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2009-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6 10:53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增43亿斤
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2009-2020)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178号  2012年10月16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的《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2009-2020)》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2009-202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2009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201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部署《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启动实施工作,要求有关部门和粮食主产区抓紧研究制定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意见,着眼充分发挥江苏省在国家新增粮食生产能力中重要作用,结合江苏省资源条件、粮食发展实际和增产潜力,制定本实施规划。
  一、粮食增产潜力分析
  江苏是我国粮食主产区,也是此次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重点地区。全省行政面积10.3万平方公里,人口7677万,人均耕地0.92亩。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毫不动摇地抓好粮食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实现了粮食种植面积基本稳定,粮食总量和单产稳定增长,主要粮食品种优质化率提高,粮食生产优势区域逐步显现,为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确保粮食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
  总体来看,江苏发展粮食生产具备较好的现实优势和巨大的增产潜力。全国规划提出,江苏到2020年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根据测算,我省承担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任务的49个县(市、区),到2020年,在保持粮食种植面积不变的条件下,粮食单产年均增幅需达到0.6%,低于全国粮食单产需要年均增长0.9%的幅度,可以完成国家赋予江苏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的建设任务。
  (一)粮食生产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多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合理安排发展粮食生产的财政资金,确保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的足额到位,落实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对苏北、苏中等粮食优势产区给予了倾斜和奖励,充分调动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随着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实施,将会得到更多的国家政策支持,江苏发展粮食生产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二)农业科技应用步伐持续加快。江苏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全国领先,农作物育种栽培技术成果丰硕,信息技术和粮食生产技术等方面有一定基础和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9.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个百分点。随着科技兴农战略的实施,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将进一步提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也将得到迅猛发展,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可以为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三)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全省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目标,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农机化投入大幅度增加,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作业水平显著提高,2011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8%。到201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达8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将为提升全省粮食生产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主要粮食品种增产潜力较大。水稻是江苏省优势粮食品种,种植面积最大、分布广、产量高。我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狠抓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产量不断提高。小麦是江苏省重要的粮食作物,我省积极改善小麦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改良小麦品种,提高综合抗灾减灾能力,保持小麦种植面积。
  (五)粮食周年高产、统筹兼顾种植制度和模式的增产潜力较大。我省单个作物小面积超高产记录不断刷新,水稻亩产为2009年兴化市的937.2公斤,玉米为2008年丰县的843.9公斤,小麦为2010年徐州市铜山区的663.0公斤,均比大面积生产的产量水平高出70%以上。全省现有11个县水稻-小麦、小麦-玉米生产实现周年亩产吨粮,但小面积周年高产水平仅1300公斤左右。今后,如能进一步优化周年种植布局和品种搭配,大力推广周年高产高效种植模式与技术,即可具备粮食周年亩产增50-100公斤的潜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粮食持续稳定增长为目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工程措施,突出科技进步,稳定种植面积,优化区域布局,提高装备水平,不断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进程,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稳定面积,增加总产。坚持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围绕粮食生产能力建设,集中必要耕地资源用于发展粮食生产,调优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实现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实现粮食总产持续稳定提高奠定基础。
  2.加强科研,提高单产。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集聚集成综合增产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改进粮食耕种制度和种植方式,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装备条件,进一步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加快推进主体农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
  3.合理布局,集中建设。充分发挥区域自然资源优势和条件,引导粮食生产向优势产区集中,逐步实现粮食生产布局的合理化。集中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积极培育好非核心区,实现跨行政区域的有序建设,分区分片,整体推进,形成区域集中的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
  4.整体规划,系统推进。在整体规划指导下,因地制宜选择适合不同地区的建设方案,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体现各地主动性和创新性。整体考虑粮食生产核心区、非核心区能力建设,保持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进度衔接、管理监督的持续性、系统性。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和配套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建设,加快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5.注重生态,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把握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减少粮食增产能力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实现粮食增产及生态保护的和谐共赢。重点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水资源环境保护,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整体防治力度,提高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
  6.增加投入,多方支持。提高粮食增产能力建设投资比重,千方百计加大项目建设投资,促进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倾斜。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进程。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1)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到2012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19亿斤以上,增长2.5%,平均每年增长0.5%。到2016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32亿斤以上,增长4.6%,平均每年增长0.5%。到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能力达到647亿斤以上,增长7.1%,平均每年增长0.5%。
  (2)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127万亩,确保基本农田面积6323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618万亩以上;49个县(市、区)粮食种植面积保持在5967万亩以上,其中,稻谷种植面积保持在2808万亩以上,小麦种植面积保持在2741万亩以上,玉米种植面积保持在418万亩以上。
  (3)粮食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到2020年,全省新增加灌溉面积197.5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14.64万亩,有效灌溉率达到85%,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左右,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其中,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达到90%,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
  (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全省全年粮食单位面积产出达到每亩851斤,比2005-2007年平均单产水平提高59斤,其中,49个县(市、区)粮食单位面积产出达到每亩956斤,比2005-2007年平均单产水平提高72斤。
  2.分年度分品种目标。
  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期限分为2012年、2016年和2020年,届时三个期限分品种粮食生产能力达到如下水平:
  2012年,49个县(市、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44亿斤,其中,稻谷、小麦、玉米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72亿斤、178亿斤和33亿斤。
  2016年,49个县(市、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57亿斤,其中,稻谷、小麦、玉米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77亿斤、186亿斤和35亿斤。
  2020年,49个县(市、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71亿斤,其中,稻谷、小麦、玉米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83亿斤、191亿斤和37亿斤。
  三、分区域布局增产任务
  根据全省农业区划、生产技术条件和增产潜力等因素,围绕全省粮食增产能力建设规划任务和主要目标,将全省承担此次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划分为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非核心区两大类,提出分区功能定位、分品种增产任务等。
  (一)划分标准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粮食主产区划分标准(粮食总产量、粮食商品粮、人均粮食占有量),综合考虑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粮以及耕地和水资源状况,从全省遴选出符合国家和省要求、基础设施条件较好、各项增产措施效果明显的49个县(市、区),划分为42个粮食生产核心区和7个粮食生产非核心区。
  (二)分区功能定位。
  全省42个粮食生产核心区、7个粮食生产非核心区2005-2007年平均每年生产的粮食总量,占全省的87.4%。据此,提出核心区和非核心区分别在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实施规划中的功能定位。
  1.粮食生产核心区。2005-2007年,42个县(市、区)粮食生产总量占全省粮食生产总量的78.1%,承担到2020年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的90.7%,粮食增产任务达到39亿斤。
  2.粮食生产非核心区。2005-2007年,7个县(市、区)粮食生产总量占全省粮食生产总量的9.3%,7个县(市、区)承担到2020年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的9.3%,粮食增产任务达4亿斤。
  (三)分区域分品种增产任务。
  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中提出的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稻谷18亿斤,占41.9%;小麦18亿斤,占41.9%;玉米7亿斤,占16.2%)建设任务安排,按照产能分配原则,到2020年,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非核心区粮食分品种增产任务如下:
  1.核心区。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9亿斤,占全省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90.7%。其中:新增稻谷生产能力16.3亿斤,占全部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38.0%,单产每亩提高64斤;新增小麦生产能力16.3亿斤,占全部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38.0%,单产每亩提高67斤;新增玉米生产能力6.3亿斤,占全部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14.7%,单产每亩提高194斤。
  2.非核心区。全省粮食生产非核心区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亿斤,占全省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9.3%。其中:新增稻谷生产能力1.7亿斤,占全部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3.9%,单产每亩提高61斤;新增小麦生产能力1.7亿斤,占全部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3.9%,单产每亩提高52斤;新增玉米生产能力0.7亿斤,占全部粮食新增生产能力的1.5%,单产每亩提高168斤。
  四、主要增产技术路线
  (一)重点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
  1.加强水利骨干工程建设。一是加快农田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建设重点,完成配套和改造的灌排设施任务,开辟更多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途径,努力扩大灌溉面积。有条件的地方,新建一批农田水利骨干水源工程,着力增加农业灌溉供水量。争取到2012年,完成列入全国专项规划的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任务,基本消除病险水库安全隐患。二是深入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以30万亩以上大型灌区和5-30万亩重点中型灌区改造为重点,加快实施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提高灌区骨干工程完好率和配套率,提高灌溉保证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实施29个大型灌区和99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后,灌溉设计保证率提高至80%-90%。旱涝保收田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90%-95%,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三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因地制宜采取渠道防渗、低压管灌等节水措施,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高效节水模式,减少输水损失。
  2.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加大苏北、苏中粮食生产核心区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保土保肥保水、能排能灌、旱涝保收为标准,坚持治水与改土并重、工程与科技措施并举,加强地力培肥工程,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将低产田改造成为中产田,将中产田改造成为高产田,将高产田改造成为高产稳产田。重点完善田间斗、农、毛渠,做到渠、路、桥、涵、闸配套,改串灌、漫灌为沟灌,做到合理、节约用水,实现能排能灌能机耕,形成“田成方、沟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树成行”的高产稳产农田。
  通过上述措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15亿斤。
  (二)全面提高良种供应和保障能力。
  加快实施优良品种选育和推广工程,建设稳定的良种生产基地,为粮食生产提供种性稳定、质量高的优质种子,促进粮食稳定持续增产。一是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生产适销对路、品质优良的种子,保障粮食生产用种的有效供应,形成年产优质水稻种子3亿斤、优质小麦种子6亿斤生产能力。二是加快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县级种子质量检测室建设,增强种子质量检验和监督抽检的检测能力,确保项目县(市、区)种子质量保障能力。三是加快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建设,每个项目县(市、区)建立一个农作物新品种展示基地,用于进行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为粮食产区主导品种的确定和推荐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加快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建设,选择具有区域代表性的实施规划县,重点在苏北、苏中地区建设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五是建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选择粮食核心区自然灾害高发的区域,建设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库,形成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25亿斤。
  (三)积极改进种植制度和模式,努力实现周年可持续高产。
  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夏、秋茬作物布局与种植品种搭配,通过种植模式和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究、典型试验示范与大面积推广,使秸秆科学还田与提高播栽质量、满足肥水要求相配套,努力实现稻-麦、麦-玉米周年可持续高产。
  通过上述措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28亿斤。
  (四)推广重大技术措施。
  根据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核心区实际情况、增产目标和主要任务,因地制宜提出技术指导方案和操作办法,引导农民进行全程规范化、标准化种植,提高技术到位率。重点加快推广水稻商品化集中育供秧、精确定量栽培技术、机插秧、抛秧高产栽培技术、麦秸机械还田轻简稻作技术等。按照“提高播种质量奠定高产基础、合理促控建立高产群体、抓好关键技术措施落实促进大面积生产平衡增产”的技术思路,重点实施稻茬小麦免(少)耕机条播、机摆播技术、精量半精量播种超高产栽培技术、秸秆全量还田小麦全苗壮苗技术、晚播小麦独秆栽培技术等重大技术示范推广计划。针对玉米种植实际,选用耐密型高产品种,推广等行机条播增密技术,实现玉米播种、管理、收获全程机械化。根据全省土壤情况和增产要求,采取配套使用测土配方施肥、水肥耦合技术。
  通过上述措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9.73亿斤。
  (五)加快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以提高全省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为重点,加快推进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突出抓好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推广工作,大力推广小麦、玉米机械化精播和半精播以及玉米机械化收获等先进技术,全面提高旱茬作物机械化种植与收获水平。努力推广小麦秸秆全量还田与机插秧集成技术,积极推广联合收割机切草装置。直接使用玉米播种机一次性完成施肥、播种、镇压工序。创新水稻、小麦、玉米3种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生产模式,全面推广先进、高效的机械化集成生产技术。加快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步伐,大力发展环保节约型农机,促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措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89亿斤。
  (六)加大病虫害防控。
  根据日益严峻的病虫害防控形势,完善并强化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统防统治体系建设方案和办法。水稻重点推广无纺布、防虫网覆盖育秧、带药移栽、稻鸭共育防虫(草)、杀虫灯、性诱剂诱虫、生物农药控制病虫等技术,抓好条纹叶枯病、黑条矮缩病、稻瘟病、纹枯病、稻飞虱等防治。小麦重点防控条锈病、赤霉病、麦蚜、白粉病等。玉米重点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大喇叭口药剂灌心、杀虫灯诱虫、井岗霉素防治纹枯病等技术,抓好粗缩病、纹枯病、大小斑病、玉米螟等防治。建立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有预见性地做好病虫害科学预测预报,提高测报准确率和防治针对性;在防治过程中科学合理用药,做到适期防治,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病虫害造成的粮食生产损失。
  通过上述措施,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71亿斤。
  五、主要建设工程
  根据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将粮食生产核心区、粮食生产非核心区,建设成为田间设施齐备、服务体系健全、仓储条件配套、区域化、规模化、集中连片的高产稳产良田。重点实施以下8个方面的工程。
  (一)水利骨干工程。
  1.配套改造灌排骨干工程。一是对灌区骨干渠系建筑物进行续建配套,同时,对破损严重的闸、涵等建筑物进行改造,兴建拦蓄设施,增加回归水量利用率。二是对破旧、老化的灌溉泵站进行改造,提高泵站装置效率,增加提水能力。三是对渗漏严重的干支渠道进行防渗衬砌,提高渠系利用系数。四是对灌区内引排河道进行改造,对严重淤塞的引水河段进行清淤疏浚,对引水流量不足的河段进行拓宽,增加引排流量,提高灌排标准。
  2.建设骨干工程自动化控制和灌区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工程的建设,在工程管理和水资源调度管理方面,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研究工程运行管理自动化技术,建设骨干工程自动化控制和灌区信息管理系统。
  3.加强用水管理。在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同时,加强灌区用水管理,制定节水用水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调度、分配水资源,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二)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包括农田灌排设施建设,新建或维修田间灌溉渠、排水沟、排灌站及桥、涵、闸等渠系附属建筑物,确保苏北、苏中圩区、平原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90%以上,沿海地区和丘陵地区灌溉设计保证率达到80%以上。完善田间道路建设,实现机耕路与乡村公路相连接、主要路段硬质化,满足大中型农机进田要求。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沟渠路设置防护林带,达到一级农田林网建设标准。加快土地平整与地力建设,疏浚田间沟系,实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深耕深松等措施,增加耕层土壤厚度,提高耕地基础地力。
  2.耕地质量监测站建设。建设县级耕地质量监测站,重点监测县域内耕地质量和土壤墒情变化情况。一是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重点实施监测小区的规划设置、土地平整、沟渠配套。二是耕地改良与肥料试验基地建设,重点实施耕地改良试验示范区规划、土地平整、小区隔离、沟渠配套、区域防渗等。开展不同肥料品种、不同施肥技术、不同施肥方法效果研究,为指导科学施肥提供技术支持。三是监测仪器设备更新,改造和维护化验室,补充配备采样制样、称量检测、条件控制、数据处理、流动服务、小型试验农机具等设备,保障开展土壤、植株等样品检测,开展高标准良田信息采集和数据处理,指导粮食作物生产的技术集成和技术应用等。
  (三)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工程。
  1.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根据播种面积和需种数量,每个县建设一个1-2万亩的稻麦良种繁育基地,对良种繁育基地进行田间水利设施建设,配备相应的种子加工、储藏和质量检验检测设施。选择代表性地区建设30个左右省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和自然灾害频发的地区建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库,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
  2.加强县级农技推广体系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主要用于购买农技推广直通车、种子检验检测设备、粮食生产苗期信息监测与诊断管理设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试验示范基地建设。
  3.加快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重点是强化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探索有效管理模式,推行以“包村联户”为主要特征的责任农技服务制度,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成果转化通道。按照新时期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三权归县、财政保障”的要求,全面建成“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秀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
  4.进一步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公共服务能力。推进农业生产加快向集约化和规模化转变,促进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型,显著提高全省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有效提升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继续实施万顷良田工程、粮食丰产科技工程,推进实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和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建设粮食集中连片高产示范区,普及推广优良品种,集成、示范和推广先进实用的高产栽培技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机制建设等。
  (四)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工程。
  1.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大对农民购置先进适用农机具的补贴规模,增加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粮食生产机械化进程。大力推广60-80马力大中型拖拉机、稻麦联合收割机、玉米机械收获、水稻插秧机、精少量播种机、高效植保机、化肥深施机、粮食低温烘干设备、精米加工机、深松整地机、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等机具。加快排灌机械、抗旱机具、节水灌溉设备推广,努力提高有效灌溉率和灌溉水利用系数。
  2.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解决稻、玉米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问题,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力争到2020年,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其中,水稻栽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5%和95%,三麦栽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均达到95%,玉米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75%和85%。农作物秸秆全量机械化还田率达到60%以上。
  3.提升农业机械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农机技术推广、安全监理、质量监督、农机维修、教育培训、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力争到2015年,基本完成49个粮食主产县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构建与粮食生产相适应的现代农机化服务体系。
  (五)农作物良种良法标准化栽培体系建设工程。
  1.主推品种和主推技术研究与集成体系建设。确立粮食科研、高校、推广骨干单位从事水稻、小麦、玉米专业的资深技术专家,构建水稻、小麦、玉米新品种、新技术科技创新团队,并在不同农区分别建立水稻、小麦、玉米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创新集成研究基地。其主要任务:一是选择适合当地的新品种进行深入的比较试验和示范研究,进一步明确新品种的特征特性、生态适应性、综合抗性、高产稳产性,明确主推品种与主推技术,制定适应不同农作生态区域的良种良法配套栽培技术规程。二是加强综合性优质高产、超高产配套栽培技术的集成研究与示范,解决生产实际中的技术难题,制定适应不同农作生态区域的主推技术规范。三是集成研究示范不同农作生态区域的粮食作物高效种植模式和耕作制度,为充分利用当地光热水资源、实现粮食作物周年高产奠定坚实基础。四是新型肥料、农药械、生化制剂等物化产品的示范应用研究。
  2.良种良法标准化栽培综合展示基地建设。集中展示主推品种、主推技术、周年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和技术,以及主推肥料、农药械、生化制剂等物化产品示范效果,并进行高产超高产攻关,使其成为大面积推广应用的前沿导向和示范基地。
  3.高产增效创建万亩示范片建设。加快推进水稻旱改水、籼改粳、直播改机插“三改”工程和粮食高产增效创建工程。重点实施旱改水田间工程建设,力争每亩粮食有较大幅度的增产,选择籼稻生产集中的乡(镇)村,整建制推进籼稻改粳稻,开展商品化集中育秧,力争基本消除直播稻,提高商品化育供秧能力。特别是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项目,将集中向高产稳产良田建设倾斜,全省财政资金也将安排旱改水田间工程、商品化集中育秧、籼改粳和粮食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等补贴,力争尽快建成一批生产条件好、高产稳产的粮食生产产区。
  (六)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
  1.建立干旱、雨涝、低温、高温、台风等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建立粮食作物灾害发生与补救监控中心,配备灾害数据采集、接收、整理分析设备,及时进行灾害研究、预测、评价、预案与补救措施发布等。
  2.建设土壤墒情监测网络。在淮北建设土壤墒情监测点,配备土壤水分自动测定系统、简易田间气象站、数据接收设备及地方土壤墒情及旱情评价指标体系。
  3.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全面提高全省粮食生产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和重大植物疫情的监测预警能力、应急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水平,确保及时、科学、有效控制重大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与检疫性有害生物危害。通过提高农作物病虫监测预警能力,实施精确预报,增强病虫防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盲目用药,提高防治效果。
  4.增强应急防治与灾后补救能力。提高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数量和服务规模,提高防控水平和科学用药能力,减少粮食作物病虫实际危害损失。气象灾害发生后,及时做好肥水促转化、改补种等灾后恢复补救技术预案的落实,把灾害损失减低到最低限度。
  (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1.实施农田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充分利用农田原有排水沟渠塘,采用生物技术、工程技术进行规范化工程改造,建成生态拦截型沟渠塘系统,增加对农田排水中所携带氮磷养分拦截再利用的生态功能。加强生态沟渠塘改造,实行灌排分开,在农田排水系统中构建适当规模的标准化沟渠塘,合理搭配种植高富集氮磷养分的多类型植物,并在沟渠塘中规范设置节制闸坝、透水坝、潜流坝等小型工程设施,对农田径流氮、磷等流失养分进行拦截和吸收利用。加强河口生态型湿地改造,通过各类小型生态拦截系统建设,阻截大部分农田养分损失,利用河口前沿现有低洼地等改造建设成大型生态河口人工湿地拦截系统,通过搭配种植各类挺水植物、浮水植物和沉水植物,构建合理的生态群落,形成区域水生、湿生、陆生生态系统并存的生态系统。
  2.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工程。在全省49个县(市、区)粮食产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站和农田定位监测点,完善全省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预警,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空间信息数据库。县级监测站主要负责制定本级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建立污染定位监测点,开展本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样品采集与处理,承担常规指标监测分析,建立本辖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监测档案;建立定位监测点,在线监测农村生活、种植业源、畜牧业源的氮、磷流失,测算氮、磷流失系数,监测预警农业面源污染状况,掌握污染发生重点区域、污染物主要来源,了解动态变化规律;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空间信息数据库,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应用传感、WEB发布服务为一体,分析农业面源变化趋势,动态监测预警全省49个县(市、区)农业面源污染,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八)仓储物流和粮食加工能力建设工程。
  1.构建粮食现代物流体系。按照从总量扩张向功能提升和完善体系转变的基本思路,稳定现有仓容总量,大力提升粮食物流“四散化”和储粮科学化水平,在全省形成以区域性物流中心为龙头、中心库为重点、骨干库为支撑、基层库为基础的粮食仓储物流体系。
  2.加强粮食运储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全省“两纵两横、四大通道”粮食物流规划,突出“四散化”功能,强化综合配套,构建18个重点粮食产区物流中心;在已完成的中心粮库建设的基础上,13个省辖市和49个县(市、区)各自重点修建完善一个设施现代化、储粮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的中心粮库,省属企业结合粮食产销格局补充建设16个中心粮库;在中心粮库建设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行政区划、交通条件、粮源、收购量、储存量、粮食流向等因素,重点建设仓容量较大的骨干粮库。整合基层粮库,在交通便捷、粮源丰富地区重点打造具有一定仓容量的主要收纳库。
  3.加快技术创新和应用。推进粮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信息化技术在仓储物流中的应用。推动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建设贯穿收纳、集并、中转、运输、储存、发放各个环节一体化的散粮运输系统。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完善和提升符合全省省情、节能环保的低温储粮、气调储粮、环流熏蒸和粮食烘干技术,并在全省进行推广应用。
  4.推进粮食加工业发展。按照粮食加工增值、提高粮食效益的要求,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优化产业布局,建立与生产、流通、消费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完善现代粮食加工体系,提升粮食发展水平,增强粮食加工保障供给能力。
  5.加快产地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按照“改造、提升、扩量、完善”的基本思路,重点扶持产地特色粮食批发市场,发展沿江、沿海和沿运河区域性中转市场,不断提升批发与中转市场服务功能,提高市场运行效率。
  六、资金测算与安排
  (一)资金测算。
  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安排,到2020年,完成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的投资总规模为183亿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投资54亿元。
  (二)安排原则。
  根据《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要求,确定全省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使用原则如下:
  1.倾斜安排,多增多投。根据全省安排的粮食增产县(市、区)承担任务的多少,实行资金分配与增产任务挂钩,把有限的资金倾斜安排在粮食核心区,使粮食核心区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并兼顾粮食非核心区生产能力建设的需要。
  2.整体考虑,有序推进。在实施规划的统一指导下,统筹考虑资金使用安排,确定新增规划建设项目优先序,合理安排建设顺序的规定和标准。各承担粮食增产任务的县(市、区),要根据全省安排,编制粮食新增生产能力实施方案,统筹考虑水利工程建设、田间建设工程、农机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良种繁育等项目建设,做到集中连片、有序推进,避免重复建设。
  3.严格程序,规范管理。按照建设计划任务,严格安排建设投资项目,履行建设程序,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强化投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和资金,均要提出具体的项目和资金使用规模及地区,明确每个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基本要求、上报程序、信息反馈和检查监督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和项目管理。
  实现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必须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切实抓好项目管理。一是各级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农业、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资源开发、农机、粮食、科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实施规划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与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技术指导与实施,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动态跟踪和检查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承担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定期开展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并加强考核监督检查的力度。四是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认真执行项目建设“四制”规定,落实项目建设责任,抓好项目工程建设。
  (二)加强耕地和水资源的保护利用。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切实保障率先发展,全面提升集约水平。一是稳定耕地数量和质量,加大对苏中、苏北粮食主产区耕地的保护力度,适度增加苏北和苏中的耕地保护面积,重点保护里下河平原、黄淮平原、江淮平原、太湖平原等粮食主产区的优质耕地,保障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任务的耕地需要。二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完成国家下达江苏省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点保护盐城、徐州、淮安、宿迁、南通等市优质耕地资源丰富地区的基本农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严禁其他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须经国务院批准,并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稳步推进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结合江苏省“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实施,积极开展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三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必须贯彻不占或少占耕地和不影响耕地质量的原则,确需占用耕地和影响耕地质量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减少对耕地质量的影响。四是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适度开发后备资源。在沿海滩涂资源地区科学、适度进行围垦、开发。禁止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区实施各类不当土地开发利用行为,切实维持乃至提高其生态系统稳定性。五是实行严格的水资源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业水资源保护,节约农业用水,提高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率。
  (三)构建粮食生产多元投入机制。
  加快建立保障全省粮食稳定增产的投入长效机制,特别是确保粮食生产核心区发展粮食投入需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贴对江苏粮食生产的倾斜力度,重点是增加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以及水稻、小麦和玉米等良种补贴。二不断拓展粮食生产融资渠道,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粮食生产的支持,特别是对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资粮食生产。三是认真落实粮食最低价收购预案,扩大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范围,并根据全省财政状况,出台优质优价政策。四是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业政策性贷款制度,在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方面取得进展。五是完善主要粮食品种政策性保险办法。
  (四)充分调动粮食生产核心区积极性。
  按照“多产粮多支持、多贡献多奖励”的原则,加大对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奖励支持力度。一是现有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等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规划要求,调整资金投向,向粮食生产核心区倾斜,形成合力,加大扶持力度,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引导粮食主销区参与主产区粮食生产基地、仓储设施等建设,建立稳固的产销协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粮食生产。
  (五)加强粮食科研创新体系建设。
  以实现全省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为契机,加快优质粮食品种培育,创新集成栽培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粮食科研创新体系。一是加快建立粮食科技体系。依托省级农业科学院和地区级农科所的优势科研力量,逐步建立适应粮食发展需要的科研创新体系,完善和扩建稻谷、小麦、玉米3大作物的品种改良中心、分中心,建设一批区域技术创新中心,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供科技支撑。二是建立健全省内区域性育种协作网。以国家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改良中心、分中心为骨干,区域育种科研机构为补充,尽快建立全省区域性育种协作网,强化对品种选育工作的整体设计和宏观指导,加强品种资源的共享、有利基因的聚合重组和有效利用,加速优良品种选育进程,提高育种效率。三是组织开展粮食科技攻关。在国家和省级科技攻关计划中,突出粮食科研攻关重点,在育种和栽培技术、耕地质量建设、生物灾害防控等方面加强联合攻关。
  (六)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
  重点支持粮食生产核心区实现产业化经营,鼓励和引导粮食购销、加工等龙头企业,发展粮食订单生产,推进“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切实保护粮农利益。一是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为农民提供粮食产销服务,引导各类中介组织开展对农民市场营销、信息服务和技术服务培训,充分发挥粮食协会等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和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二是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业,引导粮食加工业向规模化和集约化方向发展,按照“安全、优质、营养、方便”的要求,推进传统主食食品工业化生产,提高优、新、特产品比重。推进粮食加工业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增值效益。强化粮食加工业的质量意识和品牌建设。三是鼓励粮食加工企业与粮食生产者建立良好的经济利益体,通过加工业的发展,带动和帮助粮农发展粮食生产。

 

 

附件:

 

江苏省新增43亿斤粮食生产

能力实施规划分县增产任务及投资表

 

 

市别

县(市、区)数

县(市、区)

粮食产量

20052007平均

(亿斤)

增产任务

(亿斤)

增产任务占比(%

投资

(亿元)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亿元)

 

49

 

528.00

43.00

100.00

183.00

54.00

 

42

核心区

471.70

39.00

90.70

165.98

49.00

 

7

非核心区

56.30

4.00

9.30

17.02

5.00

徐州

6

 

 

 

 

 

 

 

 

铜山区

11.27

0.93

2.17

3.97

1.20

 

 

睢宁县

11.79

0.97

2.27

4.15

1.20

 

 

新沂市

7.97

0.66

1.53

2.80

0.80

 

*

 

9.50

0.67

1.57

2.87

0.90

 

*

邳州市

12.10

0.86

2.00

3.65

1.10

 

*

 

7.79

0.55

1.29

2.35

0.70

南通

4

 

 

 

 

 

 

 

 

海安县

10.95

0.91

2.11

3.85

1.10

 

 

如东县

15.32

1.27

2.94

5.39

1.60

 

 

如皋市

12.88

1.07

2.48

4.53

1.30

 

 

通州区

9.86

0.82

1.90

3.47

1.00

连云港

4

 

 

 

 

 

 

 

 

东海县

19.46

1.61

3.74

6.85

2.10

 

 

灌云县

14.14

1.17

2.72

4.97

1.50

 

 

灌南县

9.88

0.82

1.90

3.48

1.00

 

*

赣榆县

8.03

0.57

1.33

2.43

0.70

淮安

6

 

 

 

 

 

 

 

 

淮安区

16.22

1.34

3.12

5.71

1.70

 

 

淮阴区

9.92

0.82

1.91

3.49

1.00

 

 

涟水县

14.27

1.18

2.74

5.02

1.50

 

 

洪泽县

6.48

0.54

1.25

2.28

0.70

 

 

盱眙县

14.38

1.19

2.77

5.06

1.50

 

 

金湖县

7.81

0.65

1.50

2.75

0.90

盐城

8

 

 

 

 

 

 

 

 

盐都区

10.53

0.87

2.03

3.71

1.10

 

 

响水县

7.48

0.62

1.44

2.63

0.80

 

 

滨海县

12.19

1.01

2.34

4.29

1.30

 

 

 

 

 

 

 

 

 

 

 

 

 

 

 

 

 

 

 

 

市别

县(市、区)数

县(市、区)

粮食产量

20052007平均

(亿斤)

增产任务

(亿斤)

增产任务占比(%

投资

(亿元)

农业综合开发投资(亿元)

 

 

阜宁县

14.97

1.24

2.88

5.27

0.60

 

 

射阳县

16.07

1.33

3.09

5.65

1.70

 

 

建湖县

12.24

1.01

2.35

4.31

1.30

 

 

东台市

14.79

1.22

2.84

5.20

1.60

 

 

大丰市

11.39

0.94

2.19

4.01

1.20

扬州

5

 

 

 

 

 

 

 

 

宝应县

12.94

1.07

2.49

4.55

1.40

 

 

仪征市

5.22

0.43

1.00

1.84

0.60

 

 

高邮市

13.72

1.14

2.64

4.83

1.50

 

 

江都区

9.47

0.78

1.82

3.33

1.00

 

 

邗江区

4.74

0.39

0.91

1.67

0.50

镇江

2

 

 

 

 

 

 

 

 

丹阳市

8.06

0.67

1.55

2.84

0.80

 

 

句容市

5.20

0.43

1.00

1.83

0.50

泰州

4

 

 

 

 

 

 

 

 

兴化市

23.14

1.91

4.45

8.14

2.50

 

 

靖江市

5.67

0.47

1.09

1.99

0.60

 

 

泰兴市

11.89

0.98

2.29

4.19

1.20

 

 

姜堰市

10.11

0.84

1.94

3.56

1.10

宿迁

5

 

 

 

 

 

 

 

 

宿豫区

8.29

0.69

1.59

2.92

0.90

 

 

沭阳县

19.95

1.65

3.84

7.02

2.10

 

 

泗阳县

9.28

0.77

1.78

3.27

1.00

 

 

泗洪县

15.66

1.30

3.01

5.51

1.70

 

*

宿城区

6.50

0.46

1.07

1.96

0.60

南京

2

 

 

 

 

 

 

 

 

溧水县

4.04

0.33

0.78

1.42

0.40

 

*

六合区

5.53

0.39

0.91

1.67

0.40

常州

2

 

 

 

 

 

 

 

 

溧阳市

7.63

0.63

1.47

2.68

0.70

 

 

金坛市

4.41

0.36

0.85

1.55

0.40

无锡

1

 

 

 

 

 

 

 

*

宜兴市

6.92

0.49

1.14

2.09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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