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2-01-21 15:06 字体:[ ]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苏发〔2012〕1号        2012年1月21日


        2011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三农”工作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改革创新力度,克服各种困难挑战,连续8年保持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好形势,实现了“十二五”农业农村发展良好开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做好2012年的“三农”工作,对于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破除,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和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全省上下务必保持清醒认识,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实现农业农村发展目标不放松,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减弱,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不松懈,着力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2012年全省“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以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任务,坚持把科技进步作为根本出路,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根本目的,坚持把加大强农富农政策力度作为根本保障,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确保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一、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种植面积7900万亩以上。开展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加快旱粮改水稻、籼稻改粳稻、直播稻改机插秧步伐,创建粮棉油万亩示范片700个,着力提高粮食单产。推进“菜篮子”产品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种养,新增蔬菜播种面积150万亩,大中城市绿叶蔬菜自给率达到80%,提升供给保障能力。稳定发展畜牧生产,实施畜牧业规模养殖和生态健康养殖,生猪大中型规模养殖比重达到40%,全年肉、蛋、奶产量增长4%。发展高效设施渔业,推进沿海地区千亿元级现代渔业建设,新增改造标准化池塘20万亩。加大动物疫情防控力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2.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着力培育壮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示范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农产品加工流通强省。建设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高农产品加工增值水平,2012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提高到1.4∶1。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加快外向型农业示范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苏台农业合作创业园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培植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增强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大力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2012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1800个,认定“三品”基地面积500万亩次以上。加大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推广发酵床生态养殖,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治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善农业生产环境。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县(市)、乡镇检测监管能力,加大抽查检测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示范创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建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4.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积极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推动县级土地流转平台建设,2012年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提高到53%。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合作社规范发展,2012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成员75万户,农户入社率提高到43%,培育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00家。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5.明确农业科技创新主攻方向。面向农业科技发展前沿,针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支持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农业科技研究,着力突破一批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立足江苏省情实际,把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目标,把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作为基本要求,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加强现代农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突出抓好现代种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农业信息技术、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防灾减灾等领域科技创新,尽快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6.推进重点领域农业科技创新率先突破。加快主要农作物商业化育种进程,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体系,2012年育成综合性状突出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组合40个。加快农业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一批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疫苗等生物农业产品,建设一批生物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农业设施构型与机械装备研发,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开展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研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信息技术与农业技术融合,发展精准农业、感知农业和智能农业。强化农产品产后处理和精深加工技术研究,形成一批关键技术和特色产品。完善农业科技创新立项制度,建立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协作创新机制,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分类评价。2012年全省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一个百分点。
        7.加大农业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实施现代农业“双百双十”人才工程和“双创人才引进计划”,培养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实用人才,启动建设40个农业科技创新团队。推动部省共建农业高校,引导涉农高校和农业职业院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实施农林专业高等教育学费减半、到苏北农村就业高校毕业生代偿学费和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政策,加快培养发展现代农业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启动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大规模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分层次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2012年全省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万名、职业农民10万人,开展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宣传推广农业科技战线先进典型,调动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三、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8.提升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农技推广和农经服务能力。全面建设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年内全面建成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推行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人员聘用、绩效考评等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实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落实推广工作经费。依托村级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组织和规模种养基地,开展村级规范化农技推广服务站点建设试点。整合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网络资源,加强江苏为农服务网、12316三农服务手机短信和热线电话、农业信息一点通触摸屏、农家致富手机报、平安农机通等现代农业信息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覆盖率提高到75%。加强气象灾害监测、人工影响天气等农业气象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
        9.构建农科教企联合推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科技产业园、农业科技服务超市等涉农机构科技资源优势,加强生产一线农技推广服务。实施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重点推广50项农业重大技术。健全完善重大技术推广协作制度,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集成推广农业技术。深入实施农业“三新”工程,建设500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促进农业优新品种主体化、高新技术普及化、高效模式多元化。推进“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全覆盖,实现技术推广全方位、产业服务全程化。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和技术合作组织。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业科技推广到位率。
        10.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专业服务组织等参与农业服务,积极发展种子种苗供应、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农业休闲观光、农村金融保险等农业服务业,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与综合性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农业龙头企业。
        四、改善设施装备条件,夯实农业发展物质基础
        11.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大江大河治理、新一轮治淮、南水北调和沿海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河道疏浚整治、灌区节水改造、山丘区水源、农村桥梁加固改造、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等重点建设项目,解决221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新技术、新装备,扩大设备购置补贴范围和贷款贴息规模,完善节水灌溉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机制。发展水利科技推广队伍、防汛抗旱服务队、灌溉试验站等专业服务组织。因地制宜推广农田节水措施,建立农田节水综合示范区。
        12.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农业综合开发步伐,突出丘陵山区、沿海滩涂、黄河故道、沿江高沙土和采煤塌陷地开发利用。坚持整合资源、连片治理、综合开发,不断提高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比重。加强农田灌排设施建设,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路、农田林网工程等措施,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6500万亩次以上。加大有机肥推广补贴、绿肥种植补贴力度,强化地力培肥,提升地力水平。
        13.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推进稻麦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省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机械,高效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超过35%。加强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发展智能温室、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及遮阳网、防虫网等设施农业,全年新增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设施渔业面积20万亩。推进畜禽规模养殖,配套建设喂料饮水、环境控制、疫病防治等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提升畜禽健康养殖水平。
        14.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创新农牧配套、种养结合、秸秆综合利用等循环利用模式,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新建农村户用沼气工程3.5万处,大中型沼气工程6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5处,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广泛开展植树造林,完成造林任务80万亩,抚育更新森林150万亩。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引导化学农药减量使用,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生态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新增20个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保障农产品产地安全。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扶持建设一批生态观光农园、主题农庄、农家乐专业村,培育壮大一批休闲农业品牌。
        五、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15.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步伐。合理布局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支持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支持每个县(市)建设一个上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进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鼓励拥有全省性经营网络的供销合作社、邮政公司、大型商贸企业等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经营。拓展农产品市场功能,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储存、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网络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引导市场拓展加工配送、分选包装、流通贸易、信息服务、质量监管等功能,提高农产品市场服务能力。
        16.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等现代交易方式,做大做强农产品营销网,鼓励建设特色农产品营销网站。积极推动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形式的产销衔接,鼓励农产品集中用户与农业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生产基地、合作社到社区菜场直供直销。鼓励参加各类境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会,积极开拓农产品市场,促进农产品销售,2012年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提高1个百分点。
        17.强化农产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多方联动、反应及时的市场调控体系,形成以大型龙头企业为骨干的应急商品供应基地和投放网络体系,以及政府储备与民间储备、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能力储备相结合的重要商品储备体系,严格落实粮食、食用油、猪肉等储备计划,提高重要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能力。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满足农民售粮需求,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与信息发布,建立合理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运行。
        六、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持续改善农村民生
        18.推动农民就业。全面落实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四项制度,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2012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优化发展环境,引导转型升级,增强吸纳农民转移就业能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施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提高农民培训就业率。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企业欠薪保障应急周转金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坚持输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9.引导农民创业。重点抓好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大户、村组干部和大学生村官群体,激励农民自主创业、返乡创业、联合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作用。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农民创业技能和创业成功率。推进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向农村延伸覆盖,在贷款担保、税费减免、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县(市)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村级农民创业点,打造农民创业载体,引导农民有序创业。
        20.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的有效实现形式。多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加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让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得到更多的收益分配和股金分红。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等合作经济组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助农增收作用。
        21.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帮扶和自力更生相结合的扶贫开发长效机制,实现消除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的转变。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农村低收入农户增收步伐,力争低收入农户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实施贫困农户小额贷款政策,以县为单位放开贷款规模,省级财政给予贴息、奖励和损失补偿。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家庭工副业,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渠道。完善低收入农户就业援助机制,通过政府购岗、托底安置等办法,确保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实施“五方挂钩”帮扶,强化对重点地区的帮扶指导,明确挂钩单位帮扶责任,发挥扶贫工作队作用,推进帮扶任务、项目、措施进村到户。鼓励引导工商企业参与村企挂钩帮扶,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经济,带动农民增收。
        22.全力办好农村民生实事。扎实推进农村实事工程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水平。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推进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整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2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分别完成50%、20%、20%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稳步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农村教育基础条件。加强农村学校校车配备和安全管理。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加大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投入政策,鼓励各地2012年年内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债务清理化解任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突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保障惠民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市民和农民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差距。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七、强化“重中之重”意识,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23.加强政策扶持。加大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省、市、县(市)各级都要按照总量增加、比例提高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占用税、新增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用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向,更多地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民生等农民直接得益受惠的领域。健全农业补贴和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推进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等主要农作物良种补贴全覆盖,提高农资综合补贴标准,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受益面,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完善涉农补贴办法,按照存量稳定、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更多地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施粮食价外补贴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4.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落户条件,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变市民。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2012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发证任务。积极稳妥开展“万顷良田建设工程”,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特别是农业的信贷投放,确保以县(市)为单位涉农贷款增幅高于贷款总额增幅。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推动商业银行向乡镇延伸,提高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对全省乡镇的覆盖率,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加快发展经济作物、养殖项目、高效设施农业保险,积极推进农机具、渔船、林地林木等保险,省财政对达到高效设施农业保险奖励标准的市县给予相应的保费奖励。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搞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兴林富民。
        25.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多种途径,2012年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村级集体年收入分别达到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推进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实施1623个村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2012年所有行政村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全部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加快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信息网络和资源整合,提高农村通光缆、通宽带和通有线电视的“新三通”覆盖水平,全省45%的村建成信息综合服务平台,50%以上的村通过互联网提供信息公开和互动服务。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创新培养选拔方式,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2012年底“双强”村党组织带头人达到80%。加强村党组织责任落实,使其成为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推动科学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核心。
        26.提升组织领导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突出抓好“三农”投入政策落实以及农业现代化、水利现代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农民收入倍增、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督查考核,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农村改革试点,探索积累经验,示范带动发展。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充分发挥综合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和指导服务作用。
        做好2012年农业农村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抓生产、保供应、促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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