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2-05-18 10:24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
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2〕95号  2012年5月18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意见》(工信部联通〔2012〕14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1〕14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8号)精神,加快我省宽带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宽带网络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与促进作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加快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光网、提速度、促普及、扩应用、降资费、惠民生”为总体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和企业主导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科技创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实施“宽带江苏”和“无线江苏”工程,全面提升宽带基础设施水平,强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促进产业链合作,促进宽带应用的普及和推广,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年底,新增光纤到户或到楼覆盖家庭超过800万户,新增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超过200万户,累计固定宽带接入用户达到1400万户以上,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超过70%,宽带接入能力明显增强;新增13万个WLAN接入点,累计达到29万个WLAN接入点,公共热点区域无线局域网覆盖规模进一步扩大;单位带宽价格适当降低。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光纤宽带和无线宽带网络建设。以光纤尽量靠近用户为原则,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网络部署,全面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同步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提高骨干网间互联互通水平,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改善网络服务质量。加快移动互联网发展,实现3G移动通信网络的全面覆盖和WLAN在城市重点及热点地区的全面覆盖。重点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技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及无线宽带接入。加快农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宽带入乡进村,重点扶持苏北等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平台、扶贫信息平台建设,开发直接与农村、农民、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紧密契合的宽带信息服务。改善公益机构与低收入群体的宽带接入条件,大力推动中小学、图书馆、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等公益机构,以及盲聋哑残障等特殊教育机构的宽带网络接入能力,鼓励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建设社区宽带服务中心。
  (二)加快宽带设备系统的技术标准研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着力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制定宽带普及提速急需的宽带技术、设备、服务、质量等标准;支持节能高效、高性价比的宽带网络设备与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不断提高设备与系统的性能;研发与推广适用于中小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的高性能及具有融合功能的宽带接入产品,尤其要重视、支持研发与推广适用于贫困地区、弱势群体的宽带接入产品。
  (三)提升宽带网络运行水平和服务质量。健全宽带网络体系结构,夯实网络高效运行的基础;完善宽带网络运行质量监测机制,加强技术支撑系统建设和监测监管工作;落实网间带宽扩容长效机制,做好网间带宽扩容工作。鼓励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提速工程,采取优化网站设计、部署内容分发网络、增加网站接入带宽、改善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网络与服务条件等措施,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和管理,指导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切实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完善企业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健全机构和人员配置,同步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技术能力,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
  (四)加强宽带应用创新与示范。积极探索建立跨行业宽带应用创新和普及的工作机制,在生产、安全、金融、社会服务、农业、医疗、教育、扶贫等领域开展行业特色宽带业务,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业务发展,认真做好“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文化创意产业;鼓励建立宽带应用创新示范基地。加快产业化基地及相关平台的宽带网络升级与提速,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宽带网络优化,改善其宽带网络接入能力,利用宽带网络与应用来推动传统工业的转型与升级,发挥宽带网络对两化融合的促进作用。支持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改善企业网络环境,提高企业应用宽带网络和信息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成立“省宽带普及提速工程推进组”,负责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统筹规划、总体部署和组织推动。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宽带普及提速工程的指导协调,制定年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地要认真落实苏政发〔2011〕149号文件相关政策及现有财税金融政策,支持宽带网络建设与宽带应用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其他相关部门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推动民生公益机构、苏北和农村地区、低收入群体、中小企业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的支持及引导措施,积极创造光纤宽带网络发展的建设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减免光缆敷设赔补费用,做好宽带普及推广工作。省通信管理局积极组织基础电信企业承担民生公益机构、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产业化基地等宽带接入网络建设任务,开展光纤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网络光纤化提速改造。
  (三)加强统筹协调。省通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和督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电信企业等进一步落实《光纤到户小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8-2011)和《关于加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10〕308号),规范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商用楼预先布放光缆等工作,完善与光纤宽带网络建设相关的工程规范和验收标准,积极推进已建小区的“光进铜退”改造,着力解决光纤入户问题。加强服务质量监管,规范出租出售价格。加强相关企业间的沟通与交流,推动共建共享,促进理性竞争。各市、县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按照省推进组的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四)加强监测考核。各基础电信企业按要求及时向省通信管理局报送宽带发展的规划、指标、数据和情况。省通信管理局逐步建立宽带网络发展常态化监测机制和长期、透明、权威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省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上报宽带普及提速工程进展情况,对提速、优化、普及、应用、安全保障等成果显著的地方、部门和企业予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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