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4-29 09:49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深入

             开展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30号  2010年3月21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意见

          省总工会 省科技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知识产权局 省科学技术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省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主力军作用,最大程度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潜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计划用三年时间(2010—2012年),在全省职工中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立足企业,团结、动员、组织全省广大职工深入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使职工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创新潜能充分释放,创新成果大量涌现,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建功立业。

  二、总体目标和安排

  以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全省职工“千、百、十、一”万创新竞赛活动,即:组织全省千万职工开展创新竞赛,组织百万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大练兵,组织十万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活动;评选表彰一万项职工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成果,为企业节约、增效百亿元。

  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竞赛活动启动年。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强化培训,形成声势,为职工创新竞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2011年):竞赛活动推进年。深入调研,选树典型,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为职工创新竞赛活动注入活力。

  第三阶段(2012年):竞赛活动提升年。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成果,完善机制,推动新一轮职工创新竞赛深入开展。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创新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发展创新型经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和目标任务,引导职工充分认识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向邓建军、许杏桃等知识型、创新型职工学习活动,切实增强职工科技创新意识和责任感。

  (二)普及创新知识。围绕培养创新思维,激发创新潜能,提高创新能力,开展全省百万职工创新创造学知识普及活动。通过教育培训,使职工的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三)提升创新技能。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精心组织全省十大工种职业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努力提升职工技能素质。开展名师带徒,评选“首席员工”,激励广大职工争当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为发展创新型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四)开展创新活动。围绕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广泛开展“我为企业创新发展献一计”活动,丰富“六小”(小革新、小改进、小建议、小节约、小核算、小经验)活动内涵,深化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在企业创新中的引领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劳模、技术状元走进企业、走进车间、走进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力争每年完成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成果十万项。

  (五)推广创新成果。发挥职工技协的组织、人才、技术优势,做好职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建立以信息传递为导向、成果推广为重点、技术服务为手段、提高效益为目标的职工科技成果网。利用信息手段为职工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搭建平台,促进职工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组织、各方配合、职工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等有关部门组成“江苏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协调小组”,定期研究部署职工科技创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具体负责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日常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把更多的资源和手段赋予工会组织”的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列入发展创新型经济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研究出台鼓励职工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深入开展。

  (二)发挥主体作用。企业是创新的主体,职工是创新的主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企业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积极支持工会立足基层,面向职工,深入开展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并在经费保障、成果评选、表彰奖励、待遇落实等方面采取措施,充分发挥职工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职工科技创新,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三)形成推进合力。各级工会、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知识产权、科协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推进职工科技创新。科技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指导,研究出台鼓励职工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工会搞好职工科技成果的评选表彰奖励,并将职工科技成果纳入省科技进步奖的评选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工会开展职业技能大练兵活动,对省级竞赛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称号,并按规定晋升技术等级。各级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为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知识产权部门要积极为职工申请专利创造条件,建立职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尊重保护职工的知识产权。各级科协组织要加强对职工科技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表彰奖励职工科技创新先进典型。

  工会是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各级工会组织要主动争取政府有关部门对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视支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职工科技创新活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产业和本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订职工科技创新活动方案,做到既有长远规划又有近期安排,既有目标任务又有推进举措。要从实际出发,深化主题,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完善机制,不断扩大职工科技创新活动的覆盖面,最大程度把广大职工组织吸引到科技创新活动中来。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先进经验,坚持分类指导,选拔树立表彰先进典型,激发职工创新热情。职工技协是工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科技社团,是企业科技创新的生力军。各级职工技协要加强组织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活动,积极做好职工科技成果推广运用工作。

  (四)强化考核评比。省总工会要根据全省职工科技创新竞赛活动的目标,按照职工人数对各市开展竞赛活动实行目标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职工,以企业为主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在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中取得的成果,以企业为主进行表彰奖励,对职工的重大创新成果、先进操作法用职工的姓名命名;对创新成果显著、具有重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可按程序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并作为评模评先的重要条件。从2010年开始,省总工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江苏省职工“十大科技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佳合理化建议”和“首席员工评选”活动,并对省十大工种技能竞赛第一名和十大科技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的第一发明人,授予省五一劳动奖章,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积极探索职工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与经济效益分配相结合的激励方式,进一步调动职工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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