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0 10:13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农业和
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32号  2011年9月20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152号)精神,依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参考江苏省现代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农业综合开发及村镇规划建设、粮食流通等相关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结合规划编制要求,编制《江苏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本规划阐明了“十二五”时期江苏“三农”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参考,是今后5年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与主要经验
        (一)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重中之重”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创新农业和农村发展思路,连续7年保持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好形势,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一是粮食持续增产。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达647亿斤,实现建国以来首次“七连增”,总产由2005年全国第5位上升至第4位,粮食单产由全国第5位上升至第2位。二是农业持续增效。高效农业规模化成效显著,全省高效农业面积达2698万亩,占耕地面积1/3以上;高效渔业达568万亩,占养殖面积1/2以上。设施农业达695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9%。农业增加值由2005年全国第6位上升至第3位。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三大载体”建设步伐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速度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高。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推进。全省5年新增转移226.8万人,500万农民大转移任务如期完成,累计转移1771万人,转移比重达66.4%。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实现增加值18833.1亿元,是2005年的3倍。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604万人,“十一五”以来,每年新增从业人员超过60万人。四是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高,5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1181万亩,旱涝保收农田、高标准农田分别占耕地面积的68.9%和37%,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达78%。农村实事工程扎实推进,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制度全面落实,1200万农民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建成,为农服务社已覆盖80%的村,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4个全覆盖”。积极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1002个省级示范村,16个县(市、区)率先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2/3的县(市)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体系。大力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64%。全省行政村基本实现通电、通公路、通班车、通自来水、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互联网“七通”。五是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参加合作组织农户比例达42%,居全国第1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43%。全省已建有村镇银行25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200多家;农业保险险种达19个,保费收入和保险金额居全国前列。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济薄弱村公益性债务化解等扎实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六是农民收入持续增长。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9118元,比上年增长13.9%,自1997年以来首次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年均增长11.6%,提前1年达省定全面小康指标值。年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75%以上实现脱贫。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2∶1,是全国收入比最小的省份之一。

专栏1:“十一五”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十一五”计划

2010年

完成率%

农业增加值(亿元)

1852

2288

123

粮食总产量(万吨)

2750

3235.10

118

种植业与林牧渔业产值比例

40:60

56:44

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

80

78

98

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60以上

65

108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

0.8︰1

1.22︰1

152

农业科技贡献率(%)

60

59.94

100

乡镇企业增加值(亿元)

12000

18000

150

参加合作组织农户比例(%)

40

42

105

森林覆盖率(%)

20

20.64

103

中低产田改造总量(万亩)

1000

1181

11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95

99

100

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

60

100

167

城市化率(%)

≥35

57%

100

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万人)

225

227

101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7500

9118

122


        (二)主要经验
        “十一五”时期,“三农”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令人鼓舞,积累的丰富经验弥足珍贵,值得认真总结。最主要的是推进“五个创新”:一是大力推进思路创新,积极探索“三农”发展新路子。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为首要任务,突破就“三农”抓“三农”的局限,充分发挥江苏工业发达、城市密集的优势,走工业化致富农民、城市化带动农村、产业化提升农业的发展道路,积极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农业增长由主要依靠土地和劳动力要素投入向依靠科技及资本投入转变,农业生产由主要依赖自然生产向发展可控的设施生产转变,农业经营由分散的家庭经营向专业的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农业发展由注重农业的一产向促进农业的一产、二产、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农业功能由以农产品生产为主向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并重转变,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二是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顺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教育培训“三大体系”,全面实施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三新”工程,积极培育推广优质、专用、特色新品种,着力研发节本、高效、安全新技术,启动主推品种、主推技术、主推配方肥、主推农药“四主推”推广发布机制。加快推广立体、生态、高效新模式,不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积极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深入实施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健全科技特派员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到位率和入户率。三是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全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5个一体化”,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人口向城镇、居住向社区、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4个集中”,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和土地集中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积极发展劳务合作、供销合作、富民合作,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机制,大力培育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创新农村担保体系,有效增加农村信贷投放,扩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四是大力推进政策创新,持续增加“三农”投入。按照中央“三个高于”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实行建设安排向“三农”倾斜,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政策支持向“三农”倾斜,认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等政策;财政支出向“三农”倾斜,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补贴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农民保障水平,不断增加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三农”范围。五是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形成“三农”工作合力。坚持以农业现代化为导向,制定了《江苏省农业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开展“千村示范”、“千村帮扶”,推动各地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坚持计划安排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用工业的理念指导农业,用项目的办法发展农业,用绩效的考核推进农业,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坚持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创新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实行多干多补、少干少补、先干后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成效,调动各方面发展“三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十二五”发展条件与机遇
        连续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为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十二五”时期,各级人民政府将继续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进一步把农业作为基础产业来抓,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为我省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社会的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一)社会需求扩大,为农业转型升级提供新机遇
        社会需求扩大和消费需求升级,将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出更高要求。绿色、生态、安全农产品已成为国内外市场需求的主旋律;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和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将成为我省“十二五”农业投入的重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精品农业将成为“十二五”农业发展的主线。
        (二)政策完善和投入增加,为农业发展环境改善提供新机遇
        农业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将为“十二五”时期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农业投入的持续增长,使得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初步强化,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得到改善;种养业良种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使得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为加强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农业和农村多年积累的经济、技术和物质条件,将为我省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为农民转换身份提供新机遇
        随着“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政策的深入实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将极大地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步伐。农民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以及户籍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将进一步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化转移和市民化进程。“十二五”时期,全省农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将比“十一五”末降低5个百分点,城市化率将由2010年的57%提高到63%。
        (四)统筹城乡力度加大,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新机遇
        2010年,我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万元,二、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93.79%,城市化率达57%,总体上处于工业化中后期,统筹城乡发展的条件将更加成熟。随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不断向农村传播、财政投入不断向农村倾斜,统筹城乡发展步伐加快,从而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五)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为农村经济体制创新提供新机遇
        深化改革已经成为我省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深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二五”时期,我省将继续以改革激发农村发展的活力。农村体制改革的核心将是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重点是建立城乡要素合理有序流动的机制,关键是健全农村民主自治制度和农村新社区管理体制。
        三、“十二五”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加快“三农”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仍然是我省实现“两个率先”最为艰巨、最为繁重、最为紧迫的任务。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三农”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农业继续增产增效压力较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加难度较大,破除城乡二元体制障碍任务艰巨,影响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尚未从根本上消除,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需要付出更为艰苦的努力。
        (一)农业继续增产增效压力较大
        虽然我省粮食总产连续7年增产,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优质耕地不断减少,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人均只有9分地),资源环境约束增强;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经营机制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农业面临的外部影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不可低估,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受到严重挑战。农产品价格波动频繁,生产成本持续上升,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将长期存在。
        (二)小农户与大市场产销衔接仍存障碍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有发展,但规模普遍较小,运行不够规范,带动能力不强。“户户都种田、家家小而全”的小农经济模式,很难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亦工亦农,既做产业工人又做兼业农民的现象比较普遍,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高。以工补农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促进科技创新的支撑体系尚不健全。
        (三)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改善面临较大困难
        近年来,我省每年农业设施投入的力度不断加大。极端灾害性天气频发,给农业生产带来巨大风险。过去20年一遇的标准能抵灾,现在50年、100年一遇的标准难抗灾。“十二五”时期,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将继续快速推进,农村土地、劳动力和资金三大要素向城市和非农领域转移的速度将呈现日益加快的趋势。同时,由于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村产业发展条件差,金融和社会资本对农业的投资短期内难有根本提升,这些因素使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面临较大困难。
        (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加难度较大
        我省农民收入连续7年保持较高增长,主要因素是农民收入2/3以上来源于二、三产业,因此,要保持农民持续增收,必须减少农民、转移农民。但减少和转移农民,一方面面临农村现有富余劳力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就业技能缺乏的制约,继续保持较快转移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已转移劳力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就业稳定性较差。同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人工工资不断上涨,将导致农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农产品价格将进入波动幅度放大、波动频率增加的阶段,因此,很容易导致农民的农业收入增长放缓。要素市场、产权市场发育滞后,使得农民财产转变为现实收入的难度加大。
        (五)彻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任务艰巨
        虽然我省统筹城乡的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但影响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尚未根本解决。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我省城乡收入比已从2005年的2.33∶1扩大到2010年的2.52∶1;城市与农村的公共服务差距较大,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差距较大,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仅为城镇居民的60%,农村医疗资源还非常缺乏,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仍需进一步改善。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与减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四、“十二五”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六个注重”、“八大工程”等任务要求,大力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坚持走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的发展道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着力夯实农业和农村发展基础,在收入分配格局调整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着力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力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创新,为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省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水利及生态文明建设、农村居民收入、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显著成效,努力把江苏省建设成全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先导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先行区。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保供给取得显著成效。加强以水利及农村防灾减灾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盐土改良等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5年累计改造中低产田800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750万亩,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72%以上,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例达40%以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较高水平,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8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亿斤左右,保障口粮省内自给。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年增长3.5%以上,2015年,达2800亿元左右。
        ——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技术条件显著改善,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2015年,设施农业比重提高到15%,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6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比重达85%;农业科技贡献率和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65%和78%,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达1.6︰1;全省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达60%以上。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在“十一五”基础上,再解决4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2.5万公里、桥梁6000座。2015年,50%以上乡镇通镇(村)公交。农村文化事业、教育水平、医疗服务条件、社会保障明显改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95%以上;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3项基础医疗保障制度参加率达95%以上。
        ——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实施农村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10%以上,2015年,达1.5万元左右,农村基尼系数控制在0.35以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5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5万人以上;在2011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全部脱贫基础上,继续推进脱贫奔小康工程。到“十二五”末,苏北农村低收入人口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薄弱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5万元以上。 
        ——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耕地保有量保持在47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加强海洋牧场、渔业增殖放流和渔业保护区建设。规划保留村庄全部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农村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村卫生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十二五”期间,80%的农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0%。
        ——城乡发展日趋协调。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城乡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衔接,探索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同一标准,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接轨。有序扩大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到2015年,城市化水平达63%,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逐步实现接轨。

专栏2:江苏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指标

指     标

2015年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亿元)

2800

粮食总产(亿斤)

650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

60

高效渔业规模化养殖面积比重(%)

70

设施农业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15

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

1.6:1

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

78

农业科技贡献率(%)

65

参加合作组织农户比例(%)

≥60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

85

旱涝保收田占耕地面积比重(%)

72

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重(%)

40

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万公里)

2.5

耕地保有量(万公顷)

475

森林覆盖率(%)

22以上

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

≥95

城市化水平(%)

63

新增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万人)

≥125

农民人均纯收入(万元)

1.5

        五、“十二五”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在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设施农业、外向型农业为重点,提升经营档次;以标准化生产、无公害认证为抓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业物质装备和科学技术水平为支撑,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1.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和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的要求,鼓励和支持主要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建设粮食、蔬菜、渔业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水果、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加快构建优质粮油、特色蔬菜、特色渔业、现代林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空间布局。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和高科技农业,加快设施园艺提档升级,组织实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推进高效蔬菜、花卉苗木、应时鲜果、高档茶叶、食用菌等设施化生产。推进生猪、家禽、奶牛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肉羊等特色畜产品,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特色水产业,推进标准化鱼池、渔船改造,加快渔港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加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农产品市场体系“三大载体”建设,打造农产品加工流通强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发展农业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

专栏3:现代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1.优质粮油:重点建设淮北中熟中粳稻、江淮及沿海迟熟中粳稻、沿江及太湖单季晚粳稻等三大小麦优势产业区和淮北北部陇海线强筋小麦、里下河及沿淮中筋小麦、沿江及沿海弱筋小麦、苏南丘陵及太湖中筋和弱筋小麦等4个小麦优势产业区。

  2.特色蔬菜:淮北、沿海、环湖、城郊四大特色蔬菜优势区。

  3.特色渔业:沿江特色渔业产业带、沿海优势渔业产业带、沿湖生态渔业发展区、沿城都市渔业发展区和星罗棋布的园区化板块。

       4.现代林业:构建“一区、二带、三网、四片、多点”的空间布局,一区即以淮北为中心的速生丰产林区;二带即沿海生态防护林带、沿江景观防护林带;三网即水系林网、道路林网和农田林网;四片即以环太湖、宁镇扬、徐州、连云港4个集中连片丘陵岗地为主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多点即湿地、森林城镇、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绿色村庄等呈点状分布的生态建设。

          2. 提高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按照“口粮省内自给”要求,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优化种植结构,加快推进以“旱粮改水稻、籼稻改粳稻、直(播)改机(插)、高产增效创建”为主要内容的“三改一创建”,结合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产能建设任务,“十二五”期间,实施旱粮改水稻田间工程100万亩、籼稻改粳稻400万亩、压减直播稻600万亩、建立10万亩商品化集中育秧基地、建成水稻万亩示范片100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750万亩。继续推进以“菜篮子”为重点的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建设,以设施蔬菜、品牌蔬菜、出口蔬菜为重点,切实加强蔬菜基地建设,稳定发展城郊菜区,集中力量培育淮北、沿海和环湖三大特色蔬菜优势区的产供销能力。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扩大生猪、家禽、奶业、肉羊的区域生产优势,提升畜牧生产总量。到2015年,49个生猪生产重点县(市)出栏肉猪达2340万头,猪肉总产量180万吨;优质家禽生产产值占家禽业产值的比重达50%;奶牛存栏达20万头,总产量超80万吨。进一步壮大渔业产业,建设沿海千亿元现代渔业产业带,推进标准化鱼池、渔船改造,加快渔港建设。到201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达530万吨,水产品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达9万吨和10亿美元,渔业经济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
       3.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附加值高的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为重点,推行统一的标准和适合行业特点的操作规程与技术规范,引导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规模种养基地抓好农产品生产档案、用药登记、休药期等各项制度落实。以整体示范、综合示范为重点,创建50个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县),制(修)订800项省级农业地方标准,整体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完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召回退出等监管制度,建立协调配合、检打联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推进整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进县级质检站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职责分明、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突出蔬菜、畜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等监测重点,增加抽检频次,提高监测覆盖面。
       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组织实施品牌战略,加快培育名牌农产品,对具有区域性、同质性的优势产品,引导生产主体联合打造区域公共品牌。
       4. 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科学技术水平
       提高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积极研发推广适应高效农业发展需要的农机装备和技术,加快开发和推广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左右。以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为抓手,加强江苏为农服务网、惠农短信、“12316”服务热线、“96121”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平台、农业电视点播系统等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物联网、通讯、计算机技术与现代农业生产的融合,建立现代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系统,实现农业的“全面感知、可靠传送、智能处理”,到2015年,全省农业信息服务实现基本全覆盖。
       提高农业科学技术水平。围绕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加强生物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信息农业科技创新,加快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种子种苗,扶持发展产学研结合、育繁推一体的种业企业,推进种子种苗产业化发展、商品化开发。加快粮食流通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数字化粮库、信息化物流,建设宏观调控信息平台,实现对粮食库存信息、粮食质量信息的集成与监控。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田基础设施1185万亩,其中:国家项目改造中低产田800万亩,省级项目开发丘陵山区110万亩,治理黄河故道中低产田100万亩,改造高沙土50万亩,实施滩涂垦区配套开发100万亩,治理采煤塌陷地2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00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农业龙头企业5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00个,农产品市场100个。
       5.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技术开发,大力发展种业产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建立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交易平台。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巩固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专栏4: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工程

  1.优质粮油高产创建工程。稳定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组织实施好高标准粮田建设、粮食高产增效创建等项目,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2.设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以设施园艺和畜牧、水产规模养殖为重点,创新发展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推进生产规模化、装备现代化、经营集约化。

  3.现代种业体系建设工程。以“现代种业强省”为目标,健全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种质规模繁育与生产、种苗品牌营销与技术服务三大体系。

  4.农业“三新”与“双百双十”工程。继续实施农业“三新”工程、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启动实施现代农业人才“双百双十”工程,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对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引领、支撑和保障能力。

  5.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程。按照质量安全和绿色生态理念,加大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检力度,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6.农业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农村经营管理、土地管理和农业支持保护。

  7.农业标准化提升工程。紧贴现代农业发展,完善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标准示范体系、实施监督体系、宣传培训体系、多元化投入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收购、物流、经营等环节全程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强农村经济实力
        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提高农村二、三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提升乡村旅游业。努力盘活集体资产,开展与薄弱村结对共建活动,增强村级经济整体实力。
        1. 着力提升农村第二产业
        积极壮大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为载体,以科技为先导,特色明显、结构优化、体系完整和市场竞争力强的产业集群,带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产业群建设。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建立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生产加工销售、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大力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提升我省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巩固、提升现有品牌,培育、开发一批新的农产品品牌,打造外向型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加快推进优势资源向优势地区、优势企业集中,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提高产业集群化发展水平。
促进乡镇企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乡镇企业优化升级。鼓励乡镇企业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鼓励乡镇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法制化、管理制度现代化。积极培育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行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实现增长方式和发展模式的转型。支持和鼓励乡镇企业“走出去”,创建“本土化的国际企业”。按照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促进乡镇工业聚集,发展产业集群,特别是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集群。

专栏5:农业产业化组织提升工程

  1.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本地龙头企业与国内外大中型龙头企业采取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提高企业的资本集中度,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引导龙头企业规范企业标准、产品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农产品品牌;积极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技开发投入,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15年,全省培育形成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0家以上。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通过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强联合,成立合作联社,提高自身竞争力。

  3.建立紧密型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产业化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开展订单生产、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强化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2. 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建设,形成市、县、乡层次有序、规模合理的农贸市场网络。加快县级和乡镇农村物流配送站建设,形成以乡镇农村物流配送站为支撑的点状辐射式农村物流站体系。积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网上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建成以城乡农贸市场为基础,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以连锁超市、配送专卖为先导,电子商务、期货交易等为补充,功能齐备、制度完善、有较高现代化水平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现代流通业态销售率达70%左右。努力培育农村金融、劳动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备、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市场结构。
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机械、科技推广、信息咨询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物流业,完善农产品加工、包装、储存、冷藏、运输等服务功能。在加快发展传统消费业的同时,因地制宜地发展健身、休闲娱乐、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家政服务、职业教育等新兴行业,扩大为农民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领域,提升服务档次。
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业。打造乡村休闲旅游区,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建设,培育农业生态观光、渔村休闲垂钓、古镇民俗和农家生活体验、农耕文化教育、鲜活农产品采购等各具特色的农业旅游产品。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发挥丰富多样的乡村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将民间文化、饮食文化、生态文化融入旅游业中,抓好特色农副产品等旅游产品深度开发,树立品牌,提高知名度和竞争力。
        3. 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做大做强村级产业。充分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合理开发和配置山林、水面、滩涂、非耕地等农业资源,选准主导产业,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形成“一村一品”的区域特色农业格局,促进农业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充分开发村级各种资源,大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村级二、三产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
盘活村组集体资产。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健全的基础上,盘活村组集体存量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资产新的管理营运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严格界定村级事权和财权,规范村集体收入分配制度,努力增加农民股金分红。
        开展与薄弱村结对共建活动。推进产业化带动扶贫,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就业扶贫力度,建立和完善经济薄弱村扶贫开发机制。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政策引导作用,采取多元化筹资机制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农田水利作为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以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为主要建设内容,统筹安排教育、卫生、文化等村庄公共设施建设,高起点规划和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1. 推进村庄建设整治
        采取省级试点、分级示范、梯度推进的办法,以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引导和推动全省大多数规划保留村庄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到“十二五”末,在全省建成一批“生活宽裕安康、设施配套完善、环境自然宜居、村容乡土特色、资源节约利用”的新农村。同时,结合农民自发建房需求以及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确定部分综合发展条件较好的镇村布局规划保留居民点作为先期实施的规划引导点,通过加大规划引导集中建设点的交通、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建设力度,推进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乡村旅游、家庭手工业等乡村适宜产业的农民适度集中居住。
        2.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打破城乡在规划、建设和投入等方面的分割局面,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转向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体系。
        (1)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大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十二五”期间,加大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力度,推进29个大型灌区、10个中型灌区的骨干灌排工程配套改造,完成衬砌骨干渠道2000千米,更新改造渠系建筑物6万座、排水河道建筑物3500座。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2011-2012年,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7亿立方米,其中,县、乡河道4亿立方米,村庄河塘3亿立方米,达全面疏浚一遍的目标,改善农村水环境。同时,建立河道轮浚和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高农村河道引排能力。“十二五”期间,新建高标准农田750万亩,完成1500万亩农田基础设施改造任务,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85%以上,旱涝保收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72%以上,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例达40%以上。
        (2)加快农村供水供电建设
        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提高农村区域供水系统覆盖率、保障率、水质达标率和农村人口受益比例。到2015年,苏北地区乡镇区域供水覆盖率达85%,其他地区实现全覆盖。以提高农村供电质量为目标,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能力,基本做到城乡供水供电同网同价。
        (3)加强农村交通和新能源建设
        “十二五”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2.5万公里、桥梁6000座,加快农村公路向集中居住点延伸。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加强农村公路客运场站建设,年均建设100个乡镇客运站,实现中心城区至郊区、郊区至乡镇、乡镇至行政村公交化运营,到2012年,全省所有行政村通公交车。加快农村客运扶持力度,在市场准入、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方面,实现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享受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加快省柴节煤炉灶改造,加大推进“沼气建设工程”力度,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农村可再生能源。
        (4)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深入实施“村村通”工程,完成有线电视光缆覆盖建制村,加快有线电视光缆进自然村。到2015年,农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入户率达80%以上。加强农村互联网建设,提高宽带入村率。完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点发展,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为农村建设提供综合信息服务,提升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学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设施条件。深入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加强乡、村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乡镇综合文化中心(站)、村文化室及乡村文化广场建设。
        3.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探索综合、连片的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推行以整治村庄环境脏、乱、差和加强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六清六建”和“三清一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推进“一池三改”和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等清洁能源工程,普及卫生厕所。根据因地制宜原则,采取接管优先和建设小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对村庄污水进行相对集中处理,以点带面积极稳妥予以推进。重点加强新建农村集中居住区的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太湖流域和南水北调东线、通榆河沿线等水环境治理重点地区的村庄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加快解决污染较大村庄的污水治理。以苏中、苏北地区乡镇垃圾中转站和村组保洁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村镇垃圾集中收集运转体系。到“十二五”末,全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监管机制和监测体系;所有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农村分散的工业污染源得到全面清理。全省农村都能走上平坦路、喝上干净水、用上卫生厕,广大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比较明显的改善。

专栏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

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1.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整合各类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资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全面提升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灌区骨干灌排工程。继续实施29个大型灌区、10个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国家核定我省“十二五”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规划任务。

  4.农村路网工程。实施农村公路联网工程,推进通村路网建设,基本消灭断头路。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建设,每个乡镇建有等级客运站,中心村建设“回头站”,一般行政村建设港湾式停靠站,辅以建设一批“招手站”。

  5.农村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和“村村通”宽带网工程,建设各乡镇“三农服务网”。

  6.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快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使垃圾中转能力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村庄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和简易环卫设施,建立日常保洁和定期清运制度,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集和转运。

   

        (四)大力拓展创业就业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自2011年起,江苏启动城乡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十二五”是实现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大力拓展农民创业就业渠道,着力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 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
        家庭经营收入是农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是“十二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一是以发展高效农业为主攻方向,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业空间布局调整力度,重点开发高附加值特色农业,稳步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水平。二是针对我省人多地少、家庭农业经营规模偏小等特点,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前提下,通过农村土地有偿流转、租赁、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促进劳动力、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的优化配置,稳步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规模经营提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保护支持体系,逐步稳定提高农产品最低收购价,保护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确保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稳定增长,实现农民丰产丰收。
        2. 着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
        工资性收入是江苏农民家庭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十二五”期间,继续鼓励农民转移就业,积极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切实稳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一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力度,健全完善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4项制度,加快推进乡镇、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二是进一步拓展农村劳动力本地就业空间,通过壮大县域经济、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措施,特别是支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农民就近就地就业机会。三是积极扶持农民自主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财政、税务以及金融等部门,应通过免税、补贴、贴息等多种措施,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和扶持有技能和有实力的农民创办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和农村非农产业。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向农产品深加工、销售流通等二、三产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推动增收的新形式。四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认真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引导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从重数量向重质量、从补过程向补结果转变,通过提升农民素质,实现其工资性收入持久增长能力。五是坚持城乡就业一体化原则,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推行集体工资协商制度和同工同酬制度,确保农民工获得合理工资报酬。
        3. 保障和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民家庭纯收入构成中,财产性收入占比重虽不足5%,但年增长率较高,财产性收入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极。“十二五”期间,一是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法,提高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性收入。二是继续深化推进“两置换一转化”政策,加快建立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的退出、交易机制。做好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对农民物权的保护,积极探讨宅基地流转制度,确保农民财产保值、增值和变现能力,实现农民自有财产的货币化收入,提高农民资本积累能力。三是加快农村经营机制改革,继续推进“三大合作”组织建设。构筑农民与合作经济组织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村金融合作、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等领域,不断规范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农民共享合作成果。
        4. 较大幅度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
        城乡居民间转移性收入存在巨大差距,缩小城乡居民间转移性收入差距,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方面。“十二五”期间,必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较大幅度地提升农民转移性收入。一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城乡统筹发展机制,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逐步解决城乡失衡问题,保护农业基础地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支农补贴方式。集中财力投入农村道路、水利设施、污水处理、垃圾收运、防灾避险、科技兴农、基础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完善财政支农项目建设评估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快建设城乡协调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制度规范为基础,以政府责任为主导,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方筹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农民保障性转移收入水平。

专栏7: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工程

  1.农村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加快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结构。

  2.城乡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城乡人力资源市场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有效对接,健全对全体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3.新一轮农民健康工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态增长机制,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财政补助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实施范围,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培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4.农村教育扶困助学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寄宿生免收住宿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5.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工程。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为农村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务;将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群里纳入相应社会保障体系;为农村“五保”供养户、孤儿、残疾人、高龄老人等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6.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调整相对贫困标准,重点完善“五个一”到村扶贫机制,构建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建立经济薄弱村内生发展机制,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五)加强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
        严格保护与集约利用水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力争“十二五”末,全省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1.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围绕全省新增43亿斤粮食产能建设任务,推进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促进农村建设用地向城镇集聚、耕地向规模化经营集聚。
        严格保护水资源,提升水环境承载能力,推行以纳污总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功能区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河道轮浚与长效管护机制。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推广示范循环型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提高农村沼气综合效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力争到2015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80%。广泛开展循环农业试点,探索发展循环农业的有效模式。
        2. 防治农村环境污染
        推进农村节能减排,杜绝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推进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建设,实施农村生态净化处理工程。推进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中转、县(市)处理的垃圾收集清运与处理体系。加大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力度,力争到2015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
        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快建立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覆盖面,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肥,增加绿肥种植面积,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益,加强农膜回收利用。科学使用农药,减少农药使用量。综合治理污染超标耕地,重点针对基本农田、蔬菜基地的土壤重金属污染、有机污染、石油类污染问题,开展农田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示范。以太湖流域为重点,加大农业废弃物及农田养分循环利用、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重要水体周边生态农业圈(带)、有机农业工程和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等建设。
        3. 保障农村生态安全
        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功能,提高现代农业生态保障能力,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发挥生态自我恢复功能,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突出抓好农作物、畜禽水产苗种等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加大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治力度。加快推进荒山荒林的水源涵养,减少水土流失。加强开发建设活动的环境监管,防止矿产资源开发和大型工程建设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加大植树造林力度,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完善综合防护林体系,有效增加森林蓄积量,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延长绿色产业链。力争到2015年,村庄绿化新增成品林51万亩。
        4. 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着力加强灾害监测预警、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气象在农业抗旱防雹中的能力建设,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建设人工增雨和人工防雹作业基地。健全灾害评估与减灾预案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5级灾情收集网络,完善和强化地方及部门自然灾害灾情快速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
        编制和实施村庄与乡镇防灾减灾规划,构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将气象预报、病虫害防治、水文测报、森林防火等防灾减灾的关键环节覆盖到农村地区。力争到2015年,实现农村地区气象监测与气象服务全覆盖。加强农村建设监管力量,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保险工作,利用市场手段化解农业灾害风险,增强农业防范风险能力。

专栏8:循环低碳农业工程

  1.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工程25万处;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含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30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50处;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1100处;农村沼气县级服务站65处。

  2.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点460处;秸秆收贮点650处;秸秆沼气预处理站400处;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点115处(其中,秸秆生物反应堆示范点35处);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利用示范点115处;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100处。

  3.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20个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30个外来入侵生物防除资源化利用示范区,每年机械化打捞水花生100万吨;每年建设20个省级农业湿地保护及综合利用点。

  4.耕地质量建设。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000万亩(次)以上;推广补贴商品有机肥40万吨以上;绿肥种植以奖代补20万亩、稻田秸秆还田腐熟技术应用面积150万亩以上;建设高效农业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2.5万亩。

  5.面源污染治理。建设循环农业工程500处;农村清洁工程示范村500个;“三分离一净化”畜禽场粪污综合处理设施500处;畜禽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0个;发酵床养殖100万平方米;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2000万平方米。


        

        六、规划实施保障
        “十二五”期间,江苏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突出政府对“三农”的支持与保护,以创新与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提出保障机制与政策措施。
        (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
        1. 加大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力度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建立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在投入渠道上,重点落实好“两个提高、一个主要的政策”。“两个提高”就是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个主要”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和农业产业发展基金。
        2. 加大农村商业性金融机构支农力度
        继续贯彻落实财政促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系列政策,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商业银行将营业网点向农村延伸,确保“三农”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长水平,确保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充分发挥商业信贷资金优势,重点支持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集约化生产基地建设。其他商业银行也要适当扩大县级机构的授权授信,给予一定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规定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3.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
        拓展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城市工商企业、个人及国外资本在农村投资创业。积极支持食品加工业、种植养殖业重点龙头企业上市发行债券和股票,打开农业资本形成和扩张的通道。
        (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力度
        1. 构建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按照以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需求与供给机制、农业科技集成与扩散机制,在资金投入、制度安排、人员配置等方面建立起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源头,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为平台,以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骨干,以农业产学研为纽带,以农业品种更新、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农业标准化为监督约束机制的多元化、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2. 突出发展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体系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大力整合专用品种的培育与生产、产品包装、加工、质量监控、原料保鲜、物流工程等产业链各个环节技术,加快从单项加工技术向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的发展步伐,通过创建完整产业链集成技术体系,促进与保障江苏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
        3. 优化和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
        按照“稳定公益性、放活经营性”的要求,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农业科技推广队伍建设,促进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相互协调发展。健全基层农技农经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五有”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建立以农业科研单位为支撑,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农业科技企业为主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集科研、推广、企业为一体的新型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应用。鼓励与发展各种民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组织体系。
        (三)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
        1. 建立有效的农业和农村人才增长机制
        没有一流的人才就没有一流的产业。着力研究和制定吸引人才进入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提高农业和农村整体的人才水平。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进人农村,非农人才进入农业,工商企业人才创办龙头企业,提升经营农业的理念,使农业和农村人才状况得到较大改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变农业和农村报酬较低的状况,留住农业和农村人才,同时,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进入农村,建立有效的农业和农村人才增长机制,使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人才总量增加。
        2. 加强对农民创业的培训
        实施农民培训工程,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科技素质,增强其创业、掌握先进科技和管理经验的能力。对已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学习愿望与创业能力强的农户,通过技能培训、创业资金扶持和后援技术支持,将其培植成规模化和专业化生产经营的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成为农村创业致富带头的新型农民。对新生劳动力和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就业基本知识、务工常识、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培训。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与企业和用工单位签订合同,以需定培、定向培训。围绕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和农村致富项目,通过专题讲座、科技直通车、专家讲师团、科技书屋、发放技术资料和明白纸等形式,运用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卫星接收小站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广大农民开展实用科技培训。
        3.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着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注重从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党员中选拔村干部。大规模培训农村基层干部,依托高校、党校等建立培训基地,对乡村主要干部开展集中培训轮训,着力提高其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做好群众工作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以及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和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力度。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 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大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真正做到向“三农”倾斜。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确保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速度,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和农村建设项目倾斜,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新增收入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重大幅度提高,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支出稳定增长机制。扩宽农业投入来源,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逐步形成政府持续加大投入、农民自主增加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2.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政策,特别要支持增粮增收,逐年增加对农民种粮的直接补贴。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补贴发放机制,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增加对农民施用有机肥、种植绿肥和实施秸秆还田的补贴。加大适用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将高效设施农业机械纳入补贴目录。完善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挂钩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大力推进高效设施农(渔)业保险,提高覆盖面。
        3.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
        进一步完善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和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稳步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确保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增加。改善其他主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办法,制定相关价格支持保护措施,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比价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价格对增产增收的促进作用。健全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充实主要农产品储备,加强产销调控,优化农产品进出口和吞吐调节机制,灵活运用国际市场调剂国内品种余缺,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探索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反周期补贴制度。
        4. 建立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大生态脆弱地区和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对基本农田、水源地、重要生态湿地、生态公益林保护的补偿标准,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探索发挥市场机制开展生态补偿。
        (五)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1. 进一步推进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在提升产地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功能的基础上,大力培育扶持发展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鲜活农副产品现代物流配送中心,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支持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配送功能,结合实际,设立各自综合和专项的农产品配送中心。推行“生产基地-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店)”流通模式,实行标准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同时,重点支持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两大系统建设,实现冷藏、保鲜、加工、配送一体化。提高有机、绿色安全农产品的配送率,着力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末,全省粮食有效仓容稳定在2300万吨以上。
        2. 大力发展农产品品牌经营
        大力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围绕创建名牌农产品和国家级驰名商标,培育一批自有农产品品牌。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实现服务品牌带动产品品牌推广,产品品牌带动服务品牌提升的良性互动发展,提升我省农副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占有率。支持深加工、高附加值的有机、绿色及特色农产品扩大销售。通过品牌经营战略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
        3. 积极开展农产品“农超对接”工作
        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使农民和消费者直接受益。组织大型超市与农业基地建立农产品直采基地,建立“农超对接”、“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新型产销关系,深入推进“苏合”销售合作联社建设,支持合作社在城市设立自营店、直销店或销售窗口。同时,大力推进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中介机构直接向城市超市、副食商场、菜市场、便利店等配送农产品。鼓励支持农产品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经纪人,利用商务部农村商网开展网上农产品购销。组织开展好农产品基地、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和市区超市、副食商场(店)、菜市场等参加的农产品产销衔接订货会。
        4. 巩固提升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镇布局调整,本着填齐补平的原则,增建农村便民消费品便利店;加强消费品、农资配送中心信息化管理建设,提高配送能力;加大适合农村市场特点的自有品牌开发和联合采购配送力度;推进一网多用,扩展网络功能,落实农村超市、便利店在电信产品、药品、邮政用品等商品的经营政策;进一步发挥供销社系统和农副产品流通协会、绿色食品流通协会及产地专业农产品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的作用,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队伍。
        5. 加强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和监管
        完善和加强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销售、消费、进出口等方面情况的信息收集,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提供好信息服务。有关部门继续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农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假冒伪劣有害商品行为。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产品流通管理办法。
        (六)推进农村综合体制改革创新
        1. 健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
        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规范和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是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二是推进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建设。对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统一、有形的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权益。缩小公益性征地范围并提高其补偿标准,完善征地程序与补偿办法,在建立征地最低价格制度的基础上,坚持征地程序公开透明,确保农民知情权和参与决策权,保证对农民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探索包含就业、住房、社保等新内容的安置途径。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强化和保护宅基地用益物权。
        2.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
        创新农业组织体制以破解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一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合作组织。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积极推进富民合作、劳务合作、资金互助合作等其他形式的合作。二是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把农民合作社作为扶持“三农”的重要载体,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引导合作组织规范合作方式、股权结构,规范利益分配关系,规范内部运作机制。开展“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生产、加工、营销服务能力建设。培育发展省级“五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提高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层次。
        3. 创新农村金融与保险体制
        “十二五”时期,农村金融体制创新仍有很大空间。一是扩大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新型金融组织和地区性中小银行,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二是健全担保体系。抓紧研究制订健全农村贷款担保体系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县(市)和有条件的乡镇抓紧组建和确定农业贷款担保机构,省、市建立再担保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积极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合作经济组织股权等多种形式的抵质押贷款方式,推行农户联保、农户互保等多种信用保证方式,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有效金融需求。三是推进农业保险业加快发展。巩固发展主要种植业保险,大力发展经济作物、养殖项目、高效农业保险,积极推进农机具、渔具、渔民保险,增加保险险种,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
        4. 创新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
        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破除造成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机制。一是推进城乡规划体制改革。以县城为主体,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有机融合和衔接。二是推进城乡就业制度改革。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实行统一的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切实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治缺乏保障等问题。三是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扩大社会保障面,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平等一致,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民享有城市居民的福利保障。把进城务工人员及其携带家属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子女教育、卫生防病和治安管理等工作,纳入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管理范围,并将相应的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着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尤其要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七)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坚持把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化政府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加强农村社区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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