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3-02 09:12 字体:[ ]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苏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办发〔2012〕14号  2012年3月2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部署和省委关于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始终把宣传思想文化战线作为党的工作的一条主战线、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一个主阵地、推进“两个率先”的一支主力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江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建设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文化强省,更好地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按照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目标要求,到2015年,全省文化改革发展主要目标是:
        ——文化凝聚引领能力显著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民素质明显提高,“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广为弘扬,主流舆论更具公信力影响力,全省人民为“两个率先”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更加巩固,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大先进典型选树等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等化,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120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0%以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文化创作生产能力显著提升。适应城乡人民群众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在全国有影响的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各文化艺术门类在国家级重点奖项评比中位居前列,培育形成一批全国知名的文化品牌和文化团队。
        ——文化产业竞争能力显著提升。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新兴文化业态在文化产业中的比重达60%,培育形成一批千亿级行业、百亿级企业和重点产业集聚区,文化产业增速高于GDP和服务业增速,全省文化产业总收入超过1万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成为江苏的支柱产业。
        ——文化改革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建成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文化科技研发中心和文化产品产权版权交易中心。
        ——文化队伍建设能力显著提升。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发展壮大,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更加科学,努力造就百名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千名重点文化人才、万名基层文化骨干,使江苏成为更富吸引力、更具创造活力的文化人才聚集地。
        二、建设先进思想文化
        立足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伟大实践,着力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体现新时期江苏精神的先进思想文化。
        1.深化理论武装。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进一步提高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自觉性坚定性。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科学发展本领为目标,完善考学评学述学等制度,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带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深入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建设一批实践基地,加强讲坛学堂、党员轮训冬训和基层党校建设,组建万人志愿宣讲队伍,发挥基层宣讲典型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基层理论宣讲和形势政策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基层、进网络、进人心”。

 

 


        2.大力弘扬新时期江苏精神。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追求。更加注重江苏人的精神建设,传承好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人民创造的“四千四万”精神、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精神和“三创”精神,培育和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领先率先”的新时期江苏精神,进一步提振推进“两个率先”的“精气神”。在全省集中开展新时期江苏精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三创三先”典型,鼓励“三创三先”实践,引导干部群众始终保持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勇于创优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争科学发展之先、领社会和谐之先、率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先。
        3.加快建设社科强省。更好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并重,努力形成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巩固江苏哲学社会科学在全国的领先地位。

 


        三、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开展“爱祖国、爱江苏、爱家乡”主题活动,引导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单位里做一个好工作者、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1.培育示范群体。引导各级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为人民服务宗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规范从政行为,培育高尚情操和健康生活方式,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继续开展全国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学习宣传和“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办好“江苏好人榜”,充分发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双百”、“双50”人物的示范效应。在教育、医疗、商务等领域评选师德之星、医德之星、诚信之星,推进各行各业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千名文化志愿者说唱先进典型”、“千名小志愿者说唱美德少年”和“道德模范基层巡讲网上宣讲”活动,加强“道德讲堂”等宣讲阵地建设,营造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到2015年,力争入选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50名、“中国好人榜”700名。
        2.加强德育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进入大中小学教材,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公民意识教育。注重养成教育和道德实践,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增强吸引力感染力。深入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九大提升行动计划”,加快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到2015年,力争实现全省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和成长指导中心县(市)全覆盖,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2000个。

 


        3.开展志愿行动。倡导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学习雷锋榜样,践行江苏精神,汇聚道德力量”活动,把学习雷锋与开展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习践行雷锋精神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统筹社会志愿服务工作,重点开展社会志愿服务“五大行动”,提高志愿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打造一批有全国影响的志愿服务品牌。到2015年,全省注册志愿者数量占城市总人口15%以上、占农村人口10%以上,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4.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弘扬江苏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倡导自觉学习、终身学习,办好“江苏读书节”,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普活动,传播科学知识,倡导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推动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深化“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开展“六五”普法活动,引导公民知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信教群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5.深化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集市、文明风景旅游区等创建活动,协调推进城乡文明建设,开展“市民公共文明指数”、“乡风文明指数”和“行业文明服务公众满意度指数”测评,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满意度。继续抓好“百城万店无假货”、“放心消费”等创建活动,引导、推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到2015年,力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0个、文明村镇120个、文明单位180个,打造区域文明城市群和文明城镇群。

 

 

 

 


        四、增强主流舆论引领力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快构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广泛的舆论引导新格局,切实提高舆论引导的及时性、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力,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努力形成积极健康、奋发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
        1.唱响时代强音。引导各级各类媒体自觉担当社会责任,争做先进思想文化的建设者传播者。坚持用先进思想文化引领社会舆论,在多元多样中立主导,在交流交融交锋中谋共识,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党和政府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意愿结合起来,深入浅出地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宣传全省有效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鲜做法、积极成效、成功经验,宣传人民群众在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中的首创精神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加强与中央媒体、重点网站的密切合作,中央媒体年用稿数量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2.壮大主流阵地。做大做强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重要媒体,加快数字化转型,扩大有效覆盖,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支持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江苏广电总台(集团)等加强资源整合和跨媒体合作,逐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综合性传媒集团。加强内容建设,强化先进思想文化的引领,打造一批导向正确、具有较高欣赏价值和审美品位、深受受众喜爱的知名品牌栏(节)目。深化“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不断改善话语体系、改进传播方式,用群众的事例感染群众,用群众的语言宣传群众。“十二五”期间,全省培育4种以上发行量超百万份(册)的报刊,打造10个以上全国性媒体品牌,扶持2-3个全国一流的时政或社会生活期刊,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在全国各省区中保持第一。
        3.发展新兴媒体。加强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引导商业网站健康发展,鼓励各类网站发展新技术、新业务。支持中国江苏网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大型网络传媒集团,在新兴媒体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省主要媒体拓展网络多媒体、移动多媒体等传播载体建设,形成一批品牌新媒体。筹组江苏新华传媒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持江苏广电总台(集团)建设网络广播电视台,独立IP地址达到全国网络电视台前三位,建成国内领先的手机电视内容提供商。培育有江苏特色的网络文学、音乐和健康向上的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加大原创网络文化产品扶持力度,推动文化精品网络传播,鼓励网民创作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作品。到2015年,全省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用户达到500万户,网络电视用户达到500万户,江苏手机报用户达到500万户,一、二类新闻网站力争达到10个左右,访问量大、影响大的互动社区达到20个,形成以中国江苏网为骨干、在全国省级新闻网站中名列前茅的网络媒体群。
        4.改进引导方式。全面推进党委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加强新闻应急机制建设,加强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注重民生问题的舆论监督,通过正面引导推动问题的解决。完善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逐步实行网络实名制。深入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开展网络净化行动。推进政府网上政务公开,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依托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政务微博等。总结推广镇江互联网属地管理经验,加强对即时通讯工具和社交网络等的引导和管理,依法惩处传播有害信息行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
        五、繁荣文艺创作
        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把繁荣文艺创作作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点任务,加强对创作生产的引导,推动各文艺门类百花齐放,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和名家大师,构筑“文化高峰”,进一步提升江苏在全国文学艺术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1.扶持重点作品创作。加强文艺创作规划,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等为龙头,实施《江苏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资助办法》,对创意新、基础好、有市场前景的重点作品给予资助,集中优势资源创作生产重点作品,力争在文学、影视、舞台剧、动漫等领域每年分别推出1-2部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作品。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认真对待和积极追求文化产品的社会效果,定期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各地采风,推动我省现实题材尤其是工业、少儿、新农村建设题材作品的创作生产。
        2.建立联动开发机制。坚持抓基础、抓源头,组建江苏剧本中心,通过广泛征集、组织创作等形式,汇集一批优秀原创剧本,为打造重大文化产品提供保障。充分发挥江苏文学创作优势,定期组织作家与影视剧、舞台剧、动漫等门类的创作者沟通交流,推动文学作品的多元转化,同时引导作家参与其他艺术门类作品的创作生产,增强原创能力。建立与国内著名编导的定期沟通、交流合作机制,每年邀请全国一流创作人才到江苏实地考察,推介江苏重大创作题材和文化资源,借助名家大家推动优质文化资源转化为优秀文化产品。
        3.打造专业创作基地。在全省选择一批专业性强、特色鲜明、有发展潜力的艺术生产单位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在政策和资源上给予倾斜,逐步形成舞台剧、影视剧及动漫等一批专业化创作生产主体或基地。以幸福蓝海为基础,打造电影全产业链,提升江苏影视制作、发行、放映能力。重点扶持一批地方戏剧代表性文艺院团,增强地方剧种的发展活力。发挥江苏中国画、版画创作优势,建设一批版画创作基地,支持新金陵画派、新吴门画派、新彭城画派、太湖画派创新发展,努力形成在国内有影响的新的创作流派。巩固凤凰传媒集团苏版图书在全国的地位。
        4.放大文化品牌效应。整合资源,创办江苏艺术节,引领文艺创作,服务人民群众,扩大江苏文化影响力。着力提升文学苏军、中国百家金陵画展、南京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博览会、长江文化艺术展示周、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吴文化节、汉文化节、南京小红花、二胡之乡民族音乐节、江苏书展等的品牌内涵和影响力。继续承办好中国曲艺牡丹奖、音乐金钟奖(民乐)、民间文艺山花奖等全国性活动,使江苏成为在海内外有影响的文化艺术交流展示中心。注重对江苏历史文化资源的深度发掘,新创1-2个特色文化品牌。
        5.完善引导评价激励机制。坚持把遵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评价作品最高标准,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形成客观全面的文化产品评价标准。加强文艺评论队伍和阵地建设,利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专业性文艺刊物和重点文艺评论网站,开展积极健康的文艺评论,推介优秀作品,引导文艺创作,提高群众审美能力。加强文学期刊建设,注重发现新人、推出力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培育3个以上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文学刊物。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对我省涌现出的优秀文艺人才和重点文艺作品,省各主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开设专栏专题,及时进行全面宣传报道。对在国际国内高级别奖项和大赛中获奖的作者、作品进行重奖。
        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公共财政为支撑、现代科技为依托,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五大网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1.健全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一批省、市标志性文化设施,推进江苏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改造提升一批现有文化设施。以便利化、综合性为目标,推进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全面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文化设施网络,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坚持建管并重,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管理和使用效率。推进公共图书馆网络化建设,市、县、镇三级图书馆实行“总分馆(室)”制,市、区、街道三级图书馆(室)实行通借通还的“一卡通”服务。加快实现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部免费开放。全省公益性博物馆、美术馆展厅面积的50%以上用于基本陈列,展品定期更换。筹建江苏文学馆和当代美术名家作品陈列馆。鼓励私人博物馆开展公益性文化服务。继续加强“农家书屋”和城乡公共阅报栏(屏)建设。
        2.建设数字信息网络。加快推进公共文化资源数字化,充分发挥互联网、广电网、移动网的作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更大范围的共享。率先完成全省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加快内容集成和数字传输综合平台建设,丰富在线节目内容,增强广大群众对文化服务的自主选择性。扩大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覆盖和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推进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力争在全省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全部建有数字影院。

 

 


        3.建立流动设施网络。加快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合理流动,继续为基层配发流动图书车、舞台车、电影放映机等设备。加强县域汽车图书馆建设,开展流动服务、定点服务和特约服务,完善现场办证、图书阅览外借、信息查询、举办展览讲座、文化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播放等服务功能,力争“十二五”期末县县开通汽车图书馆。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配备数字电影放映机,建设固定放映点,确保实现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
        4.完善文化活动网络。继续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高雅艺术进校园”和“百名艺术家百场惠民演出”等活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以项目补贴、委托生产等多种形式,鼓励支持文化单位生产更多质优价廉的文化产品,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群众开展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帮助民营文艺团队发展壮大。繁荣发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关注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需求,引导文化单位与企业共建文化服务点,鼓励企业建设职工之家、职工俱乐部等文化场所。组织开展特色文化乡镇、团队、家庭、标兵创建活动以及特色文化品牌、文化广场评选命名工作,表彰全省服务农民、服务基层先进单位和个人。
        5.创建示范服务网络。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全省创建一批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十二五”期间,力争全省有3个以上地区、5个以上项目入选国家级示范区(项目),评比命名3个地级市、30个县(市、区)和300个乡镇为省级示范区。
        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加快构建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广泛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
        1.完善保护体系。编制全省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建立面向应用、重点突出、科学规范、便于操作的文物保护体系。构建全省文物信息化发展框架,开展全省文物资源基础数据库、文物预防性保护信息平台、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平台和文物安全监测平台建设。强化文物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传承人保护为核心,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保护体系。全省所有县(市)全部建立非遗名录以及相对应的传承人认定、命名和资助制度,对濒危项目和年老体弱的代表性传承人实施抢救性保护。成立江苏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建立苏南、苏北考古工作站。
        2.加强重点保护。以抢救性保护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排列保护目录和抢救顺序。“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好文化遗产保护十大行动,推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长期化。

 


        3.提升利用水平。正确处理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评估体系,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率达到8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文物保护单位免费开放。城市开发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必须征求文物部门意见,确保重大文物不遭受毁灭性破坏。规范文物复制、文物展示、文物拍卖等产业发展,有效引导民间收藏。加强对工业遗产、考古遗址、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开发。以省级以上传统美术、技艺和医药类项目保护单位为主体,建设30个具有生产、传习、展示、销售等综合功能的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省级以上项目全部建立传习所。

 

 


        4.注重传承普及。建立导向正确、配合有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普及机制,办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和江苏省文物节,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展演、技艺传习和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实施文化遗产陈列精品展示,启动《江苏文献集成》等编纂工程,提升文化遗产展示和传播能力。加大对青少年的普及教育,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课堂、进课程”行动,省级非遗名录项目保护地的市、县逐步建立青少年传承教育基地。
        八、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以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突出培育特色,突出龙头带动,突出集聚发展,使文化产业尽快成为江苏的支柱产业。
        1.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以创新创意为核心,以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为依托,着力推进内容生产,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快形成以新兴文化产业为主导、以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2.优化文化产业空间布局。注重错位发展,突出区域特色,重点建设四大文化产业带,形成覆盖全省的文化产业空间总体布局。
        建设沿沪宁线新兴文化产业带。发挥沿沪宁线高校和科研院所密集的优势,以数字出版、动漫游戏、高科技文化制造业为重点,以两个千亿级产业群和六个国家级基地为依托,加快形成沿沪宁线新兴文化产业带。

 


        建设沿江印刷复制产业带。依托沿江地区印刷复制企业高度集聚的优势,实施建设国家印刷示范基地和推动印刷复制业转型升级两大行动,鼓励支持上下游联合、相关企业重组,加快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使沿江地区成为全省印刷复制产业带和全国重要印刷复制中心。

 


        建设大运河文化旅游产业带。抓住大运河申遗契机,以京杭运河江苏段为轴线,整合开发大运河沿岸楚汉文化、淮扬文化、吴文化、金陵文化的历史遗存、标志性建筑和民俗文化,建设一批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将大运河沿线打造成文化旅游产业带。

 

 


        建设沿海海洋文化产业带。整合开发连云港、盐城、南通三市沿海独特的海岸海滩资源,发掘沿海海洋文化资源禀赋,规划整合区域文化资源,加快港口文化、渔业文化、海盐文化、海上休闲项目开发,打造沿海文化旅游新干线和海洋文化休闲产业带。

 


        3.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文化企业向园区集中,优先发展创新型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加强园区公共技术、投资融资、综合服务等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传统文化资源转化为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建设一批文化博览园、主题公园、文化生态园等特色文化园区。发挥我省玩具、乐器、油画以及工艺研发生产销售领先优势,建成一批全国特色产业基地和专业市场。

 

 


        4.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实施大企业带动战略,推动文化资源与要素适度向优秀企业集中,各行业形成一批主导企业,各地区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企业。加快推进文化企业上市,形成资本市场“江苏文化板块”和一批战略投资者。“十二五”期间,培育销售或资产超百亿骨干文化企业5个以上、超30亿重点企业40个以上和上市企业15家左右。

 


        5.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以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为契机,引导培育文化消费,拓展文化消费领域,力争到“十二五”末城镇居民文化家庭消费占总消费支出比重达到18%以上。加强书报刊、演出娱乐、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和资本、人才、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全国和区域性的大型现代流通组织,加快推进江苏(扬州)甘泉影视制作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权交易体系,适时组建省级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发挥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和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作用,发展一批文化小额贷款公司,筹建省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公司。继续办好中国南京文化产业交易会、中国(常州)国际动漫艺术周等会展活动,建设网上文化产品交易平台。

 


        九、加快文化“走出去”
        坚持对外文化交流与对外文化贸易并举,重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完善扶持政策,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的“走出去”新格局。
        1.借助国际平台“走出去”。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著名图书、影视、动漫等文化产品展览展示交易会和重大艺术节,展示推介江苏产品,扩大对外贸易。积极参与“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外图书互译计划”、“中国音像制品走出去工程”、“中国图书对外翻译出版工程”,扩大江苏图书、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栏(节)目版权贸易输出规模。“十二五”期间,全省出版物出口额、版权输出与合作出版输出数量年均增长20%左右,印刷服务出口收入实现翻番,巩固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版权贸易输出全国第一的地位。以我国在国外举办“中国年”活动为契机,继续办好“感知江苏”等文化交流品牌活动,增强江苏文化在世界的亲和力影响力。通过中国全球汉语教学和中华文化资源共享平台,加快推进江苏孔子学院、孔子课堂和教材建设,保持江苏海外文化交流传播机构在数量和质量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2.推动文化机构“走出去”。制定并落实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外向型文化出口企业和产业基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文化产品,推动更多的江苏文化企业和产品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支持各类所有制文化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并购等形式在海外兴办实体,建立营销网点,实现落地经营。进一步扩大江苏国际频道、金陵之声电台、“中国江苏3G”手机报海外覆盖。推动省级重点新闻媒体在港澳台布点,与中央外宣媒体、海外主流媒体合办频道频率和栏目节目。
        3.打造国际产品“走出去”。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受众的思维方式、接受习惯、语言特色,加强对文化出口产品的创意策划。以影视剧和动漫产品为重点,善于利用国际文化题材组织剧本创作,借助国际知名编演、演员、摄像、音乐等优质生产要素和营销机构,努力创作生产一批有国际理念、中国元素、江苏特色的重大影视和动漫产品,提升国际竞争力。创建江苏文化海外推介中心,采取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方式,把江苏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
        4.挖掘特色资源“走出去”。充分挖掘江苏区域文化资源,选择书画艺术、江南丝竹、传统戏曲、民间工艺等优势门类,发挥江苏友城数量全国第一的优势,通过在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加强美术馆、博物馆与国外的交流合作,每年组织馆藏精品赴海外展览展示。继续组织“中国百家金陵画展”、“龙的传人”文物展等到国外主流场馆举办展览。发挥南京博物院、南京图书馆、江苏省美术馆以及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等民国文献资料收藏优势,开展与台湾文化机构的经常性交流合作。有计划邀请国际知名人士和港澳台地区的记者、作家、中国问题研究专家等到江苏考察访问,支持其采访、研究和创作,鼓励运用各种艺术形式传播江苏文化。继续办好“同乐江苏”系列活动,增进外籍人士对江苏的了解。
        十、推动文化改革创新
        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目的,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一切制约文化发展的观念和体制障碍,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文化工作者和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1.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深化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推动已转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和资产经营责任制。按照做强做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确保2012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鼓励省市传媒集团以资本为纽带整合非时政类报刊资源,支持组建少儿教辅类、纺织服饰类和农业科技类三个专业性报刊传媒集团。文化企业全面实行人事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
        2.激发文化事业单位活力。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在用人机制上,通过合同制、双聘制、返聘制、外包制、合聘制等多种方式,引进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在分配机制上,实行专业职称评聘分开,对重点岗位、优秀人才实行政策倾斜。探索实行公共文化设施委托管理办法。
        3.创新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推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合并后的市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原有职能,并逐步向社会管理延伸。完善符合宣传文化工作特点、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估考核。强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多种手段,提高文化领域管理效能。建立健全文化市场准入管理机制。
        4.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加快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运用,丰富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扩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增强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与旅游、休闲、体育、电信等产业的融合,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同城同一地区同类文化企业进行联合重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大型民营文化企业,加快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5.发挥文化社会组织作用。培育发展文化经纪代理、投资咨询、评估鉴定、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和人才流动。注重发挥文联、社科联、作协、记协、版协等社会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引导新兴文化产业设立行业组织,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广大文化工作者。推动文化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完善相关制度,逐步承担职称评定、教育培训、资格认证、专业评奖等职能。充分发挥江苏文化发展基金会、刘天华阿炳中国民族音乐基金会、江苏省未成年人美德基金会的载体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基金,统筹推进公益文化事业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成立省文化艺术专家咨询委员会、文化发展研究院等研究咨询机构,提高文化项目决策科学化水平。
        十一、造就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制定出台《江苏省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实施办法》,深入实施文化人才“百千万工程”,努力打造一支与推进文化建设工程、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相适应的“文化苏军”。“十二五”期间,重点培养引进文化名家100名、“五个一批”人才500名、重点骨干人才1000名。
        1.加强高端人才选拔培养。实施以“文化名家”和“五个一批”人才为重点的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增加文化人才在“333工程”中的比例。采取遴选培养、资助扶持等方式,在不同领域不同门类造就一批文化拔尖人才和领军人物。对文化名家承担重大课题和项目、开展创作研究、出版专著等给予资助扶持。支持“五个一批”人才参加国内外高层次业务培训、学术交流、展演展览等活动。组织重点骨干人才多形式、多渠道参加各类培训进修,注重普遍轮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提高培养效果。探索跨学科文化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专业学院“3+2”跨学科本硕连读或硕博连读学历教育。鼓励企业、园区建立政产学研结合的高端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十二五”期间建立5个左右校企合作文化类博士后工作站。
        2.加强紧缺人才引进。建立高层次紧缺文化人才引进目录,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市场运作的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制定优惠政策措施,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以合聘、返聘等形式引进国内外高端文化人才。支持企业、园区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江苏创办科技型文化企业的,给予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并享受其它各项优惠政策。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文化单位工作的,不受用人单位编制、工资总额限制。对引进的海外优秀文化人才和国家级学科带头人在医疗保险、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成本核算。鼓励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优秀人才以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入文化行业。
        3.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立高校、职业学校、人才培训基地等多层次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加强高校文化艺术、文化产业等学科建设,聘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管人才兼职任教,提高文化人才教育的针对性实践性。在文化类职业技术教育中推行“订单式”培养方法,培养一批高技术、高技能、复合型高级技师。加强继续教育,完善职业资格体系,支持发展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加速在职人员的知识更新。发挥文化产业创业基地等“文化人才孵化器”作用,鼓励文化园区和文化企业培养所需要的专门人才。文化企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配齐配好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专职人员。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文化部门任职。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立文化工作志愿者制度,每年发布需求指南,引导退休干部、教师、文化工作者及在读学生利用假期到社区和乡镇文化馆站义务服务。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轮训计划,每年组织乡镇、社区文化工作者、农家书屋管理员、企业政工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文化人才素质能力。
        5.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文化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国有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逐步实行总经理聘任制。完善文化企业岗位工资绩效制度,探索实施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试行期权、股权激励。评选颁发“紫金文化奖章”,开展年度十大杰出文化人物评选活动,对作出贡献的社科理论、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工作者给予重奖,对文化名人名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支持。
        十二、完善保障体系
        各级党委政府要围绕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新任务,把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发展考评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提供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文化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和统计体系,规范统计方法,增强统计数据的全面性、科学性。
        2.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2%以上。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基金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建立完善文化专项资金监管使用办法,提高使用效益。逐步加大对文物保护、文物征集等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3.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对文化单位实行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产和土地处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把文化产业作为优先发展产业,享受省扶持各类产业发展的最优政策。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在投资核准、信用信贷、土地使用、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国有文化企业一视同仁。加大国家政策性银行省级分支机构及商业银行省级分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文化项目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团体更大力度支持文化建设。
        4.强化版权保护。制定出台《江苏省鼓励作品著作权登记和商业推广暂行办法》。建设数字版权登记中心、版权资源中心和国际版权贸易中心,鼓励鉴定评估、授权代理、版权登记、版权融资、版权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完善版权贸易产业链。推广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的南通模式,推动家纺美术、电子游戏、紫砂陶艺、云锦刺绣、东海水晶、儿童绘画等版权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地方特色版权产业国际化。完善文化知识产权法制体系和保护机制,培育有利于文化创新的知识产权文化,提升文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增强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
        5.推进法规建设。加强地方文化立法,修订《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江苏省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江苏省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办法》,研究制定江苏文化馆、美术馆、艺术品市场管理办法。完善文化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健全执法程序,实现文化执法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许可实施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复议,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强化文化市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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