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的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5-17 09:12 字体:[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苏北工作
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
的任务》的通知
苏办发〔2012〕28号  2012年5月17日

 


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淮安、盐城、镇江、宿迁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所辖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在新的起点上迈出科学发展新步伐,进一步推动全省共同富裕和区域协调发展,激发苏北地区创业创新创优热情,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的任务》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新一轮发展的总定位,就是到2015年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1)以县为单位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东部沿海省份平均水平;(3)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扶贫办,苏北五市政府。
  二、着力推进“六大行动”,突出抓好“五个一批”,将其与省委、省政府实施“八项工程”的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实化、细化、具体化。
  “六大行动”:
  1.新型工业化提速行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2.农业现代化推进行动。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苏北五市政府等。
  3.城乡发展一体化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工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苏北五市政府等。
  4.南北合作共建行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苏南五市政府、苏北五市政府等。
  5.民生幸福工程推进行动。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文化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6.新一轮扶贫开发行动。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五个一批”:
  1.落实一批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2.推进一批项目。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苏北五市政府、苏南五市政府等。
  3.抓好一批试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金融办,苏北五市政府等。
  4.集聚一批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北五市政府、苏南五市政府等。
  5.建设一批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苏北五市政府等。
  三、切实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百亿级企业、千亿级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区域性特色产业基地。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
  四、坚持引进外资与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先进制造业与引进现代服务业相结合、引进资本与引进智力相结合,以招商选资、招才引智水平的提升,促进产业发展、工业化水平的提升。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苏北五市政府。
  五、实现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在加大政府科技投入的同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带动全社会科技投入,争取在这一指标上尽快有一个大的突破。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
  六、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防止高污染的产业项目向苏北地区转移,绝不以破坏生态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
  责任单位: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苏北五市政府。
  七、加大黄河故道等区域的农业综合开发力度,从整体上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着力培育和壮大一批现代农业基地,打造特色优势品牌。
  责任单位: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苏北五市政府。
  八、在做大中心城市的同时,更加突出县域城镇体系建设。县城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定位、完善功能,加快向中等城市发展,努力在苏北形成几个像沭阳那样具有一定规模和辐射带动力的“明星县城”。重点中心镇建设要科学布局、强化特色,有条件的要加快向小城市发展。
  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苏北五市政府。
  九、积极推进南北合作共建,更加注重用市场手段调动各方面特别是苏南的积极性,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鼓励苏南支持苏北振兴的激励政策,努力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大力拓宽南北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推动南北合作由工业为主向一二三产业拓展,由产业合作为主向科技、金融合作拓展,由经济领域为主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拓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金融办,苏南五市政府、苏北五市政府。
  十、加大扶贫工作推进力度,细化目标任务分解,确保这一民心工程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五方挂钩”帮扶机制。挂钩的后方单位要具体联系到经济薄弱村,帮扶措施要落实到每个贫困户,脱贫责任要明确到相关责任人,努力提高新一轮扶贫开发的实际效果。
  责任单位: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苏北五市政府。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的任务


  省委组织部:
  1.继续组织实施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专项为苏北各地引进500名左右硕士毕业生或“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到企业创新创业,落实省级资助专项资金2200万元。
  2.做好大学生村官选派工作,加大省选聘计划向苏北地区的倾斜力度,力争选聘人数不低于全省总数的60%。
  3.组织实施2012年度“创新团队计划”、“双创计划”、“企业博士集聚计划”,采取有效举措,向苏北和沿海地区倾斜,力争为苏北地区引进3个以上创新团队。“双创计划”和“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资助对象中,苏北地区不低于全省总数的25%。
  4.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举办高层次研修班。全年力争为苏北地区培训科技型企业家300人次。
  5.举办1期宿迁市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培训50名左右优秀后备干部。支持宿迁“双百工程”,组织50名省内高级专家赴宿迁与50个成长型科技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组织50名省内各领域知名专家与宿迁拔尖人才开展结对培养。
  6.加强苏北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展第三批村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工作,力争2012年底前苏北各地村综合服务中心全部达标,形成覆盖城乡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网络。
  省委宣传部:
  1.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苏北发展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战略部署,宣传苏北各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重大举措,以及苏北全面小康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做法。
  2.举行年度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确保省市有关方面捐赠款物不低于800万元;投入专项资金支持苏北五市文化建设(每个市不少于100万元);大力宣扬苏北地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
  3.在苏北23个县(市)全部建成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并向有条件的市辖区延伸;推进苏北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教育辅导站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进一步打造睢宁儿童画、东海少儿版画、宿迁少儿京剧等文化活动品牌。
  省扶贫办:
  1.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拉网式调查统计,对人均年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锁定新一轮帮扶对象。
  2.开展脱贫攻坚和低收入农户增收政策与实践创新奖评选活动,推动帮扶工作思路和举措创新。
  3.做好新一届12支省委帮扶工作队组建和业务培训工作,对各地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加强指导、推动和督促。
  4.会同省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的集中连片帮扶规划,继续将苏北12个县(区)作为帮扶重点,对宿迁市西南岗、成子湖地区,连云港市石梁河库区,淮安市刘老庄,淮安市和盐城市苏北灌溉总渠以北地区,徐州市黄墩湖滞洪区等片区实行连片开发。
  5.围绕帮扶思路和政策措施以及帮扶资金投入等专题,加强对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6.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
  省发展改革委:
  1.认真贯彻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实行分区域项目准入门槛,确保投向苏北的比例不少于全省的30%。组织举办第六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
  2.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实施意见,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起草关于支持徐州市贾汪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启动东台百万亩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战略性研究工作。牵头组织制订江苏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推进方案。
  3.推进苏北重大项目建设,争取省重大项目年度投资增长18%左右。争取苏北公检法设施、城市建设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支持。落实苏北五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有关资金计划5000万元以上。
  4.会同省有关部门申报农村饮水安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工程项目,争取国家投资;申报农村沼气、生猪和奶牛标准养殖场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向国家争取沿海、长江防护林以及林业危旧房改造等工程项目补助资金。
  5.加大苏北教育、卫生、文化、旅游、养老等项目建设力度,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资金额度力争达到全省投入总数的50%以上。支持苏北地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省高校招生计划向苏北倾斜。
  6.推进盐城湿地保护利用亚行贷款3690万美元项目全面实施。协助推进盐城市城南医院、盐城第五人民医院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工作。争取将淮安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纳入国家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
  7.争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苏北发展。对苏北地区符合申报要求的节约能源、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污染防治等项目,努力争取15-20个项目、1-1.5亿元资金。组织国家级“城市矿产”示范基地邳州市再生铅产业集聚区建设。
  8.争取国家分配粮食、棉花进口配额向苏北企业倾斜。争取中央投资支持苏北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粮食现代物流及仓储设施建设。
  9.会同省有关部门,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及农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推进盐城、连云港两市沿海滩涂围垦及开发利用项目建设。
  10.力争建成宿新高速公路和推进临海高等级公路等工程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阜建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完成苏北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计划任务。加快推进宿淮铁路、海(安)洋(口)铁路、丰沛铁路建设,力争连盐铁路具备开工条件,推进郑徐客专、青连铁路及连淮扬镇铁路、徐宿淮盐铁路前期工作。
  11.建成盐城港滨海港区进港航道、大丰港区通用码头工程等项目;建设连云港港航道一期工程、赣榆港区防波堤和航道工程等项目;开工建设连云港港防波堤工程、徐圩港区码头工程、赣榆港区一期工程等项目。完成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湖西航道一期、东台至长江段等航道整治工程。推进徐州观音机场、盐城南洋机场扩建和连云港机场搬迁等工作。
  12.建成陈家港、新海等“上大压小”项目,推进大屯热电联产“上大压小”等项目前期工作。核准并开工建设田湾核电扩建机组工程。在徐州、滨海、大丰规划建设煤炭储备基地,推进所属煤炭专业码头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徐州万寨港煤炭专业堆场改造项目建设和验收。
  13.完成龙源如东、国华东台、龙源大丰等陆上风电项目建设并投运。抓好龙源大丰、国网东台等4个海上特许权项目,经国家核准后开工;力争龙源盱眙、协合泗洪两个低风速示范项目通过核准,开工建设及部分建成投运。
  14.推进列入国家“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的宿迁开发区光伏集中示范区建设。推进汉能邳州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光大沭阳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东台、泗阳绿色能源示范县部分项目开工建设。
  15.完成国信淮安热电联产输气管道建设和运行;建设宿迁境内运河主航道段及主要水域船用LNG加气站及加油站项目;加快建设中石油淮安刘庄、赵集地下储气库;推进徐州至沛县、丰县、睢宁等地天然气管道建设前期工作;推进中石化连云港LNG、中海油滨海LNG及配套项目前期工作。
  16.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苏北产业升级。推进连云港炼化一体化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重大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苏北倾斜。
  17.组织服务业招商推介活动,争取全年苏北地区服务业实现招商引资50亿元、纳入省级服务业重点项目超过45个,力争投入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扶持资金8000万元以上。
  18.做好南北共建园区的审核批复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共建园区年度考核评价工作。跟踪连云港高新区、徐州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的进展情况。做好第十六届“西洽会”相关工作。
  19.拓宽苏北地区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协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首发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推进苏北地区创业投资加快发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发挥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作用,加大对苏北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和循环经济、软件产业发展、物联网、首台套重大装备、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落户苏北,省级工业、现代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实行分区域项目准入门槛,确保投向苏北的比例不低于全省总投入的30%。
  2.加快推进苏北地区列入省“百项千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支持苏北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家;做好苏北淘汰落后产能和关闭落后小企业工作。
  3.帮助奥新新能源汽车公司完成新能源专用车的准入评审;督促江苏九州车业加快整改步伐,尽快进入国家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继续支持徐工集团整合资源,加快发展重卡及专用车产品。
  4.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支持苏北企业兼并重组;继续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计划,力争出台宿迁市培育大企业(集团)工作实施意见。
  5.辅导和支持苏北软件企业通过“双软”等资质认定,新增认定软件企业40家;推进省级区域“两化融合”示范载体建设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争取苏北新增3家以上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或试验区,培育1家以上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示范点。
  6.发挥驻外机构资源作用,结合苏北地区发展目标要求,编制2012年《江苏经信合作指南》和《重点产业链招商选资项目》,继续为苏北地区扩大利用外资搭建推介平台。
  7.安排用于支持苏北五市产业集聚区建设项目的扶持资金额度不低于全省总量的40%;组织、资助500家以上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融资性担保行业运行质量,在保责任余额同比增长10%以上。
  8.积极推动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省重点产业链基地型企业建设,在苏北地区命名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不少于4家、江苏省特色产业基地不少于3家;培育2家以上四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9.指导苏北五市开展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帮助苏北五市重要部门网站开展外部安全测试,支持苏北五市开展信息安全宣传培训。
  10.指导帮助苏北地区开展“两化融合”、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中高级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企业领军人才、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工作。
  11.加大对新长线苏北段铁路地方道口安全监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帮助实施道口改造,落实日常监护经费,用于监护人员的补助费用不低于去年水平。
  12.推进沛城煤矿等有条件的矿井进行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组织实施煤炭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和煤矿安全改造项目,推进煤矿企业发展相关产业。
  省教育厅:
  1.进一步提高苏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生均校舍维修改造拨款标准达到每生每年小学150元、初中200元。
  2.完善义务教育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苏北资助面达到10%。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落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对高中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
  3.指导、督促苏北市、县化解高中阶段教育债务,制订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4.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支持经济薄弱地区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幼儿园。检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落实情况。
  5.组织千所义务教育阶段优质学校与苏北农村薄弱学校实行“校对校”结对帮扶、对口支教,落实并下达工程专项经费4000万元。重点加强苏北农村乡镇薄弱初中建设。
  6.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培训工程,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校长6万人。全年省级培训农村教师数量占中小学教师培训总量的50%以上。
  7.继续实施万名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选派大学毕业生赴农村学校任教。对2008-2011年选派的四届大学毕业生进行考核并下达奖励经费。
  8.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苏北五市分别完成5万人次和20万人次的培训任务。建设3个高水平农科教结合富民示范基地。实施中青年农民学历技能双提升计划,苏北五市完成5000人招生任务。
  9.支持苏北高校建成若干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财政支持每个示范中心建设经费50-200万元。支持苏北地区高职院校建设若干省级实训基地,省财政资助每个示范中心建设经费300-400万元。
  10.优化苏北高等教育专业结构,支持苏北地区高校增设本科专业10个以上。支持苏北高职院校建设一批国家高职重点建设专业,每个重点建设专业资助200万元。支持苏北高校建设一批省重点专业群,每个专业群资助40万元。
  11.支持苏北高校13个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及10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在苏北有关高校批准立项省级重点建设实验室。支持苏北高校申报省部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创新团队及人才计划。
  12.继续支持苏北地区高职院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对已立项建设的9个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一步加强指导和支持,组织对建设期满的开发中心进行验收。
  13.积极支持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园申请国家大学科技园。加强4个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的建设,会同省科技厅对达到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基本条件的科技园组织验收。
  14.加大对苏北高校科技项目支持力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项目(含重大项目)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项目向苏北倾斜,积极组织高校科技成果向苏北实施转化。
  15.组织高校展团参加省政府主办的第六届苏北投资贸易洽谈会,促进校地、校企“产学研”紧密合作。
  省科技厅:
  1.贯彻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逐步提高省级各类科技计划投向苏北资金的比例。组织实施苏北科技发展专项计划130项以上。
  2.鼓励苏北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推进科技创业园、科技产业园以及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力争苏北地区全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省比重超过12%。培育苏北农业科技特色产业40个以上,培育产业典型3-5个。
  3.加强创新载体建设,新建区域公共服务平台2-3个;支持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形成特色业务5-10项;依托高新技术企业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家左右;在苏北五市各打造农业科技园1-2家、农业科技型企业3-5家。
  4.引导省内外高校院所与苏北地方共建“产学研”联合创新研发服务机构10家左右,支持高校院所面向苏北企业开展前瞻性研究项目50项左右,引导高校院所与苏北地区企业建立“校企联盟”2000个。举办“中国江苏第三届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技术转移大会”,争取对接成功10-20项。
  5.开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建设完善科技服务超市分店和便利店50-60家,开展“科技服务超市万村行”专场服务活动5-8场;选派各类科技特派员3000人,建设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50-60家,依托科技特派员组织经济薄弱村实施科技帮扶“短平快”项目30-35项。
  省民政厅:
  1.加大对苏北地区救助资金支持力度,力争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调剂资金的70%以上、农村敬老院建设“关爱工程”省级补助资金的6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的65%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2.根据受灾实际情况将救灾经费向苏北地区适当倾斜;继续加大对苏北地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江苏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指导力度,力争创建质量有所提高。
  3.加大对苏北地区专项资金扶持力度,确保51%以上的优抚专项经费用于苏北。相关民政业务专项资金重点向苏北倾斜。
  省财政厅:
  1.认真落实《关于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苏发〔2008〕15号)和省委、省政府支持苏北地区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经济薄弱地区新增收入省集中全返奖励、重点开发区平台建设奖励、全面小康推进奖励等政策。
  2.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共建园区年度考核评价奖励力度,将奖励范围由原来的前10名扩大到参加考核评价园区排名的前二分之一,继续执行奖励500万元的政策。苏北地区承担的3.75%的出口退税额再由省财政承担1.75%(仅限苏北当地出口货源)。
  3.支持苏北沿海地区开发开放,安排铁路建设10亿元、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6亿元、徐圩防波堤5亿元、临海高等级公路3亿元、通榆河南段7亿元、盐河航道整治工程4亿元等沿海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4.支持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落实省对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徐州工业园区收入返还等扶持政策。支持淮安市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认真落实省对宿迁市的扶持政策。
  5.继续实施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强苏北县乡基本支出保障能力。安排均衡性转移支付35.7亿元,安排调整工资转移支付31.2亿元,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0.9亿元,逐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级财力保障水平。
  6.安排农业三项工程资金3.7亿元、高效设施农业资金16亿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2.3亿元、合作组织资金2.3亿元、农村桥梁建设资金5.1亿元、农机具补贴资金9.5亿元,上述资金中下达市县的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7.安排国家和省级资金9亿元支持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1.2亿元支持黄河故道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安排0.8亿元支持沿海滩涂开发,安排0.7亿元支持丘陵山区开发,安排0.35亿元支持采煤塌陷地治理,以上资金投入均重点用于苏北地区。
  8.安排用于苏北地区水稻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亿元左右,占全省投入的55%以上;安排农村河道疏浚整治资金5.3亿元、农村清洁能源资金2.2亿元、农村改厕资金3.1亿元,重点用于苏北地区。
  9.安排11亿元用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亿元用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重点用于苏北地区。安排2亿元用于补助并奖励计划生育家庭等;安排1.2亿元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全部用于苏北地区。
  10.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30亿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9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4亿元,重点用于支持苏北地区医疗、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11.安排苏北地区“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亿元,加快促进形成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12.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苏北等地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继续补助苏北地区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继续发放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继续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安排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资金0.1亿元。
  13.安排0.9亿元资金,支持全省第二批2216个经济薄弱地区行政村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安排1.1亿元资金,支持苏北地区农村文化“三送”、“农家书屋”建设等文化工程。
  14.安排脱贫攻坚奖补资金9亿元,用于苏北地区脱贫攻坚工程启动和考核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省财政给予贴息和奖励;安排奖补资金3.2亿元,继续支持苏北1452个经济薄弱村化解债务。
  15.安排8.5亿元政法补助专款投向苏北,努力改善苏北地区政法单位的办公条件,提高技术装备和办案水平。
  16.安排1000万元“以奖代补”奖励资金,用于扶贫重点县(区)产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会事业发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指导苏北地区加快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6万人,规划区内登记失业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率达到75%以上。
  2.加大对苏北地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调剂金支持力度,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财政补助标准,继续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予调剂补助。
  3.加大苏北地区人才培训力度,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5个,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4个,选派人才出国(境)培训100人次,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4.62万名。
  4.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30个,省“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重点向苏北倾斜,为苏北地区输送4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支持宿迁市实施“双百工程”。
  5.指导和推进苏北地区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搭建高层次人才引进平台,加强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优先支持开展大型人才交流活动。
  6.指导苏北地区建设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重点建设2个省级和一批市、县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为苏北地区培训50名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端人才。
  7.支持苏北地区建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支持苏北地区加强基层就业社保平台建设,确保今年配备专职人员的村级平台建成率达100%。
  省国土资源厅:
  1.加大对苏北地区用地计划支持力度。支持苏北地区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点供”和南北共建开发区建设,“点供”计划对苏北倾斜。继续做好苏北地区交通、水利、新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2.支持苏北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工程。加大对苏北地区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安排倾斜力度,加快苏北地区部省合作整体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建设,改善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活环境。
  3.进一步加强苏北地区地质勘查工作。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优先安排苏北地区,重点用于地质找矿。发挥国有地质勘查队伍的专业技术优势,支持苏北地区打井找水,改善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条件。加强丘陵高岗地区的打井抗旱工作,支持苏北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建设。
  4.认真落实土地相关费用减免返还政策。对苏北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集中部分全额返还,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会同省财政部门对苏北地区相关的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继续执行先缴后返政策。
  5.加大综合地质调查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为沿海地区重大项目与工程选址、建港地质条件适应性论证、滩涂资源开发、海岸带地质环境灾害预防与监控等工作提供地质技术支撑。
  省环保厅:
  1.对苏北地区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核定排污总量指标,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2.积极配合开展南北共建园区审核工作,参与考核评价,推动共建园区健康发展。组织做好苏北地区拟上市企业环保核查工作,开展集中培训辅导,在确保核查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核查工作进度。
  3.指导苏北地区有关市、县开展国家生态县、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良好生态创建活动,支持苏北地区符合条件的省级工业园创建生态工业园。
  4.安排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亿元支持苏北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保重点工程项目。
  5.落实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380万美元,推进盐城珍禽湿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科研能力建设。
  6.积极帮助苏北地区争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等环保专项资金。举办苏北地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7.筹措资金2500万元用于建设、改造35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对苏北地区环境质量的监控。
  8.指导新沂、邳州等9个县(市)开展小康环保达标行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支持苏北完善和优化城乡规划体系。优化苏北城镇空间布局,推动苏北城市化快速发展。加快培育沿海和沿东陇海城镇轴中心城市,培育壮大一批新兴城镇,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城市发展。
  2.积极做好苏北地区各类开发区及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和管理指导工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各类园区选址。
  3.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引导资金对苏北地区的支持力度。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35个,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日,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00吨/日。
  4.支持60个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支持苏北地区20%的村庄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5.做好苏北地区保障房建设工作,国家和省住房保障资金向苏北地区倾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6.制订苏北城市建筑节能工作指标,对苏北城市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加大对苏北五市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扶持苏北申报国家级、省级建筑节能等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尽力给予支持。
  7.加快苏北地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确保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积极支持徐州、盐城两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淮安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800亿元,连云港、宿迁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
  省交通运输厅:
  1.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全年苏北地区交通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55亿元。
  2.加快宿迁至新沂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6.5亿元,力争建成通车;加快建设连云港港北疏港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亿元;开工建设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完成投资4亿元;开工建设金湖至马坝高速公路,完成投资5.5亿元;力争开工建设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
  3.加快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工建设灌河大桥,完成投资33亿元;加快与港口衔接的310国道、226省道、242省道等干线公路和路网连接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5亿元。
  4.加快以连云港港为龙头的港口建设。加快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建成连云港区25万吨级航道和徐圩港区外段10万吨级航道。加快推进赣榆港、盐城港大丰港和滨海港等港区建设。
  5.加快盐河、连申线东台至长江段和刘大线航道整治等内河疏港航道工程建设,分别完成投资10亿元、2亿元和1.5亿元;续建湖西航道一期工程(蔺家坝-房村段),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建成湖西航道一期工程(魏庄-蔺家坝段),完成投资7000万元。
  6.建设宿淮铁路和丰沛铁路,分别完成投资7.6亿元、3.7亿元;新开工郑徐客运专线江苏段,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力争开工建设连盐铁路,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加快推进青连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7.开工建设徐州观音机场二期工程,完成投资4100万元。
  8.推进苏北地区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换乘中心和公交体系建设;加快镇村公交发展,做好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加大交通扶贫和对口支援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出行条件;认真办好撤渡建桥和危桥改造等民生工程。
  省农委: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用于苏北地区的比例不低于55%。
  2.国家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千亿斤粮食增产能力建设、高效设施农业、粮食高产增效创建等部省重点项目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按照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对种粮农民继续实施粮食直补(20元/亩)和农资综合补贴(81.5元/亩)。安排种植业良种和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的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3.加强苏北地区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帮助开展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业务技术培训;免费为苏北地区35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技术服务。安排重大病虫害防治和耕地质量建设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4.安排省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劳务费补贴、畜禽标识补贴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安排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业良种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部省项目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5.加大苏北林业建设投入,在国债防护林、绿色江苏专项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向苏北地区倾斜,争取安排苏北五市资金占全省该类资金投入总额的50%以上。
  6.安排农业“三新”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村人才工程项目经费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0万人、职业农民培训5万人、农民创业培训2.5万人,确保占全省培训计划的50%。
  7.安排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农村清洁能源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继续向苏北地区倾斜,项目经费50%以上用于苏北;建设农村户用沼气2.7万处、大中型沼气工程3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5处,确保苏北秸秆利用率在75%以上。
  8.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在全国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示范基地、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和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申报等工作上,向苏北地区倾斜。
  9.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地建设资金50%以上用于扶持苏北地区,实现苏北地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全覆盖。安排农业信息全覆盖工程项目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扶持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
  10.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资金向苏北倾斜,争取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计划安排50%以上的项目到苏北地区。
  省水利厅:
  1.大力支持苏北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年计划安排苏北五市水利建设投资95.6亿元。其中重点工程投资62.4亿元、农村水利投资33.2亿元。
  2.安排新一轮治淮工程投资计划19.8亿元。全面加快淮河入江水道整治、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开工建设洪泽湖大堤加固、分淮入沂整治、新汴河治理等工程,提高淮河流域防洪除涝标准。
  3.安排南水北调工程投资计划20亿元。全面完成运河线调水工程及骆南中运河、洪泽湖抬高蓄水位等工程;基本建成运西线五级泵站及输水河道;建设东线管理设施、调度运行系统等专项工程。
  4.安排农村水利工程投资计划33.19亿元。其中大型灌区计划投资7.69亿元,农村饮水安全计划投资7.5亿元,农村河道整治计划投资8亿元,小型农田水利计划投资10亿元。
  5.制定下发推进水资源管理基本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指标体系。对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县)进行总结表彰。指导苏北各地制订主要河湖2012年度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加快苏北地区水资源管理示范县建设。
  6.按照省《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9号),加强苏北地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
  省商务厅: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省级商务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实行分区域项目准入门槛,确保投向苏北的比例不少于全省的30%。
  2.支持苏北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广交会、华交会等国内重点展会和国际知名博览会的展位安排上予以倾斜。利用驻海外机构,为苏北地区招商引资、贸易促进等提供服务。支持苏北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3.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建设。落实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指导苏北地区加大对机电产品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的培育力度,提高产业集聚度。
  4.鼓励苏北地区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品牌建设。推动苏北地区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国际化。鼓励苏北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推动苏北出口基地和出口品牌建设,推动骨干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帮助培育经营主体。
  5.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活动,支持新建改建一批农家店和面向农村市场的配送中心。支持苏北有条件的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6.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文化出口资金、技术进出口贴息资金和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政策,助力苏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推动苏北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7.选择一批符合条件且守信誉、有实力的企业赋予其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经营权,帮助苏北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开展业务。深入农民工集中的苏北重点劳务县(市)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认真宣讲各项政策措施。
  8.支持苏北地区建立国际商务人才培训平台,支持苏北地区加大高级国际商务师人才队伍建设力度,江苏省国际商务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培训计划向苏北地区倾斜。
  9.充分利用苏新、苏台合作平台,积极推动苏北各市与新加坡、台湾加强全面合作,推动更多客商到苏北地区投资考察。邀请国(境)外驻宁经贸代表机构参加第六届苏北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各项省内经贸促进活动。
  10.推进连云港国际商务中心城市建设,支持降低物流运营成本,协助举办第十二届“泛黄海中日韩经济技术交流会”。支持淮安、徐州两市申报国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支持淮安、宿迁等市商务部门选派干部到省厅挂职,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到淮安、宿迁等市挂职学习。
  省卫生厅:
  1.加大对苏北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补助资金及农民个人缴费达到省定标准的,省给予人均不低于120元的专项补助。扩大农村重大疾病救治病种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100%纳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
  2.加大苏北地区农村改厕工作力度,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防病能力。年内帮助苏北地区43.3万农户将不卫生户厕改造为无害化卫生户厕,省按每户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3.进一步完善苏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房屋标准化建设、医用设备标准化装备配备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按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4.加大对苏北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力度,对绩效考核合格地区及时足额给予补助。
  5.通过培训、定向免费培养等方式,加大苏北地区基层卫生人员培养和引进力度,省按标准给予专项补助。
  省人口计生委:
  1.推进苏北地区依法行政工作。在苏北80%的县(市、区)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委会)和阳光计生示范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2.继续支持苏北地区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补助苏北地区奖励扶助经费1.7亿元,占省级奖励扶助经费的61.1%,预计惠及苏北地区计划生育群众23.8万人。
  3.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在苏北地区新增21个国家和省级项目县,计划投入经费1240万元,为试点县提供生化分析仪、酶标仪等设备;为12.3万名新婚、待孕群众提供19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4.推进世代服务机构向“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中心”转型。将5个县级、30个乡镇级世代服务机构建成国家和省级优质服务示范站。实施家庭健康促进工程,建立4个省级人口文化园示范基地,8个省级老年健康示范基地。
  5.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将苏北五市纳入省级试点,重点加强流出人口的服务管理。制定下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体系,开展达标创建活动。
  6.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重点管理县的督查。召开全省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推进会,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巩固“苏、鲁、豫、皖”省际协作机制,加强省内流入地和流出地的双向考核。
  7.加大对苏北地区经费支持力度。全年预计支持经费2.2亿元,同比增加15%。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经费1.7亿元,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补助经费3100万元,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1200万元,补助计划生育人员培训费及信息化建设经费500万元。
  省审计厅:
  1.开展苏北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苏北五市及所辖县(市、区)审计机关,对2006年以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2.开展苏北水利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组织苏北五市对2011年度水利重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3.组织进行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为保证连云港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4.组织进行江苏临海高等级公路工程跟踪审计。促进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强化内控制度,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实施工程跟踪审计。
  5.组织进行世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审计。组织徐州、淮安等市对世行贷款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项目进行为期5年的跟踪审计。
  省外办:
  1.充分利用外事资源优势,对苏北地区对外交往给予支持。组织知名跨国企业、商务机构代表、港澳地区企业赴苏北五市考察交流;借助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中韩建交20周年纪念活动,开展相关推介活动;利用江苏新兴产业推介会等大型活动为苏北地区招商选资牵线搭桥。
  2.利用各种渠道宣传苏北、推介苏北,做好第六届苏北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外宾邀请与接待工作,积极邀请境外主流媒体、友好团体赴苏北地区考察。
  3.指导苏北五市开展友城工作,推动苏北五市与欧非、美大地区国家的友城交往,协助苏北五市在环保、农业科技等领域与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友城国家开展交流合作。
  4.组织邀请外国专家、教师到当地提供指导帮助,在选派研修生、人才培养与交流方面给予扶持,为苏北五市招录外语人才与翻译提供帮助。
  省国资委:
  1.推进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按序时进度完成宿新高速公路、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临海高等级公路、连盐铁路、郑徐客运专线投资任务,年度计划总投资30亿元以上。
  2.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江苏境内工程,年度计划总投资15亿元以上。
  3.推进沿海滩涂匡围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东台条子泥匡围Ⅰ期工程,年度计划总投资4.5亿元。
  4.推进产业转移项目建设,实施10个以上工业、服务业合作项目。
  5.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完成工矿棚户区保障房建设40万平方米、新开工垦区危房改造1500套。
  省地税局: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对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落户苏北的,在有效期内给予确认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落实鼓励就业、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方面的政策。
  2.着力做好经济税收分析、政策效应分析,促进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为苏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支撑。
  3.加大扶贫帮扶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制订相关帮扶计划,促进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省工商局:
  1.进一步推进苏北地区外资企业网上登记。完成盐城经济开发区的外资授权工作。帮助苏北地区企业申报各级(国家级、省级及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2.促进苏北地区农村经济发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安排批次高于苏南、苏中地区平均数15%以上,安排资金用于苏北五市自主检测。指导苏北乡镇建立基层合同指导站,通过规范合同文本,支持苏北地区订单农业发展。
  3.加大苏北地区商标培育力度,培育2-3件驰名商标,新认定50件省著名商标。加强苏北地区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的确认管理工作,确认3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
  4.加强对苏北广告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企业参加“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活动,争取实现苏北地区国家一级资质广告企业“零突破”。
  省广电局:
  1.继续实施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苏北地区有线电视由“村村通”向“户户通”、“优质通”、“长期通”飞越。继续对苏北五市给予扶持补助。
  2.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加快苏北城镇影院建设,实现苏北县城数字影院全覆盖。落实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
  3.继续扶持苏北地区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帮助苏北地区广电部门争取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推动广播影视产业做大做强。做好广播电视宣传、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省旅游局:
  1.完成环洪泽湖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并积极推进实施;支持苏北地区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支持苏北地区红色旅游发展,增加华东片区红色旅游规划中苏北地区红色旅游所占比重。
  2.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旅游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苏北地区乡村旅游区(点)的培育力度;计划分别投入15万元帮助涟水县和楚州区苏咀镇发展生态农业项目。
  3.支持苏北地区创建高等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区(点)及星级农家乐工作,推进苏北地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红色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建设。
  4.加强对苏北旅游市场的宣传力度,支持苏北各市举办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鼓励并支持苏南、苏中与苏北加强区域合作。
  5.帮助苏北地区做好旅游人才培训工作,计划给予15万元的导游年审工作经费和7万元培训教材补贴,帮助完成2-3家省级旅游培训基地创建工作。
  省粮食局:
  1.加强苏北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国家和省财政支持资金总数超过上年的数额。支持苏北军粮供应网点和中心化验室建设。继续对苏北地区“数字粮食工程”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给予倾斜扶持。
  2.指导苏北地区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油菜籽临储政策,引导多元收购主体入市收购,促进农民增收。组织产销区各类企业现场洽谈签约活动。
  3.加强对苏北县域粮食经济发展的指导,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推动省属粮食企业到苏北发展。争取新增省名牌粮油产品3-6个。落实推进宿迁粮食产业跨越发展合作协议。
  4.推进苏北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体系建设,加强苏北地区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切实抓好苏北地区粮食行业领军型人才、优秀党政人才、粮政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建设。重点抓好苏北新任市、县粮食局局长任职、项目管理专题、职业技能鉴定等培训工作。
  省海洋渔业局:
  1.重点扶持并指导苏北地区加快现代渔业园区、高效生态规模养殖基地、水产原良种体系建设,开展水产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渔业科技入户等工作,实施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程,支持资金不低于8500万元。
  2.完成赣榆青口中心渔港、射阳黄沙港中心渔港、灌云燕尾渔港一级渔港建设任务。完成东台弶港一级渔港、响水陈家港一级渔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3.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在苏北近海海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继续建设海州湾海洋牧场,投入资金800万元以上。
  省金融办: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苏北县域分支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到苏北设立分支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2.支持苏北地区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全年在苏北新设农村小额贷款公司30家以上。鼓励社会资本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力争新设科技小额贷款公司5家以上。
  3.引导和推动苏北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重点加大对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三农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支持力度,力争全年苏北地区新增上市公司2家。在苏北地区全面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确保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10亿元以上。
  省物价局: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苏北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以及海产品初级加工、滩涂围垦项目的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2.督促落实《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意见》(苏价综〔2011〕281号)、《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发展的意见》(苏价综〔2011〕365号),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3.开展加快苏北全面达小康的价格政策意见调研,研究扩大《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沿海地区发展的意见》(苏价综〔2010〕40号)适用范围。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
  1.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在苏北地区投入财政资金9亿元,改造农田基础设施92万亩。
  2.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采取财政补贴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在苏北地区投入财政资金1.3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160个左右。
  3.实施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市投入省级财政资金9000万元,治理岗坡地8万亩。
  4.实施沿海滩涂开发项目,在苏北地区投入省级滩涂资金4900万元,配套改造滩涂已围垦区7万亩。
  5.实施黄河故道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投资1.2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苏北地区,治理改造农田20万亩。
  6.实施徐州采煤塌陷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财政投入3500万元,治理采煤塌陷地5万亩。
  省烟草专卖局:
  1.响应省委、省政府加快苏北发展的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积极向国家烟草专卖局争取项目支持苏北发展。
  2.不断完善基层单位办公条件,用2-3年时间,投资1.2亿元建设连云港市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投资1638万元建设响水县烟草公司经营业务用房。
  省国税局:
  1.继续落实加快推进沿海开发和支持宿迁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2.抓好增值税政策落实。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契机,鼓励苏北地区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强涉农优惠政策宣传,重点落实蔬菜批零环节免税政策。落实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等政策。落实增值税起征点政策,用好用足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
  3.督促苏北各地将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支持苏北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国税机关的帮扶支持力度,着力改善基层单位工作条件,加强反避税工作指导,在工作经费上对苏北五市给予倾斜。
  省工商联:
  1.继续协助做好第六届苏北投资贸易洽谈会相关工作。与省委统战部、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继续共同组织江苏民营企业家苏北地区感恩行动。
  2.引导、组织和支持广大民营企业抓住沿海开发和加快苏北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参与投资兴业。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1.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苏北地区倾斜,力争支农再贷款余额达到全省的50%以上,再贴现余额占全省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占全省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
  2.支持苏北经济结构调整,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创新、改善服务,积极提升对苏北地区中小企业、“三农”的信贷支持服务水平。通过重点开展“民生金融创新利民”工程,着力推动苏北民生金融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取得显著突破。
  3.进一步拓宽苏北地区企业融资渠道,实施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双速计划”,力争实现苏北五市债务融资工具全覆盖,积极在连云港、淮安地区推广债务融资工具新模式,积极支持苏北地区社会融资增速高于全省增速。
  省电力公司:
  1.完成500千伏临海升压输变电、双泗#3变扩建等项目的建设,加快构建苏北500千伏电网网架。完成500千伏新海电厂送出配套、220千伏大丰汇流站等项目的核准工作。开展500千伏盐南输变电、伊芦#3变扩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2.加大对苏北电网投资力度。全年投资60亿元用于苏北电网建设与改造,投产500千伏变电容量175万千伏安、线路2公里,220千伏变电容量292万千伏安、线路825公里,110千伏变电容量201万千伏安、线路778公里。
  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1.深入开展信贷结构调整,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创新,把支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小企业及实体经济发展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对苏北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2.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在支持重点集团、重点客户发展的同时,集中资源为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提供信贷支持和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
  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
  1.全年预计投向苏北五市的贷款占比不低于其存款在全省的占比,其中投向县域和“三农”的贷款比例达45%以上。
  2.积极落实与徐工集团签订的8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支持实联化工8500万美元、大丰海嘉诺药业1.7亿元、江苏博汇纸业3亿元等贷款项目。力争在宿迁地区实现全省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首发,力争完成委托债权投资20亿元。
  3.支持沿海滩涂及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等重大项目,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支持苏北地区优质粮油、蔬菜园艺、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等特色产业发展,对苏北地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服务覆盖面力争达到85%以上。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1.确保投向苏北五市的信贷占比不低于其存款在全省的占比,力争实现对苏北地区中小企业信贷投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计划全年实现国际贸易结算量110亿美元。
  2.加大对民生领域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全年计划苏北五市网点新增、改造不低于27家,自助设备新增投放150台。在市民卡、银医合作等项目上扩大合作规模。
  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
  1.加大对苏北地区信贷支持力度,本外币贷款计划新增91亿元、人民币贷款计划新增90亿元。预计苏北小企业贷款新增26亿元、个人贷款新增48亿元。苏北地区机构客户贷款项目储备19亿元,均为教育、卫生事业项目。
  2.加大对苏北地区企业的投行产品服务支持力度,预计全年在苏北地区直接融资产品签约规模达60亿元。加强对苏北地区“两高五新”等行业客户和其他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的服务,预计签约客户累计超过50家。
  3.重点支持徐工集团、安邦电化等公司的苏北项目,以及徐唐发电二期工程、连云港港口集团、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等项目。支持徐州协鑫1500万美元以及晶旺光电(徐州)3000万美元海外融资。
  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1.制订连云港国家东中西合作示范区规划配套融资方案,加强与苏北地区港口、核电、风电、多晶硅重点企业的合作,完成战略目标客户的融资规划和财务报告。
  2.继续支持江苏田湾核电站项目建设,牵头组建徐州中能多晶硅技术改造银团,与徐工、徐矿、悦达等龙头企业多方位展开合作,支持宿迁翔盛粘胶纤维、盐城博汇纸业发展。为大丰港海外业务提供融资服务。
  3.推动中石化、中海油、中电投、省国信等央企及省属企业加大对沿海地区的开发力度。支持悦达、江淮动力走出去,帮助其实施海外发展战略。
  4.支持连云港市花果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推动宿迁市骆马湖文化旅游西岸开发和淮安市古淮河城市文化休闲街区开发项目,支持苏北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5.支持徐州、淮安、宿迁等市的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支持苏北地区现代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做好抗旱、抗洪等应急类短期贷款的发放工作。
  6.进一步扩大贷款资金支持南北共建园区建设的范围,以及对苏北地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就业政策中小企业的扶持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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