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2-03-14 16:49 字体:[ ]

关于江苏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2月9日在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苏省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面对各种矛盾和困难,在中共江苏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十二五”发展主题主线,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以赴支持稳增长、转方式、抓创新、控物价、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147.89亿元,比上年增收1068.03亿元,增长26.2%。其中,税收收入4123.52亿元,增长24.5%,占一般预算收入的80.1%。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四税3800.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69.59亿元、缴库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1.8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4亿元(省级),原口径财政总收入14129.59亿元,比上年增长20.4%。全省一般预算支出6111.38亿元,比上年增加1197.32亿元,同比增长18.9%。
        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总来源7156.99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5147.89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各项补助收入1213.79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9亿元,调入资金64.22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642.09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6305.9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111.3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94.59亿元。收支相抵,预计未完事项应结转下年支出及年终结余851.02亿元。
        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9.37亿元,比上年增收55.06亿元,增长17.5%。省本级安排的一般预算支出1652.40亿元(不含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补助及上解中央支出等),增长21.8%。其中,按规定在省本级列报的支出795.65亿元,同比增长12.3%;专项补助市县支出856.75亿元,增长28.2%。
        省级一般预算收入总来源2726.44亿元。其中,省本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369.37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各项补助收入1213.7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含上解中央部分)924.34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89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115.41亿元,调入资金14.53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总支出2664.41亿元。其中,在省本级列报的一般预算支出795.65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94.59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补助支出1625.17亿元(其中,税收等返还支出411.24亿元、转移支付和各项结算补助支出357.18亿元、专项补助市县支出856.75亿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出49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及结转62.03亿元,其中,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61.25亿元,年终结余资金0.78亿元。
        全省基金收入完成4069.59亿元,比上年增收505.29亿元,增长14.2%;支出3926.22亿元,比上年增加471.58亿元,增长13.7%。省级基金收入完成126.72亿元,比上年减少0.18亿元,下降0.14%;支出58.25亿元,比上年增加6.72亿元,增长13.0%。
        上述全省和省级一般预算、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省财政在与财政部和市县财政办理正式决算、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1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积极完善财政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
        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完善,促进经济朝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一是支持进一步扩大内需。继续推进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简化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足额安排省级配套资金10.08亿元,累计发放补贴78.38亿元。下达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金105.82亿元,支持200个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5%。继续增加财政支出支持流通体系建设,改善消费环境。二是促进外经贸稳定增长。省财政整合设立7亿元商务发展基金,创新设立6亿元中小外经贸企业融资风险专项资金,下达商务发展各类补助资金11.12亿元,全年落实出口退税1672.89亿元,促进外贸出口总额增长15.6%。三是加大力度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认真落实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18条政策措施。省财政通过兑现直接债务融资奖励政策、扩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范围、构建股权登记质押平台和政府采购融资信用担保平台等方式,积极帮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实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继续对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支持加强物价调控。省财政设立5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下达4155万元支持全省建成平价商店700多家,发挥了稳定“菜篮子”价格的积极作用。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物价补贴发放办法,全年发放物价补贴4.4亿元,减轻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充分发挥财政调控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
        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支持实施转型升级工程和科技创新工程,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支持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10亿元,推动全省新兴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6万亿元。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各类发展专项引导资金17.75亿元,推动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万亿元。支持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和“百项千亿”技改工程,支持传统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二是支持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各级财政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全省科技支出206.8亿元,增长37.6%,大力推动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全省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全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84户,直接减免税收超过30亿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9亿元。省财政安排10.2亿元,支持开展前沿技术基础研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和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安排11亿元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省与市县合作组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下达2010-2011年“双创(创新创业)”资金8.58亿元,资助引进创新团队30个、领军人才402人。三是支持生态建设不断加强。省财政及时拨付资金17.37亿元,支持太湖治理四期工程586个重点项目建设。争取中央专项资金8.6亿元,用于淮河、太湖流域断面达标和通榆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及时下拨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建筑节能、节能产品推广应用和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大力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安排财政引导资金支持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积极推动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和“绿色江苏”建设。四是支持区域发展更趋协调。认真执行促进苏北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10条政策,落实好“一市一策”各项措施,省财政兑现奖补资金4.67亿元支持合作共建园区建设。支持苏中江海联动、跨江合作,走特色发展道路。促进苏南加快转型升级,支持苏州开展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省财政投入资金超过40亿元,支持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人才建设、滩涂围垦与金融服务。研究制定了较为科学系统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财政对市、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达到1214亿元,增长32.3%。
        (三)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惠农政策,支持“三农”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支持实施农村六件实事工程,巩固和发展粮食持续增产、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持续发展的好形势。一是支持粮食产量实现“八连增”。下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6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亩81.5元。结合中央补助资金,省财政全面核销了1992-1998年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本金69.58亿元,极大缓解了我省粮食主产区财政压力,大旱之年稳定了全省粮食生产。二是支持水利现代化建设深入推进。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省以上财政投入94亿元,重点支持了治淮、治太、长江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等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全面推进了小型农田水利、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水利工程建设。下拨水利防灾救灾资金6.4亿元,支持抗旱防汛。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8亿元,支持建成农桥超过6300座。三是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省以上财政安排25亿元继续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建设。安排30亿元推进农村土地连片整治和土地整理。安排9.2亿元支持提升全省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投入财政资金21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51.3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85万亩。四是支持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省以上财政安排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0.97亿元,引导农民和社会投入12亿元,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7700余个。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3.48亿元,全面完成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任务。兑现脱贫攻坚省财政奖补资金3.3亿元,支持阶段性脱贫攻坚工程任务提前完成。五是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省财政兑现农村金融奖补资金7.8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村信贷投放,全省涉农贷款增速明显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长水平。落实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省以上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0亿元,保证了全省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理财,集中更多的财力,大力支持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和加强社会管理。一是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支持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全面启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支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82元和303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56元。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省财政投入就业专项资金9.5亿元,支持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帮扶重点群体实现稳定就业。二是促进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7亿元,增长35.5%,重点支持城乡低保、新农合、新农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实现五个“全覆盖”,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省财政下达资金15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安排补助资金43.2亿元,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不低于120元提高到200元,当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了70%。投入20.77亿元确保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公寓、福利院建设。下达12亿元对重点优抚对象等人员给予生活补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预计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将达到1600元左右。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5亿多元,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省免费开放的公共文化设施达到400多家。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2亿元,扶持文化产业项目172个。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5亿元,增长29.6%。下达省级奖补资金3.6亿元,支持全省全面建立学前教育政府资助制度。将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分别提高到每年750元和每年550元。省财政下达专项经费10.58亿元帮助31个经济薄弱县(市、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完善省属高校财政拨款制度,将生均财政拨款基准标准提高到5600元。统筹中央补助安排6亿元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和示范院校建设。全省教育支出突破1000亿元。支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7.7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标扩围。及时拨付补助资金6.49亿元,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全省医疗卫生支出340.8亿元,增长36.5%。四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4.31亿元,及时拨付省级专项引导资金6亿元,全省筹措落实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25.87亿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5.6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五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全面落实信访、维稳、政法及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安排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1.62亿元,支持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全面实施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制度。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五)持续推进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财政自身建设呈现新亮点
        着力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预算编制更趋科学。完善了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制度框架体系,资产配置预算编审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全面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二是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初步建立,新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省级滚动项目库建设。通过限定办结时间、严格进度考核、加快转移支付执行进度等多项措施,提升了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扩大到18个主管部门,涉及财政预算资金400多亿元。四是财政监督继续强化。进一步强化了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全省财政账户撤并率达到30.7%,其中省本级54.3%。“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是预算信息公开力度明显加大。省财政全面公开了经省人大批准的全省及省级预决算草案。10个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试点顺利完成。加强对市、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基层财政重大民生专项支出公开。积极做好省级“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的准备工作。六是债务管理得到规范和加强。拟定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融资平台管理的两个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和审计工作。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辛勤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收入质量有待提升,各方面事业发展对加大财政投入的要求越来越高,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难度进一步加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尚需完善,基层财政困难较大;财税政策还不够完善,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财政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水平有待提高,财政绩效管理还需强化;预算公开力度仍需加大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2年预算草案
        (一)2012年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我省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战略部署的第一年。综观国际国内形势,我们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但面临的环境将更为严峻复杂,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从财政情况看,收支平衡难度加大。收入方面,宏观环境仍存在较多制约因素,我省经济增长将有所放缓,企业实现利润增幅将有所下降,加上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继续对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都将减少收入;支出方面,为支持实施“八项工程”,构建“六大体系”,在“三农”、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等公共领域都需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此外,2012年我省将开始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4亿元。减税的制度性、支出的刚性化将使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2012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推进“八项工程”,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又好又快的工作导向,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推进转型升级,统筹做好支持“三农”、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保稳定的要求,财政支出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三农”、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基层和经济薄弱地区等重要领域。二是积极稳妥、收支平衡。收入预算既与主要经济发展目标相适应,又充分考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减收因素,以及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造宽松的环境;支出预算既努力保障实际需要,又充分考虑财力可能,积极而为,量力而行。三是强化管理、厉行节约。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一般预算草案
        1.全省一般预算草案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2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按照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求,并考虑政策性减免税费和新增支出等因素,2012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5663亿元,比2011年执行数(下同)增加515.11亿元,增长10%。一般预算支出安排为6784亿元,增加672.62亿元,增长11%。这样安排,既反映了2012年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收支规模的正常需要,又体现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012年全省一般预算收入总来源预计为7753.94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征收的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共5663亿元外,其余为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全省一般预算总支出预计为7753.94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共6784亿元外,其余用于上解中央支出等。收支相抵,全年实现收支平衡。
        2.省级一般预算草案
        省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2年省级征收的一般预算收入安排为406.3亿元,增长10%。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1239.92亿元(其中,中央专款600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46.33亿元,上年结余结转62.03亿元,省级一般预算收入总来源2654.59亿元(不包含2012年仍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上述省级一般预算总来源2654.59亿元,减去根据财政部要求专款专用的中央专款600亿元、上年结余结转62.0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207.72亿元、按体制规定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802.04亿元,省级当年可用财力982.8亿元,拟全部安排支出,剔除2011年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家电摩托车下乡支出等不可比因素,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8.6%。
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87.28亿元,增长6.6%;(2)公共安全52.92亿元,增长6.3%;(3)教育197.77亿元,增长17.5%;(4)科学技术43.53亿元,同比增长17.0%;(5)文化体育与传媒23.46亿元,增长12.3%;(6)社会保障和就业78.43亿元,同比增长10.9%;(7)医疗卫生87.65亿元,增长19.5%;(8)节能环保41.23亿元,增长13.3%;(9)城乡社区事务6.12亿元,同比增长19.9%;(10)农林水事务139.76亿元,同比增长15.3%;(11)交通运输109.1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7.57亿元,增长10.7%;(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4.59亿元,同比增长15.7%;(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9.92亿元,同比增长14.1%;(15)住房保障支出13.40亿元,同比增长16.6%;(16)其他各项支出30.07亿元,下降18.8%。
        汇总以上各科目,2012年省级财政用于省直单位基本运转支出200.26亿元(包括由省财政负担的省属院校100.27万在校生以及监狱在押犯人、劳动教养人员等支出),占20%;用于各项事业发展支出782.54亿元,占80%。省级行政运转成本继续得到有效控制,省级财力主要用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八项工程”的全面实施。把增进民生幸福放在财政保障更加突出的位置,省财政安排资金357.6亿元,较上年增长12.8%,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六大体系”建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受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预计2012年占政府性基金总额90%以上的土地类基金收入将大幅下降,因此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为2973.87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7%。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支出。
201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拟安排为130.43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9%。剔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省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拟安排为59.4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1%。
        (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制定了《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方案》(苏政办发〔2011〕134号)。据此,我们编制了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安排为8.8亿元,主要是列入编报范围的17家省属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2011年度净利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以收定支,不列赤字,因此支出预算拟安排为8.8亿元,用于支持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包括资本性支出、改革成本支出、监管审计支出及其他支出。
        三、完成2012年预算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宏观调控政策,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突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又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扩大消费需求。继续实施好家电、摩托车下乡政策,安排省级配套资金6.7亿元。支持扩大城镇、农村、公共服务、文化旅游等领域消费,促进消费持续增长。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着力扩大有效投入,加强财政投资对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有序推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突出引导民间投资,扩大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加强政策集成与创新,鼓励和引导人才、资金等各类生产要素更多投向实体经济。继续加强对龙头骨干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延长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税优惠政策期限,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免收小微企业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发挥股权登记质押平台作用,改善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作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定物价的财税政策措施。继续发挥省级价格调节基金调控物价的作用,大力支持平价商店建设。支持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增加主要农副产品供应。落实支持农产品和物流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健全公路收费政策,切实降低流通成本。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落实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补助政策,省财政安排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3亿元,安排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2.4亿元。促进外贸稳步发展。安排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9.5亿元,增加2.5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品牌、完善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用好信用保险、退税、信贷等出口政策工具,发挥财税政策和市场机制双重作用,稳定外经贸形势。促进“走出去”和“引进来”协调发展,支持和鼓励优势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支持完善开发区功能,加强财税政策调节,推进开发区发展转型升级。
        (二)支持实施转型升级工程,着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强化财政政策导向,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努力在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迈出更大步伐。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用好专项引导资金,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资金支持办法,重点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环节、关键技术、重大工程以及载体建设予以支持,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成长。支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安排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19.74亿元,同时积极引导信贷资金、直接债务融资、股权投资基金、担保机构向服务业企业倾斜,重点支持金融、现代物流、旅游、服务外包等十大重点现代服务行业发展,促进今年服务业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支持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百项千亿”重点技改工程,促进今年技改投资增长17%以上。支持有条件的优势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境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沿海开发五年推进计划,继续安排沿海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和投融资平台建设。继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苏北跨越发展、苏中特色发展、苏南转型发展。
        (三)支持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把支持科技创新工程作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完善和落实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推动我省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和创新发展核心竞争力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确保今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提高到2.3%。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依法落实财政科技投入,省财政安排科技支出43.53亿元,增加4.06亿元,其中,安排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26.2亿元。通过发展创业投资、引导信贷支持、推动上市融资、抓好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等综合性措施,积极拓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支持提高产学研合作水平。支持实施一批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及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6%。大力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重大战略产品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国家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省建设为契机,支持打造一批省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重点支持建设苏南国家级科技金融合作创新示范区,省财政安排科技金融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推进6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支持培育引进创新人才。支持实施“双创(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强化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创新人才积极投入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省财政安排高层次“双创”人才引进专项资金6亿元,增加1亿元。
        (四)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着力完善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机制
        按照“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要求,继续增加“三农”投入,不断完善财政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省财政安排农林水支出139.76亿元,增加14.45亿元。支持构建农业现代生产体系。进一步整合资源,构建规范的财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大力扶持现代种业、海洋渔业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农民增收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省财政安排现代农业专项资金23.3亿元,增加3.9亿元。支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开发和推广。支持基层农技农经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全面推开“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省财政安排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农技推广等专项资金11.04亿元,增加2.03亿元。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灌区改造、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省财政安排水利基建资金29亿元,增加3.44亿元。加快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增高标准农田150万亩,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支持新建农桥不少于5900座,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5.1亿元,增加0.3亿元。支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支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支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支持实施“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启动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能力,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工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农村信用社改组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兴办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完善农业担保体系,省财政安排促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专项经费6.6亿元。支持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工作,省财政安排农业保险试点保费补贴资金5亿元、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补助0.67亿元。
        (五)支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着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支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文化建设工程。围绕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的要求,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鼓励文化建设的财税政策措施,省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6亿元,增加2.58亿元。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继续支持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重点文物、大遗址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大力支持文化产业跨越发展,安排省级专项引导资金2.14亿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逐步扩大市县资金投入规模,着力引导重点文化行业发展,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教育优先发展。依法加大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教育支出197.77亿元,增加29.5亿元,确保今年全省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比达到18%。实施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能力。将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7600元,并进一步完善拨款办法。加大对高校优势学科、重点专业和师资队伍等内涵建设的投入力度,严格控制高校基本建设债务。向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发放生活费补助,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安排省级医疗卫生支出87.65亿元,增加14.3亿元。支持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费用支付制度。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4亿元,增加0.84亿元。支持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投入力度。继续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和老龄事业,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六)支持实施民生幸福工程,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充分发挥财政在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中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继续支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认真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重点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就业,省财政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8.55亿元,比上年增加0.85亿元。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支持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改革。落实帮扶政策和资金,支持做好新一轮扶贫工作,省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4.86亿元。加大财税调节力度,着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支持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探索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问题,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92%以上。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财政安排对困难市县补助20.41亿元。按收入倍增计划要求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70%的基础上力争有所提高。省财政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30.47亿元、增加9.2亿元,安排城镇居民医保补助资金6.6亿元、增加2亿元。继续加大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投入力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积极利用信贷、债券、住房公积金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省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奖补资金8亿元。落实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及各类棚户区改造。认真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探索建立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七)支持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
        更大力度落实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大投入。继续安排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引导资金20亿元,安排省级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支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贷款,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统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推进长江、淮河、南水北调工程沿线、通榆河、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实施“清水蓝天”工程,严格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支持开展建筑道路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支持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因地制宜重点支持村庄规划建设、环境整治、小城镇建设和节约型城乡建设。积极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省财政安排村庄环境整治引导资金5亿元,增加4.05亿元,引导市县财政加大投入,带动社会和农民投入。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城乡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支持开展植树造林,深入实施森林抚育工程。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支持开展国家生态市、环保模范城市等生态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八)支持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着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以支持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为载体,着力支持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公共投入优先保障机制。继续加大财政对社会管理的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项目补贴等公共支出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引导作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支持开展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高度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支持加强社会矛盾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支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支持基层社区和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落实政法经费,着力支持完善防控网络和提高技防水平。完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罚款收缴平台建设。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支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支持加大食品药品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力度。
        (九)全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
        积极稳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不断提升“四位一体”的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财政体制。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归并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度关注国家税收制度改革,加强分析预测,适时提出政策建议。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进一步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内容,全面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研究启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工作。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全面推开省级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建立健全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安全性、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狠抓财政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预算支出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在所有省级部门和各市县推行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跟踪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财政监督。重点围绕“八项工程”、重大民生支出、非税收入开展监督检查。建立财政监督成果与预算管理挂钩机制。积极推行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大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公开力度。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积极推进《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切实加强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新增债务。继续强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规范管理,坚决制止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违规担保承诺行为。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扩大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2012年除涉密单位外,省级各部门将全部公开部门收支预算表。推进市县部门预算公开,加强基层财政民生专项支出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中共江苏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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