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8 17:16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
前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150号  2011年10月18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总结前阶段工作,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紧紧围绕省政府年初工作部署,下更大气力抓工作进度、抓薄弱环节、抓关键措施,咬紧目标、全力以赴把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面完成2011年各项目标任务。年终,省政府将组织对54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通报

        最近,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省政府2011年54项重点工作前三季度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情况看,54项重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所包含的380项可考核指标中,363项指标达年初确定的进度要求,占总数的95.5%(其中61项指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占16%);9项指标未达年初确定的进度要求,占2.4%;另有8项指标需到年底统计,占2.1%。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省级各单位公用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制定江苏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办法。(责任部门:省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774亿元,同比增长30.9%。省级各单位公用支出保持零增长。江苏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已报省政府。
        (二)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全省信贷增速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贷款平均增幅。(责任部门: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
        全省贷款余额新增4506亿元,增长10.2%,列全国第3位。涉农贷款和小企业贷款增幅分别为14.9%、14.4%,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幅4.7个、4.2个百分点。
        (三)加强物价调控监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当季度省辖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超过3%时,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民政厅、教育厅)
        预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5.8%,未能实现4%左右的控制目标。针对2011年以来各地物价上涨实际,先后3次启动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和孤儿发放物价补贴。对高校食堂大宗伙食原料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四)加大经济运行调节力度。确保不出现无煤停机现象,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保证天然气、成品油市场稳定供应。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600亿元,新增担保总额1800亿元。(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能源局)
全省没有发生无煤停机和大面积拉闸限电现象,实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累计供应天然气76亿方、成品油1322万吨,市场供需平衡。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超过900亿元,新增担保总额超过2100亿元,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积极扩大消费需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家电以旧换新争取达400万台(部),销售额达180亿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470万台(部),销售额达100亿元。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增连锁网点1000家。培育和引进5家电子商务骨干企业。争取建成6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启动省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培育500家放心消费创建先进(行业)单位,消费者申投诉满意率稳定在90%以上。(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工商局、供销社)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596亿元,同比增长17.4%。家电以旧换新销售476万台(部),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销售额达174亿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515万台(部),销售额128亿元,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增连锁网点1195家,培育和引进6家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建成6个省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南京等4市启动国家级和省级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完成省级督查复核,消费者申投诉满意率达92%。
        (六)大力优化投资结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集中力量组织实施2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35亿元。宁杭、宁安城际铁路、京沪高铁江苏段(含南京枢纽)、宿淮铁路分别完成投资40亿元、10亿元、100亿元、8亿元。泰州大桥、南京四桥分别完成投资20亿元、12亿元。南京禄口机场二期、苏南硕放机场二期、苏中江都机场分别完成投资18亿元、1.5亿元、6.5亿元。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沿海水利、淮河治理、太湖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分别完成投资20亿元、8亿元、15亿元、12亿元、12亿元。新增电力装机500万千瓦,完成电网投资220亿元。(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铁路办、能源局)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619亿元,同比增长22.3%。预计20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800亿元。宁杭城际铁路开始无砟轨道铺设,未达年初确定的完成辅轨的进度要求。京沪高铁江苏段(含南京枢纽)建成运营,宁安城际铁路完成路基工程,宿淮铁路基本完成辅轨工程。泰州大桥完成投资15.5亿元。南京四桥完成投资14.2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南京禄口机场二期、苏南硕放机场二期分别完成投资11.7亿元、0.8亿元。苏中江都机场完成投资12.7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一期工程可研报告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太湖治理分别完成投资23亿元、15.3亿元,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沿海水利、淮河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分别完成投资3.5亿元、7亿元、7.5亿元。新增电力装机460万千瓦,完成电网投资180亿元。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七)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突破2.6万亿元,其中:节能环保产业4260亿元,软件产业3100亿元,物联网产业1100亿元。新增风能并网装机容量5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并网装机容量5万千瓦。组织开发50个新兴产业重大高端产品,部署突破100项新兴产业重大核心技术项目。实施重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30项。新认定10个省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新设40家特色产业园。(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质监局)
        预计六大新兴产业实现销售收入2万亿元。新增风能并网装机容量3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并网装机容量2万千瓦。新兴产业重大高端产品和重大核心技术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基本完成。实施重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专项50项,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正在对各地上报的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进行评审。新设30家特色产业园。
        (八)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金融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左右。科技服务业总收入增长20%。旅游增加值和旅游外汇收入分别增长18%、12%。创建16个国家和省级社区商业示范区。新增家庭服务业就业7万人。服务业统计实现全社会、全行业覆盖,重点部门统计数据的行业代表性保持在95%以上。(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旅游局、金融办、统计局、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卫生厅)
        服务业继续保持快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好势头。预计科技服务业总收入超过310亿元,同比增长22%。预计实现旅游增加值1840亿元、旅游外汇收入36亿美元,分别增长20%、16%。创建31个国家和省级社区商业示范区,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家庭服务业就业6.6万人。90%的部门可以报送服务业财务数据,75%的重点部门统计数据的行业代表性保持在95%以上。
        (九)改造提升制造业。新开工100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进国家和省级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等示范应用载体建设。拟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传统产业新增驰名商标9件、省著名商标100件。(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新开工95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编制完成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试验区申报工作正在进行。拟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传统产业新增驰名商标19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传统产业新增省著名商标数需到年底统计。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支持建设高水平的企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工程中心等创新平台200家以上,累计建设1500家创新型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3500家。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企业研发投入超过800亿元。开发省级重点新产品1000个以上。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20%、授权量增长25%,企业专利申请量增长20%、授权量增长25%。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0200件、省著名商标200件、驰名商标25件。新增500个省级名牌产品。一般作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分别增长20%。(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版权局、知识产权局)
        全社会研发投入数据需到年底统计。择优下达企业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和企业院士工作站新建项目60个。累计建设1048家创新型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80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认定省级重点新产品686个。1-8月,新增专利申请219250件,授权116163件,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45591件、同比增长87.6%,授权7161件、增长60.1%;企业专利申请121185件,增长102.4%;授权69568件,增长62.8%。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4292件、省驰名商标29件,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省著名商标数需到年底统计。省级名牌产品申报工作正在进行。完成一般作品登记5858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5364件,分别增长46.8%、32.5%。
        (十一)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10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突破10000项。建设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0家以上。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以上。新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50个以上。(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初步确定立项支持13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达8500项。国家和省级各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达27家。科技进步贡献率需到年底统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评审方案已经确定。
        (十二)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争取创业投资规模达600亿元。新挂牌科技支行5家以上。新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10家。科技贷款额度增长30%。新增科技型上市企业5家以上。科技保险投保企业数和保费收入提高20%以上。(责任部门: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金融办,江苏保监局,江苏证监局)
        创业投资规模达589亿元。新挂牌科技支行10家,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组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9家。科技贷款额度需到年底统计。新增科技型上市企业20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科技保险投保企业270家,保费收入7900多万元,同比均提高40%以上。
        (十三)着力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资助引进国内顶尖、国际先进创新团队20个,资助引进“双创”领军人才400人,资助到企业创新创业博士400人。积极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力争入选总数占全国的10%。实施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选拔培养重点行业和产业领域拔尖创新人才3500人。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万人。(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
        积极做好20个创新团队、400名“双创人才”的评审公示工作。推荐上报267人参加国家“千人计划”评审。“六大人才高峰”资助项目申报初审工作基本完成。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8260人。
        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十四)大力推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亿斤左右。新增高效农(渔)业面积300万亩,其中,设施农(渔)业面积100万亩。选育农业新品种30个,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100家。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扶持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350个。新增适度规模经营面积300万亩。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提高4个百分点。完成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省级验收工作。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面达90%,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重达15%。(责任部门:省农委、科技厅、海洋渔业局、农机局、农业资源开发局、林业局、金融办)
        预计粮食总产657亿斤,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预计新增高效农(渔)业面积超过350万亩,设施农(渔)业面积超过100万亩,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育成农业新品种22个。受理申报农业科技型企业133家。小麦、水稻机收水平均超过95%,玉米机收水平达33%。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完成年度任务量的76%。预计新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250万亩。1-8月,参加农民合作组织的农户比例提高7个百分点。13个省辖市集体林权主体改革通过省级验收。主要种植业保险覆盖面超过90%,高效设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比重达8.9%。
        (十五)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34个专项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8亿元,13个大型灌区和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投资6亿元,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万亩,改善灌溉面积450万亩。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210万亩,其中,开发丘陵山区、黄河故道等农业后备资源53万亩。整合集聚各方面资源,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农委、农业资源开发局)
        4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和34个专项工程项目完成投资18.2亿元,13个大型灌区和2个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完成投资6.2亿元,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任务量的70%以上。
        (十六)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第2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有序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整理土地面积70万亩。完成部省合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一期工程任务。(责任部门: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沿海办)
        全面组织开展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各项工作。加强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治,共整治土地42.15万亩。部省合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建设一期工程完成31.5%。
        五、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十七)深入实施农村6件实事工程。
        1. 农村人才工程。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职业农民培训1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5万人,农技推广人员培训1万人,新型农民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3万人。(责任部门:省农委、教育厅)
        预计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56.3万人,职业农民培训7.62万人,农民创业培训3.812万人。预计农技推广人员培训11170人,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型农民学历技能双提升培训超过2万人。
        2. 农民健康工程。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扶持经济薄弱地区200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财政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口4321万人,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完成89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扶持建设任务。
        3. 为农服务工程。新增100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新建300个为农服务社(中心),改造升级700个为农服务社(中心)。执行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运输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农委、供销社)
        新增47个乡镇开通镇村公交。新建和改造升级为农服务社(中心)924个。累计减免运输符合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车辆通行费7.5亿元。
        4. 农村文化工程。向经济薄弱地区送书刊70万册、送戏2800场、送电影11.8万场。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0万户,农村入户率超过77%。更新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试点建设1000家数字农家书屋。(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向经济薄弱地区所送书刊已经完成采购,加工后将分送相关乡镇。向经济薄弱地区送戏2100场、送电影10.2万场。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8万户,农村入户率超过77%,更新5000家农家书屋出版物,均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试点建设500家数字农家书屋。
        5. 农村环境工程。疏浚县乡河道土方2亿立方米、村庄河塘土方1.5亿立方米。新建农村户用沼气工程5万处、大中型沼气工程5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35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0万座。建成200个省级环境整治试点村和1000个绿化示范村。(责任部门:省水利厅、农委、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林业局)
        疏浚县乡河道土方2.16亿立方米、村庄河塘土方1.75亿立方米,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建农村户用沼气工程3.5万处、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204处。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73.4万座。省级环境整治试点村建设完成年度任务量的80%左右。建成1250个绿化示范村,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 脱贫攻坚工程。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责任部门:省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
向苏北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0.9亿元,落实了41.5万户贫困农户帮扶措施。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2.8亿元,惠及20多万贫困农户。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5.95万人,转移就业5.7万人。
        (十八)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完成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工作。新辟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00条以上,新增和更新节能环保公交客运车辆3000辆以上。新增供水能力100万立方米/日,新增城乡统筹供水乡镇100个。人防工程竣工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290万平方米。(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民防局)
        正在抓紧修改完善《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新辟和优化调整公交线路308条,新增和更新节能环保公交客运车辆3015辆,新增供水能力106万立方米/日,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城乡统筹供水乡镇76个。人防工程竣工面积250.6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350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十九)加快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市、县(市)城乡统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一步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的落户条件。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村级平台建成率达70%以上。(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指导各市、县(市)有序开展城乡统筹规划,加强对城乡统筹规划的技术规范和审查把关。4月1日起,在苏州试点实施外来人员居住证制度。配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专职人员的村级平台建成率达65%以上。
        六、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二十)实现沿海开发新突破。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0亿元。连盐铁路完成投资30亿元,力争开工建设沪通铁路。临海高等级公路和崇启大桥分别完成投资30亿元、6亿元。盐河航道整治、通榆河东台至长江段航道分别完成投资8亿元、8亿元。加快建设沿海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开工建设盐城条子泥匡围一期工程。改造沿海滩涂已围垦区12万亩。发行沿海开发企业债券15亿元。设立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并投入运行。(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沿海办、交通运输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水利厅、海洋渔业局、农业资源开发局、金融办、铁路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完成投资9.2亿元。连盐铁路完成征地拆迁调查摸底工作,未达年初确定的启动拆迁的进度要求。沪通铁路可研批复涉及我省的前置要件已完成,未达年初确定的完成批复的进度要求。临海高等级公路和崇启大桥分别完成投资32.6亿元、6.9亿元,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盐河航道整治、通榆河东台至长江段航道分别完成投资6.1亿元、5.9亿元。沿海地区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总数达16家。条子泥匡围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已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未达年初确定的开工建设的进度要求。沿海滩涂已围垦区改造完成年度任务量的30%以上。沿海开发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编制完成。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意向募集已经完成。
        (二十一)培育区域发展新优势。大力推进产业、财政、科技、人才“四项转移”。建立和完善南北共建园区考核机制。培育国家和省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5-6个。落实好支持宿迁实现更大突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动苏中与苏南融合发展,全面提升苏南发展水平。(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制定支持苏北地区又好又快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编制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苏北发展的年度计划。新批复南北共建园区3个,并对27个共建园区进行考核评价。睢宁等6个县被列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制定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2010-2020)》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一体化。推动长江三角洲北翼城市群规划建设,发挥苏锡常在长江三角洲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建设完善长江三角洲工程文献、大型仪器、实验动物等科技资源统一共享服务网络。新建高速公路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专用车道216条、15个客服网点。(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
        启动南京都市圈规划编制工作。召开2011年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相关工作会议。组建由我省牵头的产业转移专题组。全省加盟长江三角洲大型科学仪器共用网的科学仪器设备达2935台(套),同比增长25.9%。新建高速公路ETC专用车道176条,客服网点正在抓紧建设。
        (二十三)继续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开工建设已经确定的援藏援疆项目,援助西藏完成投资3.12亿元,援助新疆完成投资15.64亿元。组织新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来苏培训。推进苏陕挂钩扶贫工作,安排援助资金1500万元以上。(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1-8月,援藏项目完成投资1.8亿元,援疆项目完成投资9.56亿元。共有3519名新疆未就业大学毕业生来苏培训。下达苏陕挂钩扶贫资金1510万元,10个对口市、县正在组织落实。
        七、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二十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节能减排指标完成好国家下达的任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以上。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和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实现节能能力200万吨标准煤。组织对500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2.19%、1.94%、2.78%和2.6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省级机关管理局)
        预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5%,未达年初确定的3.5%的下降目标。组织申报国家节能技术改造财政资金奖励备选项目,制订2011年度省级节能循环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组织对507家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自测实现减排量分别为70174吨、8980吨、47748吨、37560吨,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达年初确定的减排要求。预计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4%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
        (二十五)加强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太湖流域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进一步削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流域水质。完成太湖510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淮河流域和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标率稳定在80%以上,重点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率提高到80%以上。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0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2500公里,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3500吨/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新增造林80万亩和森林抚育150万亩。新增城市绿地4500公顷。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3个、国家园林城市1-2个、省级园林城市3-5个。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完成治理宕口100个,治理面积1000万平方米。(责任部门:省环保厅、太湖办、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农委、林业局)
        太湖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未发生湖泛现象。太湖流域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排放总量同比分别下降1.71%、2.25%、1.65%。完成太湖692万立方米生态清淤任务,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淮河流域“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南水北调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正在抓紧制订。南京等6市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80%。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66万立方米/日、污水管网2000公里,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630吨/日。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1.4%,新增造林82万亩,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森林抚育面积120万亩。新增城市绿地3600公顷。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技术报告的审核报送,以及连云港等3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现场核查、泗阳等4个县(市)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申报资格的初验工作。完成治理宕口118个,治理面积839万平方米。
        (二十六)广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力争新增10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5个城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标准。(责任部门:省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新增12个市、县(区)达到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标准,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做好泰兴等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考核工作。
        八、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二十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责任部门:省财政厅)
        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试编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达2010年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7.66亿元,完善2011年县级基本财力奖补方案,并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
        (二十八)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设立5家外资银行分行。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60家以上。力争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新增上市公司30家。新增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60家,发行总量余额增长1倍以上。(责任部门:省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
        5家外资银行分行开业或筹建。新增农村小额贷款公司122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家村镇银行开业或筹建。新增上市公司44家,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40家,发行总量余额是2010年同期的1.47倍。
        (二十九)推进环保收费改革。制定《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管理办法》。(责任部门: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颁布施行。完成《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暂行管理办法(试行)》起草工作。
        (三十)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省属企业完成清理整合下属子企业30家、退出低效参股投资20个。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增长13%,占全省经济总量的53%左右。民营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5%。力争所有县(市)全部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省国资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
        省属企业完成清理整合下属子企业18家、退出低效参股投资12个。新登记私营企业17.8万户、个体工商户56.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6.4%、10.9%;新登记私营企业注册资本5058.4亿元、个体工商户资金719.6亿元,分别增长16.4%、18.9%。民营企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需到年底统计。98%的县(市)建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十一)统筹推进社会领域、行政管理体制和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和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无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宿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在20个经济发达镇启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评价考核体系。(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环保厅、编办、统计局)
        积极做好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国内第1部专门支持技术转移的地方性法规,模范路科技创新园区等5大科技创新重点载体建设进展顺利。出台《关于支持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无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试点总体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宿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形成初稿。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提交审核报批。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已经省委常委会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讨论通过。
        (三十二)切实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8%以上,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20%以上。(责任部门:省商务厅)
        1-8月,货物贸易进出口3531亿美元,同比增长19.5%;服务贸易进出口203亿美元,增长44.8%。
        (三十三)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实际利用外资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责任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1-8月,实际利用外资223.7亿美元,同比增长16.9%,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三十四)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制定江苏创新型开发区发展标准和规范,建立江苏创新型开发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出台《关于加快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的意见》,制订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指标体系。(责任部门:省商务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创新型开发区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创新型开发区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已起草完成。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对加快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以及创新型科技园区考核指标体系作了明确规定。
        (三十五)加快“走出去”步伐。境外中方协议投资额增长20%。启动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认定工作。新增国际注册商标220件。(责任部门: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商局)
        1-8月,境外中方协议投资24.2亿美元,同比增长62.9%。《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的认定办法》已起草完成。新增国际注册商标数需到年底统计。
        九、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十六)启动实施城乡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左右。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兑现到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与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实施。全面部署非义务教育学校等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抓好40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建设。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教育厅、财政厅)
        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4.2%。连云港等6市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以及南京等5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已经省有关部门批复实施。建成40所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较上年增加157元,增幅超过10%。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左右。大力推进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构建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富民和困难群体增收进程。(责任部门:省农委、发展改革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洋渔业局、扶贫办)
        预计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9.5%。积极实施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村级集体经济,预计全省村均经营性收入68.6万元,增长10%。向苏北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0.9亿元,41.5万户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
        (三十七)稳定和扩大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终总就业率不低于90%。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退役士兵就业率不低于95%。培训城乡技能劳动者40万人。(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
        城镇登记失业率3.2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89.5%。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3万人,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参训率达81.3%。培训城乡技能劳动者53.3万人,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十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解决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大学生医保参保率达95%。确保将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建立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争取保险资金在江苏投资设立1-2个养老社区。85%以上的市、县(市)建成1所由政府主办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床位数分别达300张、150张以上。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民政厅、司法厅,江苏保监局)
        从7月1日起,全省所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均可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参保率为63%,未达年初确定的85%的进度要求。下发文件允许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组织修订《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9月30日,下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41号)。10个省辖市实现失业保险市级统筹,12个省辖市出台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省级异地就医信息平台已与13个省辖市市区实现联网实时结算。保险资金设立养老社区工作正在积极推进。87%的市、县(市)建成和在建1所由政府主办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援助农民31146人、农民工19325人、困难职工1156人、残疾人1763人,受援人满意率达99%。
        (三十九)切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实现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左右。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宅比重。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物价局、金融办,人行南京分行)
        预计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0%以上。63个市、县(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综合性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各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并同步推动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互享。
        (四十)重点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10件实事。
        1. 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新增城镇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健全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创业服务和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大力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5万人。购买5000个公益性岗位,开发1.8万个就业见习岗位,支持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新增城镇就业105.5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3万人,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21.8万人。组织开发5025个基层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1.46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见习基地见习。
        2.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6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万户,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20万户,解决45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5.9万套(间),新建经济适用住房9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74万户,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3.8万户,解决44.48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3.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低保标准增长机制,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以上。(责任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
        7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收入同步增长。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元以上。
        4. 实施城乡居民健康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提高到70%左右。扩大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范围。扶持经济薄弱地区44家县(市)医院、32家县(市)中医院和200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解决280万农村居民和在校学生饮水安全问题。(责任部门: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级设定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80%,县级医院提高到65%。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68%。370名患有重大疾病的农村儿童得到救治,累计补偿医药费用864万元。正在组织对44家县(市)医院、32家县(市)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完成89家中心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扶持建设任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全部工作量的78%。
        5.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高中、高校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30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责任部门: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普通高中、高校每生每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500元、3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的学生名单已公示。在南京等地开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试点。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
        6. 推进文化惠民。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率达90%。向经济薄弱地区送书70万册、送戏2800场、送电影11.8万场。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0万户,农村入户率超过77%。(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
        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免费开放,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名单已报省委宣传部待批。向经济薄弱地区所送书刊已完成采购,加工后将分送相关乡镇。向经济薄弱地区送戏2100场、送电影10.2万场。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58万户,农村入户率超过77%,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7. 进一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000座,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6%以上。建设农村小型桥梁5800座。(责任部门: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
        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2591公里。改造农村公路桥梁1081座,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5.9%。农村小型桥梁建设正按计划实施。
        8. 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健全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服务体系。向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新建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责任部门:省民政厅、财政厅)
        87%的市、县(市)建成和在建1所由政府主办的老年公寓或福利院。从3月1日起,向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正在对各地新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检查验收。
        9. 加大助残力度。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重残补贴金制度,对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给予特别救助。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力度,对150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新增15000名残疾人就业,扶持500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承办好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责任部门:省残联、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全省共有8.6万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然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领取了重残补贴金。向符合条件的1.38万名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11338名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新增11359名残疾人就业,扶持3780名残疾人自主创业。成功承办第四届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江苏代表团获得团体总分第1名。
        10. 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程。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责任部门:省扶贫办、民政厅、财政厅)
        向苏北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累计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0.9亿元,41.5万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发放扶贫小额贷款22.8亿元,惠及20多万贫困农户。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5.95万人,转移就业5.7万人。
        十、进一步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四十一)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等活动。举办首届江苏书展暨第七届江苏读书节。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司法厅)
        举办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晚会和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型美术展览。各级广播影视机构和出版单位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大型新闻行动、推出专题影视剧播映以及出版重点书目等活动,切实加强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和宣传。成功举办首届江苏书展暨第七届江苏读书节。出台《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四十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1-2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实施地面数字单频网国家示范项目。建设113个市、县、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苏州市被文化部、财政部批准确定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地面数字单频网项目完成主要设备的招投标。正在对各地申报的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行评审。
        (四十三)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快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建设。做好江苏大剧院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推动市县新建、扩建一批重点文化场所,推进县级有线电视数字化和县级影院建设。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80%。建设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并对外开放。发展文学艺术,创作文化精品,培养艺术人才。(责任部门: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南京博物院二期工程完成北区外墙装饰和设备安装。江苏大剧院各项调研论证工作有序进行。苏南地区基本实现县级有线电视数字化。新建县级影院7家。拟定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相关等级标准。确定首批江苏大遗址名录8个,完成高淳、姜堰、连云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纲要的论证工作。6种图书入选新闻出版总署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书目。
        (四十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命名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文化产业、影视动画示范基地(园区)。创建1个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7%。(责任部门: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研究确定“国家十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荐名单并上报文化部。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挂牌成立,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有序推进。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苏州园区和扬州园区正式开园。确定2011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172个,资助金额2.12亿元。
        十一、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四十五)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以县为单位制定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开展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和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创建工作。启动实施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进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遴选资助2000个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建设10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500个村(居)民学校。面向海内外选聘50名特聘教授。完成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省级以上培训12万人次。(责任部门:省教育厅)
        各市、县(市、区)学前教育5年行动计划编制完成并报教育部备案。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指标体系已报省政府待批。指导首批10个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开展创建活动。启动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遴选产生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拟增列立项学科30个。资助2038个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对各地申报的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村(居)民学校进行检查督导。各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已报省教育厅待审。完成中小学和职业学校教师省级以上培训7万人次。
        (四十六)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在所有县(市、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确保4月1日起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实施全覆盖抽验。(责任部门: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食品药品监管局)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所有县(市、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4月1日起,中标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基本药物评价抽验和监督抽验完成年度任务量的80%。
        (四十七)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人口自然增长率4‰左右。国家级和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40%。在1/3的县创建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示范县。30个市县级、300个乡镇级“世代服务”机构建成国家和省级示范站。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制定居住证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率达90%。(责任部门:省人口计生委、公安厅、财政厅)
        人口自然增长率需到年底统计。国家级和省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45%,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研究起草深化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成26个市、县级“世代服务”机构示范站。建成348个乡镇级“世代服务”机构示范站,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覆盖全省城乡的人口基础信息库正在抓紧建设。4月1日起,在苏州试点实施外来人员居住证制度。确定5个省辖市、50个县(市、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
        (四十八)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启动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试点工作,完成苏北28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建设。国内年度最高水平比赛成绩位居全国第一集团。支持南京做好第二届夏季青奥会筹备工作。(责任部门:省体育局)
        指导各地制定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规划。完成28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设施器材招标并开始安装。全力抓好第七届城运会参赛备战工作,我省共有573名运动员参加23个大项、26个分项、241个小项的决赛。确定南京青奥会各项目比赛和训练场馆,制定南京青奥会体育场馆建设和维修改造建议方案,邀请国际帆联等9个国际单项体育协会来宁考察,并与国际各单项协会保持经常性联系。
        十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四十九)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推广“一委一居一站”社区管理模式,积极打造“15分钟社区管理服务圈”。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数达28000个,增长5%。完善重大政策制定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责任部门:省民政厅、公安厅、司法厅、信访局)
        全省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管理模式推广率分别达35%和20%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数达28934个,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国率先建立互联网综合管控平台,组建以活跃网民为主体的网络群防群治力量,进一步健全网上舆情导控机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36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9%。
        (五十)深入推进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确保打击犯罪工作总绩效和现行命案破案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公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1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万车死亡率有所下降,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19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推进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专职人民调解员达2万人。对生活无着落、有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指导和培训率不低于90%,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率不低于85%。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责任部门:省公安厅、司法厅、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现行命案破案率达97.9%,继续位居全国前列。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21.7%。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17‰。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超过3万个,专职人民调解员近2万人。对生活无着落、有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指导和培训率达60%,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率达7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五十一)加强信访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安全事故隐患、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三项排查”,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深入基层下访工作,国家信访局交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件100%按期报结。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保持“双下降”,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责任部门:省信访局、安监局)
        各地、各部门共排查出各类信访矛盾纠纷2.7万件,有效化解2.3万件。省、市、县、乡四级党政主要领导累计接待上访群众6500多批、3万余人次,国家信访局交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件按期报结率达99.6%。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71%和14.6%,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
        (五十二)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和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争取创建2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责任部门:省应急办、民政厅)
        “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完成。研究部署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并对各地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评估,研究提出风险防控对策建议。对各地申报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行考核验收。
        十三、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五十三)着力提升行政效能。选择10家省级单位试点绩效评估工作。制定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意见和检查考核办法,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应用试点工作。制定《江苏省政府信息化服务管理办法》,启动建设省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责任部门:省监察厅、经济和信息化委、统计局)
        首批选择省新闻出版局等4家单位试点绩效评估工作。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和考核指标体系,以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化应用试点方案已下发实施。《江苏省政府信息化服务管理办法》已送省法制办审核。省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完成立项审批。
        (五十四)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从严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制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数量在上年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和“小金库”专项治理。(责任部门:省监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审计厅、外办、省级机关管理局)
        省发展改革委仅上报审批一个办公用房购置项目。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保持零增长。继续修改完善《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1786个团组、7359人次,分别占年度计划控制数的46.8%、65.1%。对13个省辖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推动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实施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其中,省级抽查发现12家单位存在“小金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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