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07 16:10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统计局江苏省

             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

              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99号  2010年8月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科技厅、省统计局制订的《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

             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省科技厅 省统计局

  一、说明

  (一)为认真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份建设,加强对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建设的评价考核,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和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有力支撑,特制订本指标体系。

  (二)本指标体系适用于江苏省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评价考核。

  (三)省科技厅、统计局按照本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创新型城市、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进行评价考核。

  (四)本指标体系适用期限为2011-2015年。

  (五)本指标体系由省科技厅、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一)创新型城市建设评价考核指标

  1. 省辖市

苏政办发99号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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