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6 09:30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教育
发展规划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74号  2011年12月26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

        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教育强省建设,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成就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成就
        “十一五”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加快教育发展,全省教育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继续位居全国前列。
        ——各级各类教育协调推进。普及15年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6%、比2005年提高17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左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6%、比2005年提高25个百分点。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建成125所国家和省级示范性中高等职业院校及一批示范性专业,办学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和高职组双双实现“三连冠”。高等教育稳步发展,普通高等学校124所,在校生177.5万人,高校数和在校生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比2005年提高8.5个百分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加快发展,初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推进和持续推进的原则,制定完善创建规划、评估制度和主要指标,分时段、分步骤提出建设任务,科学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自2007年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以来,全省77个县(市、区)通过省级评估,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74%。
        ——教育投入大幅度增加。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逐年增加,义务教育债务全面化解,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取得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全省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4952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投入3233亿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2847亿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2.28倍、2.61倍和2.65倍,全社会教育投入和财政性教育经费年均分别增长17.1%和22.4%。
        ——教育惠民力度持续加大。在免收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基础上,对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教师地位和待遇得到有力保障。全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8.8%,其中8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对中等职业学校所有一、二年级学生发放助学金,并免收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各级、各类教育扶困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辍)学”的目标基本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年终总就业率连续多年超过90%。
        ——教育改革开放取得重要进展。围绕各个学段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文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示范区实验区正式启动实施。办学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公办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08所。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稳步实施。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入,与22个国家和地区合作设立了449个中外办学机构及项目。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丰硕。“十一五”期间,全省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和研究生315万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192万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全省高校申请专利30049项、授权14297项,获得的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占全省获奖总数一半以上。产学研结合更加紧密,教育系统的科技和人才潜能得到进一步释放,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实现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必须根据中央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适应发展阶段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着力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努力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发展。
        推进“两个率先”,迫切需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到2015年,全省以县为单位达到省定全面小康指标,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强省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江苏的“两个率先”首先要有教育的率先。特别是当前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依靠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要、更为紧迫。
        实施民生幸福工程迫切需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省委、省政府明确,“十二五”期间,实施包括民生幸福工程在内的“八项工程”,并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等“六大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享受更高水平、更加均等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评判标准,积极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
        解决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走在全国前列,但还存在许多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素质教育问题、择校问题、“减负”问题、人才培养质量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有些是多年积累下来的,有些是发展中逐步显现出来的,还有一些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在教育领域的反映,成因十分复杂。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着力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努力突破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推动发展,以改革提高质量,以改革增强活力。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改革创新、提高质量、服务社会”的要求,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国民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内涵丰富的优质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加快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和全国一流的教育,为江苏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教育发展水平、人才培养质量、教育投入和教育贡献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教育强省,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教育普及达到更高水平。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6%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基本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
        ——教育质量得到更快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高水平教育的需求。学生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健康素质和公民意识全面提高,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育教学体系、人才培养模式和制度环境逐步完善,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
        ——教育公平保障制度更加完善。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充分体现,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落实,城乡、区域和校际教育发展差距不断缩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弱势群体资助政策加快完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少年儿童的管理和服务机制全面形成。
        ——教育投入增幅更为明显。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和受教育者家庭合理负担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教育投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财力着力向教育倾斜,各级、各类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大幅增加,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明显提高,2012年,全省这一比例超过18%,2015年,高于中央核定比例。
        ——教育体制机制更具活力。办学体制灵活开放,管理体制科学高效,人才培养体制机制不断优化,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初步建立,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层次进一步提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人才的能力进一步增加,教育在吸引和聚集国际化高端人才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富成效。教育改革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教育的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逐年提高。

2015年江苏教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2015年

1.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7%以上

2.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以上

3.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6%以上

4.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0%

5. 留学生占普通本科高校在校生比例

2.5%以上

6. 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

60%以上

7. 高校毕业生

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70%以上

90%以上

8.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50%以上

9. 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85%以上

10. 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80%以上

11. 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4.5年

12.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1.2年

19.8%

13. 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85%以上

14. 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85%以上

15. 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高于中央核定比例

16. 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


        三、主要任务
        (一)高水平普及15年基础教育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强化公益性和普惠性,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优良、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学前3年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着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原则上每1万人左右建1所幼儿园,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满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实施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加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和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和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政府采取购买服务、选派公办教师支教等方式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办1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均建成合格园。到2015年,省级优质园比例达70%以上,苏南等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学前1年免费教育。制定《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修订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扩大公办幼儿教师比例,出台学前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落实幼儿教师和保育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幼儿师范男生免费教育试点。提高学前教育教师待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学前教育教师职业吸引力,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婴幼儿早期保教服务,建立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的早教服务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科学育儿水平。


专栏1 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

        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研究制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科学制订农村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深入开展学前教育示范县(市、区)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15年,省级优质园比例达70%以上,苏南等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学前1年免费教育。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努力扩大并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拓展结对帮扶途径,形成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稳定的共建机制,不断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使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小学每班35人、初中每班40人以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全面加强学校校舍场地、设施装备、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学校管理,探索义务教育课程基地建设,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支持“学校建设标准国家研究中心”建设。


专栏2 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工程


        制订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统一城乡办学标准、师资编制标准、装备配置标准,积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加大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力度,探索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基地建设。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成现代化学校的比例达50%以上。

        推动普通高中多样优质发展。坚持高位普及、多样特色、内涵发展、人民满意,加快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整体水平。加大星级高中创建力度,确保201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都达到三星级以上办学标准。实施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开展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发展学科高中和综合高中。强化特色发展,立足学校文化传统、地域特点和学生发展需求,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办学理念、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一批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重点建设若干所全国一流高中。创新办学体制机制,积极扶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扩大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试点,引进一批境外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普通高中布局,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小班化教学。


专栏3 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和特色建设工程


        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重点建设200个左右省级课程基地,为普通高中学科发展搭建平台。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多样发展、特色发展,努力实现“一校一品”的办学特色。

        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优质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发展工程,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到2015年,特殊教育学校符合现代化办学标准的达60%以上。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确保盲、聋、智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均在98%以上;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使残疾儿童入园率和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均达50%以上。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和融合教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人入学,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体系。
        健全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加强基础教育课程和教材建设。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遵循幼儿成长与发展规律,科学开发和设置幼儿在园活动课程。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适应社会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小学普遍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加强对学生全面发展的指导。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习质量测试和分析,研究制订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及学业水平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反馈指导服务体系。健全教育行政干部、教科研人员和校长听课、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督查与指导。加强教研室标准化建设,推行校本教研活动,搭建教学资源交流共享和教师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育教学科研网络,提高教师教育科研能力。
        (二)大力促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完善现代职教体系。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并重,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积极拓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和对象,大力发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使职业院校各类技能培训总量与全日制学历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开展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完善5年制高职专升本和面向中等职业教育的对口招生制度,健全中职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学习的制度。优化5年制高职学校布局和专业设置。加强苏南与苏北、江苏与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合作。
        增强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能力。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到2012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职业学校标准。鼓励支持职业院校特色发展,努力使职业院校成为新兴战略产业、重点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重点支持一批优质特色职业学校发展,新增100所省级高水平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建成40所左右省级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加强职业教育集团内涵建设,着力提升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和省辖市职业教育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中高职实训基地。扶持发展面向“三农”的职业教育,重点支持建设一批面向农业、农村的职业院校和专业。加强职业教育专业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和国家示范专业。引导职业院校按照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技能型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研究制订《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共赢机制。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积极推进国家高职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努力在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机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水平。改革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行订单培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加强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实现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无缝对接。开发编制11个专业大类100种示范教材,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的深度对接。研究制订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标准与办法,建立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评价机制,健全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的职业教育评价模式,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60个省级技能教学研究基地,完善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制度,建立开放、多元、动态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和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制度。


专栏4 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支持100所省级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创建15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优质特色学校。省级以上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增加到40所左右,实现省辖市全覆盖。重点建设300个中职、100个5年制高职、200个高职省级品牌专业和150个中职、50个5年制高职、200个高职省级特色专业,创建一批国家示范专业点。重点建设300个设备对接企业生产、技术对接职业岗位、设施装备先进一流,具备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的中职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50个中职学生创业基地。重点支持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1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继续教育示范基地,使高职院校均建有省级以上实训基地。积极参与国家高职教学资源库建设,建设10个具有江苏特色的高职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三)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加快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建设步伐。以优势学科、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完善省部共建机制,积极支持“985工程”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及其他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遴选一批具有鲜明学科特色、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高校进行厅市共建,推动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组织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一批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培养一流创新人才、产出一流创新成果的优势学科(群)。统筹国家、省和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到2015年,全省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


专栏5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按照突出重点、扶优做强的思路,以构建高峰平台、培育杰出人才、产出重大成果、引领经济社会发展为主要任务,切实加强优质学科资源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开展人才培养与科研创新,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培育一批代表学科发展方向、满足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学科。

        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和分类评估。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引导高校合理定位、特色办学。顺应沿海、沿江开发和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战略需要,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区域布局。大力发展苏北地区高等教育,探索独立学院到苏中、苏北市县办学的多种形式,支持地方中心城市举办综合性大学,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1所普通本科高校。加强人才规划和需求预测,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域的人才培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扩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扩大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数量,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试点建立研究生院、增列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支持有条件的一级学科建成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完善教学激励和约束机制,把教学作为考核学校和教师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把教学科研资源向一线倾斜作为政策导向,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放在教学上。积极推进学分制、弹性学制和导师制,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建立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机制。注重多元评价,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和选择性,探索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和学生个体成长需要的教学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区域高校合作办学,完善校际资源共享机制,构建省级优质教学资源网络平台。实施江苏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和实践教学。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一批卓越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通过加大投入、税收优惠等措施深化校企合作,在企业建立一批稳定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实施大学生创业教育工程,开设创业课程,全面加强创业教育和指导工作。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通过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研究生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建设、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试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等项目,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专栏6 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


        实施重点专业建设计划,建设1000个省级重点专业,形成一批具有示范辐射作用的教学团队和教学成果。实施精品课程和教材建设计划,提升课程教材建设水平,推进优质课程教材资源开放共享。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每年资助支持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5000个,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施实践教学资源建设水平提升计划,集中建设一批高水平、综合性、共享性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实施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计划,为教师提升教学水平搭建服务平台。

专栏7 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


        大力加强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内涵建设,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项目资助制。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省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项目研究,鼓励学校设立研究生助研助教岗位。选择一批学科开展双语教学试点。选聘一批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到2015年,全省建成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00家。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开展学位授权点评估,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力度,积极培育全国和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完善高校内部教育质量保障制度,鼓励社会专门机构、用人单位参与监督和评价。

专栏8 大学生创业教育工程


        强化创业实践环节,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探索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模式。制定大学生创业教育教学大纲,在高校普遍开设创业课程,进一步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到2015年,建成4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和孵化基地、50个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基地,支持10万名大学生参与创业、1万名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100个创业团队,打造100名大学生创业典型。

        提升自主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引导高校瞄准学科学术前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融入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推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不断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重点科技创新基地和平台建设,提升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努力在重点领域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产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体系和项目资助体系,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实施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大力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积极参与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高校与地方政府、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共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平台。完善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相配套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重点培育一批高校高科技企业,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健全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评价考核机制。努力提升科研创新的学术效益、人才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把继续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成立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继续教育发展机制。完善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继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理念超前、乐于奉献的管理者和志愿者队伍。创新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体现继续教育特点的质量保障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建立学习信息库和终身学习卡制度,完善学习者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实现不同类型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建设以通讯卫星、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省、市、县(市、区)互联互通、覆盖城乡的数字化学习网络,开发富有特色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习项目,为学习者提供开放便捷的学习环境条件。到2015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以上。
        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鼓励中高等职业院校面向初高中学力劳动者开展学历或技能双提升工程。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改革考试科目和内容,体现学历继续教育的实践性和职业性。以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办学系统为基础,整合相关教育资源举办江苏开放大学,开展成人高等教育和远程网络教育,实行宽进严出的注册入学制度。
        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建立以江苏开放大学为龙头、以社区大学和社区学院为骨干、以社区教育中心和居民学校为基础的社区教育体系,满足各类居民学习提高和修身益智需求。实施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将乡镇成人教育机构更名为乡镇社区教育中心,按有关文件要求核定人员编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到2015年,全省70%的城区、50%的县(市)、50%的乡镇(街道)达到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标准。实施学习型社会建设工程,创建学习型先进组织和个人。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外教育,鼓励各地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设老年大学或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扎实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培训,继续实施农村人才工程和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全面落实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使农村从业人口参训率达40%以上。
        规范发展社会培训。积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民办教育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依法规范社会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资质认证,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和年检、统计制度,实施社会培训机构星级管理。到2015年,在全省形成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品牌培训机构。


专栏9 学习型社会建设工程


        以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加快继续教育信息化进程,建设开放便捷的终身学习网络和公共服务平台,创设方便、灵活、个性化的学习环境条件。鼓励支持地方、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培育先进典型,彰显品牌特色。到2012年,全省建成6个学习型先进县(市、区)、15个学习型先进街道、30个学习型先进乡镇、100个学习型先进组织、1000个学习型先进家庭和10万个学习型先进个人。积极参与国家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在高等学校建设30个省级继续教育示范基地。

        (五)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根据德育总体目标和学生成长规律,明确不同年龄阶段的德育目标和内容,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加强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教育教学活动各个环节体现育人要求。强化德育实践和学校文化建设,加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与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教育。中小学以行为养成、基本品德、公民意识、理想信念等为德育重点,职业院校开展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高等学校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强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积极推进体育、艺术“2+1”工程,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程,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确保大多数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加强艺术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艺术课程,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完善学校公共卫生管理体系,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努力提升学生健康素质。强化科学教育、国防教育,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深化课程改革。精选课程内容,建立教学内容更新机制。实施素质教育资源建设工程,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效整合,提高教师课程意识和教学能力。严格执行中小学课程计划,加强音体美、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及选修课程的教学,重视校本课程开发,加强与社区合作,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性、综合性和实践性课程。职业院校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和岗位规范,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建设理论、实训一体化的课程体系。高等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建设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积极开发面向学术前沿和创新实践的课程资源,推进课程类型和课程组合方式多样化。
        构建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法,探索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式,推进即时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自评、他评、互评相结合的多元评价模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校和教师工作评价体系,引导学校和教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禁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把“减负”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落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严禁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严禁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学校不得增加规定以外的学业负担。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和责任,实行“减负”工作责任制,开展“减负”专项督查和经常性检查,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落实“减负”工作一票否决制,对严重违规的地区和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专栏10 素质教育资源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一批综合性、有特色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乡村少年宫,建好5个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基地和20个左右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将每年5月定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建设150所省级中华经典诵读基地学校。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经常性开展面向学生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免费开放。

        (六)全面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强化师德建设。深入开展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师德规范,健全师德监督和考核机制,坚持师德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收入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大力表彰师德模范和师德先进个人,弘扬高尚的师德师风。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弘扬优良学风,健全学术不端行为监督和查处机制。
        加强中小学教师教育与培训。实施高水平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建设20个左右教师教育基地,初步形成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教师教育格局。合理确定师范生培养规模和结构,扩大面向在职教师的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鼓励高水平综合性大学举办研究生层次的教师教育。实施教师教育课程和培养模式改革计划,强化师德修养和教学能力训练,提高新教师培养质量。完善并扩大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探索建立师范生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制度,吸引优秀生源读师范,鼓励优秀人才当教师。完善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机制,提倡校本研修,实施各级教师研修中心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网络。以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全员培训,突出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实施长江三角洲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养计划。加强国际合作培训,每年重点资助2000名左右骨干教师和校长出国进修。倡导教育家办学,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等培养工程,努力造就一批教育教学专家。
        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置标准,促进城乡教师资源配置一体化。建立对口支教、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的机制,深入推进千校万师和万名大学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对到苏北农村任教的大学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以提升业务素质和学历层次为重点,加强农村教师和校长培训,对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实行订单式培养培训,切实改变体育和艺术教师结构性缺编状况。大力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给予多方面政策倾斜。
        加快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研究制定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标准和考核办法。依托行业企业和高等学校,重点建设5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着力培养1万名“双师型”教师。到2015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分别达78%、68%以上。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在企业建立一批职业院校教师工作站。改革职业教育教师引进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健全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制度,提高企业人才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不断完善兼职教师跨校聘用机制。
        建设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开展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的高校教师研修计划,完善优秀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努力培养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与优秀教学团队。支持高校围绕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的目标与需要,引进一批业务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杰出人才。深入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不断提高高校外籍教师和具有海外教育经历教师的比例。建立企业高端人才资源共享机制,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到高校兼职。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研究生导师思想业务素质、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指导研究生的水平。


专栏11 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


        选拔培养“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000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600名、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60个。实施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每年选派350名左右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5个左右团队赴境外高水平大学深造。积极支持高校面向世界引进顶尖人才和学术大师,面向海内外选聘“江苏特聘教授”250名左右。到2012年,从省内企业选聘300名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一批学科专业带头人和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的优秀教师团队。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增选100名特级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健全教师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实行优绩优酬,坚持向关键岗位、优秀拔尖人才、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团队倾斜,充分体现业绩贡献和人才价值。完善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和到农村任教。建立健全教师综合性奖励制度,表彰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育工作者,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做好事。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健全教师准入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合理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一县镇、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科学确定生师比。进一步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职称)聘任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完善教职工岗位聘任制,对教职工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加快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校长在一定范围内的交流轮岗。完善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
        (七)不断加大教育改革力度
        深入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县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机构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管理、统一监督。完善省级政府统筹规划、县级政府为主管理实施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在参与支持义务教育中的作用。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完善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省辖市在地方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中的作用,加强对省属高校的管理和服务。完善教育决策机制,健全决策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分学段开展重点领域改革。以组织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为契机,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步伐,着力突破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发展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缩小区域内城乡和校际差距,基本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推进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努力在发展方式、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提升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能力水平。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使全省民办教育质量和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完善财税、金融、土地等优惠政策和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进一步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制度。对民办学校实施公共财政资助和奖励政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民办学校承担有关教育和培训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表彰对发展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法人财产权,建立民办学校学费收入信息管理系统和学费专户监管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实行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建立和完善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与准入退出机制。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加强学生实践教育,制定实施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指导纲要。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等教育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创新高中和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探索拔尖学生特殊培养途径。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推行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中考招生办法,全面落实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把测试和评价结果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探索高校分类招生考试办法,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不断规范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程序和制度,逐步建立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双向选择、自主招生、多元录取、监督有力的高考招生制度。积极推进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提前单独招生试点工作,探索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注册入学制度。整合优化各类继续教育考试,推进社会证书考试制度改革。增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自主划线试点院校,扩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试点的范围。
        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符合不同类型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高校章程,探索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支持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创新办学模式、优化资源配置、开展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务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在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方面的作用,引导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专栏12 江苏省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1. 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2. 优化配置幼儿教师
3. 优化配置义务教育师资
4. 苏锡常区域整体联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5. 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6. 以普通高中多样化建设促进素质教育创新发展
7. 推进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途径和方法
8. 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
9.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改革
10. 创建江苏开放大学,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11. 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
12. 探索独立学院规范管理和科学发展的有效方式
13. 完善并扩大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
14. 改革并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和投入机制
15.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

专栏13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 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试点
2. 区域高校联盟试点
3. 高校人才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4. 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
5. 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推进高水平大学、特色大学建设试点
6. 深化高校产学研合作、增强高校社会服务能力改革试点
7. 创新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试点
8. 建立一批中外合作高水平大学和项目,实施江苏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试点
9. 招生考试改革试点
10. 建立健全科学的高等学校分类评价体系

        开展更高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把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重心从硬件建设向软件建设转变,突出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更加关注教育管理体制、现代学校制度、教育思想观念等层面的建设,不断丰富教育现代化建设内涵,着力提升区域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增强教育的公平度和满意度。选定若干县(市、区)开展更高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示范点建设,研究制定更高水平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指标体系,引导各地开展创建工作。
        (八)加快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建设一批国际性的学科专业和课程,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用外语授课的特色专业。积极推进省内高校与国外高校之间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实施大学生海外学习计划,鼓励高校加强研究生海外交流,扩大公派留学生规模,支持高职院校为海外投资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高中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到2015年,重点高校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学生达3%左右,其他院校达2%以上。继续组织教师赴海外培训,建好江苏在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美国等设立的海外培训基地,探索学校管理者赴海外挂职培训的多种形式。到2015年,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具有海外培训经历的比例分别达30%和20%以上,高校校级领导和学科带头人中有1年以上留学经历的人员比例达50%以上。
        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并组织我省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举办3所独立设置的高水平大学和5所左右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高水平教育机构,组织实施一批旨在培养国内急需人才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500强跨国企业的合作,共建一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产学研基地。设立基金实施高层次海外引智计划,力争吸引100名左右世界高水平学者和管理专家,使重点高校和重点实验室的高层次外籍长(短)期教学和研究人员比例达5%以上。
        扩大外国来苏留学生规模。完善来苏留学生培养体制机制,争取省内若干所高校成为全国来华留学教育示范基地,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来苏留学制度和服务体系,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境外人士在中国(内地)学习的主要目标省份之一,着力打造“留学江苏”品牌。充分发挥“茉莉花”留学江苏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设立留学奖学金。到2015年,在苏学习的留学生规模达3万人左右,其中,学历生比例位居全国前列,重点高校来苏留学生比例占学校学生数的3%左右。
        增强江苏教育国际影响力。探索和支持高校在海外举办分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加强汉语国际推广,稳步推进海外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建设,在海外新建具有比较优势和学科特色的孔子学院3-5所、孔子课堂50个左右,不断提高孔子学院内涵建设水平。新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学校,创建一批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汉语国际教育品牌项目,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开展汉语国际教育项目。
        加强地区间教育合作与交流。加强省内高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合作办学和开展科研,深化苏台高职教育交流研讨机制,落实苏台、苏澳大学交流计划,安排好港澳台学生在江苏的学习生活。探索建立长江三角洲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组织实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等领域的联动项目,着力推动长江三角洲教育联动发展、一体化发展,不断增强区域教育协同发展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动摇,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加强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督导和评估机制。严格教育发展问责制,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和定期评估发布制度,定期向同级人大报告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证优先安排教育投入,年初预算、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以及决算均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市县为主、逐步化解”的原则,基本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明确高校化解债务的主体责任,积极支持高校加快债务化解进程。强化省级统筹责任,进一步加大对市、县特别是经济薄弱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制度,健全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作用,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出资或捐资办学,扩大社会资源兴办教育的途径。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提高资助标准和比例,全省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面达10%,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放生活费补助,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完善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奖、贷、助、补、减政策,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专栏14 多渠道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


        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制度,教育费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3%征收。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统一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税额的2%征收。从当年以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方式出让国家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中,按照扣除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支出后余额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和受教育者家庭合理负担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及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不断提高各类教育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水平,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明显提高,2012年,全省这一比例超过18%,2015年,高于中央核定比例。

        (三)提升教育信息化建设水平
        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和惠及全体学生与公民的教育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江苏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实现全省各级教育网络的高速联通。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提升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水平,建成江苏省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库、江苏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高标准推进“金教工程”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中的实践应用,努力实现教育内容、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建设江苏省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各级、各类教育管理资源,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


专栏15 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加强教育信息化网络建设,建成连接各级、各类学校的江苏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积极开展物联网技术教育应用示范,大力推进中小学数字化校园建设,到2015年,95%以上的学校实现宽带进校园。高标准推进“金教工程”建设,建成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加快建设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施教师远程教育培训工程,建成省级教育教学资源中心网络平台和优质教育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到2015年,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

        (四)推进依法治教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积极修订和制订一批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并将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规划。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兴办、发展和管理教育的法定职责。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教育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听证、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依法查处各种涉及教育的违法事件。进一步强化政府宏观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公共教育服务职能,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教育决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参与、学校依法办学、学生依法受教的良好局面。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建立教育救济和校内申诉调解制度,依法保护教育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为教育教学活动创造良好环境。
        (五)强化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任学校领导干部,加大学校干部交流力度,逐步实行多种形式的竞争性选拔办法,提升学校领导班子领导改革发展的能力。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学校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健全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惩处并重的具有江苏教育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着力强化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快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务公开,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政治保证。认真做好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构建党员经常性教育体系,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学校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代会等群团组织工作,以党群共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
        (六)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积极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着力改善安全设施条件,不断强化学校保卫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多部门合作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建立校园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校车安全标准,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开展校车安全检查,加强对校车驾驶和营运人员的管理培训,深入开展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强化高校后勤管理,推进后勤制度改革。加强教育信访工作,完善部门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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