息采集、健康教育、基本体检、一般人群咨询指导,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室协助县、乡两级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三)信息收集管理。县、乡两级服务机构按月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检查结果、早孕及妊娠结局等数据报送至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汇总后上报至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口计生委。
  (四)服务经费结算。实行按例结算。定点服务机构每月向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报送检查人数和检查项目等情况,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专项资金拨至定点服务机构。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留存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六、加强项目建设组织领导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关系国计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免费孕前优生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各级人口计生、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本地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的组织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协调出台保障措施,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加强质量监管;财政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决算、资金拨付等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各级民政、卫生、妇联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合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保障项目运行经费。建立健全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项目所需经费列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按实际检查人数拨付。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对市、县(市、区)免费检查经费进行补助。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资格确认、免费服务、按例结算、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杜绝上报虚假信息、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将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估。
  (三)规范项目技术装备。成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家委员会,承担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计划生育科研服务机构作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免费孕前优生项目的技术规范,集中财力、物力,加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经费投入,加强项目技术人员培训和人才引进,确保实现孕前优生项目“八个统一”规范要求。2012年下半年,省级组织2次质控检查,检查情况在全省通报,项目实施情况、目标人群覆盖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附件1:                                      

 

 

  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县(市、区)名单

 

类 型

项目县(市、区)

数 量(个)

国家级

试点

南京市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无锡市锡山区、惠山区、江阴市、宜兴市;徐州市铜山区、丰县、沛县、睢宁县、新沂市、邳州市;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金坛市;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吴江市、太仓市;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如皋市、海门市;赣榆县、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淮安市淮安区、淮阴区、涟水县、洪泽县、盱眙县、金湖县;盐城市盐都区、建湖县、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射阳县、东台市、大丰市;扬州市江都区、高邮市、宝应县、仪征市;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泰兴市、兴化市、靖江市、姜堰市;宿迁市宿城区、宿豫区、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

63

省级

试点

南京市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无锡市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徐州市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新北区;苏州市吴中区、相城区、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虎丘区;南通市崇川区、港闸区;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连云港市新浦区、海州区、连云区;盐城市亭湖区;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镇江市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

41

 

 

附件2

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

序号

具体内容

女性

男性

孕前医学检查

实验

室检

9

1

阴道分泌物

白带常规、淋球菌、沙眼衣原体

 

2

血常规

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及分类、血小板

 

3

尿常规

 

4

血型

ABO血型、Rh阳性/阴性

5

血糖

 

 

6

肝功能

谷丙转氨酶

7

肾功能

肌酐

8

乙型肝炎

血清学五项检测

9

甲状腺功能

促甲状腺激素

 

病毒

4

10

梅毒螺旋体筛查

 

11

风疹病毒

IgG抗体测定

 

12

巨细胞病毒

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13

弓形体

IgM抗体和IgG抗体测定

 

影像1

14

妇科超声检查

子宫、附件

 

以上项目为财政结算内容

基本服务

项 目

1

优生健康教育

 

2

病史询问、知情同意

 

3

体格检查

常规体检、女性和男性生殖系统检查

4

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

 

5

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

 

 

合计

1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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