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5-14 11:24 字体:[ ]

省政府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节能
工作先进集体的决定
苏政发〔2011〕73号  2011年5月1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严格落实责任,加大节能降耗力度,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节能目标,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南京市人民政府等50个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再接再厉,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主题主线,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以更大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完成全省节能目标任务,为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


 

附件:      

 

 

  全省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政府(共8个)
南京市人民政府
无锡市人民政府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
南通市人民政府
淮安市人民政府
扬州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人民政府
二、部门(共9个)
省电力公司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
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
无锡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徐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南通市统计局
淮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盐城市统计局
三、企业(共31个)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灵谷化工有限公司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淮海中联水泥有限公司
江苏晋煤恒盛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恒力集团有限公司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省电力公司南通供电公司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德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磊达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
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山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四、节能中心(共2个)
苏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扬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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